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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与山东龙山文化研发关系述论*①

2020-02-25马亮宽

关键词:城子古迹傅斯年

马亮宽

( 聊城大学 运河学研究院,山东 聊城,252059 )

20世纪30年代,傅斯年领导历史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史语所”)考古组对河南安阳殷墟、山东龙山镇城子崖及日照两城镇等遗址相继开展发掘。在河南殷墟发掘时因与地方政府及民间保守势力关系处理失当,发掘一度受阻。之后,傅斯年等人在对山东城子崖、两城镇发掘时,吸取了殷墟发掘的教训,充分利用山东地方文化学术人脉关系,组建“山东古迹研究会”,妥善处理与地方各界的关系,使发掘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丰硕成果。关于古遗址考察、发掘及其成果的学术价值,数十年来研究论著虽然众多,但由于“史语所”1949年迁至台湾后,档案资料随迁未能及时公布,其中有些问题的研究尚待深入。笔者曾多次赴台湾进行学术文化交流,收集和查阅台湾“中研院”“史语所”及“国史馆”档案资料。在对档案资料梳理、考释的基础上,对傅斯年与城子崖、两城镇遗址发掘,以及发掘成果对其中国上古史研究的影响进行探析,拟对以前相关研究有所补充和校正。

一、城子崖遗址发掘决策及准备过程

城子崖遗址地属山东济南历城区龙山镇,古时称东平陵。《汉书·地理志》记载:“东平陵有工官、铁官……济南郡县十四,首列东平陵。”据《齐乘》记载:“扶风有平陵,故此加东。”意即汉都城扶风郡有平陵地名,故在此“平陵”加“东”,以示区别。西汉末年王莽家族祖籍即是东平陵。自春秋战国,经两汉直至唐代,东平陵一直是山东济南地区的繁华大都,至唐元和十年(815年),并入历城县后逐渐衰落废弃。而该地区是齐鲁大地的古城遗址,历代史籍有明确记载。至20世纪20年代,经青年考古学者吴金鼎探寻发现,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吴金鼎(1901—1948),字禹铭,山东安丘人,早年就学于齐鲁大学文理学院历史政治系。1926年考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李济学习人类学、考古学专业。1928年,吴金鼎自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肄业,受聘于齐鲁大学,工作之余致力于济南东部平陵古城地区的考察。1928年3月至10月,吴金鼎先后六次对平陵城子崖地区古遗址进行细密考察,撰成《平陵访古记》一文,“确切认定此遗址包含层所蕴含之重大意义”,文中依据城子崖所蕴含的不同文化层,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一、遗址及孙家庄南崖之灰土层为龙山文化之最古层。

二、镇东河岸大道沟两崖,及东北大道沟北崖(即与遗址北端相对之处)所有包含层之年代,皆较遗址为晚。平陵城及镇北大沟两崖所有包含层,其年代亦较晚。

三、由镇西直至西河皆系较晚之文化区域,其年代去今不远。但不得为近二百年来之遗物。

四、镇北大沟所包含之文化层,其年代较镇西为早。(1)吴金鼎:《平陵访古记》,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30年第一本第四分,第484页。

在初步确定城子崖古文化遗址后,吴金鼎向其研究生导师、时任史语所考古组主任的李济汇报了在山东历城城子崖地区的考古发现,引起了李济的高度关注,并在第一时间向所长傅斯年作了汇报。

傅斯年作为一代学人,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对家乡的文化建设和发展一直给予关注。这从他给好友王献唐的信中即可看出:“古迹之系统调查,乡人著作之搜集等,非群力不能为功。弟受省费资助留学六年有余,义应有心报之,而回国之后,尽在外省,此志期诸异日耳!”(2)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七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92页。信中充分表达了他想为山东文化、学术进步作贡献的心愿。当傅斯年收到吴金鼎提供的龙山城子崖遗址调查的相关信息后,十分重视,决定利用在山东的人脉关系和学术影响,通过团结合作的方式,实现促进山东历史文化研究的初衷。傅斯年经过思考和策划,决定“史语所”与山东地方政府合组一个机构,领导和协调对山东古代文明的考察和研究,尤其是城子崖遗址的发掘。为实现此种设想,他与同窗好友何思源、杨振声、王献唐等人积极联络,交流意见。傅斯年与何思源、杨振声三人是北京大学同学,曾同是新潮社会员,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并肩战斗,1919年三人毕业后同期考取山东省官费留学生,何思源留学归国后任山东省教育厅厅长,杨振声任国立青岛大学校长。王献唐时任山东省立图书馆馆长,隶属于省教育厅。王献唐在任期间,对山东省的图书典籍收集整理,对历史文化深入研究,与学术界代表人士联系广泛。

1928年,国民党政府成立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隶属于大学院;1929年改隶于教育部,聘傅斯年为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委员。(3)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96—1(未刊)。要求有关省份设立分会,以便对各地古物进行保护。故此,1930年8月,傅斯年就成立山东古物保管分会一事致函王献唐,在信中说:“古物保管会分会事,弟今拟给仙槎(何思源字,作者注)一书,乞一看。如兄同意,乞便交之,得其同意,便请示知。弟虑直寄给他,或压住也。此事最关键,在山东能出月数百元之经费,盖所谓总会,亦有月千元之收入(中央)也。”(4)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七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88-89页。在致王献唐信的第四天,傅斯年致电何思源,要求到鲁东临淄一带考察历史古迹,其中说:“何仙槎兄,敝所前拟调查临淄一带古迹事,现可续进行否?电复。”(5)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70—1(未刊)。在得到何思源的同意后,“史语所”派于道泉、吴金鼎赴临淄一带进行考察。一个月后,傅斯年决定亲赴山东,与山东省有关方面商谈合作发掘城子崖等相关事宜。10月6日,傅斯年又致电何思源,告知他和李济到济南的时间,电文内容为:“济南教育厅何仙槎兄,月中弟赴济,兄何日离省,盼电示,免相左。”(6)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70—2(未刊)。同时,致信于道泉、吴金鼎,希望二人多与山东文化界人士接触、联系。(7)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70—3(未刊)。傅斯年原计划与李济同行到济南、临淄,但因患病无法成行,李济于10月14日先行到达。在吴金鼎的陪同下,李济考察了临淄、龙山城子崖等古遗址后,决定选择城子崖作为山东考古发掘的第一个工作地点。后来李济在“发掘城子崖的理由”中阐述说:

(1)现代中国新史学最大的公案就是中国文化的原始问题。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当然选择一个若明若昧的时期作一个起发点;这个时期,大部分的学者都承认在秦汉以前的夏商周三个朝代。

(2)……近数年来,中国考古界对于中国石器时代文化的研究,已有很重要的贡献。在奉天、山西、河南、甘肃一带均作过些极有系统的发掘。这类的研究,不但替中国史学界开了一个新纪元,并且已得到世界考古学者的充分注意。……城子崖的地点居这东北大平原的中心点,它不但出了石器,并且出了与西部北部石器时代遗址完全不同样的贵重陶器。(8)张光直主编:《李济文集》(卷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3-204页。

10月25日,傅斯年到达济南,与何思源经过反复协商,在推动研究山东古文化的基础上,分别代表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和山东省教育厅拟定出具体的合作办法。傅斯年以中央研究院的名义致函山东省政府,并由何思源提请山东省政务会议通过,合作组建了“山东古迹研究会”,具体内容为:

国立中央研究院自设置本所以来,对于中国考古学稍有所贡献,颇引起若干极重要之古代文化史问题。夙知贵省富于古代遗迹,目下调查所知,已知临淄县齐故墟及历城县平陵故墟,颇出异样之陶片等,兹由敝所傅所长前来贵省,与贵厅何厅长当面接洽一切,佥以为若借此时中央研究院专门人才之力量,作山东考古学之研究,必于中国史学有甚大之贡献。特拟定办法八条,敢烦贵厅提出贵省政府政务会议通过,敝所当再呈请国立中央研究院备案。事关中国学术之成就,想当乐于合作也。(9)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7-3(未刊)。

国立中央研究院、山东省政府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办法:

一、兹经国立中央研究院之提议,由国立中央研究院与山东省政府各聘委员二至五人组织山东古迹研究会。

二、国立中央研究院所聘委员由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推荐之。山东省政府所聘委员由山东省政府教育厅推荐之。

三、本会设委员长一人,工作主任一人,秘书一人,由委员互选之。

四、本会工作暂分调查、发掘、研究三步,其科学的指导之责由国立中央研究院任之,其保护之责由山东省政府任之。

五、本会会址设于济南,并于发掘地点设立办事处。

六、本会工作费由国立中央研究院与山东省政府分任之,遇必要时由国立中央研究院独任之。

七、发掘所得之物均存置本会内以便研究,惟因研究之方便,得由本会通过,提出一部分在他处研究,但须于一定期内交还本会。

八、现在发掘工作暂以龙山及临淄为试办区。(10)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9—3(未刊)。

10月30日,山东省政府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了何思源提交的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办法”,并于当日以训令的形式公布,内容为:“为令行事,查本府第十一次政务会议,何委员思源提议由本府与国立中央研究院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请公决施行一案,经决议照案通过,并以杨振声、王献唐、刘次箫、张敦讷四人为委员等因,除分别函达外,合行令该厅知照。”(11)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7—3(未刊)。

在傅斯年、何思源等人的积极努力和联络下,“山东古迹研究会”于1930年11月4日正式成立。该研究会的成立,使得“史语所”在山东进行的古迹调查和考古发掘得到山东省政府的许可与支持,保证了山东城子崖等古遗址发掘工作顺利进行。为慎重起见,傅斯年、何思源二人又以公函的形式报请中央研究院备案,“史语所”所藏档案存有公函原件,其内容如下:

敬启者,敝会组织情形,业经函达在案,兹于本月四日,假济南正觉寺街青岛大学办事处,开成立大会。当依据敝会组织办法,互选傅斯年为委员长,李济为工作主任,王献唐为秘书,业已开始办公。并由青岛大学办事处,拨借房屋数所,为敝会办公地址。所有成立情形,相应函请贵所转呈国立中央研究院,准予备案,实为公便。

此致

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国立中央研究院、山东省政府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12)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9—1(未刊)。

山东古迹研究会成立后,为使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特拟定了《山东古迹研究会办事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本会根据国立中央研究院山东省政府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办法组织之。

二、委员会。本会设委员会由山东古迹研究会委员组织之筹画议决,一切研究进行,计划开会以全体委员过半数为法定人数。

三、职员。本会委员长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一切会议并执行一切议决案件,工作主任负责组织一切调查发掘及研究工作,秘书处理一切常务,任期均为一年。

四、顾问及研究员。本会因工作需要得聘顾问及研究员。

五、工作进行。本会于每预算年始将一年工作计画,每预算年终将一年工作成绩分别报告于中央研究院以及山东省政府以备查核。

六、章程修改。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经委员会之议决得随时修改。

附委员名单:

傅斯年 委员长

李济 工作主任

王献唐 秘书

杨振声、刘次箫、张敦讷、郭宝钧、董作宾。(13)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9—6b(未刊)。

山东古迹研究会是以中央研究院和山东省政府名义合组的,具体执行者则是“史语所”和山东省教育厅,其合作办法和办事章程的制定与公布,为龙山城子崖等古遗址考古发掘的顺利进行、以及山东其他地区的古迹调查和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城子崖龙山文化遗址发掘与文物整理

傅斯年担任山东古迹研究会委员长,是城子崖遗址发掘的实际负责人,李济具体主持发掘事宜。1930年11月6日,山东古迹研究会决议在济南召开城子崖遗址发掘发布会。会议由何思源主持,李济作主题发言,向山东学术、教育、新闻等各界人士系统地通报了山东考古的意图和发掘城子崖的缘由。新闻发布会向全国尤其是山东各界公布了进行城子崖考古发掘的各种信息。发布会结束后,李济又主持召开了山东古迹研究会第一次会议,就城子崖古遗址的具体发掘工作进行了分工和安排。内容大致如下:在赴田野发掘时,古迹研究会会员全体参加,合力工作。联络地方、调动人力物力、配合各方面工作主要由何思源、杨振声等人负责;另外,省方委员杨振声、王献唐、刘次箫、张敦讷等人,除参加发掘现场的工作外,还要分管有关各方的联络、出土古物的保管和后勤服务工作。

工作安排就绪后,城子崖发掘于1930年11月7日正式开始,至12月11日完成第一次发掘,所获物品以残破陶片为主,以及兽骨、蚌壳和石器等,共装89箱。按照事先约定,考古发掘器物存留山东古迹研究会保管、整理。具体由吴金鼎负责。

12月14日,山东古迹研究会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由秘书王献唐代理委员长傅斯年主持,工作主任报告工作经过,并说明此次发掘城子崖理由及所得成绩之重要性。发掘活动结束后,根据《国立中央研究院 山东省政府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公函》所预定的计划,所有器物全部运往济南青岛大学古迹会办公场所,由吴金鼎、郭宝钧、王湘保管、整理、撰写发掘报告。

在发掘器物整理期间,山东古迹研究会研究场所两次出现危机,经傅斯年多方斡旋,最后得以保留。1930年底,山东鲁豫清乡督办公署成立,机关在青岛大学校舍挂牌办公,欲占用古迹会存放整理城子崖出土器物的房屋。吴金鼎闻知后立即致信傅斯年报告此事,并请傅斯年向青岛大学积极争取保留存放古器物房屋,信中说:

孟真先生,鲁豫清乡督办公署,拟设青大前院。我们现用之前一排房子,当然亦在被用之列。惟四角亭一院,当然还可以用,惟看青大方面之意,似要我们搬走,因为他们很有须要。前电请所中商之杨校长保留该院,几月间整理之成绩籍以保存,如办不到,只好另想他法。(14)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8—1b(未刊)。

傅斯年对古迹研究会办公场地事以及城子崖发掘器物的整理研究相当重视,接信后即刻致信何思源、王献唐,希望二人能设法保留在青岛大学的办公场所,为发掘物品整理、发掘报告撰写提供保障。信中说:“闻清乡署借青大,务请两兄设法为古迹会保留大礼堂全院,俾可继续工作,秋季当更积极进行。盼复。”(15)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8—3(未刊)。在何、王等人的积极斡旋下,青岛大学古迹会办公场所得以保留。1931年8月10日,傅斯年致信李济、董作宾时,告知“古迹会原有地盘只失去四角亭,此外前后全无恙。此次据云,孟君分解甚出力。但以后总是夜长梦多”,并嘱托二人:“暑假后你们几位工作的计画似乎此时即可决定,以免天气清凉时不失其时。”(16)傅斯年致李济、董作宾(1931年8月10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374页。从傅斯年的信函内容可以看出,此次古迹会办公场所问题虽然得以解决,但之后是否还有变故,仍令人担忧。

1931年10月8日,梁思永率领吴金鼎、王湘等人对城子崖遗址进行第二次发掘,至10月31日结束,掘获物品约分陶、骨、蚌、石四项,共装60木箱。11月1日运至济南,存放于古迹会内。此次发掘,除物品数量增加外,新发现制陶品窑三所,其结构形式及筑造年代得以确定。对于所发现城墙的方位、形式、建造年代也得到判定。至此,城子崖发掘工作全部完成,其后工作重点转为对城子崖遗址两次发掘物品的整理。古迹会决定,由吴金鼎常驻济南青岛大学会址,整理物品、撰写发掘报告。

1932年4月,古迹会办公场所再次出现危机。4月11日,山东省建设厅厅长张鸿烈致信傅斯年,因该厅为培养专门技术人员,扩充练习班,欲使用青岛大学提供给古迹会的11间房屋,并向傅斯年建议古迹会搬迁新址,信中说:“查山东古迹研究会现借用青大房舍十一间,拟请暂为腾让,以资应用,研究会则移入省立图书馆或民众教育馆办公……”(17)张鸿烈致傅斯年(抄件)(1932年4月11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401—402页。傅斯年颇感为难,4月12日复信中表示:“弟等正筹赴鲁积极进行,闻贵厅拟借其所用之房舍,殊感困难,恐致停顿。”(18)傅斯年致张鸿烈(抄电)(1932年4月12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403页。并希望张鸿烈能利用在济南地利之便,另在他处寻找合适场所,开设学习班。同时,傅斯年致信何思源、王献唐二人,希望能设法保留古迹会现用场所,以便发掘物品整理工作顺利开展。信中说:“古迹研究会房舍乞力维持,并盼与幼山兄切商之,至感。”考虑到问题比较复杂,14日傅斯年再次写长函致张鸿烈,阐述古迹会目前正在对城子崖发掘物品进行编目、登记造册,办公场所尤为重要,信中说:“无如山东古迹研究会恐正无处可移,省立图书馆自身已感房舍不足,否则古迹会设立时,当已置其中矣。”至于张鸿烈所提议使用民众教育馆房屋一事,傅斯年因对其不了解,也不能有所判断,便提到“民众教育馆肯否借房,所借之房能否适用,弟在此均不能悬揣,已托王献唐先生就近与我兄接洽,惟无论如何,务盼贵厅于古迹会得一完善办法之先,无遽用此”(19)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8—13;傅斯年致张鸿烈(抄电)(1932年4月14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402页。。信中还将古迹会目前工作计划向张鸿烈作出了具体说明。同日,傅斯年致信李济、董作宾,信中说:“张函谈及具体办法,弟须先知民众馆不适用之理由,然后可以切切言其不可。已托献唐就近想法,待其回信到后再给张幼山一信也。总之,吾等无人在彼,又无工作,早晚是问题也。”(20)傅斯年致李济、董作宾(1932年4月14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401页。并且随信附上了11日张致傅信以及12日傅致何思源、王近信、张鸿烈信函的抄件。据“史语所”档案记述,这次争取古迹研究会办公场所颇费周折。最后,由何思源协调才得以解决。何在复傅信中叙述了解决方案:“山东图书馆旧楼划出一部拨归山东古迹研究会一节,现已据图书馆呈到厅,当参(如)嘱批准,完此公事上之手续。”(21)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8—22b(未刊)。通过山东古迹研究会办公地点一事,可以看出城子崖遗址的发掘工作虽进展顺利,但是其后续整理工作却颇有曲折。而在此期间,傅斯年对城子崖发掘器物整理工作的开展一直密切关注、多方联络,以求得城子崖发掘器物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傅斯年为古迹会争取办公场所期间,吴金鼎等人积极进行城子崖发掘物品的整理及撰写发掘报告等工作。6月16日,傅斯年以“山东古迹研究会”名义通知古迹会工作人员,计划将城子崖遗址中所出土器物部分运抵北平进行“精致照相”、绘图,以便将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存。通知称:“查龙山城子崖发掘两次出土器物,业经整理研究就绪,所有论文报告正编印中,惟陶帛石器等多种须有精致照相绘图以便装版,此项工作以在北平本所最便利,现以检选各器物装箱运平,并开具清单以备存查,一俟摄绘完后,当即送还,相应函请查照办理,并希转函教育厅发给护照,以便起运。”(22)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9—16(未刊)。傅斯年在城子崖古遗址发掘和整理过程中的一系列举措,不仅凸显了城子崖遗址发掘的重要性,而且也初步显示出发掘器物在中国上古史研究中的价值。

三、鲁东滨海地区考古调查与两城镇遗址发掘

城子崖遗址发掘结束不久,傅斯年按照对山东地区古遗址进行全面考察的设想,决定对鲁东南沿海地区进行古迹调查。他在《城子崖·序》中叙及鲁东滨海地区考古调查及发掘的动机:“先在城子崖作考古发掘,本是想藉此地为发掘临淄琅琊及其他海滨地带之初步尝试,已而此一发掘所得者,使我们遵循海滨工作之兴趣更炽盛。”(2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8页。1934年春,“史语所”考古组成员王湘、祁延霈等人对山东东部沿海地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田野考古调查,在日照境内发现了包括两城镇(24)两城镇,地名,1934年“史语所”考古组在日照县发现九处龙山文化遗址,其中瓦屋村和大孤堆两处属两城镇管辖,1936年对此遗址进行首次发掘,命名为两城镇龙山文化遗址。、丹土、尧王城在内的九处龙山文化遗址。关于王湘等人在日照等地的考察情况,王献唐友人李林在信中有所记叙:

王子湘先生于四月廿二日到县,廿三日到弟处,廿四日弟即随同出发,在大洼、两城得到石器甚多,业经装箱,由祁先生带济。王先生因鹤缘谏阻,仍留县调查,其他情形当有祁先生报告一切也。(25)转引方辉:《王献唐与两城镇》,《山东图书馆学刊》2009年第3期。

此次调查所获得的石器、陶器等器物运抵济南后,经古迹会研究人员初步整理研究,引起傅斯年等人的重视。1936年1月,傅斯年致信山东古迹研究会,要求将“鲁东调查所获陶片、石器”运往南京“史语所”进行进一步整理研究。其信中说:

查二十三年度鲁东调查所获陶片石器等器物,曾装五箱存会,现拟起运来京,以便整理,依□分类研究,附送箱号、清单一份,以备存查,一俟整理研究完毕,当即送还,相应函达,即希查照办理为荷!……二十三年度鲁东调查所得五箱陶片、石器。五箱箱号清单:39、42、43、44、45。(26)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档号:元169—21(未刊)。

傅斯年等人对鲁东调查结果梳理后,决定对两城镇遗址进行发掘。1936年,“史语所”考古组研究员梁思永、伊达(刘燿)、祁延霈等人赴日照两城镇等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并由伊达负责撰写发掘报告。1937年,发掘报告“已成十分之九”,但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而中止,未能出版。但是,“史语所”考古学者对于日照等地古文化遗址调查所获器物及两城镇发掘成果进行综合研究,得出了相对一致的结论,即日照两城镇等古遗址在学术上是与城子崖遗址具有同等价值的另一处龙山文化遗存。“史语所”考古学者石璋如曾记述说:“民国二十三年,中央研究院派员在山东沿海一带调查,在日照、诸城一带发现遗址多处,计有刘家楼、瓦屋村、大孤堆、大洼村、丹土村、安家岭、石臼所等。并于二十五年曾在瓦屋村、大孤堆两处发掘,所得陶石器物甚为丰富,由济南向东愈至海岸则所得黑陶尤为纯粹。”(27)转引方辉:《王献唐与两城镇》,《山东图书馆学刊》2009年第3期。

城子崖及日照两城镇等古遗址的发掘,确立了山东龙山文化是山东地区上古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时段,为齐鲁文化源流研究奠定了基础,曾有专题研究者评论说:“从西周以来在‘万世一系皆源于黄帝’的思想影响下……东夷及其文化‘落后论’的帽子一直戴了几千年。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初山东城子崖、两城镇龙山文化的发现,人们才开始对上述认识产生了怀疑。”(28)逄振镐:《东夷及其史前文化试论》,《历史研究》1987年第3期。而随着考古新资料不断面世,山东史前文化是中华古文明重要源头的历史地位逐步得以确定。

四、考古发掘成果对傅斯年史学研究的影响

20世纪20年代,中国上古史的研究进入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折时代,尤其是对中国上古史中华民族的成分和形成过程研究逐步展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是个单一民族、中国文化起源“单一中心”学说理论开始受到质疑。同时,中华民族西来说也开始传播并产生影响,其中代表人物是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Andersson,Johan Gunnar)。安特生在中国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了著名的仰韶文化,随后又在西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调查,出版了著名的《中华远古之文化》(An Early Chinese Culture)和《甘肃考古记》(Archaeological Research in Kansu)。安特生首先肯定了仰韶文化乃汉族遗迹,并采用英国学者郝伯森( Hobson)的看法,在比较了仰韶彩陶和安诺(Anau)、特里波列( Tripolye)彩陶的纹饰后,得出了它们同出一源的结论。另一位考古学家阿恩(Arne)则根据仰韶彩陶的器形与苏萨(Susa)和安诺所出陶器比较,认为二者相似,并得出结论说:“安特生博士所发现,不啻消除东西文化之独立,而确定李希霍芬氏中华民族西来之旧说也。”(29)陈力:《徐中舒先生与夏文化研究》,载杜正胜、王汎森主编:《新学术之路》(上),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8年,第320页。安特生的学术观点曾在中国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中国考古学科的进步和科学发掘范围的扩大,西方输入说被否定。(30)刘春强:《“以考古经世”:唯物史观与历史语言研究所时期夏鼐的考古学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3期。对于中华民族自古是单一民族的传统理论提出质疑,进而探寻古史的真实面象,主要代表人士有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顾颉刚、傅斯年、徐中舒等人,他们开始运用新的史学理论和方法,寻求新资料对中国上古史进行研究,试图探寻出科学、真实的历史。其中,王国维、傅斯年、徐中舒等人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学说理论的代表人物。

傅斯年自欧洲留学回国开始,从事中国上古史研究,计划在几年内写成一部专著《民族与中国古代史》。他在叙述研究思路和目的时曾说,用新发现的考古资料和传统文字资料相结合,“以考察古地理为研究古史的一个道路,似足以证明三代及近于三代之前期,大体上有东西不同的两个系统”,并且强调这一中心思想“是我十余年前的见解”(31)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81页。。傅斯年研究中国上古史是要否定中华民族千古一系的传统观念,证实中国史前及夏商周三代是东西两个主要族群体系斗争融合的历史发展过程。1928年7月,“史语所”成立,傅斯年被任命为专任研究员兼所长,一方面组织考古组赴河南安阳殷墟和城子崖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一方面在史学组对中国上古史进行专题研究。

城子崖遗址经过1930年、1931年两次发掘,1934年整理发掘成果形成了《城子崖》发掘报告。傅斯年、李济分别为《城子崖》发掘报告写了序言,都肯定了城子崖发掘成果为中国上古民族多元发展提供了证据。李济在《城子崖》序言中以考古学专家和直接参与者的身份,对发掘的成果在中国上古史研究方面的价值等进行了评价。他说:

史语所考古组成立后,其中最紧要的成绩,要算是城子崖的工作。这是考古组同人们认为五六年来对于历史研究上的最重要的贡献。

有了城子崖的发现,我们不但替殷墟一部分文化的来源找到一个老家,对于中国黎明期文化的认识我们也得了一个新阶段。

黑陶的遗址既散布在山东及河南的东部,中心地点大约总在山东一带。它与西北部及北部的彩陶文化对峙到若何程度,尚无从知悉。但他们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在各地方的发展有早晚的不同,却是很清楚的。(32)李济:《安阳》,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12、414页。

李济得出结论,城子崖所代表的文化时代是中国夏商时代,其主要区域是以山东为中心,与仰韶文化所代表的河南以西地区虽属同一时代,但却是“两个独立的系统”。

傅斯年在《城子崖》序中着重介绍了城子崖遗址发掘的动机、收获以及对中国上古史研究的价值和影响:“到山东去作考古发掘,本是假定山东一带当有不同于陕甘及河南西部之文化系,已而发现很别致的黑陶,众多之情形使工作者不能不设定黑陶为一种文化系之代表,其作用一如采陶之在黄河上游。到殷墟以东作考古发掘,本是想看看殷代文化系之向东分配情形,已而在城子崖发现甚多物件,足与殷墟出土品比较连贯。”(3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8页。城子崖发掘成果为傅斯年中国上古史的研究提供了史实依据,傅斯年在撰写《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的过程中,先后将主要章节分别以《夷夏东西说》《姜原》《周东封与殷移民》《大东小东说——兼论鲁、燕、齐初封在成周东南后乃东迁》《论所谓五等爵》等为题目发表。

傅斯年在《夷夏东西说》前言中说:“这一篇文是我在‘九一八’以前所作《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中的三章。”其完成时间是1934年10月,也就是城子崖挖掘报告已经完成的时间。他在论文中系统地阐述了中国上古时期族群发展和融合的脉络:“在三代时及三代以前,政治的演进,由部落到帝国,是以河,济,淮流域为地盘的。在这片大地中,地理的形势只有东西之分,并无南北之限。历史凭借地理而生,这两千年的对峙,是东西而不是南北。现在以考察古地理为研究古史的一个道路,似足以证明三代及近于三代之前期,大体上有东西不同的两个系统。这两个系统,因对峙而生争斗,因争斗而起混合,因混合而文化进展。夷与商属于东系,夏与周属于西系。”(34)傅斯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4页。傅斯年认为:山东地区在中国上古时期由东夷文化与殷商文化混合而形成了东部文化体系;中国上古夏商周三代历史,其主体就是夷商东系与夏周西系的斗争和融合发展史。他论述说:“我们可以说夷与殷显然属于东系,夏与周显然属于西系。……这样的东西二元局势,自非混合不可,于是起于东者,逆流压迫西方。起于西者,顺流压迫东方。东西对峙,而相争相灭,便是中国的三代史。在夏之夷夏之争,夷东而夏西。在商之夏商之争,商东而夏西,在周之建业,商奄东而周人西。”(35)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28页。

傅斯年关于中国上古及夏商周三代时期东西两大族群对峙发展理论得到学术界的逐步认可,王献唐、徐中舒、王玉哲等学者将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相结合,得出了与傅斯年相同的结论。仅举一例,王献唐从考证山东滕县出土的周代邾国彝器铭文入手,运用古音韵学、古文字学、古地理学和民族学的知识和方法,详细考证历史文献资料,撰写了《炎黄氏族文化考》一书,论证了夏以前的山东居民为东夷族,发展成为殷商族群,在东部地区文化发展中具有广泛的贡献。

美籍华裔学者、著名考古学家张光直对傅斯年夷夏东西两个族群构建中国上古民族体系评价说:“傅先生是一位历史天才,是无疑的。他的《夷夏东西说》一篇文章奠定他的天才地位是有余的。这篇文章以前,中国古史毫无系统可言。”“他的东西系统成为一个解释整个中国大陆古史的一把总钥匙”。(36)何兹全:《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前言》,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9页。2002年,傅斯年的学生、著名历史学家何兹全对这些论文进行了系统整理,以傅斯年生前所定书名出版面世。何兹全在前言中指出,可以作为傅斯年史学代表作的“就是这部未完成的《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并对构成该书的几篇论文评价说:“篇篇都有精意,篇篇都有创见——独到的见解,篇篇都是有突破性、创始性的第一流的好文章。就这一本未完成的书之已完成的几篇文章,已足以使傅斯年坐上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大师的宝座,享有大师荣誉。”(37)何兹全:《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前言》,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4页。傅斯年在其他几篇论著《新获卜辞写本后记》《东北史纲》中对所持理念从不同视角进行了阐述。

结 语

城子崖、两城镇考古遗存否定了西方学者安特生等人对中国上古史的研究结论。安特生等人研究仰韶彩陶文化的结论是证明中国文化西来说,而城子崖遗址和两城镇遗址出土的黑陶文化早于仰韶彩陶文化,反证了中国文化西来说不能成立。城子崖考古发掘成果与两城镇考古发掘成果经对比研究是一个文化体系,是中国东部夷人和殷商人融合形成的文化圈,“综合其区域所包括,西至今河南之中心,东尽东海,北达济水,南则所谓淮夷徐舒者皆是。这个分布在东南的一大片部族,和分布在偏于西方的一大片部族名诸夏者,恰恰成对峙的形势”(38)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25页。。傅斯年在评论城子崖发掘成果时曾说:“谈到这一个发掘工作所获取,本书之众位作者或不免‘求仁得仁’之喜。”(39)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8页。事实确实如此,城子崖、两城镇遗址发掘成果,为傅斯年研究中国上古史,构建夷夏东西两个族群斗争融合发展学说体系提供了史实支撑。

城子崖、两城镇考古发掘与地方合作获得了成功经验。傅斯年在《城子崖》序最后谈到他与城子崖遗址发掘的关系时说:“我与这件工作之关系,半在内而半在外。虽然我十多年来一直梦想中国东方必有异于西方之古代文化系。而向山东去考古,也多少因为我是山东人,才作了‘向导’。”(40)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8页。傅斯年自称是城子崖遗址考古发掘的向导,既含有谦虚的成分,又可看作是准确的自我定位。山东城子崖遗址从发现遗址到两次顺利发掘,日照地区古遗址考察和两城镇遗址考古发掘等取得圆满成功,相比于其他地方的考古发掘,尤其是与安阳殷墟前期发掘遭遇地方政府和民间人士的阻挠破坏相比,占尽了地利与人和之宜,其中傅斯年等人在发掘前积极主动与山东省政府及地方各界人士密切交流,共组山东古迹研究会,制定合作规程,切实形成合作互利的工作局面是分不开的。同时,这种合作发掘和研究模式为以后考古发掘树立了榜样。在成立山东古迹研究会合作发掘城子崖遗址不久,“史语所”与河南省政府通过商谈,仿照山东合作模式组建了河南古迹研究会。傅斯年在致友人的信中说:“河南与敝所合作办法因贵省人士之催促,已于上月成立,大致如山东办法。……昔之争执,今成一家。”(41)傅斯年致张鸿烈抄件(1932年4月14日),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编:《傅斯年遗札》(第一卷),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第403页。傅斯年特别强调“昔之争执,今成一家”,其意即团结合作、互利互惠,使得安阳殷墟的考古发掘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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