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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市”字的语义

2020-07-07杨敬娜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3期
关键词:东门死者苗族

杨敬娜

(山东建筑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1)

据王蕴智的介绍,“殷墟甲骨文中有市字,习见于何组、无名组卜辞。这个字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字形总表》中列属842号,未有明释”(可参考图片1)。“晚周时期由于地域文化的不同,市字的写法呈现出较多的差异。此时除了秦、燕等国域之外,其他地方都习惯在原市字基础上或累增一个土旁”(可参考图片2)。“可知古市字除了其常见的表官方集贸之所的义项之外,它还有一种表达时间概念的用法”[1]26-28。

图片1 “市”甲骨文[2]

图片2 “市”楚系简帛[3]

根据该文的介绍,还可以知道关于甲骨文“市”的以下情况:第一,目前为止“市”的原有意义并不明确;第二,晚周时期,很多地方习惯在原市字基础上或累增一个“土旁”;第三,市的语意方面,有官方集市与记时的名词用法。

但是,除了市的原义之外,为什么以“市”(市日)字来记时呢?又是如何通过“市”来记时呢?“市”与“时”是如何产生联系等问题,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故,笔者将试从文字学、比较文学、文化人类学、文献学的角度,阐明上述问题。

一、市与宗教祭祀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市”载:“买卖所之也。释诂曰。之,往也。古史考曰。神农作市。本辞说也。世本曰。祝融作市。”据《礼记·月令》:“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郑玄注:“土神称曰神农者,以其主于稼穑。”即“神农”是司农事之神。而据《吕氏春秋·孟夏》载:“其神祝融。”高诱注:“祝融,顓顼氏后,老童之子, 吴回也,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官之神”,得知“祝融”即火神。暂且不论是“神农”与“祝融”作市的真伪,但都暗示出一个信息:市产生的时间很早,并且是由“神”创造,而非普通百姓创造。这给“市”涂上了神圣的色彩,表明市在产生之初或许带有一定的宗教神圣性。

《说文解字》释“市”:“买卖所之也。市有垣,从冂从绁,绁,古文及,象物相及也。之省声。”《说文解字注》释“市”:“释诂曰。之、往也。”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些对“市”的解释中,都提到了“市”中有“之”,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探索方向,即“市”之古意有可能与“之”有关。而《说文解字注》释“之”:“出也。引伸之义为往。……之事,祭事也。……象艸过屮。过于屮也。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茎渐大,枝亦渐大。”由于“之”与祭祀相关,那么“市”字的神圣性极有可能是通过其自身的“之”字体现出来的。

那么,汉字“之”到底与祭祀之事有何关系呢?对于此问题,叶舒宪在《诗经的文化阐释》一书中作了如下论述。

首先,“ㄓ”字用法在卜辞中与“又”字同,而“又”字常用为祭名,可知“ㄓ”字亦与宗教祭仪活动相关。……稍加考察便可知,“之”(ㄓ)在甲骨卜辞中作为祭名而出现的情况不在少数。

(中略)

ㄓ(之)作为祭祀之名,尤其悠久的史前宗教背景。[4]143-144

由此可见,“之”可以作为祭名出现,从而说明了其原始含义与宗教祭祀的关系。而同样是带有“ㄓ”的“寺”字的金文(图片3)也与宗教背景有关。“在甲骨文造字时代稍后,人们用“ㄓ”与“手”会意造出寺字,用来表达祭仪主持者。”[4]144

根据上述关于“之”字的考察,由于金文字“市”(图片4)与“寺”也都有相同的“ㄓ”字,故可以推测出汉字“市”的“ㄓ”(之)不仅与汉字“市”的语音有关,还表示出其曾有的宗教背景。而这宗教背景应该是“市”在产生之初,使之具有神圣性色彩的原因所在。

图片3 金文“寺”[5]

图片4 金文“市”[5]

根据王蕴智在上述论文中的整理,关于甲骨文“市”的史料中,引起笔者注意的是以下两条:

11于劦日市迺又(有)彳,王受[又(佑)]?合集27641(无名组)

12于市事酉彡,王受又。合集30884(无名组)[1]26-28

11条、12条中,都出现了“王受又”。如前所述“又”是祭名,所以,11条、12条中的甲骨文献都直接表明“市”与宗教祭祀的关系。而且,这两条记录还都表明:“市”是“王受又”这种祭祀发生的场所。

由此看来,甲骨文献中显示的“市”字,以及构成“市”字组成部分的“之”字,都表明了“市”的发生的宗教意义。

二、市与道路

根据中国古代文献和考古资料,并没有发现直接表明“市”与宗教祭祀相关的史料,但遵循着“历史而求诸于野”的方法,2017年2月,笔者在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大营乡芭茅村,通过参与观察与访谈的方法,调查和了解到苗族葬礼的一些情况,又为思考“市”与“宗教祭祀”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当地苗族葬礼中的各种仪式由“东郎“(苗语dongb langb)担任。在葬礼中,“东郎”需要唱诵《亚鲁王》史诗送死者回归祖先所在之地。对死者而言,史诗最重要的部分是“上坡路”(这部分讲述如何让死者回归祖先故地)。但是,这部分史诗的演唱,对“东郎”而言是伴有危险性的工作。因此,“东郎”为保护自身的安全,需手持宝剑,脚穿铁鞋(或脚踏铁制品),唱“上坡路”。而且,在唱“上坡路”的过程中,“东郎”还会做一些肢体动作。据“东郎”的说明,这些动作是在送死者经过某些地方才会做,并不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做。具体看来,这些地方有五个,分别是“滑石板”“非正常死亡者的地方”“送到死者家的地方”“市场”“死者的田地“。“东郎”送死者回归祖先所在之地的途中,每当经过以上五个地方都会倒转,这表示“东郎”本人不跟着死者一起到达死者的世界,而是返回到活人的世界。

“东郎”还告诉笔者:“在一些驱鬼仪式中,鬼越强越厉害的话,就必须要把它送到‘市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市场’是人来人往的地方,空间又很开阔,在这里可以让恶鬼远离人世间。”而这种“驱鬼仪式”叫做“布其”(苗语pus qil,是去市场、去赶集的意思)。据说,在他们的生活区域内共有百余种鬼,而与这百余种鬼对应的驱鬼仪式亦有百余种。“布其”的行为,也包括对于非正常死亡者的“解除”仪式。因为苗族认为,非正常死亡的人是由于沾染了外在的“恶鬼”等不好的东西导致死者非正常死亡。所以,在葬礼中需要把这些死者身上附带的“恶鬼”从死者身上“解除”掉,才可以举行葬礼。在“解除”仪式中会把“恶鬼”喜欢吃的“鸡”“鸭”“狗”献给“恶鬼”,从而达到与“恶鬼”做交易的目的,让“恶鬼”远离死者,让“恶鬼”去“恶鬼”应该去的世界。见图片5和图片6。

图片5 “解除”仪式使用的“鸡”“鸭”“狗”

图片6 解除仪式用的“小鬼”

在调查中,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苗语“布其”。“布其”也可以指现实生活中的赶场、赶集。清代青乔木《苗妓诗》中写道:“赶场曰‘猛已’,亦曰‘拜其’。余自盘州抵归化,历龙场、兔场、狗场、鸡场诸寨。初不解命名之义,及询诸土人,始知逐日赶场数百里间,按十二辰为一周也。”这是青乔木途经贵州省西南部的盘县到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一带的苗族见闻。此处的“拜其”显然就是苗语“pus qil”的汉字假借字。

那么,又该如何看待与鬼神交易的“布其”和人们赶场的“布其”二者间的关系呢?为什么这二者的苗语名称相同呢?

一方面,从本次调查的苗族葬礼习俗来看,“市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空间场所,在葬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场”这个空间场所,不论是对死者而言,还是对生者而言,都是“边界性”的场所。具体来看,在死者的葬礼中,“市场”是生者与死者的一个边界性的场所。在对生者进行的“驱鬼仪式”中,“市场”是把恶鬼送走,给生者带来幸福的地方。因此,该“市场”是处在“此世”与“彼世”、“生者世界”与“死者世界”交界处的、具有过渡性的场所。同时,也可以看出苗族的“市场”观念,即“市场”不仅仅是现实生活中的生者日常活动的场所,也是人与神、鬼之间交流的场所。

另一方面,笔者还了解到,百余种的鬼怪,不仅仅与葬礼有关系,还出现在其他的巫术仪式中。如苗族人认为,如果久病不愈,或者家里发生灾祸,或者结婚很久但没有孩子,这些都是鬼怪作祟导致的。当谁的家里出现以上异常现象时,一般都会请“东郎”“保目”(巫师的意思)来家里,通过一定的仪式查看到底是什么神灵或鬼怪在作乱,让这些人家里不安宁。在“东郎”“保目”确认是什么鬼怪之后,就会让这家人提供食物等供品,然后再通过举行仪式,将神灵或祖先需要的供品献给他们。在鬼怪得到所需的供品之后,人们的病痛和灾难就会很快得到解除,从而获得平安和幸福。

由此看来,在苗族具有驱鬼性质的“布其”中,“东郎”“保目”通过给祖先和鬼怪供奉供品的方式,来换得生者的平安与幸福。苗族把通过投其所好,给神灵和鬼怪东西,“交换”得到人间的幸福美满,视为一种“交易”“交换”。这就如同去集市买东西一样,由于都是“交换”行为,因而苗族把二者都称之为“布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举行这些仪式,不是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而是对场所有一定的要求。东郎告诉笔者,一般他们献祭供品给神灵和鬼怪的时候,大都会去“三岔路口”,因为“只有在‘岔路口’,才有各种各样的人来人往,只有人多了才能够促进交流。‘三岔路’也是好多村寨的交汇处,选择这种地方和鬼怪做交易最合适。现在的话,‘三岔路’也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多了就形成了集市。在‘三岔路’可以把鬼送到西方去。而且,一般鬼需要送到集市上,鬼越大越坏的,更需要送到集市。只有这样,丧主一家才会平安没事儿”。

对苗族而言,与神灵和鬼怪做交易的最佳场所就是“三岔路口”。那里是连接生者与死者的一个边界性的地方。那么,根据苗族的“市场”观念,就可以较好地理解前述的“市”的宗教祭祀背景。即,通过祭祀特别是在三岔路口这种特殊地方的祭祀行为,供奉神灵喜好之物,满足神灵的需求,期望与鬼神达成交易,从而获得人世间的幸福。

这点还可以从前述甲骨文献11“于劦日市迺又(有)彳,王受[又(佑)]?”得到旁证。文献11不仅记载了于“市”中进行“又祭”,还进一步详细指出“又祭”的地点乃是在“市”中的“彳”。“彳”字的本义是表示像纵横交错的十字路。这表明虽然是在“市”举行祭祀,但是祭祀的地点也会选择在“市”的“岔路口”。这点应该与上述苗族的“三岔路口”的选择有相同的理由,因为这里是多条道路的交汇处,应该是祭祀神灵,把美好的语言与事物敬献给神灵、通天达地的一个绝好的地方。

同时,这点还可以从甲骨文(图片1)的“市”字下部交叉状态的字形窥视出一些线索,尽管无法辨明此字形是什么字,但是多条线交叉的形式,应该与道路有关,类似“丁”字路口,这应该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市”与“道路”有密切关系。

通过考察古代汉字“市”的字形,结合对苗族葬礼的实地考察,可以得知:“市”字不仅仅与“祭祀”有关系,也与“道路”有关系,特别是“交错”状态的路。其实,这两层语义并不矛盾。因为“祭祀”需要一定的空间场所,而场所绝不是任意的和随便的,而是有选择性的,这就是“道”的选择,特别是“岔路”这种道路交叉的地方。

三、市与社、社木、记时

王蕴智指出,“市”字的字形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土”旁。又该如何解释这种变化呢?而这个增加的“土”旁又有何意义呢?或者说,增加的“土”旁会对原有的“市”字意义产生影响吗?

《诗经·陈风·东门之枌》一诗较完整地记录了古代“市”的原始面貌。其载道: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穀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穀旦于逝,越以鬷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

据《毛传》:“婆娑,舞也”,可知“婆娑”表现了当时的舞蹈状况。朱熹就此诗在《诗集传》中分析说:“此男女聚会歌舞,而赋其事以相乐也。”故该诗描写的是青年男女于东门之枌和市中婆娑歌舞的场景。在此,应特别注意其第一章“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这里提到了“东门”“宛丘”与“枌”,这对我们了解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背景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关于“东门”,已经有很多学者论述过“东门”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东门是古代举行祭祀和男女歌舞恋爱的场所。其次,关于“枌”,《汉书·郊祀志》曰:“高祖祷丰枌榆社。”颜师古注云:“枌,白榆也。以此树为社神,因立名也。”这里的“枌”指枌榆树,此树多用于社木,具有宗教神圣性。最后,“宛丘”又指的是什么样的地方呢?《毛传》云:“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尔雅·释丘》:“丘上有丘,为宛丘。”这里仅仅指出宛丘的地形样貌而已。恰好《诗经·陈风》中就有一首题为《宛丘》的诗歌: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

该诗描写了对一位跳舞女子的爱恋之情。该诗中的“鼓”和“缶”都是祭祀乐器,而“鹭舞”是祭祀性的舞蹈,结合陈国的风俗习惯,可知“宛丘”之地是陈国举行宗教祭祀歌舞的场所。

由于“东门”和“宛丘”都是祭祀圣地,而且“市也婆娑”中的“也”字表明了“市”中的场景及“东门之枌”“宛丘之栩”的歌舞盛况。如前所述,“东门”“宛丘”都是陈国的祭祀圣地,具有“社”的性质,所以可以判断出“市”应当也是宗教祭祀之地,所以“市”才会“也婆娑”。由此可见,陈国的“市”与“社”存在相似之处,即二者都是对歌谈情歌舞娱乐之所。

其实,陈国的“市”与“社”还有其他的相似之处。《东门之枌》一诗描写的是祭祀求雨的宗教活动。对于《东门之枌》中“榖旦于差,南方之原”一句中的“于差”,清马瑞辰认为“于差”即“吁嗟”,又引用郑注:“雩,吁嗟求雨之祭也。”并认为古者巫之事神,必吁嗟以请[6]。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古代也有求雨于“社”的记载。《吕氏春秋·顺民》记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社”与“市”都是乞雨的宗教圣地。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八十二“郊社考十五”记载:“载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祭之以阴礼(市朝者,君所以建国也。建国者必面朝后市,王立朝而后立市,阴阳相成之义。……郑司农云:‘佐后立市’者,始立市,后立之也。‘祭之以阴礼’者,市中之社,先后所立社也。……‘祭之以阴礼’者,市乃先后所立,故以阴礼,为市之社亦先后所立社也。《天官》)”[8]这里明确记载为“市中之社”,也就是说“市中有社”。可见,古代“市”与“社”二者在空间分布上也的确有重合之处。

若再与《东门之枌》结合起来,可以得知在古代“市”与“社”原来极有可能是一体,或者说,“市”与“社”本来是一样的,二者都是祭祀圣地。所以“市”也处在一个神圣的祭祀空间范围,也具备“社”的一些作用,诸如歌舞、求雨等。

如王蕴智所指明的那样,甲骨文“市”字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是在原有字的基础上增加了“土”旁。如前所述,“市”与“社”本有可能是同一个事物,而“土”“社”本相同。因此,笔者认为,甲骨文“市”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的“土”字,其实就是表示“社”的意义。而增加的“土”字,更是旁证了前述的“市”与“社”意义相同的推测。

至于增加的“土”字对原有“市”的意义有何影响,笔者认为这更是直接明示出“市”的“社”的意义与功能,让此前“市”的“社”的意义得以显性化。据王蕴智的说明,只不过这种现象在“此时除了秦、燕等国域之外,其他地方都习惯在原市字基础上或累增一个土旁”,特别是在楚系简帛中更加明显(图片2)。由此可见,“市”在很早时期,就具备“社”的意义与功能,只不过最初“市”的“社”的意义不是很明确,而后来通过在其基础上增加一个“社”的意义的“土”旁,让它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

最后,为什么以“市”(市日)字来记时呢?又是如何通过“市”来记时呢?“市”与“时”是如何产生联系的呢?这是不是仍然说明其原有的宗教意义呢?既然“市”可以用来记时,很显然表明“市”应该与太阳的运行有关系。换句话说,到底“市”是如何与太阳产生联系的呢?

如前所述,“土”不仅与“社”有关,还与“杜”有关,“土”“杜”“社”本来三字为同一字。而“杜主即社”,“凡此杜字,均是社字”,“社主之社,一再孳乳为柱”[10]40-41。但是,古代社会这种“杜”与“社”相同的文化背景的发生也与“杜”树作为“社”木的习俗由来有关。《淮南子·齐俗训》云:“有虞氏之礼其社用土,夏后氏其社用松,殷人之礼其社用石,周人之礼其社用栗。”这里的“土”即杜,以杜树为社[11],可以从诗经时代的《唐风·有杕之杜》《唐风·杕杜》《小雅·杕杜》等诗歌中看出。出现的植物“杜”即“社树”也就是社木。

《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规定: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这表明“社”(市)中一般需要种植适宜的“树”来作为“社木”,从而成为“社”的标志之物。又由于“社”与“柱”相通的原理,故作为“社”的象征之物的“社木”实则也是“柱”。这点也与构成“市”字的“之”还可以表示像草木生出地面,枝茎益渐大之意相符合。那么,该“之”字象征的草木便是通过栽种于“市”的植物“社木”而体现出来。而且,“社木”一般都高大粗壮,枝繁叶茂。

古代中国的“市”中以种植树木作为“社木”的习惯,也可以从考古和文献中得到佐证。《史记·始皇本纪》曾记载:“献公立七年,初行为市。”由于缺乏相关的史料,难以得知秦献公“初行为市”的具体情况。198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栎阳发掘队进行了一年的勘探,其中秦都栎阳城8号遗址内出土了带有“栎市”印文的拱形花纹砖和陶罐两件。[12]为何印有“栎市”二字?“栎市”是什么意思?会是“栎阳市”的简略用法吗?根据《吕氏春秋·季春纪》以及《睡虎地秦墓竹简》的《均工》《秦律杂抄》中的铭文,得知制造兵器的工师被称为“栎阳工”“栎阳工师”。因此,若形容“栎阳”的人事物,不会简称为“栎”,而是使用“栎阳”,如“栎阳工”“栎阳工师”,一般并不简称之为“栎工”“栎工师”。所以,“栎市”有可能并非是“栎阳市”的简称,而就是“栎市”。那么,为什么市名中带有“栎”呢?

这里,我们先参考《陈风·宛丘》一诗。根据前面的讨论可知,先秦时代“市”中有种“树”的习俗,而且“宛丘”种植“栩”(栎树)。据《庄子·人间世》记录:“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高大又枝繁叶茂的栎树生长在神社旁,可见古代中国就有栎树做社木的惯例,遂有“社栎”并称的用法。

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来参考邻国古代日本的市、社与植物树三者的关系。其中,比较有名的是“海石榴市”。“海石榴”就是日本植物“椿”,中文译为“山茶花”,所以“海石榴市”在文献中还被记为“椿市”。此外,古代日本的“阿斗桑市”[13]也是因为在“阿斗桑市种植桑树”[14]而得名。由此可见,古代日本就有在“市”中种植树木,并以该植物名来命名“市名”的惯例。但是,古代日本的这种习俗并非是本土文化,而是受到古代中国“社中种植植物的影响”[15]。

从栎树生长的自然条件来看,秦国的栎阳城所在的地理位置,具备栽种栎树的条件。因此,笔者认为秦国的“栎市”名字的由来极有可能就是因为“市”中种植“栎树”而得名。总之,古代中国有“市”中种植树,且作为社木的惯例。

另一方面,“社木”除了具有“柱”的作用以外,对于古代的社还有观测时间与季节的作用。尹芳荣在《社与中国上古神话》一书中指出:“上古人们通过‘社’测天,即通过特定的社木或社石以观测太阳的运行以确定季节的实践活动有关。”[16]陆思贤在《神话考古》一书中指出:“空旷场地上筑高台,上面树立了‘单’形柱子的地方,……‘单’即‘干(杆),立杆测影的杆,《楚帛书》说‘朱四单’,即地平日晷四侧的立杆。”[17]

这都表明社中的“树”或“柱”,具有通过立杆测影来观测太阳运行以确定季节的作用。很显然,这是从一年的角度观测杆影变化来掌握四季之特点。那么,若是从一日的角度来观测杆影的变化,还可以区分一日时刻之变化。故笔者认为,以“市日”命名的方式来发挥“记时”的作用,该词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与“日”,该“日”透射出与“太阳”的关系,即“市”与“太阳”有关系,表明“市”这个地方是观测太阳运行的一个绝佳的场所;二是“市”与以“日”象征的“时”“季”的关系,“市日”的记时作用,是通过“市”中所种植的“社木”——“柱”来立杆测影,从而掌握其一日时间与一年时间之四季的变化。

四、结语

总之,经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考察可以得知,首先,汉字“市”最初具有宗教背景。而这种宗教背景表明的是人与神灵、祖先之间的“交换”活动。其次,汉字“市”不仅与宗教祭祀有关系,还与“道路”有关系。“市”中的祭祀不是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进行,而是优先考虑道路交叉之处。最后,“市”与“社”本来有可能是一体,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所以二者在功能上有些相通之处,而甲骨文“市”字新增的“土”旁也是其作为“社”的一个具象体现。“市日”的记时功能,仍与“市”带有的“社”的功能有关,主要通过“市”中栽种的“社木”来测量太阳的运行,从而发挥记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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