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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业务部门自我监督意识,构建大监督格局

2020-08-02叶泽锋

企业文化 2020年20期
关键词:主体责任

叶泽锋

摘要: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加强履职监督和管理监督,纪检监督部门强化专责监督和执纪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企业管理的各环节,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这既是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企业风险管控的要求,也是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整合企业内部的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监督作用,实现内部监督一体化和监督效能最大化。

关键词:主体责任;自我监督;协同监督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多种监督资源,加强党内监督,压实各业务领域自我监督主体责任,构建“大监督”格局,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的监督中,常常会遇到部分业务领域自我监督缺失、自我监督执行不到位或监督效果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我迫切需要积极探索如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构建科学的管控体系,激发业务部门自我监督、主动监督意识,加强协调监督,整合监督合力,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成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监察、审计、法律和巡察等部门的“再监督”已经发挥了作用,但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意识还不强,自我监督、主动监督的作用也没有有效发挥。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业务部门监督意识不强

部分业务部门自我监督意识淡薄,对本业务领域的风险点认识不深,对监督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导致业务领域的自我监督抓得不够紧,廉洁风险防控落实得不够到位。甚至有个别业务部门存在畏惧心理,怕监督发现问题要承担责任,出现了不想监督和不愿监督等问题。

(二)协同监督作战能力不足

业务部门与纪检监督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力,协同监督的机制运行得不够顺畅,监督和再监督的责任履行不到位。协同监督机制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全面覆盖的协同作战能力不足。

(三)协同监督方法方式不多

业务部门人员的监督手段相对滞后,监督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一些监督工作抓不深、抓不透,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堵住的漏洞堵不住,监督效果得不到保证。

(四)考核评价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对于协同监督工作情况没有开展考核;部分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进行了考核,但是考核结果的应用不够深入;配套的工作机制和问责办法缺失或滞后;这些都是协同监督成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

二、应对措施及对策

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作用,提高自我监督、主动监督意识,进一步落实业务部门自身监督,强化纪检监督部门专职监督,有效开展协同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效率,共同落实好全业务领域的监督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督责任

1.加强督导促进责任落实。一方面,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强化主动监督意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责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传递“加强监督是本职、监督不力是失职”的理念,让业务部门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监督问责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通过专题会议、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展板、楼宇电视、微信平台等各种形式,全方位、高频度地宣贯,明确业务部门监督的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使其主动监督、敢于监督,认识到怕监督、不监督就是失职,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

2.成立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同监督涉及各个业务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协调难度大,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提高协调监督工作效率。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监督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定期听取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审定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3.明确监督工作,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各业务部门每年年初结合业务领域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监督计划,针对规章制度、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廉洁风险管控、下级单位的业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号整改,销号落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另一方面,纪检监督部门聚焦监督问题的再监督,每年年初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监督计划,制定《专责监督工作计划》,采用随查、资料检查、季度监督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业务部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开展再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二)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面”的监督工作,各业务领域负责“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专责人员负责“点”的监督实施工作。

1.建立定期召开监督管理委员会议机制。结合职能监督和廉洁风险防控情况,明确会议主题,深入分析问题,主动研究对策。

2.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各业务部门要定期对本业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重点检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有效。纪检监督部门可采用现场和系统抽查等多种方式对业务部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再监督”。

3.建立定期通报、领导约谈和专题研究等机制。促进各业务部门增强协同监督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三)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业务部门监督水平

1.加强对协同监督有关知识的学习,做到懂监督、明职责和会监督。在认真学习、运用好《监督问责实施细则》的同时,结合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和地方的人文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协同监督工作规律,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成效。

2.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用好“第一种形态”这个有力工具,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党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党员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关心和帮助支部的党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通过“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来提高党员群众“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

3.要强化问题导向,变“普遍撒网”为“聚焦重点”。首先,要针对重点工作开展协同监督。对上级布置的和本单位年度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其次,针对重要风险点开展协同监督。年初要制定监督计划,认真对各工作领域的廉洁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排查,对隐患较大、难于控制的风险点要组织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再次,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协同监督。可以结合上级或本单位的巡视巡察、检查反馈、审计反馈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排查问题和隐患较大的事项,重点进行协同监督。

4.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助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提升智慧监督水平,推广应用智慧监督信息平台,对直属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做到“通透式”管理,更方便、更直观地获取其落实情况,提高协同监督的针对性和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效性。建设“廉洁风险一键通”等智慧监督平台,鼓励干部员工主动发现工作中或者“八小时之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通过信息平台实现随时随地快速举报。通过智慧监督,不仅可以减少监督资源的投入,提高监督效率,而且也进一步强化员工廉洁的教育,进一步夯实“不敢腐”的基础。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协同监督积极性

1.把各部门的自我监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应用于业务部门年度党建责任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促进主动监督意识的提高。

2.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对规章制度、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廉潔风险管控等监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照《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严格落实“以案治本”和“一案双查”的要求,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管理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而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3.健全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监督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在评先评优、职务升迁等方面采取优先考虑等激励手段,在企业范围内立标杆,营造大家共同监督、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结语

有效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充分激发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思考改进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协同监督工作方法和措施,才能提高监督工作成效,为企业改革、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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