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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寿江南二桥改建风波

2020-07-03

闽都文化 2020年4期
关键词:会社中洲建设厅

潘 健

闽江自闽北逶迤而来,到达福州南台后分为南北两支,其中北支穿城而过,造就了沿江的繁华景象,但江水同时也阻断了闽江两岸的交往,仅靠渡船远不能满足民众交通的需求。福州闽江上最早出现的桥梁是宋代修成的浮桥。宋元祐八年(1093),知州王祖道以楞严洲(位于今天的中亭街)为中点,南北各造一座浮桥,总长3000尺(约1公里)。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楞严洲与闽江南岸之间又淤积出一个沙洲(即今天的中洲),将闽江水面分割出三条水道,浮桥也随之调整为北(今小桥位置)、中(万寿桥桥位)、南(江南桥桥位)三座。元至治二年(1322),一座新的石桥在原中浮桥的位置上落成。此桥北起台江汛,南至中洲,为纪念万寿寺和尚王法助为建桥所做的贡献,被命名为“万寿桥”,俗称大桥。清光绪癸未年(1883)桥梁被水冲散数丈,嗣后由里人黄鼎高、徐世玉、吴泰和等募缘重修。民国初年南端又被水冲坏,由福州电气公司修复。江南桥位于万寿桥南,与万寿桥中间隔着中洲岛。因长度仅及万寿桥的一半,故又名小桥。元代时桥有九孔,其中五孔为石梁,四孔为木梁。清乾隆辛未年(1751)部分桥段被水冲坏,次年得以修复,木石混合结构均改为石梁。嘉庆十四年(1809)、二十年(1815)又两次毁于洪水,经闽县知县言尚焜重建。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28年秋许显时被任命为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积极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1929年底,路面阔及4.8丈的市路总干线(起自鼓楼前,终于台江汛)完工,通往闽南的省路总干线(起自福州的桥南,经兴化、泉州而入永春)福兴、兴泉、泉永各段工程也已次第完成,路面阔3.6丈,汽车可从福州直达永春。但连接市路总干线与省路总干线、横跨闽江南北的万寿、江南二桥桥面宽度,除两旁石栏外,不及12尺,最狭之处,只能容许一辆汽车通过,且承重量仅有1.5吨,成为通往闽南交通的瓶颈。此外,万寿、江南二桥长1400多尺,而闽江最窄之处——由苍霞洲的十六夹铺到仓前山的龙潭角仅900尺,且龙潭角附近的江岸均由岩石构成,不怕江浪冲刷,无须填塞河道加固岸堤。如果从修桥的难度和费用的角度考虑,选取龙潭角新修一桥将是更佳选择。因此,许显时任职之初,即计划废弃万寿、江南二桥,在龙潭角附近新建一座铁桥。

但是,如果在龙潭角建造新桥的计划施行,热闹的中洲将成为孤岛,同时中亭街、台江汛和仓前桥头一带已有的繁荣景象将不复存在,因此遭到了利益既得者的反对。1930年1月6日又发生了轰动一时的“一六事变”。尤溪民军首领卢兴邦指使其部下卢兴荣,将包括时任建设厅厅长许显时在内的多名省政府高官从福州绑架到尤溪,省政府顿时陷入群龙无首的纷乱状态。为维持日常事务运转,省政府委员江屏藩被临时任命为代理建设厅厅长。江屏藩上任后,将此前准备在龙潭角新建铁桥的议案全盘否决,坚持改建万寿、江南二桥意见,所需费用则是将万寿桥北端的沙滩(西起苍霞洲的青年会前方江面,东至台江汛)填塞成新地后出售,预计可得款15万元,除偿还码头建筑费外,余款尽数拨充建桥之用。

日本大和工业合资会社听闻万寿江南二桥即将改建,便通过日本驻闽总领事田村贞治郎介绍,与福建省建设厅攀上了关系。日本大和称其曾在台湾包揽过数千万元的工程,备有各种工程机器,能在最短工期内将万寿江南二桥改造完竣,并保证大桥2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福建省政府碍于日本领事的压力,决定把工程交由日本大和。中日双方订立了《改造万寿桥及江南桥合约》,内容共20条,大和工业会社负责改造扩展万寿桥及江南桥桥面,并修造桥脚,工程费共需大洋145275元,限期120天完工,由日本总领事担保20年的改造质量。条约全文经1930年11月4日第73次省政府委员会议决,于12月6日由建设厅代厅长江屏藩、日本大和工业会社代表园部良治签字,日本总领事田村作为工程的保证人也在合约上签字。具体的“工程说明书”与“工程预算书”也于同日签订,对施工的技术、质量以及使用的材料做了具体的规定。

万寿江南二桥改造工程合约签订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刻遭到了民众的强烈反对。自“一六事变”发生之后,闽江上游交通断绝,福州商业因之停滞,市面商景艰难。介于万寿、江南两桥之间的中洲岛商号正想利用年关将至的商机,赚取一些利润弥补此前的损失,建设厅却在年关前后的几个月内修桥,断绝中洲首尾交通,置中洲的商号于死地。而中洲商号的停业或倒闭不仅涉及中洲住民,福州全城的经济也必然受其影响而发生动摇纷乱。时间上,每年1月至4月是福州最冷天气,加上春季雨水多,江水必然涨高,而两桥改造期间两岸来往只能渡船,不但交通不便,且有溺毙危险。而且开工时年关临近,闽江两岸民众往来、商品运输将更频繁,此时断绝桥上交通,实为不体恤民情。为此,中洲商民提议先改造万寿桥,暂留江南桥,使其可与南岸往来,不与外界完全隔绝;一旦遇有火警,也可向桥南逃生,不至于首尾无路,生路断绝。闽江驳船、木排两帮工人则认为,为修桥而填塞桥墩12门,将造成江面变窄,水流更急,驶船容易倾覆,放排更易漂散,要求不要填塞桥门。

20世纪30年代的万寿桥

1930年12月12日下午,各界代表前往建设厅请愿。代理厅长江屏藩以契约已订,不能变更,且桥门如不填塞,就没有土地可出卖,修桥费用无源为由,拒绝商民的请求。愤怒的民众只得对修桥合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向闽侯地方检察处举报江屏藩、福州工务局局长林恩溥二人涉嫌舞弊,认为江、林二人与承包填塞桥门的安平公司代表陈彦明互相勾结、营私舞弊。其证据有:一、合约规定由安平公司代垫填塞桥门、进行筑堤工程款19.7万余元,待将来堤岸筑好后,以所卖的地价优先拨还,若有盈余,则以七成归政府、三成归该公司为酬劳。而实际上,堤岸随筑随卖,公司垫款仅是前期部分,根本不用垫至19万元;且公司垫款全数收回后,堤岸如果还有余地未出售,建设厅将原定底价减少两成再进行投票,如果仍没人承买,则公司照减定底价承受,但酬劳费仍照给,这样必造成政府吃亏。而安平公司的大股东就是江、林、陈三人。二、造桥工程由日本大和工业会社包办,据传就是林、陈二人介绍,实际上仅聘大和技师指导,所有工程均由林、陈自行包办,以致所开各项工程费不免浮滥。而且类似这种大工程,应公开投标,但这次合约只是由日本台湾土木建筑协会推荐大和工业会社承办。

1930年12月20日,为侦查案情真相,闽侯地方法院特派检察官杨崇实带领法警、巡官,会同第五署警察前往南台塔亭陈彦明家,在其溺器处搜出江屏藩、林恩溥串同舞弊嫌疑证据百余件。证据搜得之后,经闽侯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陈世镕同意,杨崇实连夜发出拘传陈彦明的传票,另票传江屏藩、林恩溥必须于12月25日到庭应讯,同时由福建高等法院检察官柯凌汉电呈南京国民政府中央,请将江、林二人停职,以便侦查后提起公诉。为应对告诉,江林二人四处奔走活动,不仅聘请律师多人为自己辩护,同时电乞省政府主席杨树庄援助。杨树庄以地检处票传厅长有损政府威信为由,要求高等法院审慎处理。12月25日,江屏藩、林恩溥到庭后,逐项为自己辩驳,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同时还要求地检处易人重新侦查,意图躲避汹汹民情。自被控后,江屏藩态度消极,多日不到厅办公,并令各科处结束业务办理,以致重要公事均停办。此时因“一六事变”得到解决回到福州的原厅长许显时决定于1931年1月16日回职视事。福州农工商各团体闻讯,推举代表于14日到许宅,痛陈填塞万寿桥北端桥门,致水利航行有十大危害,要求停止筑堤,但桥可继续改建,以便将来交通与商业往来。许表示,桥既已拆断,难以恢复原状,且与日方已订有契约,不好中途停止,须继续加以改建;至于填地筑堤工程,经1月22日省政法委员会临时会议议决暂缓进行,但因填地工程停止,万寿桥北端桥身须延长8径间。1月23日省政府召开会议,决定解除与安平公司的契约,改建二桥的经费由建设厅会同福州总商会分别筹垫。

在江屏藩、林恩溥舞弊案公诉的影响下,填地筑堤工程停工了,但大桥改建工程却令人失望。合约签订后,大和会社虽按照规定,于1930年12月9日开始施工,但开工之后工程进展缓慢,每天只有少数工人在江南桥上拆取石板,施工方法也多与合约不符。据时任省建设厅技正兼万寿江南二桥工程监工主任张馨报告,当时大和派驻工程的代表是个门外汉,施工错误尤多。如桥墩两旁模型与钢筋安装都是错误的,江南桥的中线与原施工平面图相核也不相符;合约中规定须用马牌洋灰(即水泥),日方却借口该品牌水泥尚未购到,擅自用日本洋灰取代,违反了合约规定;各种详细的施工图样均未送到建设厅征求中方同意,因此其施工均无根据。

翌年2月底,承办万寿、江南二桥改建工程的日本大和工业会社主要人员、设计工程师及签约代表都已回国,无人负责工程。工程几乎完全停顿,每天只有六七名工人在桥上移石涂灰敷衍,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与合约有很大的差距。为加快工程进度,省政府不仅按时将4期工程款共10.2万元如数付给大和工业会社,并加付工程补助款1万元,期望其能够在6月10日竣工。但直至5月,工程完工不及四分之一,4月10日前修好万寿桥桥墩的承诺根本没有兑现,万寿桥南端第十二墩虽经该会社修理一次,但纯属敷衍,桥墩下部依然倾斜如故;甚至连浇筑桥板桥梁混凝土须同日完成的基本施工要求都不能做到,而是拖延了两日两夜,严重影响桥梁的使用寿命。

到了1931年6月10日,江南桥的改建工程总算基本完成,但万寿桥除桥墩已着手修理(修理后的桥墩依然是倾斜的)外,桥面工程毫无成绩可观。自修桥半年来,由于交通不便,二桥两端的工商业损失惨重,商民纷纷向省政府请愿,请其向工程保证人日本领事严重交涉,督促大和会社遵守合约,尽快完成工程。为此,福建省建设厅与日本大和工业会社又签署了《改造万寿桥及江南桥合约之补充及修正》,工程费增至199035元;考虑到因中止填地及延长桥身原因,准乙方延期竣工,但1931年10月10日必须全部完工,如届期未能完工,每日罚以延滞金500元大洋,上述完工限期及延滞罚金,均由保证人负完全责任。此时的合约保证人已由日本领事改为社团法人台湾土木建筑协会会长藤江醇三郎。

如今的解放大桥

10月10日万寿桥工程草草竣工。21日起先允许行人及人力车货物担通过,11月1日起开放汽车、马车、货车通行。改建后的万寿桥长1098.3尺(335米),江南桥长310尺(94.5米),桥面宽9米(其中行车道6米,左右人行道各1.5米),成为福州南大门的重要进出通道。但工程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桥面凹凸不平、主梁下垂、下缘开裂、人行道钢筋裸露等,尤以万寿桥为多。之所以出现种种质量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承包工程的日本大和工业会社偷工减料,浇筑混凝土所用的木模过薄、支柱过少,以致无法承受重量;另一方面,日方所聘的工程负责人员缺乏专业常识,错误层出不穷,如万寿桥北端3门内梁尺寸与计划图相较,深度竟然相差4寸之多,以致桥面浇筑混凝土时,两旁人行道均随木模而陷落1寸至3寸不等,甚至外梁底面也出现弯曲之形;万寿桥南端第8门西边人行道与行车道连接处出现长约16尺的大裂痕,外梁梁底已成弧形,如果不是临时加用木柱支撑,外梁梁底的木架以及人行道早已倒塌。中方遂提出出现这些问题的桥面必须凿掉,重新建造,日方却只肯修补了事。甚至连最基本的载重试验,也因福建省政府要求尽快通车而予以取消。经济上,福建省方也付出颇大代价。除却工程费21万余元外,因工程延期,为修桥特设轮渡的费用亦随之增加了6万元,加上原来即需4万元,共计因拆桥改建,福建省政府耗款31万余元。而中洲商民因交通断绝影响所致的损失,亦不下数十万元。如此巨大的付出,换来的却是一个豆腐渣工程。幸好万寿、江南二桥原来的桥墩墩基稳固,能够承受20吨以下的载重,直至1970年9月再次改建之前,并未出现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此乃不幸中的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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