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下企业往来款项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2020-06-21渠晓雁
渠晓雁
一、引言
往来款项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是各类事项的关键,而内部控制是企业构建我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头戏。目前大型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得到了明确的指导与限定,而往来账款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利用信用贷款等以此助力自身继续扩大市场,企业一味的赊贷销售和滥用商业信用导致了企业往来账款相互拖欠,并恶性循环,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埋下巨大隐患。因此,企业的传统财务防控模式急需创新转型,采用财务共享显然已是发展趋势。然而,财务共享侧重于应付账款,对应收的管控并未进行特别关注。 因此对待区域性财务共享中心也应具有相应的内控机制。对往来账款内部控制提出改进建议,可以对我国国内大型企业设立财务共享中心能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二、财务共享对往来款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制度建设存在漏洞
财务共享中心主要特点是任务大,财务分工模块化,财会人员想被分到工作内容单一岗位,而财务人员会参加到财务行为的控制预测,或在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进行财务决策,财会人员的知识量也不高,导致多数财务工作人员为了应对高层的检查,把工作当作一个形式,致使内控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其原因为认识内部控制不到位。财务内部控制,不仅是业务规则,也不仅仅是工作制度。它是一整套体系,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时,要求连续性。但是内部控制,是对各个步骤的监督,仅保证其整体性。管理者混淆内控的意义,所以即使定制出内控制度,也是无效的内控体系。
(二)审核控制缺位
主要体现在财务岗设置错位,调查发现许多公司财务岗未设立初步审核,为了降低成本,仅在总部设立审核岗。此举虽然可节约审核的人工成本,但不能够和一线业务人员及时沟通,导致对财务管控作用的削弱,不利于财务运营风险的有效规避。
其原因主要为内控制度未有效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可实行试点制度,通过某些会计模块试点,吸取经验便于以后业务的推,同时有利于防控风险。
(三)缺少对部分业务模块的风险控制
财务共享业务大多集中在公司的应付、员工薪酬及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这样不仅影响应付账款的效率,而且对应收模块缺少把控工作,使得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模块内控意识降低,管理层要认识到对应收模块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则。
其原因一是管理层不重视应收模块,并缺少相应管控。此举导致财务共享系统存在巨大风险,若要弥补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损失的依旧是企业;二是预算管控意识缺乏。对于企业实际超支但又不得不报时,这就与管理层的意志相违背。所以,财务应提前核算成本交由領导批准,这样才可保证预算合规合理。
(四)信息交流有时差
有国际业务的大型公司如果遇到一些小国家的客户,例如,语言不通可能导致付款沟通不到位、合同法律条文不清晰。这样会给企业带来财务危机和法律风险。而且,财务人员与外界沟通有障碍沟通是财务人员不可缺少的基本技能,面对市场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积极沟通才能减少障碍,货款顺利交易,达成合作。
其原因是全球经营的公司的内部往来,由于公司年终合并报表时,财务人员不可避免的缺少或忘记部分操作。由于时差关系,沟通和信息交流存在不便。处于调度身份存在的财务共享中心只能不辞劳苦的沟通交流,这样才能促使问题的高效解决。
(五)自我评估形式主义
财务中心管理层在内部控制时对一些风险进行评估时,未按照科学的调查抽样方法,而是随意性调查,出具报告。这样就加剧了内审部门的错误认识,加剧了管理风险和持续性运营风险。而且调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调查标准。评价方式形式化,多以问卷的方式交由被评价者自己填写。后果是对评价结果泛化,没标准性可言。
其原因一是缺少专业内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少工作的独立性,易受管理层意志的影响。往来款项内审程序极易受到干扰,内部控制人员坚持原则显得难得可贵。改进内控工作要对漏洞积极整改,并及时更换新的内部控制标准;二是对内部评价认知不清。调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调查标准。评价方式形式化,多以问卷的方式交由被评价者自己填写。后果是对评价结果泛化,没标准性可言。
三、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落实负责人长期责任制
特别是在初审期,初审业务人员为企业财务审计后,落实签名制度。为后期的相关业务做到有据可查。同时,管理层要清醒的认识到初审落实负责制的必要性。严格督导初审人员依据内部控制政策,对经济事项进行审核,尽到第一审核人的责任,以此保证经济数据的准确性;同时管理层要落实预算制度,定期核算预算执行情况,把控超支的非必要事项。这样能促进内部审计的效率。
(二)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如果风险水平较高,那么风险已经超出企业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载荷。在这种情况下实施风险紧急规避,刻不容缓;当风险水平处于中等水平时,此时的风险恰处在该业务的可承受风险水平中间。如果要进一步权衡成本与收益的话,毋庸置疑,此时应当进一步降低风险;当风险等级水平较低时,此时的风险水平在企业所能承受的风险范围之内,在某些业务内容条件下处于可接受水平,此时不需权衡成本与效益,因为此时的风险处在可承受的风险级别。
(三)加强应收款项控制
在财务共享过程中要自上而下对财务模块进行分析内部控制,特别要提高对应收模块内控意识。管理层要认识到对应收模块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则。同时也要加强对预付款项加以控制,正如前文提到的落实初审责任制,多因素、多方面实施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内控标准实施工作。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要严厉追责,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助推一整套的应收款项管控标准的形成,健全应收款项模块。加强预算决算的执行力度,并形成定期检查的有效机制。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财务共享系统内部可以加大财务知识的宣传,方便业务人员对该知识的进一步明确。还可以印制相关政策的宣传页及学习手册。对业务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对于外部沟通来说,要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基于以上情况,财务共享可以帮助企业与外界供应商进行信息沟通。以此保证交易业务诚信合规,对供货商和企业相互之间反馈的信息可以在系统内及时沟通,此举可以打造一个高速高效与外界沟通的渠道。
(五)形成合理自评制度
首先保证自我评价客观性、独立性、真实性。其次内审部门可以下设设计工作组和评价组。内审部门对往来款项各业务模块进行风险评估,可以有目的性的对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部门同时接受内审部门监督,最终各小组内控评价结果交由管理层进行分析。
四、结语
企业因应收应付现金流量大,对往来款项进行科学内部控制,有利于企业进行深入的内部控制。对往来款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是为了规避企业风险保证企业应收应付款项能按时收付入账,保障企业资金流能及时回流,以此保证企业高效运营。要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从而保障内控对共享中心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共享的内控要有明确的制度来遵循,同时,还要有完备的系统以及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财务人员有效的配合。因此,以上几点对于企业往来账款的内控尤为重要。目前,财务共享中心对往来款项实行的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要不断加强,其目前的往来款项模块建设,仍然有许多需改进之处。对往来款项内控制度理论需要不断研究,以期待共享中心的内控政策继续深化发展。(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