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中国企业文化的发展趋势
2020-08-24钱津
钱津
[摘 要] 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的企业文化也逐渐具有了新时代的发展特征。其中,在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中国将涌现出大量的各式各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不同于原有的国有企业文化,也不同于一般的民营企业文化,是一种新型的混合的富有新时代重要特征的企业文化。在民营企业的发展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强调的是能人和能人团队的作用,因此,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合伙制的企业文化成为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新的发展趋势。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全党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在这一形势之下,新时代中国各行各业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都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的指导方针,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
[关键词] 新时代;企业文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合伙制企业
[中图分类号] F27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編号] 1673-8616(2020)04-0100-07
企业文化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员工逐渐形成的共同信念和对于企业生存的认识,包括企业信念、价值观、理想、最高目标、基本行为准则及由此表现出来的企业风范和企业精神等。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与企业发展中表现出的是特有的人文精神,将这种特有的人文精神融汇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可使企业充满生机与活力。不过,企业文化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企业生存在社会大环境中,企业文化也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时代不同,企业文化的基本表现也随之不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因此,自党的十九大之后,除了与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文化具有共同的发展趋势,中国各行各业的企业文化还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征的发展趋势。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结果,也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企业发展的独到之处。
一、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企业文化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国有企业(实际包含着一定的尚未分流出去的公营企业)包括中央政府管辖的企业和地方各级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管辖的企业。在市场化改革之中,这些企业一方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其企业文化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为:由计划经济体制文化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文化,由职工代表大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文化转变为职工代表大会与法人治理结构并存的企业文化,由单纯关注员工利益的文化转为全面关注企业利益包括员工利益的文化,由学习借鉴外国企业的文化转为自主创造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文化,由不太注重企业形象转化为非常重视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但是,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趋势来看,最突出和最重要的是产生了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由此发展形成了独具新时代特征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文化。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由此,中国的国有企业包括本应分流出去的公营企业都明确地走上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路[1]。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文化不同于公有制的国有企业文化,也不同于非公有制的民营企业文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文化发展趋势。这一特色的企业文化是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不断地向前发展的。
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文件的总体要求,国有资本要积极地和集体资本、私人资本、外国资本等非公有资本形成交叉持股、股权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并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新的法人治理结构,以此保证国有资本经营效率,改善国有经济布局,提升国有经济活力、经济控制力、社会影响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能够更具实力地引领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文件认为,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促进原来的国有企业市场化地转换经营机制,有效地放大既定的国有资本的社会功能,切实地保证所有经过改革的国有资产做到保值增值,由此实现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不同所有制资本的相辅相成,融合促进与协调发展,构建扎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经济基础。文件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处理合资问题,以国有企业为改革主体,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将资本的融合与经营机制的转换结合起来,将多元化的产权存在与改进法人治理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此摸索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文件规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以保护企业产权、维护契约原则、服从市场决定性、保证政府实现有效监管为具体导向,实现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各类产权的权益保护,切实调动各类资本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改革必须严格管理程序和实施规范操作,稳妥起步和稳步推进。在此文件的具体指导下,全国各地要统一下好一盘棋,从实际出发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强调指出,除从事国家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军工企业、关系国家战略安全的军工企业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企业必须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之外,其他普通的军工领域和非军工领域,都可以实施市场准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家金融和文化等产业的重点国有企业的改革,可以按照中央另行的规定执行。
2017年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落地之年,也是开启混合所有制企业文化建设的起步之年。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召开,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由此,进一步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企业文化具有了新时代特征。
2019年10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应该说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或者一些重要的进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在加快推进,据统计,到2018年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户数占比超过了70%,和2012年相比提高了20个百分点[2]。
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将是今后中国的国有企业包括本应分流出去的公营企业改革后的主要存在形式。由此,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将广泛地生成。国有企业由于改革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其原有的企业文化也将随之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而不能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有的国有企业文化。最重要的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前,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基点是职工代表大会与法人治理结构并存的企业文化[3],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已成为混合所有制的企业不再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其企业文化中也就没有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文化,只剩下法人治理結构制度的文化。此外,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必须尊重合资资本的支配权即民营资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权力,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其他制度安排上也都必然表现出与原先的国有企业的不同,不可能照搬照抄原有的国有企业文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文化建设将是一种全新的企业文化。当然,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是不会与各种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相似相同的,作为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仍需保留一定的国有企业文化的精神,包括以往国有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精神。因而,改革后的企业文化就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同所有制企业文化相混合的特征。虽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之后,还是会保留一定的国有企业,即仍有一定的国有企业文化存在,但是,因为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已经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所以新产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必将成为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文化发展的主流必然趋势。
二、具新时代特征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企业文化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除了发展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外,还需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4]。这些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对发展国民经济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国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也是别具一格的,有其不同于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自身特色。近年来,民营企业尤其是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民营企业的文化建设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由老板一人文化代表企业文化转向充分发挥每一个员工的文化作用,由对员工物质奖励为主转为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由单纯开展娱乐活动转变为全面的企业文化建设,包括出版企业报刊、书籍和举办企业各种文化教育活动,由企业老板主要负责企业文化管理转为由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这项工作。
改革开放之后,在恢复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国,民营企业的最大特色在于几乎每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基本上都建立了党组织。由本企业党组织代替企业老板主要负责企业文化管理,一方面使得民营企业的文化建设越来越规范和越来越有活力,另一方面也更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在民营企业里的作用,从而保证了民营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
只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也呈现出了新的趋势,民营企业的发展开始由股份制企业走向合伙制企业之路。大量的合伙制民营企业的出现成为了新的社会潮流,大量的合伙制民营企业的成功成为新时代发展走向的标志。因而,不同于一般股份制民营企业的私人合伙制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也就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企业文化又一种显著的发展趋势。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中国合伙制企业的设立、运营、清算等各个方面的事项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该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伙制企业不同于股份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外聘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营,承担企业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在合伙制企业中,管理者就是合伙人,非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管理与经营,即只有合伙人才能承担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
二是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权利和义务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谁出钱多,谁分钱多。在合伙制企业中,并不是绝对化的谁出钱多,谁分钱多,而主要是由合伙协议规定怎么分配,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三是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制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要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只是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
四是国家税收不同。在股份制企业中,对投资的收益和股东的分红,国家均要征税,即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增值税等各种税。在合伙制企业中,只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是组织的法律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这种组织机构具有对外统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因为法人成员的死亡或退出法人组织及其他变化而影响其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存续。法人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单独的自然人。法人是拥有独立的财产和人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法人的独立财产是企业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最大的法律特征。而合伙制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制企业是属于合伙人共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有连带责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