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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焉不察的语用错误

2020-05-30夏松平

学语文 2020年1期

夏松平

摘要:有些语用错误比较明显,有些却习焉不察。本文指出三个词语语用错误,希望引起大家注意,以为汉语规范化一助。

关键词:语用错误;完璧归赵;震慑罪犯;认真聆听

人际交往、书报阅读中,有些语用错误显而易见,有些语用错误习焉不察。下面,笔者提出三个习焉不察的语用错误,期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和得到大家的指正。

一、原物未“借”,何来“完璧归赵”

先看两则新闻: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潘国武)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侦三大队民警何章睿,半夜在科德路人行道上捡到一只内装有8300元等物的皮夹。他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联系到失主后,原地等候2个多小时,终于将皮夹完璧归赵。(《警除夕夜原地守候两小时将上千元现金完璧归赵》,“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2017年02月06日)

央广网重庆1月6日消息(记者陈鹏)“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我半辈子的珍藏,不小心被盗了,没想到咱们民警这么快就破案了,还给我追回了全部的钱币,真是太谢谢你们了!”1月4日上午,市民陈先生给重庆南纪门派出所送来感谢信,感谢南纪门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破案,成功追回被窃的钱币册。(《老人半辈子收藏钱币被盗民警联手完璧归赵》,“中国文物网”2017年01月16日)

这两则新闻都用了成语“完璧归赵”。笔者读后,总有一个疑问:成语“完璧归赵”在这两则新闻中用得对不对?

成语“完璧归赵”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对此,《汉语成语词典》(上海教育出版社)如此介绍:

据记载,秦昭王派人来骗赵国说,愿意拿十五个城换取赵国的一块叫和氏璧的宝玉。赵王不敢拒绝,但又怕上当。这时蔺相如自愿带着玉到秦国去完成换城的任务。他说:“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他到秦国献璧后,见秦王不想给城,蔺相如就设计取得原璧,送回赵国。后来就用“完璧归赵”比喻把原物完整地归还本人。

所谓“归还”,《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和《新编汉语辞海》(光明日报出版社)都如此介绍:

把借来的钱或物还给原主:向图书馆借书,要按时归还。

显然,成语“完璧归赵”的比喻义有一个前提,就是原物要“借”。

然而,在第一则新闻中,8300元是本人丢失的,不是本人借出的;8300是民警捡到的,不是民警借进的。在第二则新闻中,收藏錢币是本人被盗的,不是本人借出的;收藏钱币是民警追回的,不是民警借进的。因此,笔者认为,成语“完璧归赵”在这两则新闻中都用得不对。

第一则新闻中的成语“完璧归赵”可以改为“物归原主”。“物归原主”又作“物归旧主”,意思是把物品还给原来的主人。出自明代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五:“他不生儿女,就过继着你家儿子,承领了这家私,物归旧主,岂非天意。”老舍《茶馆》第三幕:“不是没收吧?又物归原主啦?这可是喜事!!”

第二则新闻中的成语“完璧归赵”可以改为“追赃退还”。“追赃”,《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勒令罪犯缴回赃款或赃物”,最早出现于《隋书·李德林传》:“此店收利如食千户,请计日追赃。”《元典章新集·兵部·整治军兵》:“招伏追赃之际,罪经释免,据职役并求追钱物自首未纳之数。”“退还”,《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交还(已经收下来或买下来的东西):原物退还。”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二回:“他既这样说,就不必退还他罢。”赵树理《邪不压正》:“他说他听高工作员说,只要把东西退还了也行。”

同样,很多新闻标题中的成语“完璧归赵”也用得不对,例如:

(1)乘客落下手机,司机完璧归赵(《城市公共交通》2014年第04期)

(2)骗子落法,20万元现款完璧归赵(《兵团工运》2005年第01期)

例(1)“完璧归赵”可以改为“路不拾遗”,例(2)“完璧归赵”可以改为“物归原主”。

当然,对于本人来说,东西失去而后又得到,则是“失而复得”。成语“失而复得”出自宋代王安石《原过》:“是失而复得,废而复举也。”如叶圣陶《得失》:“陆先生摹拟那失而复得的快感,想象那过度劳作之后得以坐下来透一口气似的乐趣。”再如:

新民晚报讯(记者袁玮)“真的谢谢你们,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始终没有放弃!”10月21日,市民何先生来到上海南站治安派出所领回了失物瓷器,并向民警送上锦旗聊表谢意。经历半个多月的等待后,他终于迎来了失而复得的喜悦。(《新民晚报》2019年10月30日)

二、“犯罪”能否被“震慑”

先看下列新闻标题:

(1)亮出钢刀利剑震慑违法犯罪(《中国医药报》2018年7月12日)

(2)刑事打击:震慑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风云》2018年第11期)

(3)以严厉之策、高压之势震慑文物犯罪(《中国文物报》2016年4月19日)

(4)“判死”能震慑地沟油犯罪么?(《上海法治报》2012年4月9日)

这些新闻标题都有“震慑犯罪”一词。现在的问题是,“犯罪”能否被“震慑”?

“震慑”出自《汉书·东方朔传》:“天下震慑,诸侯宾服。”又如,《后汉书·任隗传》:“内外朝臣,莫不震慑。”《后汉书·羊续传》:“令长贪絜,吏民良猾,悉逆知其状,郡内惊竦,莫不震慑。”唐韩愈《平淮西碑》:“群臣震慑,奔走率职。”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公孙夏》:“自念监生卑贱,非车服炫耀,不足震慑曹属。”峻青《海啸》第二章:“这声音仿佛是从地层的深处发出似的,沉闷而威严,有着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

那么,“震慑”是什么意思呢?对此,《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震动使害怕:震慑敌人。”《新编汉语辞海》的解释为:“由于震动使人畏惧。”

显然,“震慑”是针对人的,而不是针对事的。然而,所谓“犯罪”,是指做出犯法的、应受处罚的事。因此,“犯罪”不能“震慑”,“犯罪分子”才能“震慑”。例如:

(5)用法律震慑网络犯罪帮凶(《法制日报》2013年9月3日)

(6)陕西各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震慑涉黑恶犯罪分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2019年6月4日)

(7)“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震慑犯罪分子(《解放日报》2019年05月17日)

三、“聆听”何需“认真”

有这样一篇课堂实录的片段:

师:……接下来,在老师的朗读过程中,请大家务必认真聆听、仔细阅读文章,感受老师所传达出来的情感,感受老师朗读的轻、重、快、慢。

这段话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此句存在语义重复的问题。何谓“聆听”?“聆听”语出汉扬雄《法言·五百》:“聆听前世,清视在下,鉴莫近于斯矣。”聆字从耳从令,令声。“令”意为“吩咐”。“聆”即“听”。“聆听”后多用于书面语,常指集中精力、认真地听。如徐迟《牡丹》六:“魏紫坐在包厢中,凝视着舞台,聆听着歌乐,不觉以为所有剧中女主角都是她自己。”既然如此,“认真聆听”的说法就显得有些语义重复了。

其次,此句存在谦敬错位的问题。“聆听”带有尊敬的色彩,一般多用于教诲、报告、演讲、讲学、朗诵、故事等有关人的活动,也可用于具体的事物,如风声、雨声、歌声等,主语只能是说话人自己,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许地山《命命鸟》:“现时正在演说,好些人物都在那里聆听法音。”既然如此,“接下来,在老师的朗读过程中,请大家务必认真聆听、仔细阅读文章,感受老师所传达出来的情感,感受老师朗读的轻、重、快、慢”的说法就显得有些不太谦虚了。

总之,结合语境,对“请大家务必认真聆听”,应该删去“聆”。

语用错误不应该“习焉不察”,更不应该“习非成是”,而应该能动地以规范的汉语引导自己,从而进行得体的人际交往和愉悦的书报阅读。

(作者单位:安徽省宿松县第二中学)

[责编崔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