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20-08-20张海
张海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就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6项任务,第一项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完成这一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而在履行基层央行职责中,进一步把思想向主业靠拢、把工作向主业聚焦、把力量向主业汇聚,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上级行和基层行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但是,从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看,还存在着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低下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履职质效。
一、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现状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能严格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自觉将自律与他律、纪律与责任有机结合,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家庭监督。但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僵、多、飘、弱现象,影响和制约着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成效的提升。
干部思想“僵”。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执纪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形成循规蹈矩、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式。面对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要求,有时难以调整思路,习惯凭老方式、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工作和处理问题,缺乏破解难题的有力对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纪检监察工作是‘载刺不载花、‘出力不讨好一项得罪人的工作”思想。加上受当前体制机制的影响,人民银行基层行内设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受上级纪委领导的同时,更多的是要服从并服务于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在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等由同级党委决定的导向影响,造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心存顾虑,热衷于“好人主义”,怕得罪人,喜欢“和稀泥”“睁一只眼闭一眼”。因此,工作不敢碰硬,不敢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习惯于问题上挂,矛盾上交,缺乏应有的责任担当。
工作内容“多”。以监督检查工作为例,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主业”任务。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人,监督事主要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但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很多工作是监督事,而不是监督人。
工作作风“飘”。目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存在“四个不够”问题。一是不够“快”。“雷厉風行、只争朝夕干事业”的劲头不足,工作效率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存在磨蹭或拖拉等现象。二是不够“深”。对新形势下中央纪委和上级行纪委部署要求把握了解不深不透,面对新问题、新要求无从下手,监督中“心虚”、“气短”,什么情形应当问责,什么情形不应当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责不清不楚。三是不够“严”。“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意识不够强,工作有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放低标准,马马虎虎、“差不多”就行。四是不够“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和“一竿子到底”的实干精神还不够强,个别干部开展工作存在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解决基层央行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纪检干部“忠诚、血性、尖刀、清廉”标准,我个人认为必须在“新、活、实、强”四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理论修养和履职能力,从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教育,把握一个“新”字。强化创新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反腐倡廉调研活动,分析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破解难题的对策。在实践中创新工作思路,从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探索工作方法,体现一个“活”字。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丰富一些新做法,从而使工作方式方法变“活”。如:运用提示提醒、督查督办、重点核查等方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通过参加或列席部门有关会议或活动开展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抓业务与抓队伍、管工作与管纪律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改进工作作风,定位一个“实”字。当前,纪检检察部门可引导干部对照中央提出的“四风”问题,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整改解决,丢掉心浮气躁、眼高手低、“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枣木棍子自来色”的不实作风。扭转过去“以检查考核评比论英雄”的观念,实现“五个转变”,即:从“粗放型”向“规范化”转变;从“盯违纪”向“纪法衔接”转变;从“面面俱到”向“聚焦关键”转变;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从“他律”向“自律”转变,牢固树立严、细、实的执行理念,注重培养好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从理想信念、遵守纪律、担当作为、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严格规范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牢固树立“风险没有及时发现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是渎职”的理念,完善督办问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考核,对工作不落实的、走形式的,严格追究责任,用新理念促新常态,以好作风促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