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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精准扶贫的系统分析及完善对策

2020-06-11许小桦雷国铨

关键词:安溪县贫困户精准

许小桦,雷国铨

(福建农林大学 安溪茶学院,福建 泉州 362400)

精准扶贫是实现乡村振兴必不可少的环节,需要乡村或贫困地区政府和每一位在乡村或贫困地区工作的人员予以重视。扶贫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性,这一性质决定扶贫工作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从社会角度看,开展扶贫工作可以推动社会的共同进步与繁荣发展,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从个人角度看,个人较难自发地开展扶贫工作,仅依靠贫困主体本身难以实现有效脱贫。基于此,政府需要发挥其社会职能,依托扶贫政策,有计划、有组织地协调与控制各项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具有联动效应的扶贫机制。福建省安溪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与先进性,其精准扶贫驱动机制,可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启示与借鉴。

1 文献综述

精准扶贫是从我国多年扶贫实践经验中发展总结出来的,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我国扶贫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精准扶贫,源于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湘西时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指示。此后,在2014年3月、2015年6月、2015年10月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阐述并丰富了精准扶贫的内涵,进而形成精准扶贫理论。201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自那以后,学术界很多学者纷纷从不同角度探索与研究精准扶贫理论。

关于概念的界定。郭国旭认为,精准扶贫实际上就是依照导致不同地域贫困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扶贫政策和手段,确立差异性的目标,最终实现小康的理念[1]。王思斌认为,精准扶贫是一种有方向的系统实践[2]。

关于面临的问题。邢成举等发现,国家的扶贫资源大比例被富裕农户享有,贫困农户被剥夺了资源分享的资格[3]。黄承伟等发现,贫困地区社会组织发展迟缓,开展社会扶贫难以收获理想的效益[4]。许汉泽等则以华北李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项目为例,发现产业扶贫存在着扶贫济困的社会道德逻辑与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逻辑的矛盾,地方实践背离了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目标[5]。

关于解决的对策。王浩等认为,开展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是进一步推行与实施国家精准扶贫方针的重要手段,能够提升实践活动的实效性[6]。于法稳提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正确认识贫困区优势,依托生态优势培育地理标志产品[7]。孟志华等提出,在精准扶贫绩效考核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能够进一步弥补政府自评的缺陷,提高评估的公信力[8]。

综上所述,目前学术界对于精准扶贫的研究较为丰富,且研究成果显著。这些优秀的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本文以福建省安溪县为例,总结其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经验,分析其发展路径和驱动机制,结合哲学中的和合理念,跨领域探究我国乡村振兴视角下的精准扶贫发展路径,为我国其他乡村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借鉴。

2 福建省安溪县精准扶贫情况简述

安溪县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厦、漳、泉闽南金三角西北部,总面积3 057.28平方千米,现人口约122万(2018年)。1985年,安溪县是福建省最大的贫困县,其贫困人口为31.3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9.6%。2016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由3.08万人减少至4 339人,贫困村由71个减少至23个,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脱贫数居泉州市首位。

艰难起步阶段(1985—2000年):1985年,福建省安溪县的财政收入为0.9亿元,人均工农业产值为27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0元,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3,是当时福建省最大的国定贫困县。1997年,安溪县就被评为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

快速发展阶段(2001—2013年):2002年,安溪县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2007—2011年,安溪县加快茶产业的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现代化建设,学习并借鉴法国葡萄酒庄园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导入联作制、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等现代化产业模式。2010年,安溪县首次进入中小城市综合实力全国百强县(位列第90位)。安溪县仅仅用了16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从国定贫困县到全国百强县的蜕变。

转型升级阶段(2014年至今):近年来,安溪县逐渐从“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精准式”扶贫。全县帮扶49个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脱贫人口2.35万人。2017年,安溪县已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65位,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第25位。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安溪县委、县政府开展“十百千”精准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福建省安溪县从贫困脱帽到基本小康再到全国百强,历时16年完成了三大历史性跨越,整个发展进程中蕴含的经验,值得深入探讨与研究。

3 福建省安溪县精准扶贫驱动机制

3.1 精准扶贫动力系统的概述

本研究运用巴格内的推-拉理论,探究精准扶贫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作用力,试图提出利于现实需要的发展路径。

福建省安溪县的精准扶贫动力系统图,如图1所示。从图1可看出:福建省安溪县的精准扶贫动力系统由需求系统、供给系统、中介系统和支撑系统组成。这四大系统间的紧密联系与相互作用驱动了整个系统的运行和发展,其中作为骨干力量的需求系统与供给系统是驱动整个系统运行与发展的动力基础。由此可知,脱贫的需求与扶贫的供给是推动精准扶贫的基本动力。换句话说,贫困主体的脱贫需求,扶贫客体的供给拉动,成为推动福建省安溪县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动力。贫困户对脱贫的需求,就是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需求主体大致可归属于以下3种类型:①拥有土地资源和种养经验的贫困群众,②有青壮劳动力的贫困家庭,③贫困的老弱病残人群。面对生活难以维系的现实压力及其他地区快速发展的影响,贫困主体产生了脱贫的需求驱动,从而形成了乡村振兴的市场需求。在贫困主体脱贫需求的推动下,福建省安溪县贫困主体积极寻求多种形式改变现状。同时,中央政策的引导,“千帆竞发”的市场环境,周边地区的快速发展,让当地政府意识到,精准扶贫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图1 精准扶贫动力系统的结构

3.2 精准扶贫动力系统的分支系统

3.2.1 需求系统

需求系统为系统发展提供推动力。脱贫的内在推力要求贫困主体具有较强的脱贫意识和脱贫能力。急切改变贫困面貌的愿望与强烈的主观能动性,都能促进贫困主体积极开展有效的脱贫行为。脱贫的愿望越强烈,主观能动性越强,越容易理解和参与扶贫活动。

福建省安溪县不少贫困主体具有强烈的脱贫欲望。他们深刻认识到,实现脱贫关键在于“靠自己的骨头长肉”。1990年,安溪县开始开展“改旧城、建新区,扩展城区面积”的一系列工作。1995年,龙门隧道通车;2004年,安溪县投建全国县级自建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同年,捐资5亿多元建设安溪茶学院。通过一系列扶贫实践,安溪县的贫困户完成了从“要我富”“帮我富”向“我想富”“我能富”的思想转变与提升。

3.2.2 供给系统

供给系统为系统运行提供拉动力,同时能反作用于需求系统。贫困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脱贫”行动中的。依靠贫困主体自身的努力与外界力量的帮扶,能够确保脱贫攻坚见实效。

第一,挂钩扶贫,责任到位。安溪县实行乡镇领导班子实绩差异化考核,通过“一降一提”,建立专项督查组,定期督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形成“不脱贫,不脱钩”的帮扶长效服务机制,以“线上管理+线下实干”的方式开展脱贫工作。

第二,公共建设,政策扶持。政府出资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贴拥有土地资源和种养经验的贫困群众。培训青壮劳动力,确保贫困家庭“一人就业”目标。营造“建场所+提供种苗+技术指导+防疫+销售”的禽畜产销一体化帮扶模式。

第三,产业引导,组织规划。开展精准扶贫的最高层次在于减贫的可持续性。一是脱贫的可持续性,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稳定增加;二是不返贫的可持续性,不让贫困户有返贫的可能。推动“互联网+扶贫开发”跨界融合,精准到每一位贫困户,对贫困户进行电商培训,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实现“一叶飘香,多元增收”局面。科学合理规划集群内结构,创新招商机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3.2.3 中介系统

中介系统为需求系统与供给系统提供了有效联系,确保推拉力量得以精准落地。

第一,营利机构力量。7个淮山合作社成立产业扶贫创业联盟,帮助参与的贫困户实现产品增收。安溪县龙涓乡举源村打造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贫困群众可以凭茶园入股。136家企业、商会、海外会馆结对帮扶101个村,帮助其发展种养业、推销农产品,并为这些村落的村民提供多方就业机会等。打造“合作社+能人+贫困户”的脱贫模式,合作社不但对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撑,还对其产出的农产品进行保价收购。

第二,非营利机构力量。安溪茶学院、安溪茶校、安溪华侨职校等教育机构开展“茶叶万人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智力扶贫,提升贫困户的技术水平与知识水平,提高贫困户的就业能力。“农民讲师团”和大学生宣讲团在全县进行巡回宣讲,让更多的干部群众认可“脱贫”“扶贫”的理念。

第三,其他社会力量。安溪县24个乡镇全部成立扶贫开发协会,向社会募集扶贫资金。值得一提的是,“山海合作”的晋江市兄弟乡镇也伸出援手,安海镇、池店镇等10个乡镇,累计为安溪“结对”乡镇的扶贫开发协会捐资500余万元。大开元寺扶贫救灾公益协会与安溪县扶贫协会签订助学捐赠协议。

3.2.4 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为整个系统的运行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与支持力量。

第一,政治环境。2014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深刻论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阐述了精准扶贫的概念,随后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强调要做到“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解决“四个问题”。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指出,国家进一步坚定全国扶贫的重大决心,“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之路上掉队” 。

第二,经济环境。我国经济总体延续稳中向好趋势,正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多种市场模式的转型升级,国家积极推进的结构调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恰好与调整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趋势相呼应。

第三,文化环境。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发祥地,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安溪县是我国著名的侨乡,拥有强大的侨乡力量,安溪县的发展离不开海内外乡亲的戮力同心。

第四,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推进绿色发展。早年间,安溪县“无中生有”的块状经济发展迅猛,藤铁工艺、钢铁和水泥产业发达,但为保护青山绿水,安溪县率先完成石材行业退出,关停污染严重的产业。

3.3 精准扶贫驱动机制的模式分析

20世纪70年代初期,理论物理学家哈肯(H.Haken)在讲课时首次使用协同学。他认为系统会通过大量子系统的协同作用形成新的功能有序结构。福建省安溪县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动力系统以及各分支系统的协同运行,为我国其他乡村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整个精准扶贫动力系统是由需求系统、供给系统、中介系统、支撑系统等分支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从全局看,贫困主体的需求系统是整个动力系统的引擎,是促进精准扶贫实现和整个系统运转的推动力。扶贫客体的供给系统则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拉动力,通过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对策,满足贫困主体的发展需求,为实现脱贫提供各种技术、资金、劳动力等支持。中介系统将贫困主体的需求与扶贫客体的供给有效联系起来。一方面,通过自身力量帮助贫困主体脱贫,为贫困主体提供就业岗位与资金捐赠等;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扶贫客体组织的精准扶贫工作,为扶贫客体的精准扶贫工作出谋划策。支撑系统则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为整个动力系统的运行提供保证。

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到“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再到“一方水土养好一方人”。福建省安溪县的发展路径,得益于各个分支系统之间的协同配合,激发出了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营造出了“各炒一个菜,共做一桌饭”的良好局面。

4 精准扶贫工作的回顾与反思

4.1 帮扶办法不对路,扶贫缺乏可持续性

绿色扶贫是可持续扶贫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在我国不少偏远地区,生态恶化与贫困落后成为相伴而生的孪生兄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进行地区发展,使地区发展工作陷入了恶性循环。第一,生态与自然修复工作。在部分处于农牧、林牧、农林等复合交错带的地区,过去采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致使生态问题突出,尽管短时间内经济得到一定的增长,但原有的生态结构被破坏,被破坏的生态结构反过来又制约经济发展,难以实现真正的可持续性脱贫。第二,不合理的种植结构。部分贫困地区为实现经济增长,在生态脆弱地区种植易导致水土流失的作物,盲目发展产业、工业,既改变了原来用地的性质,也严重地影响了产品的品质。第三,过度施用农药与化肥,损害土壤质量。农民为了有个好收成,大量喷撒农药,施用过量化肥,不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损害消费者健康,同时也加剧了土壤板结退化,导致减产减收。

4.2 扶贫设计急于求成,扶贫对象缺乏精准性

致贫与脱贫是个动态过程。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在于切实打破贫困的壁垒,防止二次返贫。部分地区工作仍存在不精准的情况。第一,扶贫规模不明确。部分地区在确定贫困人口规模时,主要是根据省级扶贫部门的测算结果,自上而下地分配指标,导致贫困村的指标数量低于实际数量。第二,扶贫区域不明确。部分地区政府为了凸显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成效,把一些非贫困区整合进临近的贫困片区进行连片扶贫开发,却将那些较为偏远孤立的贫困村排斥在外。第三,扶贫评估主体不明确。在扶贫效果评估的过程中,虽然施行了农户代表的民主评议和社区公示的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由村干部说了算”的一言堂现象,贫困户基本没有参与和监督的机会。第四,贫困户需求不明确。由于对贫困户的情况不熟悉,扶贫措施被简化为提供资金的支持和生产资料的支持。

4.3 扶贫不扶志与智,贫困主体缺乏内生力

“形势好,意见大”的局面广泛存在。尽管扶贫工作整体推进顺利,但仍存在个别“坐、等、要”的现象。第一,贫困学生的教育投入力度不足。存在贫困学生教育难以保障的问题:一方面,部分贫困地区存在办学条件差、教职工待遇差、教师缺编严重等现实问题,很难保障学生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原因,贫困学生存在不想学习、不愿学习、想打工挣钱的想法。第二,公共基础建设工作投入度不足。当地资源的利用度弱,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低,村容村貌缺乏规划,文化站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第三,观念落后保守,自我造血功能差。贫困户缺乏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增加了地方政府扶贫工作的困难。第四,追求扶贫成效,好心办坏事。一部分扶贫工作人员想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替代传统的生计方式,改变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但忽视了对地方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尊重与保护,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5 改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政策建议

5.1 遵循自然规律,实现经济生态协同发展

实现乡村振兴,需要“进化性蜕变”,需要建设生态环境好、经济改善、文化发达的美丽乡村。第一,在基本理论上,确立区域生态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该地区生态环境所具有的绝对优势,构建适合当地自然生态条件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尤其需要重视对那些生态条件比较脆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落后地区的开发,在确定其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应充分考虑生态的可行性。第二,在协同学原理看来,开发乡村的经济产业,实际上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既封闭又开放的自组织系统。在开发乡村地区时,既要遵循当地的经济系统规律,又要基于战略系统考察。实施配套的政府公共管理、公共财政政策,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第三,立足于市场, 有机结合种、养、林、畜、牧、渔等产业,构建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做到“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步实现。第四,建立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让乡村的自然资源管护者能够在生态产品交易过程中获得经济效益;聘请贫困户为护林员,在强化管护的过程中提高其收入,促进绿色持续发展。

5.2 完善扶贫顶层设计,优化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不少乡村地区在精准扶贫中不仅存在传统的空间距离、时间距离,还存在区域的政治距离,因行政归属、利益归属等的多重分化,导致当地的发展缺乏能量或潜能的投入。第一,精准扶贫过程中需要当地政府更多的政策、资金等的倾斜,在现有自上而下测算贫困人口规模基础上,同时开展自下而上的贫困群体识别,完善贫困人口规模确定机制。第二,关注社会资本这一区域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关系资产(RAM),积累并快速提升农民人力资本增量,鼓励人们“走出去”,吸引人才“走回来”。第三,明确产权,维护农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完善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各项制度政策。减少地方资金配套要求,确保扶贫资金到村到户。第四,加快城镇化发展,让更多农民能够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各方面的现代化实践,享受公共服务。

5.3 物质、精神同步帮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第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富裕”的发展动力,广泛吸收各渠道的扶贫资金,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来增强合作能力,形成“百姓点菜,政府买单,社会力量干活”的良好发展局面。同时,调动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培育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切实做到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创造精神。第二,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协调和落实贫困群体的教育补助和优惠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形成公办民办互为补充的局面。第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保障贫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把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送下乡,让群众了解更多农业发展的技术知识。第四,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发展具有当地特色产业,加大对贫困地区土特产品的开发力度,增加扶贫小额贷款,让农民树立商品意识,激发求富致富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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