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路径选择
2020-06-04田园
关键词 高校纪检 “四种形态” 监督路径
基金项目:2019年度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完善高校监督工作的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9LZXZY008)。
作者简介:田园,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本科教务办主任,助理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079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即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教育部党委与中央纪委联合发布《关于高等院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教育领域对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目标与指导意见。各个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并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开展针对“四个形态”的探索,但在高校摸索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政治思想意识淡漠,实际执行力不足与责任划分不清楚等。高校纪检部门的监督履职显得无力,在一些敏感领域如招生、招标采购、基建工程上,仍然存在廉政风险点,如何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落实到高校日常运作当中去,让高校成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沃土。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
第一种形态就是对于党员的错误早发现早干预,对于腐败处于萌芽阶段就予以发现,可以使用批评和教育等手段。此形态重点在于使各级党委认清自己的主体责任,坚定党的领导去对党员的日常工作生活进行监督。第二种形态就是对违纪党员的处理要运用实事求是原则,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将工作重心放在重点领域与干部上。第三种形态就是对于那些已经涉及严重违法的干部要依据纪律规范进行处理,对于那些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要从重进行处理。第四种形态就是对于那些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审查,用严格惩治少数来震慑大多数的作用,使國家的法律与党的纪律结合运用。
二、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制度化,优化党内政治形态
高校实施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发挥党委与党支部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始终将党的领导摆在核心位置,充分落实高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指导思想。
(一)解决高校党委的政治意识,增强担当意识和明确主体责任
高校党委要从全局把握住从严治党的思想,要有重党建重教师的思想意识,重点搞好高校的党建宣传工作与工作责任划分问题。高校应制定一套明确领导责任的制度,落实责任制的属性将解决碎片化的现状,为高校监督提供政治保证。
(二)着力解决高校党建制度不完善,二级党组织建设结构管理模式
习总书记强调指出抓党建必须得抓责任制与第一责任人,高校目前党组织管理模式为校级党委到院级党委,最后为基层党支部的垂直化管理,这种垂直化的管理可以将党建的主体与党建内容多方面联动起来,但不足在于会降低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归属问题。高校引导党建工作的方式是多元化的,可以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建设,将“四个形态”的思想下沉到基层党支部当中。
(三)着力解决高校党员对“四个形态”认识不充分
高校的政治建设需要将党的建设问题作为重点,高校的政治氛围需要用党建的质量与及时性来补充,高校的领导干部要以监督执纪的思想,多宣传多谈话,让广大党员及干部产生一种常态化的被监督意识。将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作风与党风建设、教学改革有机结合,为师生营造一种高质的工作政治环境。
三、有效将精准执纪和高校纪委履职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融合
(一)明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逻辑关系,完善高校在第一形态的配套制度建设
高校纪检部门要明确监督执纪的逻辑关系,在处理纪律问题与认定事件的性质上把握好四种手段的作用,提高“四种形态”的针对性运用,将重点落在第一形态上。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好廉政党风的谈话制度,用第一形态的架构去规范具体对象和执行情况。将党建内容推进为全面和从严结合起来,在实践过程中做到精准监督与按类实施。
(二)提升高校纪检监督队伍的履职业务能力,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范围
高校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关系到高校监督工作的质效。高校纪检干部要勇于担当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将监督意识主动化、工作方式多样化。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增强自身职业素养,要敢担当会担当。将监督与灵活运用有机结合,将监督贯穿到整个工作流程中去,时刻让党员干部处在一种受监督的氛围中。从源头把关,监督好、与高校党委一起将业务与从严治党的职责落实好,将高校内部的反腐机制制度化,对于那些腐败违纪行为要加大监督惩治力度。让高校的师生处在一种清正廉洁的大环境中。将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监督问责上,从那些业务监督中抽离出来。
重点选拔具有法学、经济、审计等学科背景的人到纪检队伍当中去,选任那些对纪检工作具有工作热情和兴趣的人,选好用好充实这支纪检队伍。加强对这支专业队伍的培训再学习的活动,不断学习新形势下的新思想,用饱满知识武装头脑,提升高校监督的质效与履职水平。纪检人员不光要监督别人,对自己的要求也要同样严格,严于律己把握最新的国家政策,高校内部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出来监督检查高校的各项事务,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面对事实的定性、证据的搜集、问责的实施各个工作环节,让自己的监督检查行为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来自于上级纪委与党员群众的监督也要接受,始终将严格的工作规范鞭策自己应用监督的各个环节当中,同时要增加自身的廉政意识。
四、建立监督合力体系,有效制约高校行政权利使用
(一)明确监督责任,加强组织监督力度与政治监督力度
高校纪委在实施监督要考虑到明确监督的责任制,加强高校的组织监督力度与政治监督相结合。明晰责任归属才能更好的履职,高校在监督执纪需要高校纪委与高校党委的配合,对于各级党委的责任予以明确划分,形成一种分级的问责制度,将责任分配给高校领导班子中去,用重政治生活氛围、提高政治形态建设、开展全面的政治监督为突破口,真正将党管高校的精神落实到实处。
(二)创新高校内部的监督形式,多渠道获取监督信息
高校纪检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监督形式来进行反腐党风建设,比如开展教代会监督、财物监督、工作流程监督等手段,运用宣传教育与联席会议、专项监督制度规范来夯实监督主体责任,使高校监督能落实到高校的各个工作环节当中去,不留死角。确保高校内部信息畅通,从多渠道获取信息,定期开展汇报部门工作,定期抽查业务部门单位的情况,对已经监督检查过的单位还要进行回头看,对处理的问题进行反馈汇报,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规范业务单位的规范化工作。确保纪委参与到业务部门的重大决策活动当中去,纪委要有足够的知情权,纪委也要保住信访渠道的畅通。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责,扩大纪委监督的范围,对一些重点部门要加大力度监督与检查,纪委监督工作的难点是对于同级党委的监督工作,当面对同级党委时,需要纪委敢于坚持监督工作的原则与制度要求,紧抓行政权力的使用,防止权力的滥用。
(三)发挥高校师生的民主监督作用
高校监督执纪需要高校各级责任主体的充分参与,这需要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师生的民主参与意识,让教师了解并真正参与到学校发展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聘制度化建设,老师们通过参与进来才可以对高校的民主监督起到促进作用,对实施行政权力与重大管理决策中都增添了民主监督,防止高校权力被滥用,提升了监督的质效。
五、“四种形态”下高校实现日常监督与长期监督的五种路径选择
(一)突出监督政治主导作用
高校的纪检监督部门是保证党的政治目标实现的政治机关,需要抓住其政治属性,将日常监督做在工作全程,主要对政治建设方面,明确国家监察法所给予的任务与党章规定的工作职责,与高校党委共同协作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高校纪检部门要监督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实现一切高校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监督力要深入到高校每个工作环节当中去,抓紧抓实监督工作。对于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要及时掌握,将监督工作做在日常与全程,组织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在高校营造出一种廉政清正的风气。
(二)抓重要环节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中,纪律规范与思想政治教育同等重要,高校监督的工作要保持在日常监督和事事提醒,无论是大到基建工程还是小到维修,监督的作用在于以预防为主,将腐败的苗头扼杀到萌芽阶段。理清高校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节日与婚丧喜庆等时段,将责任制度完善,将监督面覆盖到方方面面,通过民生生活会的自我批评与反腐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知到监督的常态化与日常必须化,对于那些搞不正之风与利用行政权力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到底。
(三)高校进行精准监督执纪
高校纪检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思想方针在高校得以实施,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监督执纪,对不法行为要实行问责,高校纪检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将执纪摆在首位,纪检监督工作以“四种形态”为指导,在监督、执纪、问责上都要更加精准更加明确,深化高校是在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将工作的重点落在执行党的方针路线与中央纪委部署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紧盯高校中的违纪行为。
(四)高校完善细化制度建设
高校纪检部门需要制定工作细则与指导性工作文件,将监督的工作做细做实,对所审查监督的全过程进行审视,提高监督的质效性。做到监督程序合法化、规范化。下大力气去开展谈话教育活动,对于人民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重视并解决,建立高校廉政信访信息系统,将有关信息录入其中。让广大师生相信监督的工作性质,主动如实反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那些反应强烈的事,要进行专人专事处理,通过党员的自查活动,发现问题于小处,推动高校健康有序发展。
(五)高校强化纪检专业队伍建设
高校纪检部门要认清三转这一转变,制定相应的新型工作模式,高校纪检部门应建立一套全过程管理模式,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通过日常监督与巡察及时发现漏洞,将问题及时处理,实行重大线索上报制度,组成领导小组业务职能领导与纪委领导协同,重要案件由校长、纪委领导、业务职能部门领导与上级纪委领导组成工作小组,商议决策。在问责制度上采取谈话、行政处理等方式严格把关高校的违纪行为。与地方检察院充分合作,切实做好纪法衔接在高校的落实。建立纪委与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例会制度,使纪委了解到各项重要工作的开展与进展。高校纪委内部也要建立一套工作汇报制度,工作人员对已完成的案件进行分享经验,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在高校的一些重点部门设置纪检专员制度,充分调动纪委领导的工作作用,在源头处开展实时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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