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的三重境界
2020-06-21贺雪峰
贺雪峰
城乡基层治理引发广泛关注,其中原因一是城乡基层治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二是城乡基层治理正处在快速变动中。
城乡基层治理要解决的大都是与城乡居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琐碎事务,这些琐碎事务极大地影响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决定他们的获得感。
这个意义上,基层治理的主要目标或第一重境界就是为城乡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基层组织要“一切为了群众”。基层治理服务群众,这是结果,基层组织还必须有服务群众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基层治理的第二重境界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而不只是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基层治理能力提高了,为基层群众提供的高质量服务才可以持续。
因此,评价基层治理的重点就不能仅限于基层组织提供服务的好坏,这要考察基层治理能力的高低。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同时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否则为群众服务就不可持续。
然而,当前基层治理过于偏重为群众服务,比较忽视提高基层组织能力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只注重为群众服务,不注重通过什么方式服务,就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好心办坏事。
基层治理的第三重境界则是组织群众自治。基层事务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基层治理中的各种琐碎事务需要由居民群众自己来解决。“一切依靠群众”尤其适合于当前中国城乡基层治理,只有将基层群众动员起来,让基层群众自己动起手建设自己美好生活,基层才能实现真正的善治。
美好生活要靠自己去创造,基层群众要有好的生活环境也需要由他们自己来建设。只有让群众参与进来,让他们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他们才会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
因此,基层治理有三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为基层群众服务,第二重境界是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提高服务能力,第三重境界是组织基层群众自己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当前基层治理实践背后的思想根源認为,群众是需要服务的客体,是等待服务的对象,而没有看到群众的主体性,没有看到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建设性力量。不动员群众,不组织群众,不依靠群众,基层治理肯定是做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