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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的思考

2020-06-30金泉瑷刘旭光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声乐民族院校

金泉瑷,刘旭光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强调要通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创造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1]随着文件的颁布,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成为了中国教育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我国对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应用学科(如工、农、医、法、财经、工商)为主的高等院校和专业,[2]而近些年来,国内高等音乐艺术院校也先后开始了对音乐艺术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模式的研究,相关文献和报道主要有:《培养拔尖创新的艺术人才,增强国家文化艺术的创新力》[3]《关于音乐艺术高素质、多样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考》[4]《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武音音教专业“两湖学子”试验班的定位与方案可行性论证》[5]《“BOB”计划:让有天赋的人脱颖而出》[6]《论音乐表演专业拔尖创新人才的个性化培养》[7]《音乐表演专业拔尖创新人才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实践》[8]《试论声乐演唱专业拔尖学生的培养与实践》[9]《高校流行音乐演唱拔尖型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10]《声乐尖子人才培养模式探索》[11]等等。

通过对相关文献与报道的学习,笔者发现目前国内对于音乐类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研究相对于其他学科较少,而对于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研究类文章也很少。培养音乐类拔尖创新人才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音乐教育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推动国家文化发展繁荣的不竭动力。本文通过对国内三所专业音乐院校关于音乐表演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对象、培养目标和任务的归纳总结,并结合自身专业,初步提出对三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挖掘与塑造,为今后专业音乐院校进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提供一份思考与建议。

一、关于国内三所专业音乐院校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对象、培养任务和目标的总结

近几年,国内专业音乐院校陆续开始了对音乐艺术类特殊人才(如“拔尖人才”“尖子生”“拔尖创新人才”等)的选拔与培养,也呈现出了具有院校各自特色的人才培养计划,它们主要有:四川音乐学院的本科尖子生培养、沈阳音乐学院的本科专业拔尖人才培养、中央音乐学院的“BOB计划”等等,而在培养方案(办法)或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内容的仅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和星海音乐学院这四所院校。考虑到中央音乐学院本科未设有民族声乐专业,本章节仅对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和“珠峰人才计划”)、星海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武汉音乐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第二层次拔尖人才计划”)的音乐表演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对象、培养目标、培养任务进行总结与探讨。

表1

如表1(表格中内容均选自各个院校教务处网站上的内容)所示,在拔尖创新人才定义与培养方面,各个院校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体现各自院校特点的地方。相同的是这三所院校都将学生在国内外大奖中崭露头角或取得优异成绩作为音乐表演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目的,主张选拔专业技能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具有强大发展潜力的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而在选拔对象方面,除了武汉音乐学院外,其余两所院校仅对音乐(舞蹈)表演专业的学生进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从这三所院校关于音乐表演类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目的和任务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或多或少的感受到,专业演唱或演奏技能精尖、能问鼎国内外专业比赛成为目前音乐院校选拔和培养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的主要方向。纵然人们常常对于音乐表演人才的评价标准经常以其技能高低或是否问鼎专业赛事为主要参考标准,而面对新的时代要求,我们对于音乐表演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应做新的探讨与思考,而不是以技能高低或问鼎专业赛事作为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的主要标准。

二、关注三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发现与培养

在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能感受到大众对于传统音乐表演艺术门类的接触度以及代表音乐家的熟识度,以民族声乐这一门类最多最广,因为其作品的旋律、歌词或演唱者的音色更能贴近大众的内心,易于不同欣赏水平的人们走进它、理解它。民族声乐作为音乐表演专业下的一个方向,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们去演唱实践、教学传承和理论研究,所以对于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发现与培养是格外有意义的。

通过平时的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我们可以发现每个人身上都包含着民族声乐演唱、教学与理论研究能力提高的无限可能。清华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希曾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一文中指出:“在人才观上,我们应转变传统观念,即达到各方面均衡发展的是优秀人才,而在某个方面拔尖,在其他方面达到基本要求的也是优秀人才。人才的培养不能求全责备,没有多样性和个性,就谈不上拔尖人才。”判断一个人是否是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不是取决于他所取得的学历、也不是以他所演唱曲目的数量与难度来衡量、更不是依赖于他所拥有的头衔光环,而应是他对于民族声乐艺术演唱实践、教学传承与理论研究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教育更多的是从一个人看似普通的成长过程中发现其潜质、并且针对这种潜质加以有效培养的过程”,因此今后我们可以尝试对这三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进行培养:

(一)以演唱实践为主的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

只要是在民族声乐专业学习的学生,都一定会进行民族声乐演唱的实践,也就是这一每个学子都会去进行的实践内容,往往是最难达到巅峰状态的。能够成为专业的演唱人才实在是凤毛麟角,因为这不仅需要学生拥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出色的外形特征、丰富的实践机会以及极具水平的良师指导,更需要强大的生理与心理承受能力、坚定的追求信念、创新的意识以及机遇等。在对于以演唱实践为主的民族声乐人才培养时,在对于其进行演唱技能传授和大量舞台实践教育的基础上,教师应积极启发这类学生对于演唱形式的创新、演唱风格的突破、演唱曲目的选择与二度创作、古今歌曲的收集与改编等方面进行创新的思考和探索。

(二)以教育教学为主的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

近年来高校里学习民族声乐的学生大多以教师这一职业为最佳的就业目标,但很多高校教师对于民族声乐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依旧侧重于演唱技能的提高。诚然演唱技艺的大幅度提高是我们教学应一直贯穿的一种理念,但面对严峻的就业大环境,对于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应得到我们的重视。在声乐界有一句话叫做“唱的好的不一定教的好”,这虽然是一句可能不太严谨的表述,但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对于优秀声乐教师的需求。由于我国研究生招考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音乐艺术院校的本科生因为自身文化底子薄弱而无缘研究生的学习,反而有一批综合能力较强但演唱能力相对来说不突出的学生走进了音乐艺术院校进行学习。这些学生可能演唱能力不如一些本科生,可是综合能力非常突出,他们因其学历等因素比本科生们更有机会和可能去进行民族声乐教育教学工作。对于这类学生的培养,技艺的大幅度提升和问鼎专业赛事不应成为我们主要的教学目的,而是应着重对其教育教学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培养,努力促使他们成为民族声乐教学传承的中坚力量。

(三)以理论研究为主的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

在国内专业音乐院校中,许多学习音乐表演艺术的师生们认为写论文与做科研是学习作曲、音乐学等理论专业的人做的事,这种现象出现缘由主要有:历史原因造成的音乐院校各专业分工明确、音乐表演专业师生在缺乏论文写作等训练的基础上显得研究思维能力欠缺,并对于论文写作有很大的抵触心理等。的确,将音乐表演与教学上升至理论高度的研究者大多数集中在理论专业学习的人群中,但是理论终归需要实践才能证明其合理性,可是我们进行理论总结的音乐表演专业师生实在是占少数。撰写论文其实是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无论是对音乐表演专业师生的表演实践或是教学传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族声乐专业的学生不仅是声乐演唱的实践者,也是声乐教学的直接体验者,从研究的角度去思考音乐表演与教学,可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相融合。因此,对于以理论研究为主的民族声乐人才的发现与培养是我们未来应去探索的教育问题,这不仅有利于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也能有利于模糊各个专业间的明显界限,更能为增强音乐表演与教学的学术高度做出一份贡献。

三、思考与建议

与其他非艺术学科相比较而言,专业音乐院校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起步较晚,难免在人才选拔与培养等环节具有一定局限性。笔者经过对一些高校师生的调研与访谈,初步对国内音乐艺术院校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进行一些宏观上的建议,仅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重视学科交融,发展通识教育,积极创造出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出现的环境

我们在呼吁拔尖创新人才出现的同时,更应该关注促使拔尖创新人才出现的环境,而这片环境即是我们的学校。每个学生拥有不同的个性特征,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愈来愈多样化,因此专业音乐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不仅保留过去的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更应拓展复合型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事实也能证明,许多在历史长河熠熠生辉的杰出作曲家、歌唱家等多具备宽厚的知识结构、独特的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那么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则更需要一个宽口径、厚基础的知识结构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因为创新是仅靠创新热情是无法做到的,它还关系到学习者个人的思想积累、知识储备和文化修养等。

拔尖创新人才大多经历过多元复合的知识积累过程,就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一文中提到的一样:“创新不是无源之水,拥有创新素质的拔尖人才不仅要掌握本学科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还需要知晓博览其他学科的知识,并且形成综合性的知识结构体系,才能为创新工作和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前提和可能。”而当今音乐院校里的一些学生或老师过分强调学科专业的划分,把自己的教与学限制在一个狭窄的圈子里,他们的思想也愈来愈趋向单一与僵化,不利于自身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应加强对学生的通识教育培养,鼓励学生主动进行跨学科学习,实现不同学科的相互渗透与整合,从而促进不同思维方式的相互交融与综合,为成为专业基础好、学术视野广、实践能力强的拔尖创新人才做好准备。

(二)强调德育教育,引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近些年来媒体对于极少数文艺工作者不良事迹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群众的极大关注,人们进而质疑艺术类院校的德育工作;而笔者在平时的与学生交流或自身观察中,会发现极少数的一些学生虽专业不错但风评不好,实在令人惋惜。德才兼备不仅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必备条件,也是大家对他们的期望。因为拔尖创新人才既不是一种光环,也不是一种称号,而是一份使命与责任,这份使命与责任促使一个人需要在班级、专业、学校乃至社会上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而如果他不能以德行与才智使大家信服,这种作用将无从谈起。因此,德育对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至关重要。

“无论是从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还是从钱学森、王稼祥、侯祥麟等老一辈科学家的身上都能看到:作为高层次的人才,作为社会精英、国家栋梁,除了要献身于专业工作之外,还必须具备超越个人及其所属小团体的利益,深切关怀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品格”。我们应鼓励和引导音乐拔尖创新人才不断学习知识、树立崇高理想、将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将个人的理想目标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三)增强学生人文涵养,积极探索出新的教学内容与手段

音乐表演属于人文学科,而过去在我们的教学中存在着部分轻文重艺的现象,这种现象是我们应该抵制的。就民族声乐专业的师生而言,无论是口述一段民歌故事还是吟唱一曲民间小调都需要我们浸润在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当中。对于民族声乐乃至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一定要重视其人文底蕴的培养与积累。纵观历史上伟大的音乐家,他们的思想高度也是处在最前沿的。以民族声乐专业为例,培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如若不重视学生人文底蕴的积累,那么他们日后只会成为一名拥有熟练演唱技巧而内在心灵世界贫瘠的歌唱技术搬运工,而拥有深厚人文底蕴的民族声乐学生,通常比仅拥有专业演唱能力的毕业生走得更长远。

而在平时对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教师们应打破传统的重“传授”而轻“启发”,要鼓励学生积极创新与深度思考,尝试多种教学形式,避免单一的教学现象产生,从而激发和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的思维与能力。另外,学校层面也应加强校内专业协同创新和校企合作,促进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更全面地成长与发展。

四、结语

本文对于三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发现以及对其音乐表演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宏观思考建议,出发点是为了我们国家和高校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音乐人才。因笔者时间与能力有限,所思考与建议具有一定局限性,仅起抛砖引玉作用。对于三类民族声乐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标准、具体培养措施、成果展示、评价与奖励等需要相关教育研究者与师生们审慎研讨,而音乐拔尖创新人才是从大众中选拔出来的,他们有一天也会继续回到大众中去,对于他们走出校门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与人民,这更是一个值得我们不断探讨与深化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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