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四维审视
2020-09-22杨艳琴
杨艳琴
摘 要: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实践交往的产物,其规约着社会的行为方式,调节着人们的交往形式,为人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提供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发展现实,兼顾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制度结合的时代产物,其在保障社会及人的发展进步中扮演重要角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内含历史、科学、价值、实践四重维度,其在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生成性、先进性、人民性、实践性特征的同时,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内涵。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四维审视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0)03-0001-02
“制度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步性的集中表现”[1],中国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党的正确领导,不断促进社会向前发展,党集中人民智慧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步性集中表现在制度文明。从制度的历史生成性、先进性、人民性、实践性来看制度文明建设,准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一、历史之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生成性
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制度生成于人的社会交往实践活动中,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所处社会阶段影响着制度文明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把社会形态划分为五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表现出独有的特征,并且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通过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解放发展了生产力,让中国逐步变得强大起来,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道路”和“模式”,中国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从历史生成性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是有历史发展依据的。首先,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是制度文明厚重的历史基础。古代中国对整个人类文明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甚至在《清明上河图》中都展示出当时社会的文明和发达。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人民需要较为文明的制度保障自身的权益自然而然成为必然诉求。其次,从近代中国的屈辱史来看,主权独立任务十分紧迫,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文明的制度维持。马克思主义传入后,在党的带领下进行一系列的反抗斗争赢得了民族独立,中国也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最后,新中国的建设探索阶段到改革开放的正确选择,为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积累了珍贵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历史抉择后的中国发展让人民需要逐步得到满足,为制度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社会各种情况都发生了转变,人民需要的美好生活不再是要求吃饱穿暖的物质层面需要,而是更高的主观感受需要,是一种全方位的“软需求”。①但当前的发展是不平衡不充分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制度文明来保障人们的需要。因此,从历史的维度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要继承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需求作为制度文明建设的根本原则,不断探索和掌握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实现制度文明。
二、科学之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先进性
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相对资本主义制度更具优势,原因是社会主义制度相对公平、公正、先进、科学;而资本主义制度具有为资产阶级庇护的缺陷,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突出,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鲜明的中国特色、明显的制度优势和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是社会向前发展的保障[2]。中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无论从过程还是结果来看,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民群众自己参与其中,这既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能吸纳人民群众不同的观点,保证了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多样性,让国家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之后去制定合理的制度。同时,制度是相对稳定的一种规范体系,对于社会利益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协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的秩序之下合理运行,让人和人、人和社会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这样促进整个社会合理良好运行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先进性还表现在制度内容布局的整体性优势,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3]。整体布局把社会制度能够解决的政策方向性问题都包含在其中,因此就不能抽象、片面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不能简单粗暴地建设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顺应时代潮流逐渐自我完善。中国一贯拥有的强大包容性和兼收并蓄能力,能把利于人发展的制度精髓吸纳到中国制度文明之中,能够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节,对于新时代条件下面临的问题积极应对,及时引导社会向良好方向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制度性保障。
三、价值之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人民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135。换言之,人的产生、存在、发展都是社会交往的产物,人的发展依赖他所生活的社会条件,所以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制度的产生源于人的需要的发展,制度和人的发展是相互作用的。人的发展在不合理制度下会遇到阻碍,此时需要变革制度的实践。而在这种社会制度中也不断塑造着人去适应制度。制度文明的最高目标是人自由全面的发展,这个层面上制度既是“属人”也是“为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终价值指向是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的初衷也是为了人发展的需求。因此,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美好生活愿望的实现急需制度来保障。在制度文明建设过程中要发挥人民的主体性,把人的自发性、自为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完善制度设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表现在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的发展作为目标。人民性是中国制度文明建设的首要属性和价值目标,制度文明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类文明思想的延伸,目的是为了人民。首先,社会主义制度批判一切不为人民考虑的制度,它把人民的需求当成自己的需求,尽心尽力为了人民群众的解放而斗争。其次,人民主体性源于对无产阶级的维护。无产阶级穷得一无所有,只剩下出卖自己劳动力为生。无产阶级的数量庞大,联合起来能形成强大力量。于是共产党响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建立一种真实的、彻底的为人民谋利的制度。最后,人民主体性是对自由平等价值的传播。自古以来,人类为追求自由做过各种各样的尝试,但只有马克思经过一生追寻的以人类解放为目的的共产主义制度才能完成这样的使命。自由平等作为一种价值追求,马克思对此追寻集中体现在无产阶级的实践。无产阶级最为直接、最为具体地追求自由平等。当代中国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实践彰显人民主体的价值追求和生命力所在。同时,中国的制度文明建设有利于实现人的主体性发展,从根本上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制度文明作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人的发展进程之中,人与制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制度规范和调节人的行为方式和交往活动,也不断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人得到发展之后也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满足人发展的制度需要,充分展示制度文明的价值追求。
四、实践之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实践性
马克思主义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思想。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4]9,强调理论付诸实践的重要性。科学的理论是强大的精神武器,能在人们的实践中转化为物质力量。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走上了科学实践道路。人在实践中把自身和动物区分开,通过物质生产实践获得所需的各种类型的产品,并且认识发展规律。制度文明不仅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的结果,也是在逐步实践中发展完善的。
当前我国的发展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局势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吸纳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并结合中国与时俱进的实践,能不断建设好中国制度文明。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被检验是否具有合规律性,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律发展的制度,就需要及时调整或完善制度中不合理的成分。因此,中国的制度文明建设首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合理发展生产力。制度因人而设立,其目的也是为了人的发展,生产力的繁荣发展能够保证人们的需要满足,合理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的美好期待做好经济性保障,同时在发展好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实现中国的制度文明建设。其次,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强化制度文明观念。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来说,在其设计上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制度文明建设要和其他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全盘规划、科学设计,具有针对性、明确性、具体性,优化制度的顶层设计,促使科学的制度文明观念深入人心,不断促进社会发展处于文明状态。最后,切实保证制度執行,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新时代背景下,让制度文明实践根植于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让制度充满活力,在执行制度上注意各方权益的协调和注重制度的有效性,确保制度贯彻实施和落地生根,从而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最高追求。
参考文献:
[1]程竹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结构特色与功能优势[J].思想理论教育,2017(5):18.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2016-07-02(2).
[3]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