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演变探究
2020-08-06赵芳
摘要:对西方政治思想历史发展进行探究,可发现“共和”概念占据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在西方政治思想历史发展中,共和的概念和含义具有不同的理解含义,基于制度形态而言,共和属于混合政治体制的一种表达形式;基于政治内部含义而言,共和主要代表着公民参与政治事务积极守护公共利益。“共和”概念在西方不同时期的基本含义也不尽相同,古希腊时期“共和”概念中民主和共和具有不同的区别,在近代“共和”概念也伴随着君主制的废除而与民主制度联系在一起。本文主要对“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演变进行研究。
关键词:共和;概念;西方;政治思想史;演变
一、“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演变探究
通过对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历史进行研究可发现,由很多政治概念对历史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如民主思想、共和思想、自由平等思想等都对西方政治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共和概念对西方乃至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对于共和概念进行探究,就需要从不同的时期,对共和的具体内容和涉及含义进行深入探究,以下为不同西方政治思想历史上“共和”概念不断演变的梳理与探究内容。
(一)“共和”概念
依据西方政治思想相关百科全书记录内容可知,“共和”作为词汇最早出现于希腊文中,之后在发展过程中由古罗马政治哲学研究者使用拉丁文进行了翻译,此时“共和”的原本含义为公共的财产或者公共的事物,与之相对应也派生出了相应的英文表达词汇。在此演变过程中,“共和”概念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代表意义,一方面代表着为大多数人多接受的意义,表现为与君主制相对立的共和国,也就是政府意义上的共和国,国家领导人由国家所使用宪法进行选举并在认定期间内进行任職,不属于世袭制度,其相应政府职能也属于法定有限性质职能;另一方面代表着一种政治模式,该模式表现为平等、民主且含有公共精神,也就是说该共和主义和个人意向的自由主义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二)古希腊罗马“共和”概念演变
“共和”概念相对的共和主义传统最早主要应用于古希腊和罗马政治中。古希腊时期,在雅典城邦中,公民属于自由人的共同体,公民的个人利益往往会与城邦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要确保公民个人利益不受到损害,就需要每个公民在做到在关系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要对国家事物进行关注,以此来保证公民所生活城邦处于健康持续发展的状态,避免城邦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古希腊时期,“共和”概念的应用就体现在公民与城邦身份的正确认识,将公民个人利益和城邦利益放在同一地位进行思考,公民的实际生活会与城邦的政治事务相联系。在此时期,公民的基本内涵就表现为能够积极参与城邦政治管理的人,共和国也就呈现为公民的共同事业,通过共和国将法权一致利益共同的集合体聚集在一起,更好地将国家与公民人民结合在一起。共和主义也就呈现为人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所管理的各项事务,在法律和国家宪法规定的基础上将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联合在一起形成共同体,国家和公民都要做到为公共利益而不断奋斗,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与国家领导人一起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双方共同携手来创造更好的生活。
(三)英美国家“共和”概念演变
从古希腊时期发展到近代,“共和”概念与基本含义也呈现为更加多样丰富的状态。有研究者认为,共和制度也就是代议制度,共和政体也是使用代议制度的政体,而代议制度主要代表政府将国家的一应事务交给极少数公民代表来管理,该制度最早出现于十七到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中。这一研究者的说法并不是从古罗马共和国的角度进行阐述,也不是从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的角度进行描述,而是从政治形态的角度进行表述,将共和制度从政治形态方面解释为代议制度,可将“共和”概念和古罗马的共和国、古希腊的民主制度相区分,便于人们进行区别。沿袭到近代的西方政治,虽说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共和”概念不尽相同,但却也将古代共和制度和政治思想的精华部分进行了继承。如我们所知道的,美国在十七世纪的立国原则主要体现于费城会议的宪法制定中,美国所采取的政治制度为三权分立的立法权,国会本身也采用的是两院的制度,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部分,借助于这两个部分将立法权分为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从严格意义上将,美国的三权分立也就是以上代议制度的完美体现,该形式的政治形式将代议制度展现为国会和众议院参与选举或者运作,这与古罗马古希腊的共和制度相距很大,但将三权分立和近代西方共和相联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研究者认为共和政体为混合政体,将平民群众和少数资本者两个元素混合在一起,将君主制度和民主制度平衡地在共和政体中混合。也有研究者持着反观美国政治制度的观点,他们将美国宪法制定过程,把代表行政的总统当作君主,与英国上议院的主要参议院相似,只是将众议院代表国家的人民参与政治事务。之后,在十九世纪有政治思想家认为,美国社会中的贵族不是指富人,大多数是指在律师及法官职业中的人民,也就是说美国的贵族主要为法院的最大法官。总结可得,美国共和政府模式就是君主制度、贵族制度、民主制度三种混合政治体制原则进行平衡,代议制度也就成为西方政治体制的主要代表,区别于古希腊民主制度,西方政治思想的共和制度就是混合政体所具备的基本特征。
(四)法国“共和”概念演变
对于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共和”概念,法国研究者也指出,只要属于执行依法治国的国家,不管行政形式采用何种方式,就可称为共和国,将公共利益当作主要的统治方式。共和制度在该概念中的主要表现为依法治国和公共事务利益的重点关注,其中依法治国为共和制度的主要特征。以此概念则可将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和君主制度为主的国家划分为实行共和制度的国家,只要该国家的治理采用依法治国则可称为共和,就符合共和的基本概念,也不会考虑到所行使法治权力的主体是君主还是法院。换一种说法就是共和制度在此时期就是法治的一个替代名词,并不像古罗马古希腊时期共和制度代表着特定的政府形式,只是代表着国家所施行某一种制度。长期演变和发展,共和制度也就慢慢失去了对国家政体类型的议论,将美国的贵族制度、英国的君主制度、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当作了国家的主要政治体制,民主共和制度也就逐渐与民主法治相联系。
通过对不同时期“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演变进行研究,在政体转变的过程中,十八实际的法国大革命为“共和”概念演变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一次革命中,法国国民公会将君主制度进行了废除,以此同时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家,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具有较为分明的区别。也就是说此时的共和国并没有沿用法国的原有政治方式,将世袭君主制度进行了废除,不再接受君权神授的传统理论和说法,也不再承認贵族在国家政体中的主要地位。而是将卢梭的人民主权说法当作主要的理论,也就是共和国家的权力和政体体制都是为国家人民进行服务,和美国所实行的三权分立依据上述依法治国具有最根本的区别,也就逐渐体现出共和概念的正确含义,也就是在此时期共和国与民主制度具有了直接的关系,也可将共和国和民主制度当作相同的两个概念。现今,除少数国家,世界上很多国家已将之前国家实行的君主制度、贵族制度等等级概念纳入到国家历史中,即使有仍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君主也不能代替人民的权力,国家中所包含的贵族也不再含有根本的权力,贵族和平民之间并没有了本质差距。新时期的共和制度在混合政体方面已不再具有直接的规定和划分,而是直接将依法治国、注重公众利益,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等当作了主要的行政方式,沿用了卢梭人民民主说法,在十九世纪中将民主和共和概念联系在一起,民主共和国也在此时诞生,民主和共和也就不再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总结上述言论可得到,“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历史上经过了较为漫长的过程,从最初发展的理论可知道,“共和”概念在制度形式上代表着混合政体的行政方式,从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制度的执行可知道,“共和”概念在政治上代表着国家公民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对共和在之后国家发展中的具体情况探究可得,“共和”概念的两种代表意义对西方的政治思想发展具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从美国的三权分立到英国的君主立宪再到法国的依法治国,都沿用了“共和”概念的混合行政方式,而民主和共和真正联系在一起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当建立其第一共和国时,共和制度就和民主制度具有了直接的关系,此时所沿用的政治体制就是民主制度,区别于古罗马希腊的民主制度,此时的民主和共和已没有根本区别,民主共和国成为了政治文明和进步的代名词,对西方方政治思想历史的发展具有着深渊的影响。
结语
总结可得,“共和”概念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演变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从共和词汇的诞生到共和制度在不同国家政体中的具体应用演变,“共和”概念不仅表现为混合政体的行政方式,也代表着人民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形式,无论哪种意义都对西方政治思想发历史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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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芳(1988年—)女,汉族,山东淄博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方向:美国史、西方政治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