福建省林业产业集聚与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关系*
2020-09-25余亚亮刘笑冰
余亚亮,刘笑冰,b
(北京农学院 a.经济管理学院,b.北京新农村建设研究基地,北京102206)
森林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命支持系统的核心[1]。建设林业产业是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问题[2]。追求合理化、高度化的林业产业结构是现代林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步骤[3]。健康快速发展林业产业集聚、合理配置林业资源、有效发挥林业资源优势、提高林业产出率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是关系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4]。有学者指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目标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可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模式并促进国有林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5];有学者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分析福建省2005—2015年林业产业结构,指出福建省随着林业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林业产业结构将由“二、一、三”格局逐渐转变为“二、三、一”的格局,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可使福建省的林业产业结构朝现代化方向前行[6];有学者指出中国林业三次产业集聚的发展相互依存是一个典型的VAR系统,优化产业结构各产业的集聚态势也将随之改变[7]。此外,有研究指出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以及已有的发展规模从一定程度上可带动当地林业产业的集聚,林业产业集聚对地区林业生产发展具有正向影响[8-10]。可见,通过合理调整林业各产业之间的关系,不仅可以促进林业产业聚集还可有效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但是,大部分研究是分别从林业产业结构和林业产业集聚两个方向展开,只有少部分学者对林业产业集聚和林业产业结构之间的联系进行探讨,而将林业三次产业、林业产业集聚和林业产业结构三者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更是少见。因此,采用林业三次产业的面板数据分析林业产业集聚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联系,拟为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和促进林业供给侧改革提供相关依据。
1 数据与方法
1.1 研究区域选择
福建省是林业大省,拥有森林面积801.27万hm2,森林覆盖率中国第一[11]。福建省作为林业发展与改革试验区,良好的政策推动了福建省林业更加快速地发展。作为一个林业大省,福建在林业产业集聚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例如:2003—2018年,福建省的林业始终存在林业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不高的现象;林业企业的自主创新机制不全,产业科技含量偏低,技术成果不高;林业产业有待升级;林业第三产业所占比例偏低等。因此,以福建省作为研究区域,分析2003—2018年林业产业聚集和林业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探讨福建省未来林业发展的方向。
1.2 数据来源
中国的林业总产值以及福建省的林业总产值和林业三次产值来源于《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03—2018)》;福建省国内生产总值、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3—2018)》。截至2019年10月,统计林业数据的《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仅更新至2018年,因此选取2003—2018年的福建省林业总产值和林业三次产值进行研究。
1.3 产业聚集度测算方法
集聚是一种战略,能够接近性转化为较低的成本和更大的需求能力[12]。对于产业集聚的计算常用的有区位熵法、标准差系数法、产业集中率法、波特案例分析法和空间基尼系数法5种方法[13]。区位熵可以更加直观地反映出该地区的集聚化程度,计算所得结果易于比较,在林业产业中常用该指标来测算集聚化程度[14]。因此,使用区位熵对福建省的林业产业集聚程度进行测度。根据计算的区位熵指数可以判断出福建省林业产业的聚集程度,即区位熵(Xt)越大,林业产业的集聚程度越高。
Xt=(qt÷gdpt)÷(Qt÷GDPt)
⑴
式中Xt表示福建省t年林业产业集聚程度的区位熵指数;qt表示福建省t年林业总产值;gdpt表示福建省t年国内生产总值;Qt表示中国t年林业总产值;GDPt表示中国t年国内生产总值。
1.4 产业结构优化程度测算方法
林业结构的优化程度通常采用产业结构调整系数、结构调整系数、产业结构层次系数、产业结构变动系数和Moore指标5种度量方式[15]。产业结构层次系数将三次产业间的相对结构变化列入了考虑范围,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信息[16]。因此,通过结构层次系数法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程度进行测度。产业结构层次系数越大,说明林业产业结构越优化。
⑵
式中Yt表示t年林业结构层次系数;αpt表示t年林业第p次产业所赋的值;ypt表示t年林业第p次产业占林业总产值的比例;n=3,表示福建省林业三次产业。
三次产业在优化升级过程中的重要性高低取决于产业结构演变规律[17]。从林业产业发展规律来看,林业三次产业的重要性依次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18],因此对林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赋值为1、2和3。
1.5 实证分析方法
VAR模型是将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多元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19]。由于林业三次产业分别占林业总产值的比例(yp)、林业产业集聚(X)和林业产业结构(Y)之间存在联动机制,因此采用VAR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第一,原序列平稳性检验。原序列的平稳是保证VAR模型可以构建的重要指标。如果原序列不平稳可以对原序列进行差分,用差分后得到的平稳序列构造新的VAR模型。因此,首先采用ADF检验对福建省林业区位熵、林业三次产业产值比例和产业结构优化系数进行单位根检验,然后根据平稳性检验结果构建VAR模型。
Zt=A1Zt-1+A2Zt-2+A3Zt-3+……+AnZt-j+HLt+μt
⑶
⑷
式中Zt表示t年由福建省林业三次各自占林业总产值的比例系数、林业产业集聚度以及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系数构成的因变量矩阵,即式⑷;j表示模型的滞后阶数;Zt-j表示因变量的t-j阶滞后项;Lt表示自变量矩阵;An表示自回归系数矩阵;H表示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系数矩阵;μt代表随机误差项。
第二,将自变量和因变量的相关矩阵带入模型,求出该模型的系数矩阵。
第三,使用Eviews 7.0软件对模型进行滞后阶数确定和Granger因果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要求P值<0.05才存在显著地因果关系。
第四,使用Eviews 7.0软件对林业产业集聚、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系数和林业三次产业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中每一期的增加量指的是对某个变量单位冲击量的增量,冲击量表示自变量的增量,通过不断增加冲击量从1~10来判断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脉冲响应的原理是分析模型中的某个变量的当期冲击给其他变量所带来的影响[20]。在脉冲响应分析中,横坐标表示的是当期冲击影响的滞后阶数,纵坐标为脉冲的影响水平,实线表示的是各自变量冲击造成的反应,虚线表示正负两倍的标准差。通过脉冲响应的图形来判断两个变量之间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方差分解指的是把因变量中的变化分解为对VAR分量的冲击,以便分析标准差对因变量产生的贡献度[21]。
2 结果与分析
表 1 福建省林业产值区位熵与产业结构优化系数
福建省2003—2018年林业三次产业比值、林业产业区位熵以及林业产业结构系数如表1所示。ADF平稳性检验结果(表2)表明在显著性5%的水平情况下,只有lny2为平稳序列,其他序列都是不平稳序列,但经过一阶差分后各变量均通过单位根检验,即该序列的变量经过一阶差分都趋向于平稳,说明d(lnX)、d(lnY)、d(lny1)、d(lny2)、d(lny3)数据可用于建立VAR模型;而且各变量的AR特征根均落在单位圆内,说明通过这5个变量模拟出的VAR模型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滞后阶数确定结果(表3)显示,该模型滞后一阶AIC、SC和HQ得到最佳滞后阶数,这表明该模型最佳滞后阶数为一阶。从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表4)来看,区位熵指数[d(lnX)]对林业第一产业[d(lny1)]、林业第二产业[d(lny2)]的单向检验、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系数[d(lnY)]对区位熵指数、林业第二产业的单向检验和林业第一产业对区位熵指数的P值均小于0.05,因此它们的单向检验是成立的。说明林业第一产业和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可以影响林业产业集聚;林业集聚、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与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有一定的关联;林业产业集聚可以显著地影响林业一次产业的发展。
表 2 各变量的ADF检验结果
表 3 模型滞后阶数
表 4 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
2.1 林业第一产业发展中期会抑制林业产业集聚
图 1 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第一产业的脉冲响应 Figure 1 Impulse response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 agglomeration to the first industry of forestry
起始阶段,给林业第一产业一个正向冲击,林业产业聚集会随之显示正向冲击;到第3期至第4期时,林业第一产业的正向冲击会带动林业产业集聚向负向冲击,说明从第3期到第4期林业第一产业会抑制林业产业的集聚;从第5期开始,林业第一产业的正向冲击给林业产业集聚的冲击波动逐渐减小(图1)。
以上结果表明:在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前期会促进林业产业集聚的发展;到中期发展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聚集发展开始会有较小的抑制,即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优势不再明显;到林业第一产业发展后期,由于林业第一产业和产业集聚的相互作用,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冲击作用逐渐减弱至作用不明显。
2.2 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对林业产业集聚的影响逐渐减弱
图 2 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第二产业的脉冲响应 Figure 2 Impulse response of the forestry industry agglomeration to the second industry of forestry
起始阶段,给林业第二产业一个正向冲击,第1期到第2期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有一个微小的正向作用;从第3期开始,林业第二产业冲击对林业产业集聚显示负向作用;至第4期,林业第二产业的冲击对林业产业集聚作用逐渐趋于零(图2)。
以上结果表明:在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初期,由于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资源配置,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林业产业集聚的发展;随着林业第二产业发展至中后期,由于林业第二产业对于环境和资源的消耗程度增加,则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产生一定的抑制效果,但抑制作用也会随着发展逐渐减弱直至作用不明显。因此,应掌握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契机,并充分利用该机遇,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促进林业的产业集聚。
2.3 林业产业集聚中期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
图 3 林业产业结构对林业产业集聚的脉冲响应 Figure 3 Impulse response of the forestry industrial structure to the forestry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起始阶段,给林业产业集聚一个正向冲击,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冲击反应趋于负向,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3期;但是从第4期到第5期,给林业产业集聚一个正向冲击,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冲击反应趋于正向;从第6期开始,每当给林业产业集聚一个正向冲击,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冲击反应随之在零值上下波动(图3)。
以上结果表明: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初期阶段,由于各项配套设施发展不够完善,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起抑制作用;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中期,随着集聚度上升,林业产业集聚拉动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到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后期,林业产业结构和林业产业集聚到达了当前社会发展的阈值,开始逐步趋于稳定。
2.4 林业第二产业发展前期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
图 4 林业产业结构对林业第二产业的脉冲响应 Figure 4 Impulse response of forestry industrial structure to forestry secondary industry
从第1期到第4期,每当给林业第二产业一个正向冲击,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的冲击反应趋于正向;从第5期到第6期,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对于林业第二产业的正向冲击反应为负;之后,从第7期开始,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对于林业第二产业的正向冲击反应在零值上下浮动,逐渐趋近于零(图4)。
以上结果表明:林业第二产业发展的前期,由于在福建林业的发展过程中,林业第二产业处于主导地位,此时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发展林业第二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林业第二产业发展的中后期,由于随着福建林业产业的发展,其主导地位开始向林业第三产业转移,此时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逐渐减弱,因此林业第二产业发展对林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影响也逐渐趋于稳定。
2.5 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随着林业产业集聚发展而减弱
图 5 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脉冲响应 Figure 5 Impulse response of forestry primary industry to forestry industry agglomeration
在起始阶段,每当给林业产业集聚一个正向冲击时,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对于林业产业集聚的冲击反应是正向的,其中,在第2期的时候,林业产业集聚的正向冲击对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影响水平最大;从第4期开始到第7期,林业第一产业发展对于林业产业集聚的正向冲击反应是正向的;从第8期开始,林业产业集聚的正向冲击对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的作用趋于正向,并且逐步趋于平稳(图5)。
以上结果表明:在林业产业集聚前期,林业产业集聚可以给林业的发展带来新的资金注入以及各种高新技术的支撑,此时林业产业集聚可以推动林业第一产业朝着正向发展;随着林业产业的集聚度增高,林业产业集聚可为林业发展带来的资金和技术开始到达一定的瓶颈期,因此,林业产业集聚发展中期对于林业第一产业发展会出现一定的抑制效果;到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后期,资金与技术的瓶颈问题得到解决,此时林业产业集聚又可促进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
2.6 林业第一产业与林业产业集聚相互影响较强
从林业产业集聚[d(lnX)]、林业产业结构[d(lnY)]和林业第一产业[d(lny1)]的方差分解结果(表5)可以发现:
对于林业产业集聚而言,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贡献较小,从第2期开始贡献逐渐减少并趋于稳定;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贡献较大,从第2期开始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的贡献都稳定在70%以上。表明在起始阶段,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对林业集聚的影响力度不足,至第2期时林业第二产业才对林业集聚发展有所影响,但影响逐渐减弱至稳定,林业产业集聚的发展主要是受林业第一产业发展的影响。
对于林业产业结构优化而言,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贡献值在第1期仅为6.00%,但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贡献值是从第2期开始上升,至第10期达到48.84%,是影响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贡献值在第1期为0,但是从第2期开始,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结构的贡献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至第8期达到最大14.98%。说明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产业结构有较为直接的影响效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林业产业集聚的影响愈加显著然后慢慢趋于稳定;而发展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也有一定的影响。
表 5 d(lnX)、d(lnY)和d(lny1)的方差分解
对于林业第一产业而言,林业产业集聚随着期数增加对林业第一产业的贡献值在第6期达到最大,为63.83%的贡献水平,说明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林业产业集聚对于林业产业结构具有直接影响,而林业第二产业在发展前期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有正向影响。因此,为促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发展林业第一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的集聚,但是,到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中期,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集聚有一定的抑制效果;此外,林业产业集聚也可反作用于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随着林业产业的聚集,林业产业的各种资本要素不断汇聚,可为林业第一产业带来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成本支出,从而促进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应当特别关注林业产业集聚初期,因为在此阶段林业产业聚集在一定程度上会放缓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进程。而林业第二产业处于福建省林业产业的主导地位,对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林业第二产业的主导地位会逐渐向林业第三产业过渡。因此,为了加快林业产业的集聚速度,应抓住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机遇。
3 结论与讨论
3.1 结论
林业第一产业的正向冲击前期给林业产业集聚带来正向冲击;林业产业集聚的正向冲击在中期可以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带来正向的冲击,林业第二产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林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林业产业集聚在前期的正向冲击可以给林业第一产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机会。
林业的产业集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的促进林业结构的优化,但是林业结构优化的效果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到林业产业的集聚。林业第一产业对林业产业的集聚贡献率始终在70%以上,林业第一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对林业集聚产生影响;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聚集的贡献率较低,处于6%的贡献水平以下,对林业产业集聚的影响力度较为微弱;林业第二产业对林业产业结构优化较小,始终处于10%以下;林业产业集聚对林业第一产业的贡献率达60%以上。可以看出,福建省在产业集聚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产业集聚发生在林业第一产业内部如种植栽培等,而较少在林业的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内部发生。
3.2 讨论
结合以上结论可知,林业的产业集聚是林业产业结构优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福建省应当有效地推动林业产业集聚,努力提高林业一、二、三产业的集聚,把单一的林业资源进行整合,让林业产业的发展得到延伸,使林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化。具体而言:
对于林业第一产业的内部集聚,应通过集聚效应为林业第一产业更新生产技术,让林业第一产业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
对于林业第二产业的增长,不应仅关注林产品的数量,也应当立足于市场,吸引更加具有市场的技术来提升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
对于林业第三产业,由于研究过程中,旅游行业的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因为统计困难等原因难以体现,统计数据难以全面地对第三产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实际的发展中,福建省的林业旅游行业一直在国内名列前茅,这与研究结果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林业第三产业应当保持向前发展的状态,结合林业产业集聚,继续向更加合理和成熟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