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下怀孕年龄及胎次变化对胎儿畸形患病率的影响
2020-06-24牛丽娜
唐 翠,李 倩,牛丽娜
(河北省新乐市医院,河北 新乐 050700)
新生儿先天缺陷包括功能、形态、精神等,严重影响新生人口的质量,更容易导致新生儿死亡[1]。近年来,新生儿畸形患病率随着生活环境及相关压力有所上升,给国家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相关研究结果表明:新生儿出生缺陷与母亲的年龄和胎次存在关联,如果母亲年龄过大或过小,都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几率。为了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2013年,单独二胎正常正式开始,随后全国相继开放二胎政策,但部分学者对二胎政策是否会影响人口质量依然存在担忧[2]。为此,本次研究主要对二胎政策下怀孕年龄及胎次变化对胎儿畸形患病率的影响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取我院2018年1月~2019年1月妇产科1000例有生育记录的妇女,分析其怀孕年龄及胎次变化对胎儿畸形患病率的影响。纳入标准:(1)年龄15~45岁;(2)产妇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3)生育资料及胎儿相关资料完整。排除标准:(1)产妇存在严重的疾病;(2)相关资料不全;(3)不适合参与本次研究者。
1.2 方法
通过对1000例妇女分娩胎儿的健康状况、患病类型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将其统一记录,并对母亲的年龄及胎次进行分析。
2 结 果
2.1 妇女年龄及胎次情况
1 0 0 0 例妇女中2 0 岁以下的有9 7 例(9.7 0%);20岁~30岁的有563例(56.30%);31岁~40岁的有248例(24.80%),41岁~45岁的有92例(9.20%)。胎次情况:首胎妇女为641例(64.10%),二胎妇女为328例(32.80%),三胎妇女为31例(3.10%)无超过三胎以上的妇女。详情见表1。
表1 妇女年龄及胎次情况(%)
2.2 妇女年龄、胎次与胎儿畸形患病的关系
20岁以下的妇女胎儿畸形例数为21(29.58%),20~30岁妇女畸形胎儿例数为9例(12.68%)31~40岁妇女畸形胎儿例数为20(28.17%),40~45岁妇女畸形胎儿例数为21(29.58%)。1胎畸形胎儿为40例(56.34%),2胎畸形胎儿为8例(11.27%),3胎畸形胎儿为23例(32.39%)。
3 讨 论
新生儿先天缺陷主要包括功能、形态、精神等,给家属及国家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担。本次研究结果显示,20岁以下年龄段及40~45岁年龄段孕妇所产新生儿的患病几率较高,表明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容易增加胎儿的畸形几率,可能是由于母亲年龄过小或过大,导致卵子质量相对较差;或胎儿发育需要大量汲取母亲的营养,而母亲由于年龄问题,导致自身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胎儿的营养不足,最终出现胎儿的畸形的患病率较高。
为了提高人口质量,降低胎儿畸形患病几率,应该引导妇女在适当的年龄进行生育,以此来提高新生人口的素质[3]。并加强妇女孕期的营养补充,以及加强孕期的检查,加强对胎儿的监测,从而降低胎儿畸形的几率。
本次研究结果表明,孕妇年龄过大或过小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几率较高,但胎次对胎儿畸形的影响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