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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教学实践与思考

2020-07-28姜庆丹张喆

高教学刊 2020年24期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实践

姜庆丹 张喆

摘  要:课程思政是高校思政课程的延伸和发展,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落实,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着力点。法学类课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权责意识、批判意识、法治意识具有突出价值。因此,遵循“法律文本解释——法律价值引导——立法实践回归”的教学设计思路,运用比较式、案例式、讨论式、情境式教学方式,将法学课程思政资源嵌入“知识构建——价值引领——实践回归”的三环,从指导思想、学科思维、价值引领和实践回归四个层面实现法学类课程思政目标。

关键词:法学课程;课程思政;三环导入;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4-0078-04

Abstrac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s the extension and develop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 in college and universities, the concrete implement of "Fostering Morality and Cultivating the Students" and the exerting point of improving the talent training quality. It is important for law courses to construct socialist legal state and to train rule consciousness,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cr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law consciousness.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follow the teaching thought of "legal textual interpretation-legal value guidance-legal practical returning", apply comparative teaching, case teaching, discussion teaching, situation teaching, embed the curriculum resources into the three links of "knowledge acquirement-value guidance-practical returning", realize the aim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law courses from four aspects of guiding ideology, subject thinking, value guidance and practical returning.

Keywords: law course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ree-link; teaching practice

課程思政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是落实教书育人主体责任,确保“三全育人”要求实现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新时代本科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着力点。法学类课程是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历史性与现代性的统一,本土性与世界性的统一,事实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资源。[1]对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权责意识、批判意识、法治意识具有突出价值,对于增强学生的立法认同与立法自信、本土情怀和国际视野、理性思维与人文情怀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学类课程思政的目标解析

法学与神学、医学并称为人类最古老的三大学科,作为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工具,通过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调整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具有天然的政治基因和深厚的社会底蕴,体现复杂的利益博弈和积极的正义取向。法学类课程思政的目标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个主要层面。

(一)指导思想层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

法学课程思政的首要目标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宏观指导和领悟。任何法律作为一种上层建筑,都由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任何一种法律制度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法律的教学与学习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这是一种唯物史观。因此,在法学课程思政教学中要引导学生结合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基础去理解法律,脱离社会经济环境单纯的法条文本解释是片面的,脱离国情基础盲目的立法比较和不假思索的立法借鉴是错误的。法律作为社会主体多元利益的一种反复博弈和精巧平衡,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一种现实应用,矛盾分析的方法、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等都在立法中有生动的体现。因此,在法学课程思政中教师要自觉应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同时要引导学生去发现、体会、运用法学中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

(二)学科思维层面——客观理性、细腻缜密、批判质疑

法学的学习重在学科思维方式的养成,法学学科思维方式主要体现在抽丝剥茧的细腻、客观理性的分析、逻辑缜密的推演、敢于质疑的批判。这种学科思维的养成依靠教师在课程思政中润物无声的传达和引导,教师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分析各利益主体的权责义,如何在情、理、法之间去寻求人文关怀,如何在个案正义寻求法律的价值取向,如何在诸多法律概念与规则间建立普遍联系与具体差异,如何在历史传承与国别借鉴中守正创新,这些都是法学课程思政的学科思维养成目标。这种学科思维的养成需要反复的训练和不断的强化,最终变成一种自然而然的学科思维方式。

(三)价值引领层面——公平正义

法律既是纸面上一目了然的法律文本,也是栩栩如生的现实生活,更是关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坚如磐石的价值。任何法律都体现着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的价值判断,任何没有价值引领的事实认知,任何没有德性内涵的知识传递,都不符合“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法学课程思政必须要引导学生透过法律条文的解读去发掘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人性考量、价值关怀和制度定位,促进学生法治精神、规则意识、权责意识、批判意识的培养,实现知识构建与价值引领的统一,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内化为信念和追求,外化为行为和准则。[2]

(四)实践回归层面——立法认同、国际视野

法学教育的核心和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律既是国家意义的法,也是社会意义的法,更是生活意义的法。法学教育歸根结底是引导学生如何运用法学的思维分析经济社会生活现象,去发现、思考、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如何将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应用于生动鲜活的生活实践;如何用法律解释和指导司法实务。教师可以通过情境教学、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让学生融入具体的情境,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的教学设计路径

结合上文分析的法学课程思政的目标取向,我们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教学设计思路,从法律文本解释入手,过渡到法律价值引导,上升到立法实践回归,形成“事实逻辑——价值逻辑——实践逻辑”层层递进的三环,实现求知、铸魂、践行三者的有机融合,见图1。

(一)事实逻辑环——求知——知识构建

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教学设计的第一环是事实逻辑环,事实逻辑环的主要任务是知识构建,作用在于“求知”。这里面的“求知”不仅仅是学科知识内容,还包括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和学科思维的训练。教师要在讲清讲透基本的法律概念、原则、规范的过程中,让学生领悟学科思维方式,建立学科知识体系,体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这一环可以导入的课程思政元素主要是立法背景、立法环境、立法沿革和立法体系,通过立法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让学生知过去、知现在,窥未来;知本土,知他国,知世界;通过相关立法串联,让学生知部分,知整体,知对立、知统一。这一环课程思政的目标主要是指导思想层面和学科思维层面。

(二)价值逻辑环——铸魂——价值引领

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教学设计的第二环是价值逻辑环,价值逻辑环的主要任务价值引领,也是法学课程思政的主阵地,它的作用在于高屋建瓴式的“铸魂”。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帮助学生理解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帮助学生理解立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理解立法背后所体现的价值选择、利益均衡和精神追求。这一环可以导入的课程思政元素主要是立法背景和环境分析、立法价值和目的探讨、立法未来和趋势展望,可以通过横向的立法比较,增强学生内心的立法认同和立法自信;可以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在自由、公平、效率、秩序等诸多价值中进行理性衡量,在个人、国家、社会等诸多利益间进行正确选择。这一环节课程思政的目标主要是价值引领层面。

(三)实践逻辑环——践行——实践回归

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教学设计的第三环是实践逻辑环,实践逻辑环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回归,是法学课程思政的皈依,是深入社会实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践行”过程。教师一方面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如何将法律理论应用于司法实践;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发现、思考、分析、解决身边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这一环可以导入的课程思政元素包括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评析、法律社会实践与调研、立法评价及展望,让学生在具体、真实的情境中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立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效果对立法进行再思考和再认知,获得更多的感性和理性认知。

三、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的教学方法探索

法学类课程思政“三环导入”实践教学路径设定之后,就要探讨运用哪些教学方式能够更好的实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达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一体化提升。

(一)比较教学法

比较教学法是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常用的教学方法,常规的比较式教学法通常是法律条文的单一比较,更多的关注的是知识构建层面的记忆和理解。而课程思政中比较式教学方法的采用必须叠加一个批判性思维维度,增加一个重要的环节——基于国情基础上的国家利益分析范式。也就是在比较中既寻求共识,也寻求差异;既了解制度本身的规定,也了解制度背后的国情基础;既检视问题,也分析原因;既立足现在,也展望未来。这样在比较分析中增加对中国问题的客观检视以及对中国方案的理性评价和构建,让学生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立法认同和立法自信。同时,明确一国法律制度必须建立在对本国国情的充分认知和尊重的基础上,不考虑本土元素的盲目移植,不叠加国情基础的优劣评判,都是不客观的、错误的。在此基础上,学会批判式的借鉴和继承性的创新。

比较教学法的素材丰富,比如从《宪法》中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三权分立政治制度的对比,探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情适应性和制度优势;比如我们可以从各国对冷冻胚胎立法的借鉴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及现存立法,填补冷冻胚胎相关立法空白。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分析法教学是价值逻辑环和实践逻辑环常用的教学方法,常规的案例教学通常是通过个案中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推演,来让学生被动地感受个案中的正义价值。而法学课程思政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必须增加一个环节——基于个案利益冲突衍生的价值分析范式。也就是从一个典型案例放大到一组、一类案例,从逻辑推演框架的虚拟框架延伸到主体利益冲突的现实视阈,从被动的习得经验到主动的获取启示。在个案的利益冲突分析中体会情、理、法的交融,体会法律规范与法律价值的叠加。

对法学这样一门应用学科来说,案例教学的素材俯拾皆是,关键是我们在案例的选取时要注重典型性、时代性、价值性和冲突性。典型性主要要考虑案例的代表性以及对相关法学基本理论的覆盖面,时代性要求我们除了经典案例外,一般要从近三年的典型案例中选择,价值性要求案例的选择具有正向积极的价值取向,冲突性要考虑案例冲突的复杂性和可思辨性。比如,我们在《继承法》的讲解中,会引入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这个案件涉及到《民法总则》、《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以及《人类生殖辅助技术管理办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的适用。教学中既要分析一审、二审不同的审判意见,也要分析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对未来法律的挑战,引导学生们在生命权、伦理道德、法律规范以及特殊利益保护的多元角度分析这一案件,体会该案审判中“顺天意、成人伦、敬畏法律”的司法精神以及推演至未来冷冻胚胎的立法规范问题。

(三)讨论教学法

讨论式教学是价值逻辑环和立法实践环常常采用的教学方式,常规的讨论式教学方式可能是问题导向下的分组研讨,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术研究兴趣,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课程思政中讨论式教学法的运用必须增加一个环节——教师正确引导和评价下的正向讨论,教师要充分发挥其在议题设置、恰当引导以及正向評价三方面的积极作用。讨论式教学法首先要设置精巧的议题,讨论议题的可辩性是讨论教学法的重要基础;其次要恰当引导学生讨论的方向、进程;最后一定要对同学们的讨论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形成正确的价值引领。讨论式教学方法适用于对现存法律制度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的探索,对未来立法趋势和走向的前瞻,更有利于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也有利于课程思政元素的入脑入心。比如,我们在探讨《合同法》中“格式合同”时,我们会组织同学们举例“我身边的格式合同”或讲讲“我遇到的格式合同陷阱”,引导同学们通过具体案例归纳总结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组织同学们辩论格式合同存在的制度价值。在这里,如果教师不加引导,学生很可能会因为生活中格式合同带来的种种合同陷阱、欺诈以及权义分配不均衡问题而否定格式合同的积极意义。

(四)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的创设或引入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情感体验和态度变化。情境教学法生动具体,对学生心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除了传统课堂教学之外,法学课程思政还应当延伸到课堂之外的社会实践中,可以利用课间实践进行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庭审,可以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学生进行法律情景剧的编演,可以利用暑期社会实践进行立法调研或者走进社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课内与课外的互动,校园与社会的结合。让学生在真实的社会实践中对法律的实施状况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思考,在感性认知的基础上实现理性认知,达到课程思政的目标。[3]

“课程思政”直面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课程中的精神呈现。每一门课程都有自己课程独特的文化基因、学科思维、价值范式,课程思政的本旨就是挖掘课程的思政元素,将这些思政元素转化为育人资源,强化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统一。[4]

参考文献:

[1]石慧.试论“知识传授+价值引领”的教学实现路径[J].中国大学教育,2019(07):26-29.

[2]谢冉.大学课程:回顾、反思与视角转换[J].现代大学教育,2014(01):13-18+111.

[3]王小萍,孙晓红.基于课程思政理念——法学本科宪法课教学的探索与创新[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9(2):59-73.

[4]朱飞.高校课程思政的价值澄明与进路选择[J].思想理论教育,2019(08):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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