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对疾疫的认知与应对
2020-07-04潘洪钢
潘洪钢
摘要:清统治者对于流行疾疫的认知,大体上仍停留于天人感应的范围内,对于季节和环境等引起疫病也有一定认知。同时认定人群聚集、战争和灾荒等都是促成疫病流行的原因。清政府应对流行疫病的惯例和举措,除了特别关注痘疹外,还包括疫情上报规矩、季节性清理监狱、关注军队疫情等。在京畿地区和各地,由官员和政府机构在中央支持下进行疫情救治,同时对疫区进行钱粮蠲免,对参与其中的士绅进行褒奖。这类举措既有富有成效的一面,也有流于形式的情况。
关键词:清朝;疾疫;疫情;认知;应对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0)05-0087-06
上古以来,中华民族的文字记录中,已有关于疾疫的记载。至明清时期,中国人对于流行疾疫的认知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如明末清初人吴有性从医治瘟疫的实践中总结出疫病性质,“瘟疫自口鼻而入,伏于膜原,其邪在不表不里之间,其传变有九,或表或里,各自为病。……其间有与伤寒相反十一事,又有变证、兼证,种种不同。”① 近年来,在医疗史、社会史的研究中,关于疾疫救治的具体研究不断深入,清代医疗史的讨论中,具体对某时期某次瘟疫的具体研究为数不少,但总体上观察专制王朝对疾疫的应对,似嫌不足。有清一代,仅《清史稿》的统计,自顺治元年(1644)到同治十一年(1872)的228年中,即发生较大的疫情300次②,不可谓不多。其间,清王朝统治者对疫病的认知与应对,亦应为学人研讨与关注。本文仅就清王朝最高统治当局对疾疫的认知与应对,作一点初步讨论。
一
清政府与历代专制王朝趋于一致的认识是,疾疫的发生和蔓延,与国家政治是否清明密切相关,瘟疫的发生和蔓延往往是上天示警的表现。顺治十七年上谕中说,“朕统御寰区,焦心图治。前此屡有引咎省躬诏谕,……今上天示儆,亢旱疠疫,菑眚迭见,寇盗未宁,民生困瘁,用是痛加刻责,实行省改。”③ 显然,在清廷最高统治者眼中,疫病频发,是政治不清,上天示警所致。这种认识并非孤立的表述,入关后诸帝历来都有将疫病流行与政治挂钩的表达。康熙帝谕曰:“阴阳不和,盖由人事失当。思欲感通,必须处置得宜。”④ 而雍正帝将此类对灾疫的认知推演到极致,雍正六年四月,针对山西部分地方水旱失调,“流行疫气,户多沾染”的情况,当地官员“虔肃修省,设坛祈祷”。雍正帝在官员的奏折中批示说,“大凡祈祷,先当省察吏治刑名,有无宽猛失宜,致干和气,勤恤民隐,返身思过,此为最要。若徒饰仪文,以私心求吁,究无益也。敬之,敬之。”⑤ 显示出将灾疫等与吏治刑名联系的思路。同年九月,雍正帝从占书中得知河南陈州等地可能会发生灾情,如果三日之内得雨则灾情得解,即致函田文镜询问具体情况,并说,“陈州系河南地方,田文镜居官清正,其境内不应有灾。……天人相感之理固应如是。”在批复河东总督田文镜的奏折时,雍正帝指出,“从来善政可以消灾,乃自然之理也,天道感应不爽,朕信之最确。”⑥ 此类朱批,为清帝亲笔,声称笃信不疑,是将天相示警与灾疫联系的明确表达。后世诸帝,亦多有此类思想。直到同治时期,京师瘟疫流行,仍然称为上天警示,“且自上月以来,京师疫气盛行,至今未已。朕虽年在冲龄,实深恐惧。兹奉两宫皇太后懿旨,天人交儆,必政令有阙所致。惟当上下同心兢惕,益自修省。”⑦ 甚至在与太平军交战的前线,军中发生重大疫情,也认为是天示警告,“意者朝廷政事,多有阙失,上干天和,惟有斋心默祷,以祈上苍眷佑。我君臣当痛自刻责,实力实心,勉图禳救之方,为民请命,以冀天心转移,事机就顺。”⑧
所谓上天示警,上干天和之类说法,将疾疫流行归为天意示警,当然是一种传统思维,但也应看到,传统社会政府专制,从来灾疫均与人祸关联,互为推进因素。清代统治者的这种认知,虽然不是从根本上和疾疫发生的原理上的认知,在当时政治环境下,也不无道理。
清朝统治当局也普遍认为疫病的流行,往往由季节与环境变化所致,因此也是一种“时疫”。雍正帝曾明确说,疫病是一种传染病,是一种“时气”或“时疫”。雍正六年,江西发行疾疫,雍正帝寄信询问,“闻得江西去年冬传染时气数月,为何不奏闻?”并于地方官回奏中朱批:“今通省时气流行,系阴阳愆和所致,所关匪细”。而江西巡抚布兰泰的奏折中也报告,“伏查江省上年冬令多暖少寒,阳气未敛,以致冬春之交,民间疾病时作。”⑨ 至于布兰泰奏折中说,老百姓开春耕作之后,疾病即消失,声称民间疾病是由于老百姓“农隙之后,饱食贪眠所致”,雍正帝则认为完全是“小儿噫语”罢了。显然,雍正帝认为,冬春之际,季节变化,疾疫流行,与“时气”相关。
时气与时疫的认知,最多的说法是夏季。康熙三年五月,康熙帝谕曰:“天气炎暑,秽气薰蒸,转成疫疠”⑩。康熙十九年,直隶等地发生饥荒,灾民向京师聚集,康熙帝下令增设赈厂,同时也担心“天所渐向炎热,老幼羸弱,聚之蒸为疾疫,转益灾沴,朕甚忧焉。”{11}发康熙五十三年,在塞外避暑的康熙帝下令整治京师监狱,其原因也是“当兹盛暑。恐致疾疫。轸念及此。不胜恻然。”{12} 清代历朝皇帝关于暑热导致时疫的说法,记载中时有所见。乾隆五十八年七月谕,“此间自入秋以来,天氣暑热,较夏令更盛。而初八日得雨以后,旬余未经续获浓膏。想京师人烟凑集,自必更热。小民等或因溽暑蕴蒸,间有疫病,亦未可定。”{13} 道光帝也曾多次提及暑热与疫情的关系,“本年八月,天气尚觉暑热。京城内外,兼有时疫流行。”{14}
清廷认识所及的其他一些造成疾疫流行的原因,如人群聚集、战争、灾荒等等,都会造成或促成疫病流行。康熙末,山、陕等地大饥,令朱轼等赴灾区,“饥民流徙,令所在地方官安置,能出资以赡者得题荐;饥民群聚,易生疠疫,设厂医治。”{15} 显然是将人群聚集作为疫病的一种成因。乾隆十七年,京师与直隶等地久旱并发生蝗灾,乾隆帝即下令查问灾情,并关注是否出现疫情。据奏报,“其居民并无因暑生疫之处,再各属飞蝗,扑捕已尽。虽有蝻子续生,亦随起随扑,不至为害。”{16} 疾疫与水旱蝗等灾害往往并行,互为次生灾害,这一点也为当局者所认知。战争与疾疫并行,战事往往也促成灾疫,乾隆三十九年,清廷平定山东等地民变,乾隆帝闻听居民归还旧城,即下令尽快处置战争尸骸,“前据舒赫德奏,旧城街巷贼尸填积塞路。昨杨景素奏,旧城居民归还者已四千余户,自仍须聚处于此。若令尸骸积久,秽气郁蒸,春融以后,恐易染成疾疫,不可不速为妥办。”{17} 战争会造成或促成传染病流行,已是普遍的认识。天灾往往与人祸并行,也是常见现象,道光初,山东发生瘟疫,蔓延渐广,一时谣言四起,“德州等处有匪徒乘间倡言,七月初一二日有鬼打门,应者必死。遂致居民互相传惑,终夜仓皇。东昌一带又传有邪匪偷翦辫发,采割幼童幼女。及途遇菜挑面担,乘间抛散药包之事。又有居住济宁州东关之光棍黄二,平素画符治病,绰号黄半仙,于七月初十日前后,起意乘灾诈财,捏造连毛僧、妖鬼名目,伙同恶匪,炫人听闻。夤夜入人院宇,自称妖鬼,肆意奸盗。”{18} 天灾盛行,必有人祸,也成为清代统治者的基本认知。
二
疾疫的应对方面,清前期最重视对“痘疹”的处置。清朝贵族及作为统治基础的八旗人口,来自关外,对俗称“出痘”的天花特别敏感,不能不高度重视。清初诸帝多有避痘之举。顺治八年谕,“近日痘疹甚多,朕避处净地,凡满汉蒙古官民有被冤控告者,内而赴各该衙门,外而赴各该地方官告理。”{19} 康熙帝幼年时亦曾避痘于外,“世祖章皇帝因朕幼年时未经出痘,令保母护视于紫禁城外。父母膝下未得一日承欢,此朕六十年来抱歉之处。”{20}痘疾成为清代大事,不仅皇帝、皇族,旗籍人口特别重视,即使是外藩蒙古诸部头领、西藏王公喇嘛、甚至东北索伦等部首领,如需进京,均须考虑是否曾经出痘一事。康熙以后,推行疫苗,行之有效,清廷对出痘一事的恐惧,似有减轻,但终清一世,出痘一事,仍不免多有顾忌。如乾隆时仍有皇子死于天花。
有清一代,对于传染较广,影响较大的疾疫的应对,虽无制度上的硬性规制,却也有约定俗成的惯例,有一定规律可循。约略言之,有如下数端:
其一,原则上各地出现疫情,必须及时上报中央。
清代皇帝亟于北狩、南巡、承德行围和出关祭祖,其间,了解各地方情况也是重要目的之一。很多时候,深居宫廷的皇帝,常常鼓励臣下报告地方情况,秘密奏事的奏折制度就是在此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而地方官员因公出差或赴外地上任,按惯例是要将沿途地方的天气、农业收成、物价及当地官员的官声等情况,及时奏报给皇帝的。在任的地方官员,当然也须将所在地方情况上报中央。在这一类报告中,各地疫情的报告,是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时候,这种报告制度,成为官员的基本职责,即康熙帝所说的,“督抚为地方大吏,凡水旱灾伤及疾疫之处,即应据实陈奏,屡有明旨。”{21} 有时候,官员遇疫不报,朝廷也会下旨查问,如康熙四十八年九月,谕令查问江南与浙江两地,“今年两省疾疫盛行,人民伤毙甚众。虽该省督抚未经奏闻,而朕访知灾病之状,深用恻然。”{22} 乾隆元年,下旨查问陕西灾疫,“又闻陕省亦不为大收之年,而且年疫盛行,汝等何无一言奏及耶。将此谕与查郎阿、刘于义并观之。”{23}
一般情况下,疫病奏报是一种惯例。清代官方文献中此类奏报文件数量很大。雍正六年,朱纲出任福建巡抚,上奏将赴任沿途见闻一一报告,“臣一路见禾苗滋长,可卜丰收。但闻民间疫气尚未全消,皆由湖南、江西传染。”{24} 雍正朱批奏折中,此类报告地方收成,灾疫情况的奏折比比皆是。即使是刚刚改土归流的土司地区,也要注意报告灾疫情况,如湖南巡抚王国栋奏报,“桑植、永顺地方,前偶有时疫,自八月以后,疫气渐消,人民现已平复。”{25} 甘肃巡抚报告雍正六年五月西宁等地“因雨水稍觉愆期,疫疠流行,兵民皆有传染。臣仰体皇上敬天勤民之至意,随行令布政使率同文武官弁,虔诚祈雨,一面配合太乙避瘟丹,广行施济。臣又配合祛疫丹茶,在宁分发。各营弁兵凡有传染者,三五日即皆痊愈。”雍正帝在折中朱批道:“今岁时气遍处传染,为从来所罕闻,犹幸天心慈爱,所染皆轻而愈亦甚速,所以不至伤损人民也。”{26} 很多时候,不仅百姓疫情要上报,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牛畜疫情也是报告的内容。如乾隆三年三月,“四川巡抚硕色奏,四川牛疫,请酌借仓谷,为买牛之需。得旨,知道了。牛疫之灾,川省每有,当思何以消弥方好。”{27}
应当提到的是,疫情上报在清代只是惯例而不是或者不完全是一种制度,因而隐匿或忽视疫情不上报的官员,有人受到惩治。康熙四十八年九月,“安徽巡抚刘光美,于地方灾伤,隐匿不报,应照溺职例革职。得旨,刘光美着降五级调用。”{28} 而许多隐匿疫情的官员并未受到惩治。
其二,疫情多发时期或季节,清廷往往会检查刑狱。这种应对方式,与当时对瘟疫成因的认知是相联系的。康熙七年,云南道御史黄敬玑奏称雨水不济,应当清理刑狱:“刑狱一节,上关天心。自今春徂夏,雨泽愆期,则清理刑狱,诚第一要务也。请敕内外问刑衙门,凡一应刑名,早为审结。除狱中重囚照旧监锢外,其余一切情轻罪薄、及牵连等犯,即行保释。务令狱无冤滞,则和气可以致祥。”并引顺治时成例为依据,“又查,世祖章皇帝时,曾有热审之例,原虑暑天狱囚易致疫毙,故减等速结。今当此亢旸,尤宜举行,以答天心。”{29}所奏立即得到批准,康熙帝同时下令将此推广全国各省,立即清理刑狱。这种作法为清代历朝遵循,直到同治时期,清军与太平军已激战十数年,天灾人祸并行,严重的瘟疫导致战争影响地区人口锐减,下令顺天府、步军统领衙门和刑部等立即减等审结各案,理由仍是上天示警,“前因京师时疫未除,谕令在京问刑各衙门,赶紧清厘庶狱,迅速次第结案。现在星变频仍,上苍垂儆,弥灾之法,尤重恤刑。允宜格外推恩,以承天戒。”{30}
这种以天变为理由的整治刑狱,也成为清代的常态。很多时候是以“时疫”为由进行大掃除。如嘉庆二十三年,河南省监狱出现三名犯人先后死亡的事件,经调查并无虐待犯人的事件,于是下令,“该臬司应亟饬令管狱官,率领人役埽除秽恶,或散给药饵,赶紧清理。人命至重,慎勿怠忽从事也。”{31} 同年,云南建水等地发生监狱囚犯死亡51人事件,下令“该督抚务饬该州县官,督率夫役埽除秽恶,散给药饵。上紧清理,人命至重。不可稍有怠忽。至该管狱官,查明并无凌虐情弊,俱著免其开参。”{32}
其三,关注军队疫情,有时也会由中央直接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并赏恤因疫而亡的将士。
军队是国家统治的柱石,而战争环境残酷,在旧时医疗条件下,战争双方极力征战,也极易引发疾疫。康熙二十年,湖广提督报告所部军队入川后“多患病疫”,康熙帝即下令,“徐治都标下官兵,进剿四川,效力日久。今哈占已经回川,将余治都所属官兵,著令速回湖广。”{33} 有的时候,朝廷也会直接派出医务人员赴军中控制疫情。康熙二十年八月谕,“闻云南官兵疾疫甚多,彼地苦无良医,其令太医院医官胡养龙、王元佐驰驿前往调治。”{34} 有时军方将领甚至也会直接向皇帝开口讨取药物,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乾隆五年,大兵进剿湖南城步地区少数民族,带兵将领向乾隆帝讨取药物,要求循乾隆元年大兵进入贵州的先例,颁给药丸,“再乾隆元年贵州古州之役,皇上赏赐官兵平安丸,治山岚时气甚效。今适当暑月,恐有时疫。仰恳赏赐,以备不虞。”{35} 朝廷有时也允许前线将领直接将染病的官兵撤回,以保存军队力量。如道光十三年杨芳率军进入凉山彝族地区,官兵染病较多,直接撤回部分官兵,“又据奏,连日大雨,铜河异涨,雨盛暑热,官兵染患时疫。杨芳现撤患病兵丁二百五十余员名。”{36}
军中疾疫对战斗力影响极大,最严重的如太平天国时期,交战双方因流行瘟疫减员严重,“兹据奏称,近日秋气已深,而疫病未息,各军死亡相继。猛将如黄庆、伍华翰等先后物故。鲍超与张运兰、杨岳斌等均各抱病。军中甚至炊爨寥寥。”{37} 对于军中疫情,一般指令带兵将帅加紧医治,“该将士等为国剿贼,驰驱况瘁。近因师行山谷,枕戈露宿。饱受烟瘴,以致传染疫气,物故颇多。览奏之余,曷胜悯恻。著左宗棠宣布朝廷德意,多方拊循,妥筹医治,给发饷需,俾得迅消沴疠,益资饱腾,以副轸恤戎行至意。”{38} 对于军中因疫而亡的官兵,按照阵亡条件予以赏恤。乾隆元年,大军征剿贵州苗区,对于从四川调来的染病身亡的土兵,带兵将领张广泗奏请按阵亡例之半给予赏恤,“此等土兵远调到黔,奋勇宣力,因染疫病故多人,深為可悯。着照张广泗所请赏恤。”{39} 嘉庆元年下令,调赴湘西作战的兵丁,“其有因瘴身故者,均着奏闻,照阵亡例交部赏恤。”{40}
其四,最重要的一点是,地方上发生疫情后,清廷一般会责成当地官员施药救治并开展赈济。灾疫通常并行,大灾必有大疫,因而清廷对疾疫的关注与救治往往与救灾并行。
在京师及京畿地区,由朝廷指派京师官员及相关机构救治,有时也会由清廷直接指派太医院等机构配合治疫事宜。康熙十九年,京畿大饥,灾民聚集京师地区,廷议“饥民内有疾疫者,令五城作何给以药饵,医治拯救。……其饥民内有患病者,应令太医院及五城医生诊视、遣员管理。”{41} 在灾情持续的情况下,“命五城粥厂再展三月,遣太医官三十员分治饥民疾疫。”{42} 京畿地方发生疾疫,以京师为中心并由步军统领衙门及顺天府等机构处置相关事宜,也成为传统。如道光元年,“京城内外时疫传染,贫民不能自备药剂,多有仓猝病毙者。”“著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慎选良方,修和药饵,分局施散,广为救治”。疾疫流行期间死亡者,由政府具棺收殓,“掩骼埋胔,王政所存,并著设局,散给棺槥,毋使暴露。俟疫气全消之后,分别报销。”{43} 有时候这笔救治款项会由内务府拿出,道光元年,“以时疫流行,发广储司银二千五百两,分给五城,为制备药料棺槥之用。”{44} 这相当于从内廷或者说从皇帝的口袋里开支治疫经费。京师重地,天子脚下,步军统领衙门和顺天府为首,加上京城本身较好的医疗条件,有时甚至有太医院的支持,其应对疾疫的能力确实远胜于地方。
在地方则由当地官员直接负责救治与赈济。康熙十八年初,“河南巡抚董国兴疏言,陈留等二十一州县,灾疫并行,请发州县存贮米粟赈救。得旨,著先差往汝阳等处赈济官员,会同该抚,速行设法赈济。”{45} 救治疾疫,系地方官员基本职责,一旦地方上发生疫情,朝廷都会查问地方官员的救治措施与效果,乾隆四十九年,静宁、隆德一带发生疫情,朝廷立即下旨询问地方督抚,“瘟疫既已盛行,则静宁、隆德一带良民亦必有沾染疾病者,该督曾否设法施药疗治,并如何量予拊循之处,朕心深为廑念。”与此同时,考虑到此地临近陕西,下旨查问陕西地方官员,“又静宁、隆德以东,毗连陕西,该省是否亦有沾染瘟疫之处,并著传谕毕沅,查明据实具奏。”{46} 地方官员捐资救治不足,动用官帑或由朝廷批准其动用之款项由政府承担,成为一种常态。道光元年秋,西安一带“瘟疫盛行”,地方官员朱勋等捐资施治,适逢科举考试,“应试士子,因病身故者,共有若干名?其民间传染者想复不少。朱勋等现在捐备药饵散给,如有不敷,即于该省存公项内酌量动支,交该府县等而下之制备棺药,妥为散放,以全民命而示矜恤。”{47} 动用公帑也是惯例,如道光七年,“浙江疫疠,制备丸药,两年内约用银五千余两,刊刷救急方五万余部,约用银四千余两。”{48}
与治疫同时进行的,通常是赋税的蠲免。清代自康熙中起,有各地轮蠲和普蠲钱粮及因灾蠲免等措施,如果不考虑此后整个清代的赋外之赋和陋规之类的杂项,至少在表面上,政府的减负措施还是非常可观的。而疾疫流行往往与水旱灾荒并行,因疫而蠲免也成为清代应对疫情的重要内容。康熙七年,“以甘肃宁州、安化等五州县及庆阳卫,康熙六年分,民遭疾疫,将丁银豁除,并免地亩赋额一年。”{49} 乾隆六年谕,福建闽县侯官等地,“乾隆三年、五年,该地方又值歉收疫气,民力输纳维艰,是以悬欠至今未楚,朕心轸念。著将此项银谷全行豁免。俾闾阎无追呼之忧,得以肆力于春耕。”{50}
地方上参与治疫的士绅人等,也往往受到朝廷表彰。雍正十一年,江南沿海地方水灾并有时疫,“绅衿等复捐施方药,资助米粮。似此拯灾扶困之心,不愧古人任恤之谊。风俗淳厚,甚属可嘉。著该督抚宣旨褒奖。将捐助多者,照例具题议叙;少者给与匾额,登记档册,免其差徭,并造册报部。”{51}实心治疫的地方官员也往往赢得好官声,汉军旗人张绥远曾任广西思恩知府,“岁荒捐俸赈济地方,疾疫施药调治,全活甚众。仕至陕西西宁道按察副使,崇祀广西名宦祠。”{52} 历史上此类官职不高而有清官名声者,多与救治疾疫相关。而以医术闻名者亦复不少,福建长乐人陈念祖,乾隆末举人,多有医书著述,“嘉庆中,官直隶威县知县,有贤声。值水灾,大疫,亲施方药,活人无算。晚归田,以医学教授,门弟子甚众,著书凡十余种,并行世。”是即所谓青史留名者,与清廷依赖地方政府治疫的政策亦相辅相成。
同治、光绪以后,西式检疫与防治疾疫方法开始传播,但其与传统中医的矛盾与生俱来。光绪中,上海的西式检疫被称为“以西法治中人,惨酷异常,多至殒命。”{53} 西医真正参与乃至主导的治疫工作,主要还是1910年后东北三省的鼠疫事件。然而,当疫情得到防控,传播终于被阻断时,大清王朝也已走到了他自身的终点,民国的曙光已经升起在东方的地平线上了。
总体上看,清政府对于流行疾疫的认知程度,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古代天人感应的范围。对季节与环境变化引起疾疫的原因,也有一定认知。在长期的统治中,也形成了一些应对措施与惯例。这类应对举措,有时是有效的、及时的,也有很多时候,是浮于表面和做样子的,许多时候地方官员在疾疫过后才向朝廷报告,甚至是事后被中央发现并查问时才报告疫情,而这类官员多未受到相应的惩治与处理。专制时代的统治阶级所谓关心民瘼,不过如此。至于近代以后,西式防治方法的传入和推广,也是在与传统救治方式的矛盾与冲突中逐渐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