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三分框架体系下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
2020-05-26冯蒸
摘 要 长期以来,训诂学界多认为训诂学没有理论,这从近百年来出版的75部训诂学通论性著作中可见一斑。文章认为事实并非如此。文章在确立训诂学新体系应该是:“古籍训解学+古汉语语义学与词汇学+古汉语音义学”三分的框架下,首次确认了训诂学的三十一个理论及其名称,并对每个理论的内涵和价值做了论述。
关键词 训诂学 新体系三分说 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
一、 什么是训诂学理论
训诂学家沈兼士(1986d)说:“窃以为训诂之学,具有实用与理论两端。”语言学家林连通(2020)说:“理论是一门学科的基础,应用是一门学科的生命,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笔者完全赞成这个意见。但什么是训诂学理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须首先加以说明。
要想讨论什么是训诂学理论,首先必须说明什么是理论?笔者对理论的定义是:“在学科范围内,发现或提出某一具有普遍性的大问题,然后加以准确、全面、系统的解释与论证,最后得出结论,这种针对该问题的解释与论证及其结论,就叫理论。简言之,问题+解释论证+结论=理论”。我们同时认为,理论须具备如下五个特征:
1. 系统性。理论是一个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它对所研究的现象有着较为深刻的观察、认识与总结;
2. 抽象性。理论是一个抽象化的结果;但对事实有着较强的概括性;
3. 解释性。理论具有可解释性,理论可以解释个案现象,可以指导实践;
4. 可验证性。理论是一种模型,让人易于理解、掌握,并且可以验证;
5. 假设性。理论是一种假说。可以随时修正。
本文提出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都基本符合以上五个特征。黄侃(2006)云:“夫所谓学者,有系统条理,而可以因简驭繁之法也。明其理而得其法,虽字不能遍识,义不能遍晓,亦得谓之学,不得其理与法,虽字书罗胸,亦不得名学。”我认为这就是黄侃对传统小学理论所下的定义,当然也适用于训诂学。
至于那种完全根据外国语言学理论分析古汉语材料的做法,我们认为它们不属于中国传统的训诂学理论。据此,本文排除了如下三种理论:
1. 词义演变有扩大、缩小、转移三种方式说的理论。这是德国语言学家赫尔曼·保罗(1846—1921)在所著《语言史原理》(1880)中提出的理论(张永言1982),非传统训诂学家创立和使用的理论。
2. 义素、义位、语义场理论。这纯然是西方结构语义学的术语和理论,不是中国传统训诂学家自己提出的理论。(贾彦德1986)
3. 词汇语义学理论。这是近年来西方语言学家Cruse(1986)等提出的词汇语义分析理论。(张志毅,张庆云2012)非传统训诂学家创立和使用的理论。
我们说以上三种理论不属于传统训诂学理论,并非说现代学者不可以用这些理论分析古汉语的词汇语义现象。但那是古汉语词汇学、语义学的研究范畴,已不属于传统训诂学。
二、 当前训诂学通论性著作缺失“训诂学理论”现状的反思
据笔者检寻近百年(1918—2019)来仍在训诂学界广为流行的75部训诂学通论性著作或相关研究著作,发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就是这些书几乎完全没有“训诂学理论”的章节,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训诂学没有理论”。个别著作虽然名为理论,但是所讲的仍然是一般训诂学书所说的训诂内容、方法、体式、原则等,作者把这些都含糊地归为理论。这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反思: 到底是训诂学真的没有理论?还是学者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理论或什么是训诂学理论呢?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笔者认为应是后者。
训诂学历史悠久,成果数量众多,至今仍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说这样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没有理论,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我们认为传统训诂学不但有理论,而且有着很丰富的理论。问题是如何发现、判断和命名这些理论?在本文中,笔者初步提出了传统训诂学的三十一个理论,它们都是训诂学中比较重大的理论问题。它们有的是古人提出的,有的是近、现代学者提出的,但均是根据传统训诂学材料深入发掘和提炼而成的。当然,本文所认定的这些理论均只是笔者个人的一得之见,挂一漏万和未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三、 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例和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对构建训诂学理论体系的启示
笔者提出和认定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是受到了前人和当代学者有关研究成果的启发而悟出的。具体地说,主要受益于清人王引之《经义述闻》“通说”、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例和王力(2013)《古代汉语》“通论”的启发。王引之《经义述闻》有“通说”十二则、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例有609条,多是对诸多训诂现象的深刻总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王力《古代汉语》“通论”所涉及的古汉语文字、词汇、词义、部分音韵和古注内容,都是古汉语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多与训诂学密切相关。这些问题,传统训诂学家或多或少都有涉及,材料十分丰富,但论述多是只言片语,或完全隐藏在训诂材料中,亟有必要深入发掘,并把它们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分析和总结,以指导训诂实践。
四、 训诂学三分新体系框架下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述要
当前各家对训诂学的学科体系理解不一。冯蒸(2018)认为中国台湾地区著名音韵与训诂学家董同龢先生提出的传统训诂学是由“古籍训解+古语字义”两部分组成的体系最为恰切。但是,随着对训诂学研究的深入,笔者认为更为恰当的训诂学体系不是二分而是三分,即把音义部分独立出来,或更能体现训诂学的本质特征。音义之独立古人即已有此认识,代表性的音义书始于唐陆德明的《经典释文》,清谢启昆《小学考》把传统小学书分为“训诂、文字、声韵、音义”四类,可称卓见。周祖谟(1988)亦指出传统小学一直有此四分說。据此,笔者主张的训诂学新体系是“古籍训解学+古汉语语义学与词汇学+古汉语音义学”三分说,换言之,训诂学共有三个分支。本文确认和命名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就分属于这三个分支。顺便说明一下,关于古汉语词汇学和语义学的区分,二者无明确界限(蒋绍愚2005),学界迄无共识。本文则完全遵从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和《汉语史稿》(1957—1958)所界定的体系,大致分野是: 单音词、复音词、同义词、常用词、同类词等属于古汉语词汇学范畴,古今词义的异同、词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词义的更替等属于古汉语语义学范畴,这些也都是传统训诂学家所涉及的内容。至于四声别义和同源词等内容,则划归古汉语音义学范畴。另外,我们把某些理论做了归类,形义关系下辖三个理论,同源词下辖五个理论,或更能够体现各理论之间的联系。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的类属如表1所示,此表分三栏,第一栏是训诂学理论的类属,第二栏是训诂学理论的名称,第三栏是该理论的提出者或推阐者,下文将按此顺序分别对各个训诂学理论加以论述。
(一) 训诂结构理论(冯蒸)
冯蒸(2018)提出了“训诂结构”理论,认为: 以训诂的标准形式“A , B 也”为例,这就是一个完整的训诂结构: 它包括三项内容: 1. 被释词(符号: A);2. 训释词(符号: B);3. 被释词与训释词的关系(符号: A/B)。当前的训诂学著作,研究重点多集中在训释词(B)上(如单训、义界等),而对被释词(A)和被释词与训释词的关系(A/B )两项较少涉及。该文同时认为“被释词(A)”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 1. 词汇类型(是一般性词汇还是专门词汇);2. 音节数量 (单音节词还是多音节词);3. 语法属性(是实词还是虚词)。被释词的这三个属性会直接影响到训释词的表现形式。被训释词与训释词之间的字际关系(A/B)可以大别为两类,一为义训型,一为非义训型。后者还可细分为十类。“训诂结构”理论的提出有利于对传统训诂形式与内容的深入理解,对训诂实践也有着重要的指導意义。
(二) 声训与义训性质不同说及声训有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说(龙宇纯、王力)
传统训诂学讲的训诂方式,向把“声训、形训、义训”并称为训诂三法。此说以朱宗莱(1918)为代表,其后,几乎所有的训诂学教科书均依此说。龙宇纯(1971)指出,形训暂勿论,但把声训视为与义训同地位,认为是从字音解释字义,实为误说。义训固是解释字义,但声训的本质并非是解释字义,而是推求语源。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如以《说文》“日,实也”“月,阙也”二条声训为例,并不是说“日的意思是充实”“月的意思是缺损”,而是说“日”一名来源于“实”字的“充实”义,“月”一名来源于“阙”字的“阙损”义,如换成义训,“日、月”本应均训为“天体也”,换言之,日≠(充)实,月≠阙(损)。今训诂学界多误解声训为义训,认为仅是被释词与解释词有声音关系而已,实误。龙先生因定声训有三个条件,如以“甲,乙也”声训为例: 1. 甲乙二字语音原则上须相同;2. 甲乙二者之发生必须是一先一后而不可颠倒,且乙语之形成在甲语之前;3. 甲乙二者语义上须具有必然之关系,而又不得为相等。条件3比条件1、条件2更为重要。声训的表现形式有二,一为“直接声训”(单训),一为“间接声训”(义界中的主训词),王力(1982)称后者为“通训”。
(三) 《广雅》中存有汉代经师故训说([清]王念孙、虞万里)
张揖《广雅》是广《尔雅》之故训,故辑录《尔雅》所无的两汉经师对先秦经典之训,以及小学训诂书如《仓颉》《训纂》《滂喜》《方言》《说文》之解。它保存了很多不见于今存《毛传》《郑笺》之外的《京易》《梁丘易》《欧阳说义》《大小夏侯解故》《鲁故》《韩故》训释,保存了杜林、贾徽、贾逵、郑兴、郑众之说,甚至卢植、服虔之注。只是限于体式,未标明哪家训说而已。虞万里(2015,2020)首次揭示王念孙在疏证《广雅》时,用他认为更符合经义的《广雅》中汉魏经师训诂和小学书古义来驳斥、纠正现存经子注疏之误。这不仅在《广雅疏证》中随处可见,即使在《读书杂志》《经义述闻》中有驳斥现存经子注疏而标有“说见《广雅》”“参见《广雅》”的条目,若检寻到《广雅疏证》相应字条下,往往已经用《广雅》训诂证其误。继而,他在《读书杂志》《经义述闻》中引《广雅》训释来证现存经子注疏之误者,亦系本此精神原则。虞万里(2020)重申王氏父子本《广雅》故训而疏证经史子集的方式方法,并举有例证。如《经义述闻·周易上》有“亦未繘井”条,王弼注“已来至而未出井也”,《广雅》“矞,出也”正与王注“未出井”相应,而孔颖达谓“繘,绠也”,显然与经义不符。再看《广雅疏证》,已将“矞”“”音义声转关系证明。又如《广雅》“农,勉也”,王念孙疏证时已引及《吕刑》《左传》《管子》疏证,看到“解者多失之”,所以撰有《尚书》“农殖嘉谷”、《左传》“农力”、《管子》“耕者农农用力”三条,指出其误。后将前两条编入《经义述闻》,后一条编入《读书杂志》。这是高邮王氏四种名著风行二百年来首次揭示其内在训释规律,是一个重要的发现。
(四) 训诂术语的内涵及其体系理论([清]段玉裁、[清]阮元、齐佩、蒋礼鸿、王力)
训诂术语又称古书注解术语,多是指汉唐注疏家注解古书时所使用的术语。系统解释、辑录古书注解术语,始于清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序》详辨“读如、读若;读为、读曰;当为”三组术语)和阮元(《经籍籑诂凡例》有训诂学术语28则),至齐佩瑢(1984)(有训诂学术语68条)已大备。蒋礼鸿(1960)和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十七)的解说为代表作。训诂术语的研究已日趋完备和精密。(参卢烈红2005)术语论已成为训诂学理论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五) 形义关系理论一(形1): “形训”和“因形求义”理论指六书前三书说([汉]许慎、[元]戴侗、洪成玉、朱宗莱)
“六书”说见于《说文》,是分析汉字形义关系的基本理论。汉许慎六书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但当今语言学界通常使用的是清人戴震的“四体二用说”。 “四体”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造字法,“二用”则指转注、假借两种用字法。但四体并非均可因形求义。元代戴侗《六书故》首次提到象形,指事,会意才可因形求义。戴侗说:“有形而有声者,象其形而声从之,求其义于形可也;有事而有声者,指其事而声从之,求其义于事可也;有意而有声者,会其意而声从之,求其义于意可也。”其说与王力通论(五)把戴震的“四体”进一步分为两类,一类是前三书(象形、指事、会意字),称之为“没有表音成分的纯粹表意字”;一类是有表音成分的形声字,是同一意思,此种分类,有重要意义。“六书”说的主要用途在于说明汉字的本义。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四)说:“文字学家凭什么辨别本义呢?主要是凭字形。分析字形,能说明字的本义,从而有助于了解词的本义。许慎的《说文》主要是凭字形来说明字的本义。”但凭字形辨别本义,应指前三书(象形、指事、会意字),形声字不在其内。形声字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意符虽表示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但原则上声符只表示形声字的声音。在《说文》中,除了少数亦声字和古今字的今字[王力称作追加意符的形声字、裘锡圭(2013)称作“有义的声旁”]等情况外,形声字的声符原则上并不表义。据此,形义关系分析不适用于形声字。(参洪成玉1991)据此形义关系形成的“形训”说和“因形求义”说,是训诂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论。“因形求义”说的最早出处未详,可能源于段玉裁《广雅疏证·序》的“形音义三者互求”说。在严格区分“训诂方式”(释义法)与“训诂方法”(求义法)的前提下,训诂方式现有以朱宗莱(1918)为代表的“形训、音训、义训”说和以黄侃(1935)为代表的“互训、义界、推因”说二派。二派术语不一,但有对应关系。大致说来: 互训+义界=义训,推因=音训,黄侃派训诂方式无“形训”,这可能是黄氏认为形训属于文字学范畴之故。但黄说容有未妥,因为“互训、义界”是形式,而“音训”是内容,二者不在一个层面;因“音训”也可有互训与义界两种形式。郭在贻(2005)把朱宗莱说称为“训诂体例”,黄侃说称为“训诂方式”,另立8条“训诂方法”,系独立一派。总之,“形训”或“因形求义”有二义,一为理论,一为方法,二者同名。今训诂学界多视“因形求义”或“形训”为方法,据中国哲学“体用论”,理论是体,方法是用,方法来自理论,理论指导方法,不过是“体用同称”而已(参《说文·木部》“梳”字段注)。在许慎汉字形义关系理论的大前提下,定“形训”或“因形求义”为理论是毋庸置疑的。
(六) 形义关系理论二(形2): 形声字、声训、同源词三种词义为核心义说(王云路)
理论(五)提到,因形求义限于六书的前三书。那么,形声字义是一种什么义?段玉裁并没有进一步加以区分,统称为本义。近年王云路提出了核心义理论(王云路,王诚2014),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核心义”说的最精彩论述是: 表面上看,任何一个词都没有这个词义,这个词义是看不见的,是抽象出来的,完全符合形声字的特点,作者进一步说明:
笔者(2006)……提出了“核心义”及“核心义磁场”的观点:
何谓核心义?核心义不是本义,不是主要意义,不是常用意义,而是由本义概括而来,贯穿于所有相关义项的核心部分,是词义的灵魂,因而是看不见的,通常没有一个具体词是这个意义。……由这个核心义统摄的范围我们称之为核心义磁场。一般说来,一个词有一个核心义磁场。笔者的“核心义”概念,强调了核心义来源于本义,是词义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不是具体的义位。核心义对词义系统中的相关义项具有统摄性,而且核心义具有单一性。
笔者认为,本义与核心义的区别当如表2所示:
表2与王云路的本意未必完全相符,且王云路所分析的核心义也不限于形声字,但核心义理论完全符合形声字义、声训义、语源义的词义特征,我们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七) 形义关系理论三(形3): 古汉语“同类词”理论与“义近形旁通用”说([漢]许慎、王力、高明)
古汉语“同类词”理论见于王力《汉语史稿》和《古代汉语》通论(五),它是指《说文》540个部首中同一部首,特别是占《说文》绝大多数的形声字的同一意符的字在意义上有联系。《说文·后叙》云:“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这是许慎自言其分部建首的原则。《说文》9353字,于“天地、鬼神、山川、草木、鸟兽、虫、杂物、奇怪、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许冲《进〈说文解字〉表》)。故必须按其形类以分别部居,使其不相杂厕。《说文》部首古人称为字原、字根,研习《说文》偏旁被称为偏旁之学,古人此类著作颇多,不赘举。《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八大特色之一的“部首总论”即本此理论。王力还指出,不同部首但部首意义相通的,也是同类词,《说文》“重文”已启示了此种规律。高明(1982)吸收唐兰、杨树达的成果提出了“义近形旁通用”说,论证了32组可通用的形旁: (1) 人女;(2) 儿女;(3) 首页;(4) 目见;(5) 口言;(6) 心言;(7) 音言;(8) 肉骨;(9) 身骨;(10) 止足;(11) 止辵;(12) 辵彳;(13) 走辵;(14) 攴戈;(15) 牛羊豕马鹿犬;(16) 鸟隹;(17) 羽飞;(18) 虫黾;(19) 艸茻;(20) 禾米;(21) 米食;(22) 衣巾;(23) 衣糸;(24) 糸索素;(25) 糸;(26) 宀广;(27) 缶皿瓦;(28) 土;(29) 土田;(30) 土;(31) 谷;(32) 日月(加下画线者见于王力书)。[参王力《古代汉语》通论(五)和第二册附录二“汉字部首举例”,举了义近形旁通用例21组。《说文》中以声符为部首的也不少,如“臤、句、丩”等,意在强调声符的表义作用]。同类词理论对于古汉语词义研究很有意义。
(八) 音义关系理论(音): 假借字/本字说与“因声求义”理论([清]王引之、[清]段玉裁)
假借字/本字的问题,可说是一个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对象: 它既是文字学、音韵学的研究对象,但更是训诂学的研究对象。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自叙》说:“不知假借者,不可以读古书。”汉代注释家所用的“读为、读曰”术语,其后训诂学家所说的“破字”“易字”,都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言的。《说文》“读”字下《段注》云:“拟其音曰读,凡言读如、读若,皆是也。易其字以释其义曰读,凡言读为、读曰、当为,皆是也。”又絫字下注:“凡言读若者,皆拟其音也;凡传注言读为者,皆易其字也;经传必兼兹二者,故有读为,有读若。读为亦言读曰,读若亦言读如。”《周礼汉读考序》亦有类似的话。把“假借字/本字”说提高到训诂学理论的高度,则应归功于高邮王氏父子。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云:“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王引之《经义述闻·序》说:“家大人曰:‘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为病矣。”《经义述闻·通说》“经文假借例”条下王引之云:“许氏《说文》论六书假借,曰:‘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盖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是以汉世经师作注,有‘读为之例,有‘当作之条,皆由声同声近者,以意逆之而得其本字。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也。”王力(1962)认为“这一个学说标志着中国语言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应该就是当今学者所说的“因声求义”理论的主要来源,而且指的是通假字。但是王念孙原文中仅有“就古音以求古义”一语,并无“因声求义”四字。“因声求义”应是现代学者所命名,这是一个内涵很不统一的模糊术语。“因声求义”的观念源远流长,学界或云始于东汉的郑玄,或云始于元初的戴侗,从历史演变的角度看,“因声求义”共有七种内涵(陈志峰2007)。历代学者在考察词与词之间音义相比关系时,有声训关系、通语与方言同实异名的关系、谐声字声符与字义的关系、本义与引申义和假借义的关系等,因侧重点不同,各家名称也因之而异,于是在称谓上就有所谓转语说、右文说、字义起于字音说、声义同源说、音同义近说、一声之转说、古假借必同部说等。所以如把以上诸说均称为“因声求义”,由于内涵不一,无统一界说是必然的。而且古人有的见解只能称之为观念,还算不上理论。所以,作为一个明确的理论提出并用于训诂实践,始于清代的高邮王氏父子,且专指通假字说的,我们赞成王力的意见。不过王念孙训诂实践使用的术语主要是“声近义同”。“声近义同”是何义?刘文清(2004)曾详加辨析,她在穷尽性考察王念孙《读书杂志》中该术语的使用情况后确认,王念孙该术语的正确解读应是因果式的“声近(而)义同”,指的是通假字,而非如今某些学者所理解的并列式“声近(且)义同”,指的是所谓同源字。据我们所知,清代训诂学家不但无“同源字”之名,且对同源字字例亦无专门用语指称。清王念孙《广雅疏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虽举出若干相当于今人所说的同源字字例(胡继明2002,冯蒸1995),但无统一称谓,也未有明确的理论。今后如果作为一种理论名称仍沿用“因声求义”一名,我们建议要明确如下四点: 1. 该理论始于清代高邮二王和段玉裁;此前诸说只是观念,不是理论;2. 内涵: 专指通假字说,创自王氏父子,见上文所引内容,但王氏另有术语;3. 不等于“声训”;4. 原则上不包括同源字、“右文说”、四声别义和清浊别义等内容,这些后来都自有专名。本文此处的“因声求义”则专指假借字/本字问题。至于“因声求义”术语是何人何时何书所创?具体内涵何所指?均待考。此外,段玉裁(《说文·金部》“镐”字段注)主张通假字分为“本有其字”和“本无其字”两类,裘锡圭(2013)把假借字分为三类,即: 假借字=无本字+本字后造+本有本字(传统所说的通假字),假借字的内涵最广,通假字只是其中一部分。王力(2013)则不分“本有其字”和“本无其字”。“因声求义”在今训诂书教科书中多被列在方法论范畴,并未列在理论范畴。我们认为“因声求义”既是理论,也是方法,但主要应是理论。理论是体,方法是用,理论指导方法,二者同名,是“体用同称”。“因形求义”性质同此。
(九) 一词多义、义项排列、义项划分与义项数量理论([元]熊忠、[清]陈澧、王力)
最早提出汉字有“一词多义”术语并且把多义词分成若干“训释项”(准义项)排列,似乎始于元熊忠(1297)的《古今韵会举要》。该书卷首有“韵例、音例、字例、义例”四项。其义例第一条云:“今每字必以《说文》定著初义,其一字而数义者,《广韵》《玉篇》《尔雅》《说文》《字书》《释名》以次增入。其经史训释义异者,皆援引出处本文,仍加‘又字以发其端。”我们知道,传统训诂学所指的字典体训诂书: 《说文》《尔雅》《方言》《释名》基本上都是单义词典,从《玉篇》起汉字的义项陡然增加,但均无体例说明,令人难以理解各义之间的关系。熊忠首次提出了五条“义例”,并明确提出在进行字义训释时,首先列出《说文》之训作为本义,倘若一个字有多个意义,而“加‘又字以发其端”,“以次增入”。可以看出熊氏已初步具有了义项和义项排列的观念。明确提出“一词多义”和“义项排列”这两点无疑具有理论意义。但熊忠对义项排列的词义关系并无说明。王力《古代汉语》“凡例”及《王力古汉语字典·序》(2000)均提出了义项划分的原则,他在后者中说:“本书有八个特点……第一是扩大词义的概括性。一般字典辞书总嫌义项太多,使读者不知所从,其实许多义项都可以合并为一个义项,一个是本义,其余是引申义。本义与近引申义合并,远引申义另列,假借义也另列。这样,义项就大大减少,反而容易懂了。”王力把引申义分为近、远两类,近引申义与本义合并,远引申义与假借义另列的义项划分原则是对古汉语词义义项划分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贡献。清人陈澧也提出了“一词多义”说,与熊忠说有不同。陈澧《东塾读书记·小学》云:“一字有数义,古人取易见之义以造字形,许君即据字形以说字义。此有两例: 其一字形即本义,许君说本义,又说字形。……其一字形非本义,许君但说字形,不说本义。”二说可互参。关于义项的数量,王力(1983)曾有一段经典之论,他说:“我常常说,解释古书要注意语言的社会性。如果某字只在《诗经》这一句有这个意义,在《诗经》别的地方没有这个意义,在春秋时代(乃至战国时代)各书中也没有这个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是不可靠的。个人不能创造语言,创造了说出来人家听不懂,所以要注意语言的社会性。同一时代,同一个词有五个以上的义项是可疑的(通假意义不在此例),有十个以上的义项几乎是不可能的。”王力此说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但需指出: 如果一个实词发生了虚化,义项可以是比较多的。
(十) 古汉语词义三分(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与四分(本义、引申义、假借义、别义)理论([清]段玉裁、[清]朱骏声)
清段玉裁在《经韵楼集》中说:“凡字有本义焉,有引申、假借之余义焉。守其本义而弃其余义者,其失也固;习其余义而忘其本义者,其失也蔽。”段氏的汉字有“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三分理论在训诂学界和古汉语学界影响甚大。本义是汉字造字时用字形表示的词义。引申义是从本义引申发展出来的意义,是造成汉字一词多义的重要原因。假借义是通过文字的同音假借所表示的意义。王力《古代汉语》通论(二)有专节论此。理论上,《说文》一个字的造字之义只能有一个,因而每个字的本义也只能有一个。《说文》有时给出不同的说解,用“一曰”来表明。但据王筠《说文释例》卷十和他的《说文系传校录》“趩”字下所说,“一曰”二字未必是《说文》原本所有,恐多为后人所增。清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发现有些汉字的意义既不是本义,也不是引申义和假借义,从而设置了一个别义。朱氏的“别义”说内涵比较复杂,学界不少学者持反对态度。但此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十一) 训诂体式中小学家之训诂与经学家之训诂性质不同说([清]段玉裁、黄侃)
本条之理论概括,笔者颇费踌躇。原来想定名为:“随文释义注疏体”与“通释语义字典体”释义性质不同说。但是综合考虑黄侃的说法以后放弃了。黄侃(2006)曾经同时提出了四种类似“随文释义注疏体”与“通释语义字典体”训诂性质不同的说法: 1. 本有之训诂与后起之训诂;2. 独立之训诂与隶属之训诂;3. 说字之训诂与解文之训诂; 4. 经学之训诂与小学之训诂。这四种说法内容大同小异,这里我们以第四种说法为主,稍加改动为: 小学家之训诂与经学家之训诂性质不同说。一个内容竟有四种说法,足见黄氏对此说之重视。笔者之所以不采纳最初的定名是因为他在“独立之训诂与隶属之训诂”条下明确说“《说文》之训诂乃独立之训诂,《尔雅》乃隶属之训诂”,而《说文》与《尔雅》同属于通释语义字典体式的训诂著作,非随文释义注疏体著作。据此,现把黄侃的定名与笔者的理解列表如下,详见表3:
从训诂学角度看,古汉语词义除了“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三分说外,《释名》声训的语源义是核心义。那么,传统注疏家的随文释义应该称什么?是否都能够与这四种词义挂钩?迄无定论。这里暂一律称之为“语境义”,简称“境义”。实际上,境义与四种词义有的相关,有的不同。清人段玉裁早有过类似的表述。段注(卷十五下)说:“许以形为主,因形以说音说义,其所说义与他书绝不同者,他书多假借,则字多非本义,许惟就字说其本义。知何者为本义,乃知何者为假借,则本义乃假借之权衡也。故《说文》《爾雅》相为表里。治《说文》而后《尔雅》及传注明,《说文》《尔雅》及传注明,而后谓之通小学,而后可通经之大义。”《说文·攴部》:“彻,通也。”段注云:“按《诗》‘彻彼桑土,传曰‘裂也。‘彻我墙屋,曰‘毁也。‘天命不彻,曰‘道也。‘彻我疆土,曰‘治也。各随文解之,而‘通字可以隐括。”又如《说文·女部》:“姝,好也。”段注云:“《邶风》传曰: ‘姝,美色也。《卫风》传曰: ‘姝,顺貌。《齐风》传曰: ‘姝,初婚之貌。各随文为训也。”段氏分别以“彻”与“姝”为例,注明在《说文》里的解释是“本义”,而在《毛传》里的种种解释是随文释义的境义。境义有可能是上述四义之一,也可能是别的义,黄侃为它独立命名确有必要。小学家的训诂有时也会涉及引申义、假借义和语源义等,但一般不涉及境义,经学家之训诂,最大的特点是会涉及境义,当然在解释经典时也会用到本义、引申义、假借义、语源义等。可以这样说: 小学家主要是关注词语的固有稳定含义,而经学家出于解释经典的需要,会调用词语的临时语用义(或说境义)。
(十二) 训诂学视角下的古汉语常用词汇/基本词汇理论与先秦儒家经典用字理论(王力、张世禄)
古汉语常用词汇和基本词汇虽然是两个概念,但古人似乎并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别,所以这里也不严加区分。传统训诂学家对此并无专门的论述,但从训诂实践中可看出其有此观念。王力(1963)说:“常用词……来源是很古的。《仓颉》、《凡将》、《急就》、《训纂》,都是教人识字的书。《汉书·艺文志》说:‘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乃得为史。许慎《说文解字·叙》也说:‘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讽是背诵,‘籀是讲解。九千字是高标准,《仓颉》以下十四篇包括五千三百四十字是中标准,《仓颉》、《爰历》、《博学》三篇共三千三百字是低标准。”训诂体例也可透露出这方面的信息,即通过一个训诂结构中的注释词与被释词的词汇使用情况可反映出古人已有常用词的观念。以《尔雅》为例,王力(1980)说:“《尔雅》的体例是以当代常用词的常用意义来作解释,王国维说它是‘释雅以俗,释古以今。这样才能起训诂的作用。假使以僻词僻义作为解释,那就不合适了。”黄侃(2006)云:“名义相依,名多而义少。如《尔雅》初等十二字皆训为始,弘等三十九字俱训为大。……其能为训诂之根源者,实不出二千字。”均认为《尔雅》的解释词就是当时的常用词。清王筠《教童子法》也说“能识二千字,乃可读书”。再如汉代扬雄的《方言》,其训释关系是以通语注释方言。这里的“俗语,今语、通语”词汇,就是当时所使用的基本词汇或常用词汇。张世禄(1984)认为,基本词汇是语言词汇库中具有全民性、常用性、稳固性和极强构词能力的主要部分。它在千百年间为全民族所普遍认识,普遍使用。对于这类词是用不着再加训释的。因而许多传统训诂学专书,如《尔雅》《方言》《广雅》之类,以及许多古籍当中的注解,往往略去对多数基本词的解释,而注重于古语词、方言词、专门用语的解释。不仅如此,基本词还经常作为训释词来解释“古今之异言,方俗之殊语”。由于训诂总是从已知推未知,在这一点上它同词汇的派生孳乳过程和学习词汇的循序渐进过程相叠印。我们从这一契合点上就可以认定训诂的训释词汇与汉语历史上的基本词汇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词汇学中作为基本词的条件,也就是训诂学中作为训释词的条件,即“同义为训”体例的本身将基本词和非基本词划分开来。张世禄还进一步以基本词之间同义为训、反义否定为训、相关义为训、本字为训及同音(同源)为训的体例中看出了汉语基本词汇的体系构成,从一种特殊的种属名为训的体例中看出了汉语基本词的一个不为人知的特性——广义性。(参申小龙1988)王力《古代汉语》设有“常用词”一项,常用词的设置被认为是一项重大创新。从训诂学的角度看,古汉语常用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不过,总的来说,传统训诂学家对常用词迄无清晰论述,且范围、类别和数量等方面也缺乏进一步的描写与量化研究。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清代以来的不少学者对先秦儒家经典用字逐一做了统计与诠释,既具有实用价值,亦具有理论价值。这显然与当时的科举制度密切相关,代表性的著作有《养蒙针度》《四书集字音义便蒙》《四书集字音义辨》《四书字诂》《群经字诂》《五经集字》《六经字集》《四书五经字考》《十三经音略》《十三经字辨》《十三经集字》《十三经集字摹本》《十三经不二字》《十三经注疏正字》等。应视为是古代训诂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价值绝不低于对常用词的认识。先秦经典用字有助于古汉语常用词研究。以《十三经不二字》为例,该书计收十三经不重复字6532字。郑张尚芳《上古音系》后附的上古音字表,就曾用该书校对其字表,可见其价值。
(十三) 古汉语名物词汇与一般词汇性质与研究方法不同说(《尔雅》编者、王国维、黄金贵)
《尔雅》十九篇,前三篇基本上是动词、形容词、副词,尤以动词为多,名词较少,所释为通用词目;《释亲》以下十六篇几乎全是专有名词,即所谓名物词汇。此种分野,清晰体现了《尔雅》编者具有区分一般词汇与名物词汇的意识,且名物词汇远多于一般词汇。《尔雅》郭璞序云:“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近于《尔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大抵采诸书训诂名物之同异,以广见闻”,可见名物词汇实为《尔雅》词汇的特色。名物词汇多以俗名释雅名,且有音韵之关系。古汉语名物词汇与一般词汇在训释方法上有哪些不同?王国维(1921)提供了极好的范例。其后,黄金贵(1995)在名物词汇方面多有开拓。
(十四) 《说文》同义词及其辨析与《说文》同义词按语音分类理论([清]段玉裁、冯蒸)
古汉语同义词研究在传统训诂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古汉语词汇学和词义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则可说是先秦两汉古汉语词汇的代表。该书中就有大量的同义词,并以传统训诂学的方式出现。根据冯蒸(1995)对《说文》同义词的定量分析统计,《说文》中存在同义关系的词共有1323组(具体数据是: A. 大徐本《说文》的互训字为354组,递训字5组,另经段氏改为互训字的为75组,共434组,这部分是《说文》中典型的同义词;B. 《说文》中经段氏用“浑言,析言”“统言/析言”“对文/散文” 等术语辨析的同义词共260组;C. 《说文》中经段氏辨析并标明义同或义近的同义词共257组;D. 《说文》中经段氏从语音角度辨析并用音义同或音义近标明的同义词有372组。以上四个数据相加为1323组)。这是段玉裁毕生努力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段注的精华部分。这个数据足以说明,《说文》中确实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同义词系统。传统训诂学如何训解和辨析这些同义词?段注提出了“浑言/析言”“统言/析言”“对文/散文” 等术语辨析同义词,共260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王力《古代汉语》通论(三)专门论述古汉语同义词及其辨析,并且在每个单元的“常用词”内设有[辨]一项,足见其重要性。冯蒸(1995)还提出将《说文》同义词以语音为标准分成同源同义词和非同源同义词两大类的看法,此说虽然指的是《说文》同义词,但对整个先秦古汉语同义词研究亦有一定的理论意義。其具体分类与研究依据如图1所示:
(十五) 段玉裁的“古今字”说和“字义行废”说([清]段玉裁、石云孙)
传统训诂学家所说的“古今字”,实有二义,一为清段玉裁说,见《说文解字注》,讲的是用字问题(洪成玉1995);一为清徐灏说,见所著《说文解字注笺》,讲的是造字问题,二者性质不同(宋韵珊1995)。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六)所讲的“古今字”同徐灏说,是一种同源字,详见理论(二十二)。此二说均是训诂学和古汉语词汇研究的重要问题。此处所说的“古今字”指的是段玉裁说,即古今用字的不同,以今字诠释古字。段注云:“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这种古今用字的不同,可称之为“词汇更替”,我们认为,段氏的“古今字”说,与其“字义行废”说密切相关,二者是一种平行的现象,互为补充。一为换字,一为换义。故放在一起立论。词汇更替的佳例是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翻译《尚书·尧典》之例(陆宗达1980),是为二字同义的前提下,以今字替换古字。此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还常常注出某义行某义废,约数十例。段氏字义行废之说,根于文字本身,也缘于社会发展。石云孙(1985)归纳段说,得条例8条: 1. 字义未见或少见经传而废例;2. 本非应有之义而废例;3. 声训之义多未行例;4. 本义废借义行例;5. 本义废引申义行例;6. 古义废今义行例;7. 义歧出而有行有废例;8. 古形音义废而不行例。字义行废说与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四)所说的“词义的更替”颇多暗合。段氏此二说对我们研究古汉语词汇语义的演变,很有理论价值。
(十六) 古汉语有三种复音词(重言词、联绵词、复合词)理论(王力、张世禄、王显、周法高、王国维、李添富、[清]王引之)
上古汉语基本上是单音节语言,所以传统训诂学的训释重点是单音词。但古汉语亦有复音词,其类有三: 重言词、联绵词、复合词。1. 重言词。首次集中见于《尔雅》的《释训》篇,该篇共收重言词132个。《诗经》中共有重言词356个。传统训诂学家多用术语“某貌”或“某声”训释重言词。现代语言学家则称之为状态形容词,周法高(1975)称之为“状词”,甚为恰切。状词的范围,除了重言词外,还包括带有词头、词尾的词。王力(1957—1958,2013)都有专论。代表作有清王筠《毛诗重言》、王显(1959)和周法高(1962)。2. 联绵词。联绵词特点有三: (1) 二字不可分训;(2) 多种写法;(3) 双声叠韵。联绵词的研究历史悠久,《尔雅·释训》和《广雅·释训》均有其例。宋张有《复古编》卷六即为“连绵字”,明代朱谋《骈雅》搜罗更广。王国维的《联绵字谱》按“双声之部”(1333个词)、“叠韵之部”(686个词)和“非双声叠韵之部”(711个词)分别排列,蔚为大观。但以上诸家所收录的“联绵字”有不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联绵词。李添富(2016)指出: 非双声叠韵的联绵词都不是真正的联绵词,而是复合词或词组。3. 复合词。王力《古代汉语》通论(三)认为古汉语有三种复合词,其区别如表4[符号说明: A、B是两个单音词,AB是一个复合词,(AB)表示字虽然是原来的A、B二字,但词义已与AB无关]所示:
这三种复合词,特别是同义复词,在古汉语中十分突出。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卷三十二·通说下》中称这种现象为 “经传平列二字上下同义”,他说:“古人行文,不避重复,往往有平列二字上下同义者,解者分为二义,反失其旨。”指的就是这种现象。清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十六》“连语”条云:“凡连语之字,皆上下同义,不可分训。说者望文生义,往往穿凿而失其本指。”指的是同一现象(按:“连语”一名有二义,一为同义复词,一为联绵词,此处为前一义)。
在清王念孙、王引之和今人王力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张世禄(1981a)对同义复词的形成有着更为深刻的阐述,他在研究古汉语词汇时发现汉语词汇的丰富同传统训诂学有着密切的联系。汉语的“同义并行复合词”既然是同义词的联合,就与训诂学上“同义为训”的体例密切相关。如《尔雅·释诂》:“初、哉、首、基、肇、祖……始也。”被释词与训释词“始”就常联合起来使用,凝结为“初始”“首始”“始基”“肇始”等复合词。由于同义词相训释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同义词相联合使用的过程,所以同义词在训诂上的作用与具有构词法意义的同义并行复合密切关联。于是,同义词的丰富性使词义解释上形成“同义为训”的体例,同义词在训诂学上的这种作用又促使同义词之间经常联合起来运用,产生大量同义并行复合词,更增加了同义词的丰富性。从根本上说,训诂和构词,都是为加强语文的明确性,以阐明词义、通晓名物、沟通思想。构词上“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荀子·正名》),化单为复,把构词成分结合起来,就像训诂上训释词与被训释词互相注释一样。因此一个同义并行复合词,就包含着一个“同义为训”的体例。(参申小龍1988)这是密切结合中国传统训诂学特点得出的同义复词形成结论。此外,
复合词的形成机制可以用历史语言学的“词汇化”理论来解释(详见董秀芳2011,2016)。
(十七) 训诂学视角下的古汉语词汇意义分类与类义词理论(《尔雅》编者、黎锦熙、张世禄)
成书于战汉时期的《尔雅》首创把古汉语词汇按照意义进行分类的模式,全书共分十九类: 释诂、释言、释训、释亲、释宫、释器、释乐、释天、释地、释丘、释山、释水、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收2091个条目。其后的所有雅学书以及《释名》《方言》等训诂书亦遵从此传统。《释名》共8卷,凡二十七篇,亦按照意义分类。《方言》原书十五卷,收录九千余字,今本《方言》十三卷,收一万一千九百多字,大约后人有所增补,大体上亦按照意义分类。我们认为,《尔雅》编者首创把古汉语词汇按照意义分类的做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尤其要指出的是,这一分类体例启发了后来非雅学书把词汇按照意义分类的新途径。如清陈奂的《毛诗传义类》、朱骏声的《说雅》,均很有价值。如不这样做,像《诗毛传》的词义解释分散的条目,究竟如何贯穿?《说文解字》这种按部首排列、据形系联的书,怎样转变为据义类聚的书,实在难以想象。(王力1981)黎锦熙(1951)在此基础上,又从词汇学和语法学的角度对其义类做了整合分析,提出了“词类大系”的理论,他的“群雅意义新分类表”把《尔雅》《小尔雅》《释名》《广雅》《埤雅》《方言》6种训诂书的词汇意义分为名物系、动静系、虚助系三大类,名物系下分五类(人类、生活及文化、生物界、自然界、其他普通无形名词),对应于《尔雅》十九篇中的相应各篇,动静系下分三类(动词、性数形、性态副)和虚助系(不分类),均对应于《尔雅》前三篇: 《释诂》《释言》《释训》,对训诂学理论和古汉语词汇研究很有价值。从汉藏语系比较的角度看,按意义分类词汇是词汇比较的唯一便利之途。同属于一个义类的词通称“类义词”,它与前述王力提出的同属于一个《说文》部首的“同类词”性质不同。张世禄(1981b)认为词义具有两种主要的作用: 一是概括作用,一是区别作用。同义词是彼此之间具有词义上相同或相近的概括作用和区别作用的不同的词。多义词则是在同一个词里包含多种意义,多种意义之间虽然各自的词义作用不同,但由于都从同一种词义分化发展而来,所以具有相类属的显著的联系性。多义词的“倒转”,不是同义词,而是一种类义词。如果说多义词是“同词异义”,那么类义词则是“同义异词”。类义词又不同于同义词。因为词义上同属一类的事物不一定是相同相近的概念。但相同相近的概念又必定是包括在同一类事物内的,所以同义词包含在类义词之内。上述中国古代的训诂学辞书往往既类聚同义词,又分别类义词。(参申小龙1988)
(十八) 训诂学视角下的古汉语虚词理论([清]王引之)
所谓训诂学视角下的古汉语虚词理论,是指古人在长期的虚词训诂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个训诂学虚词理论。古汉语词汇可以分为实词和虚词两部分,虚词研究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是语法学的研究对象,中国传统学者则长期以来一直是把虚词作为训诂学的研究对象。从汉代以来,虚词被训诂学家称之为“辞(词)”或“语词”。由于传统训诂学释词以实词为主,故虚词在经传解读中多不受重视,往往将其实义化,因而妨碍了对经典的学习。王引之在《经义述闻: 通说二: 语词误解以实义例》中指出:“语词之释,肇于《尔雅》,自汉以来,说经者宗尚雅训,凡实义所在,既明著之矣,而语词之例,则略而不究;或即以实义释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从传统训诂学角度研究古汉语虚词的代表作是清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古汉语虚词数量众多,用法复杂,传统训诂学家纯然从训诂角度研究虚词,虽容有未妥,但已认识到它们与实词不同,建立了系统的虚词观念,纠正了历代训诂学家的误释,并进而全面研究古汉语虚词的特点,在实践中建立了考释虚词的方法与理论,应视为传统训诂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
(十九) 古方言词与通语词关系为“转语”说及扬雄《方言》分区理论([汉]扬雄、丁启阵、刘君惠等)
汉代扬雄的《方言》是记录历史方言词汇的代表作,共收词语669条。扬雄认为方言词与通语词之间是“转语”或“语之转”关系。如《方言》卷十“,火也,楚转语也,犹齐言,火也。”虽只有6条,但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古方言词对方言分区亦有重要价值。方言分区是现代方言学的一个重要理论研究课题,但现代汉语方言的分区基本上以语音为标准,汉代扬雄的《方言》已有方言分区的概念,但主要是根据词汇分区,这个观念也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创新。据现代学者研究,汉代方言林语堂分14区,罗常培、周祖谟分7区,美国司礼义(Paul L.M.Serruys)分6区,丁启阵分8区,刘君惠等分为12区(刘君惠等1992)。这两个观念均已成为传统训诂学的重要理论。
(二十) 音义学的性质与研究对象理论([唐]陆德明、周祖谟、方孝岳)
音义学是传统小学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后一般归在训诂学内。周祖谟(1988)指出音义书与字书、韵书、训诂书体例不同:
音义书专指解释字的读音和意义的书。古人为通读某一部书而摘举其中的单字或单词而注出其读音和字义,这是中国古书中特有的一种体制。根据记载,汉魏之际就有了这种书。魏孙炎曾作《尔雅音义》是其例。自晋宋以后作《音义》的就多起来了。一部书因师承不同,可以有几家为之作音,或兼释义。有的还照顾到字的正误。这种书在传统“小学”著作中独成一类,与字书、韵书、训诂书体例不同,所以一般称为“音义书”,或称“书音”。
方孝岳(1979)进一步指出书音与韵书有别,他说:
书音者训诂学,韵书者音韵学。韵书所以备日常语言之用,书音则临文诵读,各有专门。师说不同,则音读随之而异。往往字形为此而音读为彼,其中有关古今对应或假借异文、经师读破等等,就字论音有非当时一般习惯所具有者,皆韵书所不收也。所谓汉师音读不见韵书者多,往往即为此种,而此种实皆训诂之资料,而非专门辨析音韵之资料。二者之别,六朝人知之甚明。故颜之推《家训》一书既有《音辞篇》复有《书证篇》,二篇皆论音韵,而前者言韵书,后者言书音,其为界域固自分明。《切韵》一书所由表现与《经典释文》体裁有异,源流本末固确然可知也。至宋人《集韵》乃混而一之,凡书音中异文改读之字皆认为与本字同音,滥列一处,作为重文,混淆训诂学与音韵学之界限,可谓大谬不然者矣。
明确了音义书的性质之后,我们认为音义学的研究对象有如下12项: 1. 同源词研究(语音、语法、词义特点);2. 语根研究;3. (别义)异读詞构词音变研究;4. (别义)异读词构词语法形态研究; 5. 韵书产生前经师注音术语研究(参段注;吴承仕1986;沈兼士1986d;马宗霍1931;蒋礼鸿1960);6. 《经典释文》注音术语研究(所用术语为“音、反切、如字、某某之某、读、假借、协韵”七类,参万献初2004);7. 韵书产生前经师注音系统研究(邱克威2018);8. 韵书产生前经师随文释义性质与特点研究;9. 音义书异文标举训诂法研究(《经典释文》);10. 音义书音义匹配理论研究;11. 清人“音随义转”说研究;12. “义同换读”说与“同形异字”说研究。这第12项表面上不涉及音,但主要见于汉魏音义家著作。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同源词与异读词的关系问题。异读词集中保存在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宋贾昌朝《群经音辨》、元刘鉴《经史动静字音》等书中。异读词可大别为两类: 一类是同义异读,一类是别义异读,前者是音韵学的研究对象,后者才是训诂学的研究对象。目前古汉语学界有一个普遍不成文的看法,就是认为别义异读词(四声别义或清浊别义)基本上都是同源词。这里涉及对同源词这一概念的理解问题。“同源词”一名大概为王力先生所首创,本文所谓同源词采用王力先生《同源字典》的“同源词”定义,该定义所说的同源词范围较宽,只要音义相同或相近都算成同源,“别义异读”词亦属于同源词。由于涵盖过宽,王力所说的同源词的内部性质就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因为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构词法(word formation)和同源词(cognate)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别义异读”是构词法的问题,是从共时的角度通过改变一个词的内部读音形式来获得一种相近的语义,由此产生的词之间应是共时的词汇关系,它们之间不存在历时演变关系。普通语言学中一般不把这种由构词法造成的音义相关看作同源关系。而同源词(cognate)作为一个通行术语,一般是从历时来源的角度讲的。王力先生把它们归入同源词,这说明王力先生所说的同源词并不是历史语言学中所说的“同源词cognate”,而是可以指共时构词关系形成的词族。因此表面上都叫“同源词”,但不同人所说的“同源词”是不同的。同理,词根也不是历时概念。总之,共时的派生与历时的演化是两回事。但本文暂从王力的“同源词”定义。
(二十一) 同源词理论一(音): 构词音变论——古汉语派生新词有11种语音模式说(俞敏、王力)
音变分两大类,一类是历史音变,另一类是构词音变,前者是音韵学的研究对象,后者是训诂学的研究对象。俞敏(1984)总结古汉语派生新词有11种语音模式,即: 1. /j,10组;2. p/b,25组;3. kh/g,4组;4. kh/x,6组;5. d/t,2组;6. s/j,2组;7. z/j,2组;8. l/m,4组;9. s/l/,1组;10. b/s, 18组;(详见俞敏1948)11. s/n,1组。这11种模式系按上古声母、介音和韵尾分类,未涉及韵腹问题。共有75组例,多发前人所未发。拟音如采用新构拟体系,或更有助理解构词音变本质,以第7型邪/喻四两纽的关系为例,俞文作“z/j”,喻世长(1986)拟音同,但多了10组例。而据郑张尚芳构拟的上古音是邪lj/喻四l之别,则此型之音变或是因介音j所致,显然优于z/j拟音。王力(1982)建立了自己独特的新词派生音转体系。吴泽顺(1999,2005)是全面搜集高邮王氏父子四种著作所讲古音通转(未分历史音变和构词音变)的力作。双音节联绵词也有同源同根现象,清程瑶田《果臝转语记》是代表作。俞敏(1992)把同源联绵词的研究扩展到汉藏语比较,有重要意义。
(二十二) 同源词理论二(形1): 徐灏、王力的古今字说与龙宇纯、郑张尚芳的新转注字说均为同源字说([清]徐灏、王力、龙宇纯、郑张尚芳、洪成玉)
“古今字”应属传统训诂学和古汉语词汇学的研究范畴。裘锡圭(2013)明确说:“讲古今字的目的主要在于注释古书字义,而不在于说明文字历史。”此处专指清徐灏、王力的古今字说。洪成玉(1995)认为, 王力《古代汉语》通论(六)在介绍古今字时,虽然没有给出明确定义,但从所举例字和对例字的说明来看,是把古今字限定在分别字的范围内。与段玉裁的“古今字”说(见上理论十五)不同。该教材认为,古今字的产生,是由于古字兼职多,后起的今字只是分担其中一个职务,并举“责债、舍捨”为例。王力在《同源字典·序》和其他论文里,明确把古今字和同源字联系起来,他认为“王筠讲分别字,累增字,徐灏讲古今字,其实都是同源字”。在《同源字论》(1982)一文中则说的更详细。洪成玉(1995)认为,王力在《同源字论》中所说的分别字,就是他主编的《古代汉语》中所说的古今字。古今字不同于假借字、异体字,甚至也不完全等同于同源字,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字现象。古今字与一般同源字的区别是字形,一般的同源字只是音义相同或相近,并没有字形上的关系。而古今字不但音义相同或相近,而且古字与今字有字形上的关系,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龙宇纯(1996)和郑张尚芳(2012)分别把这种有字形关系的同源字称为转注字,并指出其构形特点有多种类型,还涉及形声字的声符表义问题,今称为新转注字说。这种古今字又可称为“同声符同源字”,高本汉(1956)有专文论述。
(二十三) 同源词理论三(形2): 右文说(声符表义说)与声符原则上即语根说(沈兼士、郑张尚芳)
右文说是指形声字的声旁兼有表义作用,并从声符探求词义的学说。又因为形声字的声符大都在字的右边,因而被称为右文说。右文说是训诂学与文字学共同的研究对象,但各有侧重。此说一般认为肇始于宋人王圣美等,但正式提出“右文说”一名与系统理论的则是沈兼士。传统右文说以偏概全,解说失准,沈兼士(1986e)、裘锡圭(2013)多有批评。现还需要说明四点: 1. 《说文》形声字的声符,据段玉裁统计,共有1521个,目前的研究成果表明,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声符约150个左右表义(亦声字和《说文》中追加意符的形声字的声符即古今字的今字除外)。据沈兼士统计,段注根据“右文”来说明词义的有68处,涉及51个声符;2. 同一声旁可以表示不同的意义;3. 同一声旁的字可以有相同的意义,但这个意义未必和声旁字的意义一致。这一点特别重要,即所谓声符表义,指的是形声字声符的声音表义,不是形声字声符的字形表义。《说文》:“,交衽也。”段注:“凡金声、今声之字皆有禁制之义。”“金”本身却没有“禁制”义。再如章太炎《文始﹒略例庚》所说“若‘农声之字多训厚大,然'农'无厚大义;‘支声之字多训倾邪,然‘支无倾邪义”。如误认形声字的声符表义是声符的字形表义,那就等于把形声字改为会意字了;4. 音同义近不一定声旁相同(蒋绍愚2005)。语根问题是汉语语源学也是训诂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所谓语根(root),通称词根,指词中承担词汇意义的部分,源自印欧语,特别是梵语构造。语根一般是单音节结构,然后通过词根的语音变换或者添加词缀形成派生词,而词缀则承担各种词法意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沈兼士(1986e)确信形声字的声符原则上就是语根,在摒除了旧右文说諸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治右文的七种表式,多发前人所未发,是“新右文说”。陈寅恪在给沈兼士信中说“右文之学即西洋语根之学”。郑张尚芳(2013)也主张原则上形声字的声符就是语根。词根研究近作有沙加尔(2004)。
(二十四) 同源词理论四(语法1): 声训的名事(动词、形容词)义同源且名词义源自动词义说(黄侃、蒋礼鸿)
关于传统声训的名事关系,黄侃(2006)“训诂概述”条下云:“名事同源,其用不别。名者,名词,事者,动词、形容词。凡名词必皆由动词来,如羊,祥也。马,武也,祥、武二字虽为后制,而其义则在羊、马之先。故古时尝以羊代祥,抑或以马为武也。”除了这种直接声训例外,汉儒使用声训术语“之言、之为言”也是此种情况,这是术语型声训,蒋礼鸿(1960)在说明这套术语时云:“所解释的词是名词,用来解释的词则常是动词或者形容词,用来说明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事物‘德(性质)和‘业(动作、作用)。”其意与黄侃相同。
(二十五) 同源词理论五(语法2): 古汉语别义异读词语法形态构词论(周祖谟、周法高、王力、唐纳、梅祖麟、潘悟云、黄坤尧、万献初、金理新、沈建民、孙玉文、王月婷、杨秀芳等)
利用词性或词义的转变,从基本词派生新词,是上古汉语形态构词的重要方法之一。古汉语别义异读词的语法关系,曾先后有周祖谟(1945/1966)、王力(1957—1958,1965,1980)、唐纳(G.B.Downer,1959)、周法高(1962)、梅祖麟(1980)、潘悟云(1991)、黄坤尧(1992,1997)、万献初(2004)、金理新(2006)、沈建民(2007)、孙玉文(2007)、王月婷(2011,2014)、张忠堂(2013)、毕谦琦(2014)、杨秀芳(2017)等诸家进行探讨。杨秀芳(2017)归纳此前各家分析,确认形态构词有三项特点: 语音上最常见的是去声/非去声及清/浊声母的变化,词性上最常见的是名词与动词的转化,词义上最常提到的是动词的向内/向外之分以及向下/向上之分。指出语法形态共识有10项: 1. 非去声为名词,去声为动词;2. 非去声为动词,去声为名词;3. 非去声为向内动词,去声为向外动词;4. 非去声为向下动词,去声为向上动词;5. 去声或浊声母为既事式;6. 去声或浊声母为使动词;7. 非去声或清声母为使动词;8. 非去声为形容词,去声为名词;9. 清声母为名词,浊声母为动词;10. 清声母为动词,浊声母为名词。在此基础上,杨秀芳提出四项新看法: 1. 除受到广泛注意的各种词性转化外,汉语还可利用形态变化区分句法结构之下的词组结构,例如区别间接宾语与直接宾语、定语与状语、不同的使动结构等;2. “认知”作为形态构词的一种语法范畴,因视角之异而使词义有向内/向外、向下/向上、离心/向心、起始/非起始之分;3. 形态构词除有“以音别义” 的表现外,“不以音别义”也是形态构词的一种类型;4. 汉语在不同的时代或地域,利用形态变化来区别词性或词义。以上1—3反映形态构词的多样性,(4)反映其多层性。杨说为本领域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
(二十六) 章太炎的同源词理论(“语根”说与“孳乳、变易”说)与“重文/变易字”亦为同源词说(章太炎、沈兼士)
前述王念孙《广雅疏证》和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都有不少同源词例,但有同源词不等于就有同源词论,只是古人认识到可以因声以求义,到章太炎才有同源词的自觉,建立了系统的同源词理论。用这套理论贯穿所有同源词,章氏应属首创,不过尚无同源词之名。章太炎的同源词理论见所著《文始》,该理论以语音为纲,由“语根(即初文、准初文)”说和“孳乳、变易”说两部分组成。《文始·叙例》说:“刺取《说文》独体,命以初文,其诸省变,……谓之准初文,都五百十字,集为四百五十七条。讨其类物,比其声均,音义相雠,谓之变易;……义自音衍,谓之孳乳。”自成一家言。章氏的“初文即语根说”与沈兼士的“右文即语根说”明显不同。该说以字形为出发点,如黄侃(2006)所说“语根必为象形、指事”字,其说把文字与语言混淆在一起,受到了众多非议;“孳乳、变易”说理论上可视为是同源词派生的两种模式。该模式也是以语音为纲。但章氏的 “孳乳、变易”说也缺乏清晰的说明,加之未使用音标标示古音构拟与构词音变,音理难明。但由于章氏国学根底深厚,其系联同源词的若干具体成果不容忽视。沈兼士(1986e)在论述字族研究资料时说“余意以为研究中国语中之字族,须先从事一种筚路褴褛之预备工夫,因我国语言与文字之纷乱纠扰,实含有三种情形: 一语数字,所谓‘重文、‘变易,如上例之曰与欥,欻与之类,一也。一语数音,所谓‘方言、‘转语,如上例之聿与筆,鴥与翬之类,二也。语异而义可通,字别而音犹近,词类不间于事物,音读不拘于单复,所谓‘孳乳、‘字族者,如上例之潏、術、曰、筆、、、湀辟、回之类,三也。”从上所举例看,沈兼士所说“重文”内涵复杂,共有三种情况,大致相当于章氏的“变易”字,应属于同源词范畴。沈说因涉及章氏的变易字,故置于此。
(二十七) 《经典释文》音义匹配理论(岳利民)
古音义匹配理论是音义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经典释文》 是古音义书的代表。岳利民(2017)阐述了《经典释文》音切音义匹配的五条原则: 1. 区分有效音切和无效音切;2. 找准被注字;3. 异义异音字,此音配此义,彼音配彼义;4. 同义异音字,此音配此义,彼音亦配此义;5. 对音切材料进行校勘,被注字和音注不出现用字错误。方法也有五条: 内证法、外证法、反切比较法、以义定音法和据如字定音法。岳书是音义匹配理论首次探讨之作。
(二十八) 汉代声训多为俗词源说(俞敏)
声训是指用一个音同或者音近的词解释被释词。此法虽兴起于先秦,但是大规模有意识地运用声训法解释名物词却始于汉代,东汉刘熙的《释名》是代表作。俞敏(1949)指出汉代训诂家的声训很多是俚俗语源(folk etymology)。俞先生说:“《释名》专会望文生训。”
(二十九) 四声别义与四声圈发法始于汉代光大于六朝唐宋说(周祖谟)
周祖谟(1945)云: 四声别义之所始,清人多谓肇自六朝经师,此说不确。“以四声区分字义,实远自漢始,……至陆德明《经典释文》,乃集其大成。……及其传习日久,学者濡染已深,凡点书,遇一字数音,随声分义者,皆以朱笔点发,以表其字宜读某声。(见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发字例》及李匡乂《资暇集》上字辨条)。若发平声,则自左下始,上则左上,去则右上,入则右下。至宋人复易点为圈,以求明晰,斯即所谓圈发之法。此与汉石经以点分章而后世易点为圈正同。如岳刻《相台九经三传》,是其例也。后之塾师以朱笔圈点经书,即袭唐宋之旧,积习相沿,其来已久。”按: 此说与传统四声始于齐梁说抵牾,待考。
(三十) 汉代“譬况”非最早注音法乃是别义形态手段说(方平权、郑张尚芳、白一平、沙加尔)
“譬况”注音材料见于汉代,有: 外言/内言、急言/缓言、急气/缓气、长言/短言、笼口/闭口/横口/踧口、舌头/舌腹等。音韵学界多认为是最早的注音方法,其说未确。方平权(1989)指出譬况注音特点有二: 1. 譬况示音很少单独出现,往往跟直音或读若相配合;2. 即使单独出现,其作用不在注音,而是用发音状况的描写说明词义或语法区别,严格说,这不算注音方法,应是早于“四声别义”的别义形态手段。因描写笼统、玄虚,渐被弃用。郑张尚芳(1998),白一平、沙加尔(2014)各有更为精密的解释。
(三十一) “义同换读”说与“同形异字”说(沈兼士、戴君仁)
沈兼士(1986a)谓汉魏音义家注音有“义同换读”例。何为“义同换读”?沈兼士解释说:“汉人注音,不仅言同音通用,且以明异音同用。非如后世之反切但识读音而已。通用者,义异而音通,即假借之一种,人习知之;同用者,辞异而义同,音虽各别,亦可换读。此例自来学者均未注意及之。缘初期注音, 多含有不固定性,往往随文义之便而设,所注之音,往往示义。释义之训,亦往往示音。后世纂辑字书者别裁去取,然后音义之界始严。间尝浏览载籍旧音,其音理睽隔为音义家校勘家所不易解者,若执前说衡之,辄能不烦辞费,砉然冰释,益足征余所假定之可信矣。”裘锡圭(2013)把此说改称为“同义换读”。于省吾(1986)评价说:“阐述两字义通,音虽睽隔,亦可换读,发前人未发之秘。”戴君仁(1963)提出了“同形异字”说,“义界凡三: 一曰,凡以一字之形,表示异音异义之两语者;二曰,凡以一字之形,表示同音异义之两语者;三曰,凡以一字之形,表示同义异音之两语者,均得谓之同形异字。”龙宇纯(1988)推阐其说。按: 戴君仁所说同形异字,是指用同一字形表示两个语言(戴文中有定义),就如今通称的“同形异词”。同形异字,是就文字来说;同形异词是偏重语言来说。裘锡圭(2013)有“同形字”一节,所说内容和戴君仁说同。裘先生说:“范围最狭的同形字,只包括那些分头为不同的词造的、字形偶然相同的字……范围最广的同形字,包括所有表示不同的词的相同字形。按照这种理解,被借字和假借字,……也应该算同形字。”他又说:“我们不准备讲范围最广的那种同形字。”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一“上下文同字异义例”说的也是和戴文同样的内涵。这种上下同形异字的情形,在出土文献中很多见。如郭店简《语丛四》:“窃钩者诛,窃邦者为者(诸)侯。者(诸)候之门,义士之所廌(存)”,其中的“者”分别表示“者”和“诸”两个词。《老子乙》:“绝学无亡忧,唯与可(呵),相去几可(何)?美与亚(恶),相去可(何)若?”其中的“可”分别表示“呵”和“何”两个词。“义同换读”与“同形异字”二说裘先生均放在文字学中加以论述,本文则放在训诂学中,实各有侧重,并不矛盾。就用字来说属文字学,就训解字义来说属训诂学,但训诂字义,也需要明白用字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所认定和命名的三十一个训诂学理论(其中六个理论与文字学或同名或相关,但内涵与侧重点均明显有别)。说明中国传统训诂学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材料库藏,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继承和发扬。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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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北京 100089)
(责任编辑 马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