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距离说与文创产品设计研究
2020-09-02唐欢禐
唐欢禐
摘 要:“审美距离说”作为西方美学理论之一,由瑞士美学家爱德华·布洛提出。他认为人们创造美和欣赏美的基础在于与对象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本文将基于布洛的审美距离说理论,分析当今文创产品所传达的情感与设计者、消费者自身在美学意义上所形成的距离,以及如何产生最佳的心理距离,以期为文创产品设计提供一些启示。
关键词:审美距离;心理距离;爱德华·布洛;文创设计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07-0-02
美学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文学创作上,一些作家追求语言的“陌生化”;在美术创作中,一些画家追求一种在写实之外的“朦胧美”。即便在世俗的日常生活中,也存在着“母语羞涩”这种现象。这些语言与画面通过人类的思索,经过层层意义的阻隔,才与我们的理解与领悟达到相会的瞬间,使我们获得某种精神上的快感。这类现象与“审美距离说”有关。
优秀的文创产品集功用、内涵、审美价值于一体。如何将文创产品的实用性和审美性恰如其分地结合起来,如何在不消解文创产品所承载的内涵、格调与品味的基础上给予消费者以审美体验,如何规避过度强调内涵、格调与品位而与大众生活的脱节,是我们需要探究的问题。当今包括故宫博物院在内的一些博物馆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收获了诸多追随者。但要创造出真正集功用、内涵、审美于一体的文创产品,创作者需要充分把握美学理论中審美距离说的精髓,并在实际设计中运用审美距离说的相关理论。
一、审美距离说
“审美距离说”是西方美学理论之一,由瑞士心理学家、美学家爱德华·布洛在其1912年论文《作为艺术要素和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中提出。他认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要保持一种剥离主体力量和客体性质的、超越功利性和实用性的审美距离,这样审美活动才能够进行,美感才能够产生。
布洛认为,在艺术中,对“距离”(distance)这一概念的解释是:如果缺少兴趣(interest)或者至关重要的推理(speculative importance),人们是绝对不会产生某种想法的。距离分为“空间距离”(spatial distance)、“时间距离”(temporal distance)和“心理距离”(psychical distance),而布洛则认为,任何审美的特征都来自于“距离”的一般内涵——心理距离。这种距离存在于我们自身和我们对事物的感情之间,而我们对事物的感情,最广义的解释则是:能够影响我们身体或精神的任何东西,例如感觉、知觉、情绪状态或思想。这种距离的意义就在于它将“美感”和那种浅显的“愉悦感”区别开来,并且作为艺术气质和审美意识的特征之一。
二、“差距”与“超距”
朱光潜先生在《谈美》中提到,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布洛则对“心理距离”进行过理论化的限制。他认为距离太近或太远都会致使距离消失,这距离的消失点被称为“距离极限”(distance-limit),而距离的丧失则意味着审美的丧失。失去距离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叫“差距”(under-distance),即距离过近。从主体上来说,它是审美主体对客体的欣赏的实用动机压倒了美感,主体对客体的欣赏局限于个人的好恶和功利之中,不能上升到艺术的高度;从客体上来说,它是指欣赏的对象过分写实和通俗,因而主体不能产生真正的审美。
另一种叫“超距”(over-distance),即距离过远。它是指完全排除主体个人的爱好,将主体与客体的联系切断,主体难以理解客体,难以对客体产生切身的感受,并且对客体有着一种荒谬、空洞、人为、造作的印象。
三、“审美距离说”对文创产品设计的启示
审美距离说给予了我们看待问题的不同视角,这是一种适用于所有艺术的启示,那么这种启示于当今文化产业分支下的文创产品设计有哪些借鉴意义呢?
(一)规避“差距”
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消费者应当避免将文创产品看作普通的商品,避免过度强调、注重其功能和作用,而是应当站在欣赏艺术品的角度,感受文创产品所传达出来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意蕴。但消费者能够体会到真正的美感的前提,是文创设计者创造了美。
对于文创设计者而言,第一,设计者需要规避过度功用化的创作。如前文所言,作为审美主体,只有摆脱功利性、实用性的需求和目的,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美。这是距离产生的基础,亦是审美的基础。因此,从文创设计者出发,只有排除了自身对文创产品功利性的动机,才能创造出真正具有美感的文创产品。文化现代主义(cultural modernism)提出,艺术品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拥有美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内在特质,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而且,人类之所以异于其他动物的也就是于饮食男女之外还有更高的企求,美就是其中之一。然而,在文化产业化的今天,这样的要求似乎太过不切实际。但是如果文创设计者能够意识到,自己不单单是一位商人,而是一位文化传承者;自己能将博大精深的文化,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传达到普罗大众的心中;自己所做的事业,是比一个“工业产品”的生产还要伟大得多的“艺术品”的创作,是包含了人类智慧与感情的过程,这便是文化产业化的成功了。
第二,设计者还需要避免将这些文创产品低俗化。集内涵与审美于一身的文创产品,不仅能构建起文创产品与文化之间的桥梁,还有助于引领大众审美的提高。当设计者站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角度去生产时,必然限制文化意义的表达。譬如,一幅梵高的画,若是原封原样地被印刷在水杯上、笔袋上,不仅遗失了作品本身的质感,甚至连梵高的画作本身都会由于在大众眼中出现多次,而产生“差距”的情况,给人一种太过世俗的错觉。相反,若是仅仅出现梵高本人或者其画作的某几个元素,艺术的表达再含蓄、晦涩一点,更能让大众体会到真正的艺术之美。如此一来既没有让梵高流于低俗,又不至于切断与大众的联系。
除此之外,毫无疑问当今大众文化的发展依赖于技术的发展,文创产品更是如此。技术的发展为我们体验这些文创提供全新的审美体验,那些新鲜的视觉体验会刺激大众的感官。但是,它同样带来一些问题,它会使大众逐渐丧失深度、严肃的思考,而那些文创会变成“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因此,当今的文创设计者需要担负起文化社会责任感,具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和高水平的艺术鉴赏能力。
(二)规避“超距”
然而,文创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完全摒弃掉其功能性是不可能的。文创产品的全称为文化创意产品,这种产品与其他一般的产品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仅是一种商品,同样也是文化的载体。在功用之外,它承载了意义;然而它不同于纯粹的艺术品,它又有着实际的功用。因而,如何平衡文创产品的实用性和艺术性,是文创设计者需要思考的问题。再者,文化输出的方式不必束之高阁,它出于人群,必然复归于人群。设计者应当适度规避创作内容的过度艰深、晦涩,规避只有艺术专业人士才能欣赏的过于严肃的艺术品。
虽然在不得不使距离消失的情况之下,布洛个人倾向于“差距”胜过于“超距”。他补充道,“超距”常常是艺术的缺陷。不论在对审美客体的欣赏还是生产过程中,最理想的情况是最大限度地缩短这个距离,但并不使它消失。但是,过度“差距”必然导致文创产品艺术性的消减。理想的文创产品,不仅要适应人的物质需求,还要适应人的精神需求。以此给人一种审美化的幸福感和满足感。这种幸福感和满足感是感官的感受,同时它又包含着精神的、文化的内涵,它是生理快感、美感以及某种精神快感的复合体。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适当的审美距离用文学的语言来讲就是“雅俗共赏”或者是“凡事勿过度”。文创产品既不能太注重实用功能,完全站在大众的一方;又不能过分艺术化,使之与大众生活脱节。然而,当今文化产品设计需要侧重的是前者。这对文创设计者而言,需要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和高水平的艺术鉴赏能力,并担负起文化传承的责任,拉开消费者与文创产品的心理距离。这在一开始注定是费力不讨好的,但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其意义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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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李妍
作者简介:唐欢褑,女,汉族,四川成都人。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课题项目:本论文项目背景:“助力良渚申遗与浙江文化走向世界,良渚博物馆文创产品于新媒体时代的发展——以故宫文创为样本”项目(大学生创业创新国家级计划立项;浙江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编号:20191427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