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治体系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作用
2020-06-03李长玉
李长玉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國、依法执政能力”。正确认识国家治理与法治体系的关系,充分发挥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作用,是新时代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法治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引言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是在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进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执政能力的总要求和总部署[1][2][3]。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具有引领作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完善历程
我国法治体系的形成过程与国家发展的历程息息相关,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充实与完善的过程。可以说,法治体系从“一穷二白”到现阶段“科学民主立法”,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经历了一系列的深刻变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法制意识相对薄弱的社会状态下提出建设法制国家,治理的重点就是制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之后,立法机关通过了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法等7部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为社会经济、民主发展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1982年通过了现行宪法,在宪法保障下,社会生活各领域的立法工作相继展开。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规章出台。经济、技术合同法最终于1996年组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后续又制定了刑法等各项规章,对存在滞后性的法律进行了调整和修订。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随后我国立法工作在以宪法为统帅的基础上,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民主法制发展历程上的转折点。
在基本形成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的“十六字方针”,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开始从以创建法律为重点转向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次《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4][5]。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又一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区区一字之差,但内涵相差很多。“法律体系”仅是静止状态的法律法规制度,而“法治体系”包括着法律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等方面。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支撑
法治的发明可以说是人类的一大创举,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伟大事业,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是其骨干支撑。
(一)法治体系是治理之道
法治治理的关键在于有效地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不仅要依法行使,还要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谨防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这就需要运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效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权利。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二)法治体系是兴国之基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和稳定,是保障国家兴衰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级政府负责制定法律法规,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是由各级政府执行的,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平和程度直接取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和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此外,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法治体系是保障公平正义之本
早在古罗马时期,法学家乌尔比安就说过,法学是正义之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说是现阶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这体现在任何法律法规从制定到实施,必须保持合理合法,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必须是公正合法的。坚持法治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和人权的重要保障。
(四)法治体系是人民民主实现之路
自法治存在以来,便与民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在我国宪法创制初期,就用根本大法将人民民主规定下来,并规定了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和方法。另外,在一些民事组织法中规定了实行民主的原则,对于破坏民主的行为要进行必要的惩治。
四、发挥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性。对于如何坚持和完善,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相结合
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就是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宪法是构建法治体系的保障。加强宪法在社会各领域的实施至关重要,另外还应该加强宪法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第一,在立法方面,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第二,加强社会亟需领域和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快满足社会发展所需的的法治建设。第三,在立法工作中,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出來的法律规章应当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穿其中。第四,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第五,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坚持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对法治的期待性。第一,在社会生活中,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第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就是,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体现公平正义。比如,将执法全过程录制下来;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等。
(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另外,最大范围地拓展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尤其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有关领域的案件,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刑事责任追究。最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增强全社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五、结语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骨干力量。因此,新时代应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体系制度的法治建设,用法治体系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央视网新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9.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王利明.中国为什么要建设法治国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6):66-76.
[4]石磊.党内问责法治化初探[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5(5):41-47.
[5]沈春耀.建设法治国家须打破“差序格局”[J].领导科学,2013(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