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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发展、移民变迁与乡愁记忆传承
——基于山东省自然村地名普查数据的实证分析*①

2020-09-08宋全成

关键词:村名命名乡愁

宋全成

(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

引言

地名作为一种象征符号,不仅能够生动直接地标记地理空间、概括当地自然人文景观,而且也是地区历史演变与人口迁移动态过程的重要见证。近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村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大量蕴含着丰富自然与人文信息的村庄地名因失去依托而消失。住建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我国自然村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自然村数量缩减为244.9万个,较2011年下降8.24%,平均每年减少约3.67万个村庄。(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2017》,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298980119_473133。加之随意更改村名的现象屡有发生,村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历史上屡经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山东省是重要的国内移民集散地,人口迁移活动在山东省的村庄地名中打下了深刻烙印。研究移民变迁与地名发展的内在机制意义重大,一方面,移民迁移对地名发展和乡愁记忆传承影响深远,村名中蕴含着丰富的人口迁移信息。知史以明鉴,查古以知今。探究山东省移民与地名发展史是实现经验资料与符号理论、移民文化适应理论等相关理论进行对话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地名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嬗变,也承载了人们饮水思源、落叶归根的乡土情结。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本文以山东省自然村地名普查数据获得的83,292个村庄为依据,运用Stata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探究地名发展、移民变迁和乡愁记忆传承的内在机制,探索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背景下地名发展、乡愁记忆传承面临的挑战,为自然村地名文化遗产及乡愁记忆的保护与传承提出建议。这对于贯彻习近平同志2018年10月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的广东考察的讲话精神和2017年4月在广西考察时强调的“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要增强文化自信,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讲话精神,对目前地名命名、乡愁记忆传承等相关政策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述评

地名研究源远流长,地名作为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自先秦时期便受到政府与学者的高度重视。相关古籍卷帙浩繁,《山海经》《太平寰宇记》《與地纪胜》等地理志和地方志书中都收录了大量地名。尽管古代地名研究多停留在地名收录与渊源解释层面,但这些文献仍是我国地名研究的宝贵史料。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地名的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第一,在研究内容上,学界注重区域地名研究,重点关注某一城市、某一聚落等的地名内涵、空间分布特征、命名规律,但探究移民迁移对地名命名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向学春、黄权生重点关注川渝地区移民地名,认为移民地名是川渝移民史的重要缩影,移民动因、迁移过程、移民定居(2)向学春:《四川地名与移民文化初探》,《文教资料》2015年第13期。、移民后的社会变迁、经济文化整合(3)黄权生:《重庆移民地名与“湖广填四川”》,《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等均在地名中有所体现。第二,在研究学科上,地名研究已呈现出多学科的特征,多集中在历史学、语言学和文化学等学科。在历史学方面,杨国勋着眼于许昌地名考证,通过梳理相关史料,系统地探讨了许昌地名发展、分布和命名规律。(4)杨国勋:《许昌地名史话》,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在语言学方面,初志伟对部分富有特色的烟台地名用字进行了考察,并分析了其在语音、语义、修辞方面的特点,梳理了方言的词汇特点和演变轨迹。(5)初志伟:《烟台地名的方言特色》,《山东档案》2017年第6期。在文化学方面,罗常培从地名语词语源、历史变迁、命名心理等多个方面对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并分析了民族迁徙对地名及其文化的影响。(6)罗常培:《语言与文化》,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年。第三,在研究方法上,学界使用的文献研究法依然是当前地名研究使用的主要方法,采用定量分析等其他方法的文章为数不多。刘泽玲采用文化比较、统计分析等方法,从地名的音、形、义等方面对临汾地名进行研究,概括出该地地名的命名特征,并阐述了地名与地理、历史、政治、社会环境等之间的关系。(7)刘泽玲:《临汾地名的语言与文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此外,还有部分学者运用GIS等地理信息技术来辅助地名研究(8)王海燕、李庆雷、王涛、李云涛、廉成:《基于GIS的陆良县地名文化景观特征及空间分布》,《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20年第2期。,以求更直观地展现地名分布特征。

总体来看,我国地名研究已取得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在研究内容上,多集中在对地名本身内涵的探讨,对人口迁移与村庄地名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尚不多见;第二,在研究学科上,现有研究多立足历史学、语言学、文化学学科,对地名历史渊源、命名规律、语音修辞特征等进行探讨,而从人口学、社会学等学科视角探讨人口迁移与地名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较为少见;第三,在研究方法上,文献研究法是当前地名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而运用社会统计学研究方法对移民变迁与地名发展与分布及其关系进行量化分析的研究尚未发现;第四,从山东省地名研究现状来看,现有关于山东省地名的研究多聚焦于一个地级市或区县开展研究(9)范为菊、邵明武:《山东省沂南县砖埠镇阳字地名文化探析》,《中国地名》2018年第3期。,尚未有论文和专著对整个山东省所有的自然村地名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基于此,本研究从人口社会学与移民社会学的双重视角出发,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定量研究方法,以山东省自然村信息数据库为依据进行统计分析,探究地名发展、移民变迁和乡愁记忆传承的内在机制及存在的问题,为自然村地名文化遗产及乡愁记忆的保护与传承提出建议。

二、社会统计学视角下的山东省村庄迁移和地名发展的基本特征

通过对山东省村庄信息库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对村庄得名原因类型、得名时间、迁移范围、来源省份等变量进行分类,清理缺失值并删除重复变量,最终得到山东省村庄数据共计83,292条。在对村庄得名与迁移情况进行简单描述统计的基础上,以村庄得名原因类型为核心变量,交叉统计村庄得名时间、迁移范围、来源省份等变量与其相关关系,并通过卡方检验判断相关显著性。数据中各变量缺失值数量及其在个案间的分布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在简单描述统计分析部分,为精准计算百分比,对缺失值、村庄迁移状况未知值和来源省份不详值进行删除。在交叉描述统计分析部分,若统一删除缺失值,则会出现大量仅有1个变量缺失的个案被删除的情况,为避免不必要的变量损失,故在此部分保留缺失值。另外,交叉描述统计分析部分的列联表统一显示列百分比或行百分比,所得比值为同时等于行列变量所对应的变量值的个案数量在该列或该行个案总数中所占比例,故此部分比例值与简单描述统计分析中所得比例值不同。

(一)山东省村庄迁移及得名情况简单描述统计分析(10)此部分图表均不含缺失值。

1.山东省各地级市村庄数量分布不均

山东省各地级市之间村庄数量分布不均。村庄数量均值为4,900,不同地级市之间村庄数量差异大,村庄最多的地级市为临沂市,数量多达10,361个,而村庄数量最少的枣庄市仅有883个。各地级市村庄数量差异受到地级市面积大小、区位分布等地理空间特征,人口数量、耕地面积等社会经济特征,以及文化发展、历史渊源等人文特征多种因素的影响。

2.姓氏和自然地理特征是山东省村庄命名的主要因素

图2 山东省村庄得名原因类型分布

历史上山东省村庄命名的一般原则主要是与自然实体有关的地名命名和与人文社会有关的地名命名两大类。其中,与自然地理实体有关的地名命名主要以地形地貌、景观、方位命名和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等;与人文社会有关的地名命名主要以姓氏、经济活动、名胜古迹、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吉祥嘉言命名等类型。(11)山东省地名研究所:《山东省地名志》,济南:山东省地图出版社,1999年。以此为依据,对山东省村庄信息库数据进行归纳整合发现,村庄得名原因可以进一步分为以姓氏得名、以自然地理实体得名、以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姓氏得名等14个类别,如图2所示。全省共有4,108个村庄得名原因信息缺失,具有得名原因有效值的79,184个村庄中,以姓氏得名和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得名的村庄数量最多,分别为28,807个和17,015个,所占比例分别为36.38%和21.49%。与此同时,村名中含有姓氏和自然地理特征因素的村庄数量为42,801个和28,574个(两者均含有“以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姓氏而名”一类),所占比例分别高达54.05%和36.09%,由此来看,姓氏与自然地理特征是村庄命名的两个主要因素。(12)含有姓氏因素的得名原因类型包括以姓氏得名、以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姓氏得名、姓氏结合经济活动命名、姓氏结合建筑道路桥梁命名四类;含有自然地理特征因素的得名原因类型包括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得名,以自然地理实体得名,以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姓氏命名三类。姓氏体现了村民们的氏族意识和家族归属感;自然地理特征是村民们在村名中描摹风物的体现,这不仅是对村庄位置和山水风貌等的简单描述,更是村民对于自我与村庄相对位置的建构。(13)刘云生:《岭南地名文化解码》,《深圳特区报》2019年5月21日。此外,村名中含有建筑、道路、桥梁因素的村庄数量共计7,064个,所占比例共计8.92%,村名是反映村民生活状况、心理状态的重要符号,以建筑道路桥梁为村庄命名侧面反映出了建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村民生活的重要作用。另外,以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和吉祥嘉言得名的村庄数量共计4,012个,所占比例为5.07%,反映了村民们祈求祥瑞、向往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景。

3.不同时期得名村庄数量呈“倒U型”分布,明清两朝新建村庄大量涌现

图3 山东省村庄得名时间分布

山东省共有16,578个村庄得名时间信息缺失,对具有得名时间有效值的66,714个村庄统计分析发现,从春秋战国到当下这一跨越近3000年的历史长河中,山东地区始终有新的村庄产生。纵观各个历史时期,得名村庄数量总体呈“倒U型”分布,元朝以前村庄增长速度始终较为缓慢,春秋战国及以前、秦朝至五代十国、宋朝至金朝分别仅新增村庄401个、1,567个和1,500个,所占比例分别为0.60%、2.35%和2.25%。元朝村庄增长速度加快,共新增村庄2,706个,所占比例为4.06%。明朝是山东省村庄数量指数增长的时期,各地级市村庄大量涌现,新建村庄数量达到峰值,共计45,207个,所占比例为67.76%,这与明初统治者推行的“远徙降卒”方针与移民屯田政策相关。清朝得名的村庄数量次之,为12,836个,所占比例为19.24%。民国以来村庄增长速度放缓,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分别仅有新得名村庄806个和1,691个,所占比例分别为1.21%和2.53%。

4.迁移村庄在山东省村庄中占主体,其中跨省迁移村庄数量最多(14)本研究将经历了迁移过程的村庄定义为“迁移村庄”,指代由他处迁移而来的村庄。

图4 山东省村庄迁移范围分布

山东省有3,677个村庄迁移范围缺失,另有387个村庄迁移状况未知。在迁移状况已知的79,228个村庄中,大部分村庄经历了迁移过程,迁移村庄共计53,097个,占67.02%,迁移范围以跨省迁移居多,数量为23,280个,占迁移村庄总数的43.84%。未迁移村庄共计26,131个,占迁移状况已知村庄总数的32.98%。因数据文本结构问题,在统计村庄迁移范围时,仅能判断出一些村庄的村民是从其他地区迁移而来,但无法甄别其迁移范围,将这类村庄定义为“迁移范围不详”。统计发现,这类村庄数量为11,682个,所占比例为14.74%。此外,省内跨市、市内跨县、县内迁移的村庄数量都相对较少,分别为4,811个、3,215个、10,109个,所占比例分别仅为6.07%、4.06%、12.76%。

5.山东省村民来源省份集中在山东、山西、河北、云南、四川五省

图5 山东省村庄来源省份分布

山东省共有3,856个村庄来源省份信息缺失,来源省份不详的村庄数量也相对较多,共计11,875个。在来源省份已知的67,561个村庄中,村民来源省份分布广泛,囊括了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地区的28个省份。其中,山东省内迁移和未迁移村庄数量最多,为44,289个,所占比例为65.55%。除此之外,来源省份主要集中在山西、河北、云南、四川四个省份,村庄数量分别为11,610个、5,479个、2,424个和1,404个,所占比例分别为17.18%、8.11%、3.59%、2.08%。同时,江苏、河南等邻近省份也有少量村庄迁入,分别为837个和672个,所占比例分别为1.24%、0.99%。

(二)山东省村庄迁移及得名情况交叉描述统计分析

为探析村庄得名原因是否在得名时间、迁移范围、来源省份不同的村庄之间存在差异,分别作出相应列联表,并运用卡方检验验证以上变量与村庄得名原因类型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1.以姓氏得名和以自然地理特征得名的村庄随时间推移,其变动趋势呈现出“倒U型”的特征

通过卡方检验发现,得名时间不同的村庄,得名原因存在显著差异。各个时期的村庄得名原因均集中在以姓氏得名和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得名两种类型上,姓氏和自然地理特征是大部分村名命名的两个主要因素。具体来看,不同时期村庄得名原因主要表现出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宋朝以前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比例相对较低,而以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和吉祥嘉言命名的村庄比例明显高于宋朝及以后;第二,纵观各个时期,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所占比例大致呈“倒U型”分布,明朝以前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比例不断提高,明朝时达到峰值,这一时期有40.76%的村庄以姓氏得名,清朝以后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比例降低,民国以来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比例仅有12.86%;第三,随时间推移,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命名的村庄所占比例与以姓氏得名的村庄所占比例变化趋势相反,总体呈“U型”分布,明朝以此得名的村庄所占比例最低,为18.74%,明朝前后以此得名的村庄比例均较高;第四,民国以来以建筑、道路、桥梁命名的村庄比例较之前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民国以来山东省建筑、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的现实情况。

表1 山东省村庄得名原因类型与得名时间情况

表2 山东省村庄得名原因类型与迁移范围情况

通过卡方检验发现,迁移范围不同的村庄,得名原因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征:第一,以姓氏得名和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得名为山东省村庄主要得名原因,在各个迁移范围的村庄中比例都较高;第二,与未迁移村庄相比,迁移村庄命名中以“姓氏”因素命名的比例较高,其中跨省迁移的村庄以姓氏命名的比例高出未迁移村庄21.47个百分点,以自然地理特征结合姓氏命名的村庄比例高出未迁移村庄4.41个百分点;第三,与未迁移村庄相比,迁移村庄命名中以自然地理特征因素命名的比例较低。第四,与跨省迁移的村庄相比,省内迁移的村庄更倾向于因怀念故土而以原名或以与原名相关村名为新的迁移村庄命名。通过文本分析发现,这些村庄多为因修建水库等原因而进行短距离整村搬迁的村庄。

3.来源于不同省份的村庄得名原因分化明显,来自山西、河北等北方省份的村庄以姓氏得名的比例较高

表3 山东省村庄得名原因类型与来源省份情况

通过卡方检验发现,来源省份不同的村庄得名原因存在显著差异。第一,来源省份为山西、河北、云南、四川及其他省份的村庄以姓氏命名的比例明显高于山东省内迁移及未迁移村庄,特别是来自河北和山西两个省份的村庄以姓氏命名的比例分别高达53.48%和48.11%,而来自云南和四川两个省份的村庄以姓氏命名的比例为30.61%和38.46%,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来源于河北、山西等北方省份的村民通常具有更为强烈的氏族观念;第二,相对于其他省份,来源于山东省和云南省的村庄以地形地貌、景观和方位得名和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的比例更高,村庄命名的自然地理特征更为显著;第三,山东省内迁移及未迁移村庄以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和吉祥嘉言得名的比例较高,而来自其他省份的村庄以这一方式命名的比例相对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山东本地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吉祥嘉言对外省移民的影响远不及对山东省内村民的影响深刻。

三、移民迁移、地名发展与乡愁记忆传承的内在机制

(一)移民迁移对地名发展的影响

齐鲁大地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优越的地理位置与生产生活环境使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成为人口最为密集的省份之一,并积淀形成了扎根齐鲁、辐射全国的深厚的儒家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不仅是人口大省,更是移民大省,古往今来,纷繁复杂的人口迁移活动为山东省村名数量变化及命名特征都打上了鲜明的移民烙印。

1.因明朝军事移民涌入而出现大量与军事活动相关的村名

明朝初年,大量因战争以及沿海卫所建立形成的军事移民涌入山东。明太祖朱元璋派军征讨占领四川的明玉珍势力与退守云南的前朝残余势力,获胜后俘虏川滇地区军士(15)陈世松:《明初胶东半岛川滇移民由来考》,《历史研究》2016年第5期。,因“若留诸降将,布列旧地,所谓养虎遗患也”(《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八上),故实施远徙降卒政策,命俘虏长途迁徙,派驻设立在山东沿海胶东、莱州一带的卫所对抗倭寇。降兵叛卒经历收编入卫、异地从征与就地留守过程,最终在山东境内定居,由此山东境内出现了大规模军籍移民。据《青岛地区明代云南移民初考》记载,明代初期,青岛地区出现大量来自云南的移民,这些移民多为受朱元璋派遣出征云南的汉族军士及其家属。另据新编《即墨县志》记载,仅明代因建立卫所和军屯而迁来的军户就达7万余人。(16)侯文程:《青岛地区云南移民初考》,青岛市情网,http://qdsq.qingdao.gov.cn/n15752132/n20546576/n20714478/n20714546/151215192947263736.html。这些军事移民在为新村庄命名时,多使用“屯”“营”“堡”“所”等字,例如青岛市郝家营村、罗家营村、南屯村、北屯村等均因曾在此地安营屯兵而得名。

2.元明清时期大规模政策性移民的涌入使得山东新增大量村名

元末明初战乱频繁,加之水旱灾害多发,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份田地荒芜、颗粒难收,“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但山西却风调雨顺、人丁兴盛,明太祖“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 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十三)。自此,大批山西籍移民在政府组织下进入山东境内。相关史书记载,明初从洪武六年(1373) 到永乐十五年(1417)近50年的时间里,共计从山西迁出人口18次。这些移民多迁入山东省中西部地区,也有少量迁入东部地区和北部地区。他们在流入地新建村庄,凭借减免赋税徭役的优势,短期内便立足定居,使得村庄数量在短时间内井喷式增长。因平原地区村庄命名时常常缺少典型的地理参照物,于是这些移民多以房屋作为地理标识,常用“楼”“屋”等字,结合姓氏为村庄命名,如“孙家楼”“韩家屋子”,等等;此外,东营等地曾有大规模移民集中迁入,出现了大量以数字编号命名的村庄,例如明洪武二年,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由直隶枣强迁入大量人口,出现了东一村、东二村、东三村等一系列以数字编号命名的村名。

3.明清时期手工业与商业移民增加而出现大量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村名

明清时期资本主义经济萌芽,手工业开始发达,商品经济日渐活跃。晋商等自发性商业移民也出现在齐鲁大地,这些从事手工业、商业活动的移民安居立业,由此产生了大批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村名。(17)安宏:《试谈人口迁移对山东地名命名的影响》,《中国地名》2001年第2期。例如滨州市豆腐店村,为明永乐年间由今河北省武邑、枣强一带迁此的张姓移民建立,在东三府(登、莱、青州)通往京津的官道旁开设客店,饭菜中尤以豆腐制品为佳,故得村名豆腐店。这一时期与手工业和工商业等经济活动相关的村名不胜枚举,瓦刀赵、皂户赵、油坊许等村名均以此命名。这是山东地区工商业发展的生动写照,也反映出了传统封建宗族观念与安土重迁思想的松动,促使为获取经济效益而自发迁移的移民规模逐渐扩大。

4.“闯关东”的外迁移民潮使得大量村名“平移”至东北地区

清朝至民国时期,黄河下游水旱灾害不断,加之战乱频繁,局势动荡,山东、直隶等地的灾民大量涌入东北地区。这一跨越近300年的山海关内民众大规模出关的移民运动被称为“闯关东”。《吉林地志》记载,闯关东民众“十之八、九均系由关内各省自由移入者。其始不过一、二或一、二户,继则呼亲唤友,而成聚落,俗谓之‘开荒斩草’,并称其首先移居者‘座山户’”(18)李澍田主编:《吉林地志 鸡林旧闻录 吉林乡土志》,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285页。。闯关东民众浓厚的乡土情结及紧密的地缘关系使得他们来到东北地区后也聚族而居,许多新建村庄沿用了原本的村名,“平度村”“莱阳庄”等带有山东地域特色的村名大量出现。(19)张妹:《闯关东精神的丰富内涵及价值支撑研究》,《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1期。由此可见,“闯关东”移民运动使得一些山东村名伴随着村民迁移而“平移”至东北地区,这些作为重要文化符号的村名并未随着人口的流失而消亡,而是在东北地区重新焕发光彩,成为宝贵的地名文化遗产。

5.大量村名在城市化与工业化大潮中消失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成千上万的村庄地名淹没在城市化与工业化大潮中。第一,合村并居使得大量村名消失。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好地集约土地发展经济,山东省许多地市的城市郊区推行合村并居政策,一些相近的独立自然村合并成规模较大的联合村庄。村庄实体虽仍存在,但因村庄合并,原本独立的村庄变为联合居民区,并多以街道编制命名(20)刘溢海:《地名的融合、消失与迁移》,《中国地名》2005年第3期。,原有乡村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名被联合村庄的村名所取代。第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村庄的耕地被征用为工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大量村庄被夷为平地,地名随之淹没在城市化大潮中而成为历史的尘埃,这一过程中对村庄迅速且未经评估的盲目拆除是对村庄地名文化遗产的严重破坏。第三,村庄地名同质化严重,地名文化价值淡化。近年来,许多富有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属性的地名要素被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具有现代城市特色、却无村庄传统文化积淀的同质化地名的社区。由此导致部分村名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走向趋同,其地名文化价值被淡化。

(二)移民迁移对乡愁记忆形成与传承的影响

1.封建朝代大规模移民通过村庄命名而推进了乡愁记忆的形成与传承

从山东省的移民情况来看,无论是元、明、清时期大量军事移民和政策性移民的迁入,还是清朝至民国时期的“闯关东”移民运动中大量移民的自发性迁出,在封建小农经济背景下,这些移民均可以被看作“乡—乡移民”。从地方依恋理论来看,因为迁入地与原居住地生产生活环境较为相似,这些移民可以相对容易地将功能性依恋的载体从原居住地转变为现居住地,而伴随着记忆与温情的情感性依恋则通常需要重新构建,乡愁记忆由此形成。(21)邓秀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地方依恋研究:影响因素与实证》,博士学位论文,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在物质文化资源相对匮乏的封建时代,以村名来承载情感性依恋通常成为移民铭刻并传承乡愁记忆的重要途径:第一,一些移民直接用原村名为新建村庄命名,以此表达对故土的思念和乡愁记忆的传承;第二,一些移民以姓氏为村庄命名,以增强共同迁移而来的家族成员或同乡之间的家族认同感与氏族凝聚力。此外,封建时期的移民还经常通过在村名中融合原居住地与流入地自然、人文特征以实现乡愁记忆的长久传承。山东省境内许多迁移村庄来自千里之外的川滇地区,或是文化相差较大的晋南地区,移民们在村名中不仅保留了姓氏等宗族信息,还结合了新居住地文化内涵,如青岛市刁家烟霞村村民便是由云南移徙而来,起初结合移民姓氏与流入地自然实体特征,将新建村庄命名为“刁家崖下”,随着与青岛方言的逐渐融合,又将村名雅化为“刁家烟霞”。在村庄命名中将姓氏与新居住地的自然、文化环境相结合,并随着移民社会融入程度的提高,对村名进行调整,这是以构建移民认同的村名符号的方式实现乡愁记忆长久传承的重要表现。

2.城市化背景下农村人口乡城转移使得乡愁记忆形成与传承面临新的挑战

第一,大量村庄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原有农业生产生活环境也随之被现代化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所取代,承载乡愁记忆的物理载体和环境不复存在,乡愁记忆文化面临重要冲击。以济南市郭店街道办事处为例,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背景下,为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郭店街道办事处对其下辖的15个村庄进行拆迁改造。伴随着村庄的拆除,村内的庙宇、桥梁、大院、胡同等重要历史文化遗迹也被夷为平地,承载着村民珍贵乡愁记忆的物质载体——村庄在城市化力量的驱使下迅速大面积地消失,这是导致乡愁记忆断裂,阻滞乡愁记忆传承的重要因素。

第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得农业人口数量不断减少,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乡愁记忆在代际传递的过程中不断弱化甚至断代。近几年来,党中央始终将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抓好已经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工作。这一举措有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获得更为公平的生存与发展机会,推动城市化,但是在具体落实中稍有不慎则容易阻断乡愁记忆的代际传递过程。一方面,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重,保留着浓厚乡愁记忆的老年人留守农村,而农村中的年轻人多到城市中求学务工,新老人口的空间分离使得乡愁记忆的代际传递难以维系;另一方面,新生代与老一代农业转移人口在沟通过程中,现代性与传统性的激烈碰撞持续不断。不同代际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冲突。新生代乡城转移人口大多更认同现代化生活方式,缺少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依恋,常常难以形成乡愁记忆,他们往往忽视乡愁记忆的重要价值,接受祖辈传承下来的乡愁记忆时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乡愁记忆的传承主体不断弱化。以上两方面原因使得乡愁记忆传承面临新的挑战,书写着特定地域历史的乡愁文化面临断代风险。

四、地名保护与乡愁记忆传承的建议

(一)地名保护的政策建议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地名委员会、地名研究所等地名管理和研究机构的先后成立,《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地名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发布,表明我国对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同时地名文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国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有待加强。一方面,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工作均相对滞后,尚未建立起系统的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另一方面,健全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也仍未形成。(22)南剑飞:《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回顾、经验及启示》,《中国地名》2017年第8期。因此,针对当前地名管理和保护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进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

开展地名文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和完善山东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将山东省地名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不仅能为地名管理与保护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地名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1998年山东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修正)》中,作出了对于地名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但截至目前,就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仍未出台明确的更详细的法律法规,这导致实际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最新法律依据。因此,依据国家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山东省当下的实际情况,制定地名保护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地名保护相关法规的制定,不仅要针对地名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与传承作出规定,而且要明确不同部门及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对于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地名要予以重点保护,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为地名保护工作提供切实依据,保证地名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推动地名普查规范化和地名文化资源信息化建设

地名普查是地名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了让地名文化得到全面保护,应深入开展地名文化资源调查,推动地名普查的规范化。首先,应全面查清本地区地名文化遗产情况,详细收集地名拼写、读音、位置以及历史沿革、来历含义等文化属性信息,系统掌握地名文化遗产资源数量、分布、现状和存在问题。(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6年12月30日)。其次,在调查现有地名的同时,要注重调查已消失不用的地名,保护珍贵的历史地名。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如遇书写、含义较为复杂的地名或以方言命名的地名时,应避免地名的错写和错译,以免造成地名文化的丢失。在地名普查的基础上,积极利用普查资料建立地名数据库,整合地名文化资源,提升地名管理信息化水平,这样,不仅有利于地名信息的系统化管理和长久保存,而且也便于相关学术研究的广泛开展。

3.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

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进程中,名录制度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对于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要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鉴定、确认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健全地名文化遗产普查登记、申报调研、鉴定确认、记录公示、跟踪监管等一系列保护机制,对于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地名必须予以重点保护。同时,建立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跟踪监管机制,动态跟踪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地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保证地名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此同时,注重地名文化遗产层级保护制度的建设,引导省内各市、县加快建立本地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及相关保护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建设的良好格局。(24)张福文、宁常郁、蓝春柳:《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研究》,《中国地名》2017年第8期。

4.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的研究与弘扬

针对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突出传承价值的地名文化遗产,在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有计划地开展研究工作,深入挖掘其所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探究其独特的地域文化价值,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促进地名文化的弘扬与开发利用。在充分了解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当地的地域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展览、出版地名文化书籍、拍摄地名文化视频或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普及地名文化知识,不断扩大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提升社会各界对地名文化遗产和地名保护工作的认知度,从而增强公众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促进人们自觉保护地名文化遗产。

(二)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村民与村庄是乡愁记忆的两个主要载体,但政府是实现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的关键主体。为实现对乡愁记忆的有效保护与传承,现提出如下建议。

1.健全乡愁记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规范化

乡愁记忆作为非物质文化的重要内容,适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国人大于2011年2月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推出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在内的行政法规。但目前针对保护及传承乡愁记忆更详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尚未完备,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及乡愁记忆传承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乡愁记忆保护办法,实现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形成乡愁记忆保护合力

乡愁记忆不仅是村民们对于村庄的精神依恋,其中还蕴含着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方式、风土人情、礼俗文化等诸多优秀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乡愁记忆应该做到对乡村文化遗产的全方位保护。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应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以此作为制度依据,应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工作:第一,方言不仅是乡愁记忆的重要内容,更是传承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应做好方言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保护我国传统方言的多样性,让乡愁记忆有借以传承的重要方言载体;第二,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到城市生活,拥有乡愁记忆的人口数量逐步减少,应及时推进乡愁记忆的收集整理工作,从乡愁记忆中提炼题材,完善相关图书、影音资料整理与出版工作,以优秀的文化作品扩大乡愁记忆的传播范围;第三,整合村庄内外部力量,形成以村民为主体,由政府主导、专家介入、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凝聚乡愁文化保护合力,使乡愁记忆代代传承下去。(25)崔瑾:《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农业经济》2019年第6期。

3.妥善保护村庄历史文化遗存,保留乡愁记忆的重要依托

村庄历史文化遗存中蕴含着丰富的乡愁记忆,保护村庄历史文化遗存是保护乡愁记忆的基础性工作。(26)刘正阳:《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人民论坛》2018年第21期。第一,对现有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有效保护与修缮。伴随着农村空壳化现象的日益严重,包括古建筑、古桥梁等在内的历史文化遗存有些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有关部门应积极统计、评估并及时对辖区内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全面有效地修缮、整治及保护;第二,对即将整村拆除的村庄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及时有效的评估并保护。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农业用地被征集为城市用地,村庄被整体迁入社区,众多村庄因此迅速消失,承载着村民们世世代代乡村记忆的历史文化遗存在短时间内惨遭毁损,附着在村庄上的丰富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随之灰飞烟灭。各级政府应对即将整村拆除村庄的历史文化遗存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抢救并妥善保护有文化价值、有历史意义的文化遗存,为村民们保留乡愁记忆的重要依托。

4.政府有关部门应着力增强公众对乡愁记忆的保护意识

村民是乡愁记忆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增强村民们对于乡愁记忆的保护意识,对于保护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义重大。乡愁记忆凝结了村民们对于村庄自然风貌、传统建筑风貌、传统农业生活生产方式、村庄社会关系网络、礼俗文化等多方面的珍贵记忆,是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人们充分意识到乡愁记忆的丰富文化内涵,为村民们提供疏解乡愁、铭刻记忆的有效途径,着力增强村民们的文化自信,提高其保护乡愁记忆的自觉性,是推进乡愁记忆保护与传承的重要举措。各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积极承担增强公众乡愁记忆保护意识的社会责任,与各级政府、基层文化工作者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乡愁记忆保护工作。(27)崔瑾:《乡村振兴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农业经济》2019年第6期。

5.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力量,利用数字技术让乡愁记忆重现光彩

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乡愁记忆的保护与传承创造了便利条件。城中村改造、合村并居等政策的推行也使得村民在城市社区过上了现代化的生活。尽管原有的农村生活环境不复存在,但储藏着珍贵乡愁记忆的历史文化遗存不应随之消逝。为了使乡愁记忆重现光彩,应有效利用AR等现代数字技术,在艺术科技的帮助下让乡愁记忆活化,三维复原并重现村民传统居住环境、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模式、节庆习俗等原有生活场景,以数字化的方式为村民重新构筑起民俗符号,帮助他们保护有关原有共同生活场景的珍贵记忆。(28)曲佩宇、罗翊祯:《记得住乡愁:乡愁记忆视域下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思考》,《区域治理》2019年第42期。同时,运用数字技术复原传统农业生产生活场景,也能够扩大乡愁记忆的传播范围。另外,依托数字技术发展以乡愁记忆为核心的乡村文化旅游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该论文得到了山东省地名研究所副主任郭晓琳研究员和山东大学移民研究所刘星延副研究员的大力支持,在此特别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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