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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例微研究的逻辑起点

2020-08-07谭晓云

云南教育·中学教师 2020年2期
关键词:语文课程案例学科

谭晓云

【开栏语】

语文教例是语文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的晴雨表,是教育目标、语文课程理念、单元教学目标、单篇教学目标落实的重要载体。教情与学情的生态,守成与创新的气象,博大与狭隘的境界,亦悉在其中。

缘于此,语文教例研究渐成“显学”,成了很多人的宠儿。广大师范生更是将教例研习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力图甫出校门即能实现理性与感性的相融,熟悉与陌生的相乘,扎实傲立于语文教学研究的前沿。

不过,总的来看,语文教例研究还偏于面面俱到的整体研究、宏观研究,加上学理分析的薄弱,基于学科史审视的不自觉,致使不少问题仍然故我。

有些老师甚至坦言:“乱花渐欲迷人眼,却令人無所适从!”

基于此,我们想到了“微研究”——着力于一个问题或一个点,上下纵横,会通奥窔,力争在理论上谈深、谈透、谈明白。就像夏丏尊先生提及的小品文写作中“寡兵御敌”智慧那样——从许多断片的部分的材料中,选出最可寄托情感的一点拿来描写,好像打仗,要用少数的兵去抵御大敌的时候,应该集中兵力,直冲要害。

细微之处有乾坤,愿我们的探索,能拓出语文教例研究的一片新天地来!

随着语文课程改革对优质教学的深入追求,对改进教师课堂教学具有卓越效能的语文教例研究,日渐赢得了整个语文教学界的瞩目。从中小学校、教研部门开展的教研活动,到各教育学会、推广机构的办会主题;从语文教育杂志的专栏稿件,到语文教育研究的出版物,“教例展示”“教例研究”成为语文教学界的高频词。

显然,这场方兴未艾的语文教例研究热潮,是一线教师和语文教育研究学者共识性的推助。站在一线教师的立场,聚焦课堂问题解决的教例研究,是对不断发展进化、推陈出新的语文教育改革理念,语文教材使用,语文考试改革等最为直观,也最为有效的理解和落实。一线工作的现状,使得老师们所希冀的“教师专业成长”更倾向于“教学专业成长”,立足于真实课堂的语文教学研究是他们最迫切,也最感兴趣的需求。而另一方面,教育教学研究也正在经历着从“黑匣子”“玻璃盒”到“潘多拉盒”的转型。研究者们从抱着信念和法则,去求得教学科学化和技术合理化解释的研究,转而走向亲临课堂,在真实和复杂的课堂情境中解决教学问题,生成学科理论知识的研究。教师需求和研究转型的高度契合,促成了一线教师和高校研究者的通力合作:通过共同的教例研究,打通一线和高校、教学与研究、实践与理论的阻隔。融通共生,助推语文教例研究热潮的不断升温。

“语文教例微研究”是这场不断升温的语文教例研究热潮中一道别样的风景。不同于面面俱到的整体分析和宏观研究,抛弃理论先行和实践验证的分析范式,着力于语文教学中某一个真实问题的解决,或一个关键要点的实践,力争从语文教学实践中提炼教学的原则与规律,解释并揭示教学现象背后的本质,探寻指导课堂的语文学科教学知识,最终助力一线教师的教学成长。

“微研究”既是确立视角,聚焦问题,从小处入手,解释语文教学本质的研究之意;也是一线教师与高校学者亲临案例,共同参与,携手共生教学智慧的谦逊之心。看似具体清晰,着眼于语文“教什么”和“怎么教”的细致分析,聚焦热点,呈现观点;实则内有学理,立足于语文教学“为什么如此”的理论探究,上下纵横,会通奥窔。

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践行,语文教例微研究以“案例研究”和“语文课程”为两大逻辑起点,研究语文教学案例中的典型问题,以期为语文教学及研究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参考。

一、案例研究视角下的语文教例微研究

案例研究最早起于社会学研究,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第一任院长克里斯托弗·兰格德尔把案例分析引入法学专业教育。此后的一百年间,案例研究开始在教育领域获得迅速的发展。今天,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教育方法,案例研究在中国也有丰硕多元的探索。

1. 案例研究与语文教例微研究

什么是案例研究?“案例研究是一个特定的例子,经常被设计用来说明更一般的原则。”“案例研究是一个对实例的研究。”“案例研究是一种质性研究,研究者通过详细、深入的数据收集来探索现实生活。”梳理已有的观点,案例研究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呈现来揭示规律与原理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质性研究法,案例研究的最终成果既可以是案例描述本身,即以案例作为研究,也可以是通过案例描述,最终获得案例分析结论,即通过案例进行研究。

作为案例研究的一种类型与范式,语文教例微研究可以界定为:将某一时间单位(可能是一组,也可能是一节或一个片段)的语文教学实录作为研究对象,在对其进行实景展现或客观描述的基础上,聚焦教学问题和教学要点,对其进行分析、解释,并揭示其中所蕴含的语文教学问题解决的策略,生成语文学科教学知识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教学的过程,也是一个研究的过程;既是一个解决教学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获得语文学科PCK,最终促进语文教师自主专业成长的过程。

2. 语文教例的特征与语文教例微研究的价值

语文教例有哪些特征?对其展开研究,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语文教例主要具有以下特征:首先,语文教例是真实情境中的教育事实,是原生态的、客观的、动态的、典型的教学再现。正如施布瓦在《实践:课程的语言》中所说:“几乎每一个课堂片段都是一个流动的情境,需要在其基础上进行审议问题和决策的识别。”其次,语文教例是集合性的研究样本,它包含着教学原则与知识、教学原因与结果,是教材、教学、教师等各个层面要素与过程的全态体现,具有可分析性和可解释性,蕴含着巨大的研究空间。最后,语文教例是鲜活真实的教学样本,它促使学习者增进课堂理解,增加课堂经验,强化学习体验,为建构学习者的实践性知识提供了情境和资源,搭建了平台和基础,引领了方向与路径。

语文教例所具有的优越的教学与研究特征,是语文教例微研究的价值基础。优选典型的语文教例,是语文教例微研究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

案例研究将中小学语文教师的学习引向了有效优质的路径。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无论是问题解决,还是要点提炼,都可以锻炼教师观察课堂、发现问题、聚焦要点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可以促进我们将案例中提供的教育事实与自我的教育事实(或教学理解)不断地进行比对、揣摩,展开“为何如此”的追问,在真实的问题解决情境中,获得解决自我问题的启发,最终生成解决自我问题的策略。在知识获得和知识使用相融合的过程中,提高对自我和世界的觉知,并着眼于从事语文教学的元知识、元能力和元素养,逐步成长为具备“恰当的选择与定位的教学素养”(陈向明)的反思型、智慧型教师。

显然,案例研究决定了语文教例微研究的路径与方法,也决定了语文教例微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二、语文课程视角下的语文教例微研究

当我们以案例研究为视角,聚焦中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之时,我们发现,语文課堂教学的问题新老混合,问题频出: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混淆,教学目标定位失当,混淆文学解读和语文解读,将课文内容等同于教学内容,对深度学习缺乏理解,任务群学习不得要领,整本书阅读剑走偏锋,写作教学缺乏情境意识等。这些问题,有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老问题,也有新课程改革推进中不断产生的新问题。要解决这些争议不断、令老师们茫然无措的教学问题,必须进行学理的探究,探究教例现象背后的本质,将中小学语文教例研究纳入科学研究的轨道之中。这样的研究显然离不开对语文课程这个关键概念的理解。语文课程是语文教例微研究的第二个逻辑起点。

1. PCK与语文PCK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一个合格的语文老师,需要具备很多知识。其中,语文学科教学知识,也叫语文PCK,是最核心的知识。

PCK又称“学科教学知识”,是近些年教育教学研究的热点。它是三个概念的英文缩写:Pedagogics教育教学,Concent内容,Knowledge知识。舒尔曼和帕克等认为:PCK代表了内容和教学法的融合,以理解所要教授的主题在教学过程中,是如何被组织、调整和表达的。PCK的核心就是主题转化为教学的方式。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需要掌握很多知识,但是PCK知识却是其中最为核心的知识。

PCK的发展包含知识获得和知识使用两个维度。但是教师并不是首先获得PCK,然后再去执行它的。按照帕克的说法:知识获得和知识使用在教学实践情境中是彼此交织的。这意味着获得PCK的学习,需要一个这样的过程:既需要学习者不仅要理解既定的学科教学知识,还要亲自体验实践和参与教学实践。在这个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将学习活动进行转化,才能构建自身的学科教学知识。应该说,案例研究正好满足了这些特征,有助于学习者促进学科PCK的转化与生成。

综合来看,PCK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科教学内容知识与教学法知识融合所产生的,关于教什么和怎么教的知识。这些知识直接作用于教学过程,既不是空悬天上,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和应用的高大上理论;也不是仅仅停留于个体实践经验上的总结归纳,而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能够解决教学当中真实而具体的问题的知识。

从PCK的定义和特征中,我们发现,学科教学内容知识的特征,常常决定了教学法的使用与选择。有什么样的内容,就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教学路径与方法。显然,在语文PCK中,语文学科内容知识是最为重要的知识,它决定了教学法知识进入语文学科之后的选择与使用,最终也决定了语文PCK的质量。

2. 语文课程理解与语文教例微研究

事实上,语文学科的内容知识和语文学科的课程理解密不可分。可以说,对语文学科的课程理解决定了语文PCK的有效程度。用语文的规律教语文,用语文的方法教语文。在回答语文教学教什么和怎么教的探索中,对语文学科的课程理解是语文PCK建构中必须探寻、无法回避的重要内容。而要探寻这些内容,离不开对语文本质的探讨。

在基础教育界,没有哪一门学科像语文这样,备受诟病,又充满争议。“十年时间,2700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这些年来,著名的“吕叔湘之问”,不断引发着不同时期的语文教学有效性的大讨论:课时最多,每周6~8节;耗时最长,一学就得12年;但是效率最低,特别是高年级,教和不教,没有多大区别;此外,从业人员学科背景最复杂。据说,语文教师非专业出身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在一些中小学,教不了数学,教不了英语,你可以去教语文。好像什么人都可以来教语文,什么人都可以来对语文指手画脚。在中小学教学中,语文课可能是争议最多的课堂。同样一节课,十个评委,评价有时候大相径庭。为什么语文教学评价有那么大的分歧?一节好的语文课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语文教学研究界还有一个现象:一篇相同的课文,教法千差万别。比如,蒲松龄的《狼》,有的老师只教文言字词和文言语法,一节文言文教学就是做各种字词的语法练习;有的老师,主要教故事,带着大家分析小说的情节、人物,进行现代文的小说改编和创作;有的老师,觉得这篇课文最该教的是小说的寓意,通过这篇文言小说,理解蒲松龄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还有的老师认为,课文那么简单,有什么好教的?不如再从《聊斋志异》中挑出几篇文章,让学生阅读即可。一篇课文,有N种教法。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教法都教对了吗?语文教学的内容究竟应该怎样确定?到底应该教什么?怎么教?

一边是备受诟病、充满争议、问题重重的教育现实;另一边却是越来越重要的教育地位,新高考、新课程与新教材的挑战,现实令中小学语文老师充满困惑与焦虑。或许回到语文和语文课程的本质探源,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思路。

语文是什么?什么是语文?当我们回到语文本质的探源,发现语文这个概念也充满争议: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字,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化……追根溯源,这个概念的提出者叶圣陶先生说:“说出来的是语,写出来的是文。语文就是书面语和口语。”吕叔湘先生也有相应的回应与佐证:“语言和文字不是一回事,可又不是两回事。‘语言和‘文字这两个名词都不止一种意义,这里所说的‘语言是‘口语的意思,这里所说的‘文字 是‘书面语的意思。”语文就是口语和书面语,凡是将语文理解为“语言+文字”,或“语言+文学”“语言+文化”者,皆有偏颇。

那么,语文教什么?怎么教?课程标准是重要依据。从2001年版及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到2003年版及2017年版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语文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学科,语文课程的终极目标是语文素养,语文素养的核心内容主要是语言、思维、审美和文化四大内容;语文是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语文核心素养是语文学科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任务群是核心素养实现的路径与学习结构;等等。这些理念的表述与阐释,教学的指向与建议,是语文教师从事教学的指导,也是语文学者研究教学案例的重要依据。

显然,基于语文是什么等本源问题的学术探索,基于课标理念与教学指向的学术研究,是今天我们观察、分析、研究语文教例的重要学理。这些学理从教学实践中来,又进入教学实践中去,是语文学科PCK的生成之源与重要养分。也是我们进行语文教例微研究的依据与标准:一节语文课教对了还是教错了?教好了还是教坏了?有效还是低效?由此出发,才可知语文教什么和语文怎么教的框架与标准,最终语文教学的困惑与争议才可能真正得以解决。

基于案例研究与语文课程这两大关键概念,是语文教例微研究这一研究范式的两大逻辑起点,也是“语文教例微研究”这一专栏开设的支点。期待更多的同人参与我们的探索。

责任编辑 晏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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