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加移民交涉与《君子协定》※
2020-06-28吴占军
吴占军
(1.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辽宁沈阳110136)
国际移民行为能否顺利实施,一个重要前提是获得移民接收国和移民输出国两大主体法律上的许可。从近代以来的加拿大移民实践来看,往往通过不断修正本国移民法,对有色人种或者特定国家的移民加以限制或排斥;同时,对亚洲各国在加拿大移民而言,还要受母国的国家实力、国际地位以及当时国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招致不同境遇。日本利用“日英同盟”获得英国的支持,通过外交交涉避免了加拿大联邦政府出台排日移民法案,既保全了在外交上的面子,又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在加日本移民的权益。
一、1908 年日加《君子协定》
1885 年,第一次赴夏威夷“官约移民”的实现,正式开启了近代日本海外移民的序幕,此后前往北美地区的日本移民开始逐渐增多。加拿大日本移民起自何时没有明确记载,随着赴美日本移民的增多,部分日本移民开始经由美国进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下简称“BC 省”)。1887 年横滨至温哥华之间远洋航线开通,在促进日加贸易的同时,也为日本移民直接赴加提供了便利。太平洋西海岸的BC 省,成为日本移民在加拿大的主要移居地。日本外务省就赴加日本人的正式统计始于1891 年。如图1 所示,第一次移民高潮出现在1898-1900 年,尽管移民人数不多,却依然招致当地白人的反对和排斥。为了对日本移民加以限制BC 省颁布了一系列省法案,如对省内既有日本移民实施职业限制,大部分国有事业(矿业、铁路等,后扩充到渔业、林业)中都禁止雇佣日本移民;对入境日本移民实施文化检测(即移民必须用欧洲某国文字填写申请书,不能自己填写申请书的移民禁止入境)〔1〕。有鉴于此,1900 年8 月2 日日本外务省训令被允许向美加两国移民的府县官厅,暂时禁止一切移民输送活动〔2〕。1901 年没有移民赴加,1902 年后BC 省排日运动有所缓和,赴加移民再次小幅增长,但人数依然不多。
加拿大建国晚于美国,地理位置上处于劣势,社会经济发展更是落后于美国。国际移民行为的发生,从移民本身来讲追求个人经济利益是根本动因与美国相比加拿大显然不具吸引力,因此自日本本土直接赴加的日本移民人数始终很少。更主要的原因是加拿大有比美国更为激进的种族主义1885 年限制华人入境的《中国人移民法》出台后,排亚运动就愈演愈烈,日本移民在入境之初就面临了招致排斥的命运。此外,1897 年加拿大联邦政府修正的《移民法》中增加了“禁止一切契约劳工的输入和雇佣”条款,因此赴加的日本人基本都是单身男性“自由移民”,主要就职于BC 省的两大支柱产业即渔业、林业,而同期赴夏威夷及后来赴南美各国的日本人则以种植园“契约移民”为主。“契约移民”与“自由移民”有一个明显区别,就是前者的旅费一般由雇主先期垫付,自由移民则完全要自己承担。不仅如此,办理出国相关手续等也需要不少花费,当时要实现从日本本土移民北美地区,一个人大概要花费约150-200 日元〔3〕,而1901-1910 年间一个日本农业雇工平均年收入不过39 日元左右〔4〕。以贫困农民为主体的移民显然无力支付这笔高额费用,这也是赴加人数不多的一个直接原因。
《中国人移民法》生效后,受影响最大的是以往依靠中国移民为主要劳动力的铁道业、矿业及家庭雇佣业,于是相关企业开始讨论寻找替代华人的劳工移民。1907 年初,经BC 省政府批准由日加两国共同出资筹建了日加用达公司,自4 月开始,日加用达公司分别接受加拿大铁道公司和惠灵顿煤矿的委托,招募了1,000人铁路工和500 人矿工的日本“契约移民”,契约期为3~5 年。本来加拿大移民法禁止“契约移民”入境,但BC省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突破了排亚政策,图1 中1907 年日本移民人数激增就源于这批“契约移民”。
美国本土早于加拿大便开始收紧日本移民入境条件,赴美移民只好寻求新的途径。1898 年夏威夷正式被美国兼并,在逐利的移民公司斡旋下,采用自“日本本土—夏威夷—加拿大—美国”这一迂回方式将移民输送至美国本土,这样BC 省就成了运送环节中的重要中转站。1899-1901 年经BC 省的转航移民就达6,868 人〔5〕,此后在日本政府的主动限制下有所减少。日俄战争后日本国内再次出现海外移民热潮,为了获得更多收益,美国本土依然是移民的首选,1907 年4 月至1908 年3 月经维多利亚港和温哥华港的转航移民就达7,601 人〔6〕,转航移民最终目的地虽然是美国,但也有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留在了BC 省。移民公司这种投机经营行为,造成BC 省内日本移民在短期内出现激增状况。
与中国移民分布相对较广不同,总人数不多的日本移民几乎都集中于BC 省,相较于BC 省日益激烈的排日运动,在加拿大尚未形成全国范围的排日思潮。日加贸易的发展也是联邦政府谨慎处理日本移民问题的一个考量,1895 年加拿大对日出口和进口额分别为13,718 日元和1,956,169 日元,至1904 年分别增至684,232 日元和3,997,602 日元〔7〕。十年间出口额增长了50 倍,进口额增长了2 倍,且增长态势强劲。与BC 省重视日本移民问题不同,联邦政府更看重日加贸易,加上日本政府借助日英关系向加拿大联邦政府施压,联邦政府多次否决了BC 省通过的排日移民省法案。为了进一步促进对日贸易、缩小逆差,1906 年1 月31 日双方经过交涉签订了《日加通商条约》。条约的签订对日本政府而言,在促进对加贸易的同时也希冀借此缓和BC 省的排日运动。但日俄战争后夏威夷大批转航移民和1,500 人契约移民的到来让日本希望落空,一时激增的移民激化了BC 省排日情绪。1907 年9 月7 日,温哥华发生大规模排日暴动事件,联邦政府认识到,限制日本移民已经势在必行。
1907 年11 月14 日,加拿大劳动大臣勒米厄(Lemieux)为解决移民问题抵达日本,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谈判,最终与外相林权助签署了一项旨在限制日本移民的秘密协定——《林=勒米厄协定》,一般称之为日加《君子协定》。主要内容:日本政府承诺将每年赴加新移民人数主动限制在400 人以内,除农业劳动者和家庭雇佣以外一切劳工移民都严禁入境〔8〕。
《君子协定》不仅限制了日本赴加移民人数,同时彻底禁止了转航移民入境。《君子协定》于1908 年1月1 日生效,自此加拿大的日本移民进入协定移民时期,BC 省的排日运动一时得以缓解。
二、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
1908 年《君子协定》生效后,日本遵守协定主动限制移民人数。1913 年加拿大加入了《日英通商航海条约》(1911 年修订),但条约中规定的“日英两国臣民在对方国家享有自由居住、旅行的权利”等条款依然不适用于加拿大自治领,日加双方继续履行《君子协定》。以1908-1920 年为例,“协定允许入境的新移民”年均为113 人,均未超过400 人的限额,仅占这一时期入境移民总数的10%。《君子协定》的内容存在一个严重漏洞,即“再入境者”和在加日本移民的妻子、父母及子女以“家属移民”身份入境并不在限制之内。在传统移民社会和家庭分工之下,男性通常是移民行为的策划者与主动实施者,而女性多为依附者仅是被动地参与其中,所以早期赴加的日本移民男性占绝对多数。由于《君子协定》存在上述漏洞,非但没有达到限制日本移民的初衷,反而给“家属移民”赴加提供了机会。这一时期全部移民中占比最多的是“再入境者”,其次是“家属移民”。此后以占相对多数的女性“家庭团聚”型移民成为在加日本移民的主要增长点,如表1 所示,“再入境者”和“家属移民”基本上以家庭团聚和定居为目的,二者实际上也构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自日本本土直接赴加的移民主体。“再入境者”主要是享有加拿大归化权一时回国的前期移民,男性占87%,这也符合早期男性移民占绝对多数的性别结构;“家属移民”中妻子比例最高,因此女性占比达67%,随着女性“家属移民”的增多,二世、三世的出生率也逐渐提高,并成为BC 省日本移民的主要增长模式。这样,以家庭为单位的日本移民社群逐渐进入稳定发展时期。
表1 1908-1920 年赴加日本移民类型、人数及性别 (单位:人)
上述状况令加拿大始料未及。不仅如此,根据《君子协定》的规定,移民赴加护照由驻加日本领事馆出具,即移民行政管理权由日本掌管。虽然日本政府严格限制了“协定允许入境的新移民”人数,但对没有人数限制的“家属移民”行为采取了支持或默认态度,所以实际每年赴加总移民数远超过400 人的限额。《君子协定》是一项秘密协定,BC 省民众并不了解协定内容,他们看到的是日本移民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呈增长态势,并且随着在加日本移民男女比例的逐渐拉近和儿童的高出生率,日本移民社会获得了稳定发展。这引起BC 省白人社会的强烈不满,要求制定全国性排日移民法案、限制日本人入境的呼声再次兴起。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在秉承种族主义的加拿大国内,政客和媒体的排亚舆论日趋严重,有组织的排亚运动再次高涨。1921-1922 年,BC 省议会提出了多项终止亚洲移民的议案,以往很少关注日本移民问题的其他省份也开始加入进来,希望联邦政府出台全面禁止亚洲移民的立法。1923 年6 月30 日,国会通过了《华人移民法》,华人新移民遭到全面禁止入境的厄运。这个单一指向中国的充满种族歧视的法案,被华人称为“四三苛例”或“排华法案”。虽然中国驻加总领事周启濂对此提出抗议,并组织在加华人进行游行请愿活动,但当时处于内外交困的中国政府并未能进行有效应对,最终也只好无奈认可,此乃正是弱国无外交的结果。1923 年2 月6 日,BC 省出身的议员尼尔(Neill)向联邦议会下院提交了“移民法修正案”(又称“尼尔法案”),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全面禁止包括中国人、日本人在内的亚洲人移民加拿大,《华人移民法》的出台就与“尼尔法案”有直接关系。这引起日本政府的高度警惕,于是日本外务省训令驻渥太华总领事太田为吉积极斡旋,以阻止联邦议会通过“排日移民法”的制定。联邦议会中BC 省出身的议员大多支持尼尔的提案,但以总理麦肯齐·金为首的执政党议员坚持谨慎态度。太田为吉利用双方的分歧,趁机以维护两国外交和贸易关系为由向联邦政府施压。日本政府的主张,是同意对1908 年日加《君子协定》中约定的400 人移民限额进行主动缩减,前提是联邦议会不能通过“排日移民法”。自1923 年3 月至8 月,太田为吉与总理麦肯齐·金和移民部长罗伯(Robb)之间的交涉持续了六个月之久。8 月29 日,罗伯以致电的形式通告太田为吉,根据双方的交涉,将现行《君子协定》中“允许入境的新移民——家庭雇佣及农业劳动者”人数由每年限额的400 人减少至150 人〔9〕。
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对加拿大而言,不仅仅是减少日本移民入境人数限额,还通过其他措施提高了日本移民入境条件,如对“再入国境者”实施登陆制(非强制性)、限制日本人购买经营土地、提高日本移民归化条件等,特别是BC 省剥夺了日本移民获取“渔业从业证”的强硬做法,对日本移民冲击十分明显。上述一系列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排日派要求制定“排日移民法”的激进主张。对日本而言,“尼尔法案”中禁止日本移民的内容最终没有被联邦议会通过,不仅如此,日本以违背人道主义为由,对限制以妻子身份赴加的修正条款的抗议,也获得了总理麦肯齐·金同意,没有写入修订案中。其实,从表1 显示的数据可知,自1908 年以来协定“允许入境的新移民”人数不仅没有达到限额的400 人,甚至低于150人,因此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中减少限额的规定,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对排日派极力反对的“以妻子身份移民”者未做任何限制,由日本政府发放赴加护照的移民管理权也继续维持现状。可以说,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是双方妥协的一个权宜之计,对日本人赴加移民现状并未产生实质影响。
三、1928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
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生效后其影响十分有限,因此加拿大国内的排日运动并未得到真正缓解。这期间,两国政府间主要围绕“妻子”身份是否应该被纳入限额之列的交涉一直十分激烈。日本的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护在加日本移民利益,二是维系日加关系和日加贸易,三是极力阻止联邦政府制定像《华人移民法》一样的排日移民法。其中,第三个目的是日本政府最为在乎和势必要阻止的。1924 年美国颁布的《排日移民法》被日本视为外交上的一大失败,不仅令在美之日本移民大失所望,还在国内引起强烈的批判之声。1923 年加拿大颁布全面禁止中国人的“排华法案”后,不仅BC 省及其他省份的排日情绪也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要求全面禁止包括日本人在内所有亚洲移民的呼声不绝于耳。日本为了阻止联邦政府出台像美国一样的排日移民法案,对以“妻子”身份和“照片新娘”形式的赴加移民做了一定控制。受《君子协定》修正案影响,协定允许入境的农业劳动者、家庭雇佣进一步减少,1922-1927 年间年均约74 人(总数为443 人)〔10〕,仅为限定人数的一半,不足这一时期入境移民总数的8%,与此对应“家属移民”依然是入境主体。从移民人数上看虽然有所减少,但也清晰地看到限制效果依然有限。所以,BC 省及其他排日派继续向联邦政府施压,希望彻底禁止日本移民。
对加拿大联邦政府而言,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是对待亚洲移民的基本准则,此前之所以对BC 省的排日运动加以控制,主要出于对日贸易的考虑和来自宗主国英国的压力,而且《君子协定》生效之后,即便“再入境者”和“家属移民”成为日本移民主体,但并未出现大量涌入状况。1921 年,“日英同盟”被《四国公约》替代,日英关系对加拿大的影响力大不如前。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海外各自治领的分离独立运动不断加强,1926 年英国国会认可了自治领享有与各国平等缔结条约的权利。加拿大很快认命了驻美国和法国公使,在亚洲则将日本视为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对象。麦肯齐·金总理对选择日本给出了三个理由:一是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日本地处亚洲与英美法并列为当时世界四大强国;二是加日贸易关系的重要性,1926 年加日贸易额继美英位列第三;三是移民问题,可以借此一并解决《君子协定》的修正问题〔11〕。联邦政府为了尽快实现摆脱宗主国英国单独与日本建交目的,迅速推进对日交涉,以期早日落实在日本设立公使馆的工作。日本政府很快做出反应,同意两国互设公使馆,承认加拿大与其宗主国英国享有同样的国际地位。排日派主要来自BC 省的议员和保守党,日本只有与以麦肯齐·金首相为代表的执政党自由党合作,才能避免联邦议会通过排日立法。
日加双方各取所需,将移民问题捆绑于两国建交工作中。因此在推进公使交换工作的同时,围绕《君子协定》的修正问题也进行着艰苦的交涉,最终于1928 年6 月11 日达成协议。1928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主要包括四个内容:一是被允许入境的移民总数每年不得超过150 人,除农业劳动者、家庭雇佣外,在加日本人妻子身份的移民也包括在限额之内;二是要求日本禁止“照片新娘”行为;三是150 人的年移民总数中,规定女性移民原则上不得超过75 人的半数;四是移民管理权的变更,即以往由日本领事馆发放护照改为由加拿大驻日公使审查发放〔12〕。1928 年7 月20 日,加拿大驻日本公使馆开馆,两国正式建交。1928 年9 月1 日,《君子协定》修正案生效。1929 年3 月30 日,驻日公使上任,因此实际上新修正的《君子协定》4 月1 日才真正开始实施。日本遵守了新的《君子协定》修正案,1929-1940 年赴加日本移民只有1,294 人,年均仅为108 人。
1928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对两国而言是双赢的结果,加拿大通过与日本建交进一步提高了国际地位,并且切实达成了限制日本移民的目的,《君子协定》修正案中包括“妻子”身份在内的所有移民都被纳入150 人的限额之内,加拿大驻日公使取得对日本移民赴加的管理权更是成为协定严格实施的保证。虽然BC 省和排日政客始终没有放弃全面禁止日本移民入境的努力,但均被联邦议会否决。同时,驻日公使馆的开设,也标志着以日本为据点的加拿大亚太外交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对日本而言,虽然移民人数,特别是“家属移民”遭到前所未有的限制,但加拿大政府履行了承诺,没有出台全面禁止日本移民的排日法案,日本在国际关系上得以维持“体面”,也保护了在加日本移民利益。
四、结语
加拿大自建国开始就将鼓励移民作为基本国策,1867-1895 年近30 年的“自由放任时代”结束后,在继续推进移民鼓励政策的同时,对入境移民选择也不断加大限制,确立了以英法两国为中心、以西北欧国家为主要移民选择地的基本方针。1929 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加拿大带来沉重打击,加之随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导致1931-1945 年间入境移民数锐减,年均不足1.5 万人。据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1941 年静态总人口约1150 万人,其中英法语系的人口合计约920 万人占80%,包括北欧、东欧、南欧在内其他欧洲移民及后代尚不及总数的20%,当地土著及其他地区人不过1.65%,亚洲人仅为0.64%〔13〕。战前排日运动尽管发生于日本移民集中的BC 省,但从加拿大整个移民政策角度看,其选择性移民的基本方针也决定了对日本移民的限制。
据日本外务省统计数据,1891-1940 年50 年间赴加日本移民共计35,777 人,相较夏威夷、美国本土及巴西而言人数并不算多,主要是加拿大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和排亚政策使然。由于95%以上的日本移民主要集中于BC 省,使得该省排日运动最为激烈;由于日本移民总数较少,联邦政府出于对日贸易、日英关系以及为维系日加关系赢得国际地位等各方面的考虑,没有出台排日移民法,而是通过签订《君子协定》的秘密形式来限制日本移民。
明治政府1885 年实施了面向夏威夷的“官约移民”政策,该政策促进了日本国民的海外移民活动,但日本政府尤其是作为主管海外移民事务的外务省,对单纯以“劳动力输出型”移民行为始终持保守态度。随着北美地区不断激化的排日运动,日本政府多次发布训令禁止国民移民北美,旨在限制日本移民的《君子协定》及修正案,既是加拿大施压的结果,同时也是日本政府积极应对的结果。移民个体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选择移民接收地,是“衣锦还乡”还是选择定居海外,不仅体现的是个人意愿,还与接收国移民政策、移民环境以及当地社会文化暨“排外”思潮和运动密不可分;且与包括母国对移民的扶植政策等其他各方面因素也息息相关。以往国内学者包括日本学者在考察加拿大日本移民问题时,往往将重点关注于入境移民数量的变化,而忽略移民回国数量,显然这是对《君子协定》产生的影响考虑不全所至。以单身男性为主的移民结构和《君子协定》的限制决定了移民的高流动性,如表2 所示,1908-1933 年加拿大日本移民的净流出数是超过净流入数的,当然统计中“回国人数”之所以如此之高,应该还包括了部分“非移民”在内。
随着1923 年《君子协定》修正案生效和1929 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一世移民的回国数不断攀升。如表3 所示至1941 年,在加一世移民人数仅占入境总数的26.45%,近3/4 的人则选择了回国或转入其他国家(包括部分死亡)。当年的静态人口统计中,二世、三世占了59.1%,他们已经构成了在加日本人口的绝对主体。
表2 1891-1940 年加拿大日本移民的入境人数及回国人数情况表(单位:人)
表3 1901-1941 年在加日本移民构成及比例(单位: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开战后,加拿大于1939 年9 月10 对德宣战,为了应对轴心国日本,于1940年开始便推进了对在加日本人的限制政策。1941 年1 月后,联邦政府开始推行“BC省在留日本人特别登录制”等一系列措施,不论是在加拿大出生的日本人、已经归化的日本人,还是保留日本国籍在加生活的日本人,一律视为“敌国人(enemy alien)”,不断强化监管力度。1941 年12 月7 日,珍珠港事件爆发,当天加拿大对日宣战,两国进入战争状态。至此,《君子协定》失去效力,日本人赴加移民活动彻底停止。对日本移民的惩罚,加拿大比美国更为严厉,战时不仅实施了强制拘留政策,还对日本移民进行了财产处分。1945 年8 月15 日,日本宣布投降,但是加拿大的拘留政策并没有随着战争的结束而终止,而是根据遣返和分散原则延续着对日本人的惩戒。直至1947 年,联邦政府才中止了强制遣送政策,大约有4,000 余人被遣送回日本,这些人同时也被剥夺了加拿大国籍。强制迁离BC 省的命令直到1949 年3 月31 日才得以解除,此时战争已经结束将近四年。日本移民在加拿大遭此厄运,完全是拜日本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所致,日本政府也理应为此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