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政策向“稳”背景下商业银行金融激励机制研究
2020-09-08宋光宇
宋光宇
〔内容提要〕在商业信用职能剥离的背景下,金融主管部门与商业银行在落实金融政策问题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愈发紧密,信贷政策制定将更注重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对商业银行的协同激励。本文在回顾国内外委托代理理论及其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双任务共同代理模型,分析金融主管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在不同信息集差异环境下对商业银行落实金融政策的激励问题,结果显示出透明信息环境的重要性,强调金融政策落实难度和激励差异对商业银行资源禀赋在不同政策任务间配置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宏观政策 商业银行 激励机制
在新冠疫情蔓延全球的负面影响向国内传导的背景下,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六稳”目标和“六保”方针,通过财政金融等宏观政策共同发力、配合联动,强化逆周期调节筑牢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为实体经济稳妥回归高质量发展正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当前逆周期调节的宏观政策调整,如何通过激励手段加强与财政政策协同配合,引导商业银行提高落实金融政策的努力从而增加政策绩效,是金融主管部门着力研究的现实课题。
一、文献综述
委托代理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Holmstrom和Milgrom(1987)指出多任务代理建立理论分析框架,并指出一项任务和其他任务信息的可观测性都会影响该项任务的激励水平。Desgagne(1999)通过缩小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多任务间替代关系可转化为互补关系。Hoppe和Kusterer(2011)两个代理人同时承担两项任务时比分别承担一项任务付出的努力水平更低。
委托代理模型及其扩展模型在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监管和改革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模型扩展方面,陈其安等(2015)通过建立主次委托人条件下的委托代理模型,指出主委托人的期望收益受代理人为次委托人付出的努力,代理人在主次委托人条件下的总收益将高于单一委托人。赵宸元(2016)构建基于公平动机的链式和基于收益分配公平偏好的多重委托代理模型,并研究了相关激励和努力的问题。模型应用方面,杨胜刚等(2007)探讨监管机构与商业银行在反洗钱方面的博弈关系,认为监管机构应向商业银行分配反洗钱追缴资金,以反洗钱成效和社会声誉机制激励商业银行。江曙霞(2013)运用委托代理模型研究金融监管有效性时指出,监管机构应提高监管强度,对高、低经营效率金融机构分别采用原则导向、规则导向的方式区分监管。董成武(2017)指出金融主管部门有迎合中央政府监管预期的动机,监管目标产出要素禀赋显示了主管部门履职能力的标志,也是中央对主管部门考核的重点。当审慎监管产出和市场发展产出不能覆盖消费者权益损失时,监管中心将会偏移,但中央政府不改变考核机制监管部门仍会对某一监管任务“理性无视”。
国内外现有文献为本文提供了两点主要支撑:一是委托代理及其扩展模型可应用于金融领域研究金融政策与激励问题。二是监管绩效是监管部门的利益,在委托代理模型中可用来解释委托人的期望收益。现有文献的空白在于注重集中探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微观委托代理关系上,而政策层面运用模型研究宏观委托代理问题的文献较少。在现有经济和金融背景下,收紧监管在推动银行信贷投放上作用有限,金融主管部门应思考建立更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这种机制可以是管理利差,一定的利差可以激励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或剥离不良,通过不良的剥离减少银行的担忧,这比释放流动性更为有效(周小川,2012)。因此,结合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项现实任务,研究和探索更为有效的金融激励策略对金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基本分析框架
本文以x為代理人的努力行动,假定x为一维变量,即商业银行落实金融政策的努力程度。θ为不受双方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满足期望均值为0、方差为σ2。x和θ共同决定一个“产出”y(x,θ)表示金融政策落实绩效,现实中可用社会融资规模或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等指标衡量,是可监测的。y是x的严格递增的凹函数即?y/?x>0,y是θ严格递增函数。假设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期望效用函数分别为v(y-s)和u(s-c),其中v>0,v"≤0;u>0,u"≤0;c>0,c">0,即双方都是风险规避或者中性的,努力的边际效用的绝对值是递减的。由上面假设,?y/?x>0与c>0代表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多付出努力和代理人偷懒的冲突,需要委托人以激励换努力。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P)∫v(y-s)g(θ)dθ
其中g(θ)是θ的密度函数,S是委托人的激励支付,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X和S以最大化期望效用,这时委托人要面临来自代理人的两个约束条件:一是代理人从接受委托代理关系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收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ū,即参与约束(IR)。二是委托人希望的代理人努力程度x必须通过给予代理人相应的期望收益,该收益大于代理人其他可选择的任何行动x时的收益,即激励相容约束(IC)。委托代理问题就是在满足(IR)和(IC)两个约束条件时最大化自身期望效用函数(P):
三、金融政策目标落实激励问题的模型分析
(一)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
2018年,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升级为“一行两会”格局,为有效应对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和执行好金融政策是金融主管部门的职责,而中央政府通过检验政策实施的绩效来考核主管部门的努力,由此强化货币政策传导,提高普惠金融效率是金融主管部门提升绩效的主要措施。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决定其必然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在落实金融政策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即握有调整执行努力大小的主动权,又有努力程度与结果的信息,而金融主管部门由于监管强度或现有能力等因素限制,不能完全获取商业银行执行金融政策努力程度以及政策绩效的全部信息,政策效果的信息经商业银行传递至主管部门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某些噪声干扰而失真,商业银行会借助信息优势倾向选择更为利己的行动和策略,进而导致金融主管部门在金融政策传导与落地上不能达到效果最大化目标,这就要求主管部门通过构造风险承担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商业银行的行动选择。随着金融监管经验提升和技术的不断成熟,实时透明的全面监管状态或将成为可能,但现阶段金融主管部门在能力和技术上不能对商业银行实施实时透明的完全监管,信息劣势仍然存在,可通过奖惩政策引导后者为政策推进实施服务,商业银行在利润与发展的考量下,也有规避监管意图和消极落实的可能。因此,以金融主管部门为委托人,商业银行为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成立。
(二)双任务共同代理激励问题分析
所谓共同代理,即多个委托人的情况下,一个代理人从事多项任务的代理关系。共同代理中代理人的任务之间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相互依存的;可以是相同难度,也可以是不同难度的;可以是相互替代的,也可是相互互补的。共同代理模型在研究金融政策落实问题可发挥重要的理论作用,我国商业银行在落实金融政策时一般会面临完成金融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杠杆结构优化任务,即调整信贷资产在各种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间的分布,现有财政分权与金融集权的体制决定了金融主管部门对金融过热的抑制与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与之间的博弈。因此,本文在HM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双委托人、双重任务情况下商业银行落实金融政策激励问题。
假设商业银行为唯一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两个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i=1,2),分别是委托人1代表中央银行,委托人2代表地方政府。同时,委托人1的任务较为困难,委托人2的任务较为容易。究其原因,对占大多数的非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而言,房地产行业和大中型企业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政府背书下商业银行更倾向于为金融过热行业或大中型企业提供支持,而实体行业或民营、小微企业有效需求不足信贷支持难度较大。假设金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任务之间是相互依存且相互替代的,即完成一个任务会增加完成另一个任务的难度或成本。商业银行的努力成本函数为:
四、分析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分析结论
理论研究表明:由于宏观审慎框架下的资本约束,商业银行落实中央银行信贷政策与满足地方政府信贷投向需求这两项任务是相互依存的且相互替代的。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商业银行落实金融政策的努力能够达到最优帕累托水平,即强监管环境下商业银行将全力实现相关政策。金融主管部门的委托支付及商业银行的收益是固定值,金融主管部门无激励的必要,商业银行也不承担任何政策风险。最优激励合同中,完成一项任务的努力程度随着完成该项任务付出单位努力的成本的提高而降低,随着付出单位努力的绩效的提高而提高。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无法达到最优激励合同条件,次优激励合同中委托支付的改变可以调整商业银行不同任务间努力禀赋的配置,委托人之一提高自己的委托支付则商业银行会提高在其布置任务上的努力程度。委托人的政策存在难易差别时,商业银行落实政策更倾向于将努力禀赋投入在完成较容易的任务上,监管当局或地方政府往往也愿意给予商业银行更多的政策激励。
(二)政策建议
1.创新激励方式降低激勵支出。一是建立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管控体制,建立对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的评估体系,形成偏好政策执行与结果的反馈机制,根据银行偏好差异对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不良容忍等监管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激励政策应采取差别化实施策略:一方面,对于风险厌恶程度较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其更多的正向激励。另一方面,应针对低风险厌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提高金融业市场化水平扩大和深化与非银机构在落实金融政策上的合作,以竞争倒逼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三是将落实政策绩效与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相挂钩,货币政策工具操作与否、对象资格、操作规模与频次以及成本收益都应根据商业银行金融政策落实绩效进行科学确定,对落实金融政策有力的机构应予以更多的政策红利。四是完善央行政策支持性政策,逐步降低申请业务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和财务指标要求,通过加强后续督导考核激励其用对用好专项资金避免道德风险。五是着力降低激励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动态收放商业银行专项资金息差,鼓励其以自有盈利弥补政策执行成本,强化商誉等非物质类激励措施的运用。
2.强化政策联动降低政策传导成本。一是统筹金融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目标,努力寻求二者之间期望绩效的最优均衡点,寻求货币与监管、宏观与微观、金融与财政之间政策利益的相容和一致。二是加强激励政策配合,改变以往金融部门通过拉大息差、财政部门通过税费优惠等分散激励的做法,更多地依靠向政策支持性贷款予以贴息、提供担保等合作方式,以政策合力引导银行将政策红利传导给实体经济,减少政策内耗,降低因银行效率约束带来的政策传导阻滞。三是着力降低商业银行政策落实难度和成本,指导银行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加强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甄别,落实尽职免责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信贷投放积极性,优化短板领域、普惠领域金融服务监管考核办法,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
3.提升监管能力和信息整合水平。通过不断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资源加强监管协调,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技术、手段和方式,以监管的升级与自我完善提高监管的覆盖力、穿透力、甄别力和反应力。应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多方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整合企业社会信息和银行信贷信息,破除政银企对接的信息障碍,提高宏观政策传导效率,为监测、考核和施政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信用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