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来自绍兴的调查与研究
2020-05-22游海华任钰佩
游海华 任钰佩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新乡贤”概念诞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并逐渐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度讨论。2008年7月30日,绍兴晚报整版刊登了《新乡贤倾情弘扬乡贤文化 青少年“知、颂、学”乡贤精神》[1]的文章,对上虞市[2]乡贤研究会进行报道,这是“新乡贤”概念的首次使用。[3]2014年7月2日,光明日报推出“新乡贤,新乡村”的系列报道[4],首篇记叙的是绍兴市上虞重构传统乡贤文化、创新乡村治理的故事和经验。2014年以来,学界关于新乡贤研究的文章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集中在新乡贤的历史渊源、内涵、社会功能、新乡贤文化、新乡贤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等方面[5];而对于新乡贤队伍应如何建设,才能更好地推进新时代的乡村振兴,讨论则相对薄弱[6]。基于此,本文以“新乡贤”概念诞生和新乡贤队伍建设先行之地的绍兴市为例,一谈管见。
一、绍兴市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的相关政策
绍兴市地处浙江省中北部、杭州湾南岸,自古是“鉴湖越台名士乡”。据统计,自唐以来,绍兴共产生文武进士2 238名、文武状元27名[7],相比之下有的一个省,状元都不超过10名;近代以来,绍兴更是人才辈出的大摇篮,周恩来、蔡元培、鲁迅、朱自清、竺可桢……,不可胜数,人谓“士比鲫鱼多”;另据统计,当今两院院士中,有70多位绍兴籍的科学家[8]。或许和深厚的历史底蕴与人文传统密切相关,绍兴市成为了“新乡贤”概念的诞生之地和新乡贤队伍建设的先行之地。
早在2001年,上虞市就成立了乡贤研究会。这应该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个以“乡贤”命名的民间社团组织,其宗旨是“挖掘故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上虞经济”。经过该研究会多年的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乡贤研究会及其工作逐步得到党、政府和学界的认可。从2015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中,已经连续多年从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要求大力培育新乡贤文化。另外,2015年,中宣部在上虞召开了全国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现场交流会。[9]同年,中国伦理学会授予上虞“中国乡贤文化之乡”称号。[10]
绍兴的新乡贤与乡贤文化,从少为人知到2015年成为全国标杆,实际上也离不开地方政府多年的支持和提倡。在省级层面,2008年,上虞乡贤研究会被浙江省委宣传部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建设示范点”[11];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发展乡贤文化,精心培育区域道德文化品牌”[12]。在市级层面,2014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绍兴市委、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出《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通知》、《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2015年,绍兴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见表1),这些“通知”和“意见”都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发挥乡贤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2015年,绍兴市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纷纷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的文件,真可谓是绍兴市的乡贤政策年。表1是绍兴市党政各级机构出台的新乡贤政策概况表。尽管是不完全统计,但大致反映了这一年绍兴市党政各级机构出台乡贤政策的概况。该表显示,绍兴市下辖的6个县市区中,新昌县、嵊州市、柯桥区、上虞区都出台了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的指导意见、工作意见或通知。在乡镇街道一级,制定具体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或工作意见的有嵊州市的浦口街道、下王镇、金庭镇,新昌县的南明街道、东茗乡、镜岭镇、巧英乡,诸暨市的直埠镇、同山镇、东和乡,上虞区的曹娥街道、道墟镇、丰惠镇、陈溪乡,柯桥区的湖塘街道、安昌镇,越城区的滨海、城南街道、东浦镇等。这说明,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大都出台了具体落实培育和发展乡贤的文件。2018年柯桥区杨汛桥镇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杨汛桥镇新乡贤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文件命名上突出了“新乡贤”,与以往文件命名做了区分,其实质并没有变,都是指当前的乡贤。只不过,以“新乡贤”命名的杨汛桥镇文件,表明了与传统意义上的“乡贤”相区别的意图。
表1 绍兴市党政各级机构出台的新乡贤政策文件
续表
续表
说明:1.据网络资料搜集制作而成。2.本表为不完全统计。
资料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网。
从文件内容看,县市区一级的,只收集到中共嵊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颁发的《嵊州市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试点工作意见》。这份文件包含四个部分。一是目标任务,规定了乡贤参事会的主要职责、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和新任务。二是试点乡镇,明确三界镇市级“乡贤参事会”试点乡镇,要求各乡镇街道等至少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村(社区)作为试点。三是方法步骤,拟定工作步骤和应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四是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推进、凝聚乡贤文化、加强宣传报道。[13]
乡镇街道一级的,文件内容大体相同。嵊州的文件可能制定较早较快,相对简单一些。其内容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即目标任务、试点村、方法步骤、工作要求,除方法步骤中四个阶段的时间各地稍有不同外,几乎完全照抄了市里的文件。[14]上虞区的文件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包括乡贤参事会的功能定位,以及农村社会治理的理想格局)、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事民治、坚持补位辅助、坚持规范管理)、培育路径(阐明了乡贤参事会的功能定位、成立条件、组织机构、运作模式、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培育措施(积极引导发展、组织履职培训、发挥积极作用、激发组织活力)、实施步骤(调查摸底阶段、指导培育阶段、总结推广阶段)、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示范引领、强化舆论宣传)。[15]新昌县、诸暨市和上虞区部分乡镇街道,基本上是同一个模式,内容大致为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培育路径、培育措施(实施步骤)、工作保障。
从文件表述看,新乡贤包括“本土”“外出”“外来”三类,是指那些户籍、原籍、祖籍、姻亲关系或工作关系在当地,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有影响、热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社会贤达;乡贤参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引领先进文化、化解邻里纠纷、协办公益事业、促进村民自治;政府鼓励和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立乡贤参事会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乡贤参事会的补位和辅助作用,从而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共谋共建共治美丽乡村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16]总之,上述文件,从理论上和具体实践中对何为乡贤、乡贤的职责和任务、怎样培育乡贤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新乡贤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绍兴市新乡贤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及新乡贤对家乡的贡献
从某种程度上说,2001年上虞乡贤研究会的成立,即意味着绍兴市新乡贤队伍建设的开始。2008年,上虞乡贤研究会被浙江省委宣传部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建设示范点”后,启动了绍兴市其他各县市区的新乡贤队伍建设进程。较早的如越城区的孙端镇,2012年下半年开始探索发展村级乡贤参事会,当年10月确定在基础较好的樊浦、榆林、后双盆、小库4个村先行试点;经过村干部的沟通联系,2013年春节前后,这4个村先后召开乡贤参事会成立大会,通过了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到2014年6月,全镇16个村都成立了乡贤参事会,会员人数达215人,在全市最早实现全覆盖。[17]
2014年,绍兴市颁布《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以后,新乡贤队伍建设工作开始全面启动;2015年绍兴市的乡贤政策年,更是将这一工作推向全市的所有乡镇街道。在各级政府颁布的乡贤政策的指导下,乡、村两级政府一方面加强宣传,内外联系,广泛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乡贤积极加入乡贤参事会;一方面通过积极举办“乡贤论坛”,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建立乡贤荣誉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优秀理事长”“优秀理事”“模范乡贤”“杰出乡贤”等评选活动,对作出积极贡献的乡贤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另外,有条件的乡村以村史、公德榜、乡贤祠等形式,把乡贤公德载入史册,还推行了杰出乡贤“挂职村官”、“乡长顾问”等制度,以激发其履职积极性、主动性。[18]绍兴市规模宏大的新乡贤队伍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在乡镇街道一级,以柯桥区为例,安昌镇新乡贤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得较早,2014年12月5日成立乡贤联谊会,次年3月成立首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同年10月安昌街道13个村(居、社区)全部组建了乡贤参事会,共有会员565名。漓渚镇于2014年12月27日成立了乡贤联谊会,共有77名乡贤。次年2月28日,九板桥村利用春节期间乡贤回乡的时机,成立乡贤参事会,会员24人,这是柯桥区的首个村级乡贤参事会。[19]2018年的王坛镇,全镇25个村全部成立了乡贤组织。[20]另外,上虞首个村级乡贤参事会成立于盖北镇镇东村,时间为2015年2月,共有会员37人。[21]
在县市区一级,据统计,2018年10月底,上虞区已建立村级乡贤参事会和分会200余个,共有乡贤会员5 000余名。[22]11月初,诸暨已登记备案的乡贤理事(参事)会280家,在册乡贤3 443名。[23]
整个绍兴市,截至2015年12月中旬,已建立村级乡贤参事会1 38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0.6%,会员16 113名。[24]而到2016年3月底,全市村级乡贤参事会递增至1 616个,占全市行政村和社区总数的61.79%,成员增加到16 958余人。[25]
随着乡贤参事会等乡贤组织的普遍建立,以及乡贤会员的增多、乡贤队伍的壮大,在绍兴市新乡贤政策的激励下,新乡贤对家乡、对绍兴的贡献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主要是新乡贤在家乡投资创办农工商企业,或是牵线搭桥吸引资金、项目等回乡落户。例如,柯桥区漓渚镇被誉为“中国花木之乡”,是柯桥区新乡贤队伍建设的较早试点之一。该镇新乡贤徐洪尧、刘建明等花木商选择在漓渚镇和周边乡镇投资过亿元;通过乡贤搭桥引资,截止2015年春为止,漓渚镇浙商回归资本在2亿元左右。[26]诸暨市江藻镇江藻村乡贤钱治辉,2013年回乡创办企业,在家乡成立注册6 000万元的玉丰玉文化产业园。该项目建筑面积68 000平方米,是浙江省较大规模的玉石原材料交易场所和珠宝玉石成品集散中心。[27]另有资料显示,仅2017年,上虞区乡贤、虞商共参与乡村振兴项目82个,投入资金2 500多万元。[28]无论是回乡投资,还是将相关项目延请回乡,都是新乡贤对家乡的一份贡献,都极大促进了绍兴市经济的发展。
二是引领了乡村文化建设,主要是新乡贤致力于家乡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上虞乡贤陈秋强最为典型。他是上虞乡贤研究会的会长、主要创办者,撰写了50多篇文章,专门介绍上虞乡贤名士。他领导研究会为抢救、保护濒危的乡贤文化遗产作了许多努力,包括明代浙东学派代表人物刘履的“先贤刘履墓碑”的保护、宋代上虞著名孝子钱兴祖的“宋钱孝子墓”的发现、汉代乡贤孟尝的“还珠庙碑”的重新面世等。从2001年到2017年,他带领乡贤研究会开展了30多次“走近虞籍乡贤”采访活动,与1 800余位乡贤保持长期联系。[29]柯桥区湖塘街道湖塘村的乡贤李基阳老人则是另一个典型。他是一名退休多年的美术老师,从小生长在湖塘,虽然住在柯桥,但家乡的一草一木早已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在湖塘村面临整体拆迁并重新开发的情况下,李基阳老人一直想为家乡留下什么。于是,他经过500多个日夜的努力,亲手绘制了一幅2.6米长的湖塘历史风貌画卷,并将其编撰成书,取名《乡恋湖塘》[30],留下了一部鲜活的湖塘乡村历史。2015年,柯桥漓渚镇棠一村的31名乡贤,捐款18.4万元用于村志编撰和印刷。[31]诸暨乡贤钱治辉,从2011年开始,每年拿出15万用于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江藻村内文化娱乐节目;2012年,又捐助30万元用于村里修家谱;而同村的田野考古学者兼作家钱汉东等人,则为传承江藻乡贤文化而身体力行、四处奔走。[32]2018年,居住在上海的新昌县东茗乡乡贤王仁花,捐赠8万元作为家乡《后岱山村志》编撰的启动资金。[33]类似光荣事迹不胜枚举,正是乡贤们的热心和义举,不但搭建起家乡文化建设的平台,而且留住了家乡历史,保存和传播了极具乡土气息的家乡文化。
三是致力于家乡慈善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诸暨乡贤钱治辉堪称典型。早在2009年,因为家乡江藻镇遭受特大水灾,他一次性捐出救灾资金300万元;2010年,出资5万元为杜月坞村修水泥路,以解决上下山交通困难问题,出资50万元用于该村饮水工程以解决饮水问题;每年年末他还给该村140户家庭每户发放200元的米、油等实物;2012年,他捐款100万元,作为江藻镇慈善分会基金,捐资300万元支持重修村上的钱氏宗祠。[34]2019年春节,诸暨市五泄镇十四都村乡贤周仲钺、周立伟为村庄建设捐资150万元。[35]在越城区,2014年,孙端镇新河村乡贤参事会成立时,乡贤们捐资1 500万元创立新河村乡贤慈善基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榆林村内共建有大大小小24座桥梁,其中17座桥是在乡贤的捐助下建起来的;该镇乡贤柴汉峰,为修建浦阳江大桥出资100余万元,为建造乡村文化礼堂捐资200万元,为雁宿湖改造又捐赠100万元。[36]2015年,漓渚镇的九板桥乡贤参事会,24位乡贤捐赠66.1万元作为参事会发展基金。[37]同年,安昌镇九鼎村乡贤,捐资200万元建设村文化礼堂。[38]在新昌县,2018年,东茗乡后岱山村乡贤参事会在会长张云定带头出资的示范下,捐资11.5万元,用于村文化礼堂改造。[39]而整个绍兴市,截至2015年12中旬,全市共向乡贤募集各类资金11 631.25万元,发放困难户慰问金754.26万元。[40]
四是推动并促进了乡村治理。乡贤因其品德、才学、专长、财力、威望等,本就在家乡享有较高的声望,长期以来都是乡村矛盾的化解者和乡村纠纷的调解者。据柯桥区安昌镇大山西村党委书记徐志连介绍,该村在2016年违建拆除的过程中,有的村民起初并不配合,他邀请乡贤会里的老干部出面做说服解释工作,一个电话打过去问题就得到解决。[41]这一个案,相当典型地反映了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地方政府也有意引导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积极发挥辅助作用。据统计,截止2018年10月底,上虞区已成立以乡贤为核心的老娘舅工作室203个,专业民间调解组织5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1万件。[42]2018年1月至10月间,诸暨在册乡贤成功化解矛盾纠纷963起,帮扶困难群众2.6万余人次。[43]整个绍兴市,截至2015年12中旬,16 113名乡贤共提供决策咨询2 311条,收集村情民意5 895条,化解矛盾纠纷3 000余起。[44]从一定程度上说,善用新乡贤,可以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
三、绍兴市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6月,绍兴市举办首届绍兴发展大会,1 000余位绍兴籍工商界、科技界、人文界等领域的“精英”,怀着“家书”的浓情邀约,从全球各地齐聚家乡,共商发展大计。[45]这样的绍兴籍精英大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庞大的准“新乡贤圈”,很可能为新乡贤队伍增添许多潜在的生力军。这种大会和前述绍兴市的乡贤政策,无疑为壮大绍兴市的新乡贤队伍提供了有效保障。但检阅以往政策、措施和做法,绍兴市的新乡贤队伍建设,显然主要来自于政府的驱动,而非乡村振兴背景下各方尤其是农村内部的自发行动,其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新乡贤队伍建设似乎更多表现为一项行政工作,流于形式。这无疑影响到新乡贤队伍建设的实效。客观说来,绍兴市是非常重视新乡贤队伍建设的,为此从上到下进行了广泛的行政动员。这不仅为2015年绍兴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自上而下颁布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的文件所证实,而且为其文件内容高度雷同、步调整齐划一所证实。有趣的是新昌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巧英乡乡贤参事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为2015年12月24日发出,但文件“实施步骤”中却规定:当年6月中旬为制定方案阶段,6月下旬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上旬为选择试点确定试点阶段,此后是总结推广阶段。[46]越城区滨海新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本为2015年4月8日制定,文件“实施步骤”中却规定:2015年1月中旬至3月上旬为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4月底为指导培育阶段。[47]这种对已逝去的时间、已发生的事情进行“规划”,时间逻辑明显错误的现象,还存在于嵊州市浦口街道、下王镇、金庭镇,新昌县镜岭镇,上虞区曹娥街道、道墟镇、丰惠镇,柯桥区安昌镇等乡镇街道制定的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的文件中。此类公文传递出的新乡贤建设规划错误问题,以及这种现象的普遍性,在相当程度上折射了基层政府的懒政行为。事实上,由于众所周知的行政惯性和惰性,为尽可能完成村级乡贤参事会的组建任务,一些村干部指定、随意敷衍上报乡贤等现象,在所难免。[48]实践中的新乡贤队伍建设实效自然要大打折扣。
二是将新乡贤组织看作是政府之外的“准行政组织”思维明显,以行政的标准和要求来规训新乡贤组织,从而极易窒息乡贤组织本身应具有的能力和活力。例如,几乎所有的文件在其“培育措施”中都有关于“组织履职培训”的规定,即要求加强对参事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以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乡贤履职素质和能力,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参与意识和水平。问题是,乡贤之所以为人所推崇,就是因为他们有品德、有才学、有专长、有财力、有威望,因此人们想利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利用他们的学识专长、创业经验和其他各种资源来反哺桑梓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现在地方政府反而要对他们进行培训,进行重新锤炼,根据何在、有无必要?又如,几乎所有的文件在其“组织机构”中都规定,乡贤参事会“会员入会前须经村党组织审核确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改选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秘书长原则上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49]严格说来,乡贤参事会理论上应是民间社团组织,其会员的认定、负责人的产生及其任期等,本应依据社团自身章程规定执行,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即可。地方政府在其行政文件中,对民间社团内部事务加以规定,初衷是想参事会与村委协同,利于工作,但做法欠妥。再如,对于5人以下乡贤的行政村,大多数文件规定应设立乡贤顾问。同时文件规定:乡贤顾问应详细了解顾问村的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每年应不少于3次到顾问村开展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或突发事件,乡贤顾问需及时报告顾问村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每年11月底前,乡贤顾问应向顾问村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并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报乡镇。[50]从政府行政的角度看,该规定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乡贤顾问的这种制度设置,就是将乡贤顾问作为典型的“准乡村工作人员”对待。那么,这种“准乡村工作人员”的乡贤顾问,是否有工资和工作经费?[51]如有并纳入财政补贴,有法理依据吗?如无,乡贤顾问还有人做吗?即使有人做,按照这套行政规范,乡贤顾问能长久坚持下去吗?
三是地方政府全面而深入地介入新乡贤组织的建立和运作,“保姆”作用居功至伟,但不利于新乡贤组织自身作用的充分发挥。如关于新乡贤组织的制度设置,几乎所有的文件,都附有《某乡镇街道某村乡贤参事会章程》的附件,作为5人及5人以上行政村成立乡贤参事会的参考样本;关于乡贤组织的经费来源,都规定政府资助是经费来源之一。[52]关于乡贤组织的活动,几乎所有的文件都规定了乡贤联谊会(乡镇街道一级的乡贤组织,笔者注)和乡贤参事会每年活动的最少次数,以及每年开展会议参事活动或服务性集中活动的最少次数。[53]客观说,上述扶植乡贤参事会成立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以及对乡贤组织相关活动进行指导的政府行为,出发点是好的,相关具体规定也没有大的问题,但政府拟定民间社团章程的行为显系越厨代庖,用国家财政资助民间社团的地方活动也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54],都是不可取的。更大的问题可能是,政府事无大小进行包办,固然反映了政府推动工作的急切,但同时亦折射了普遍成立新乡贤组织的动力不足。可以预想,这样在行政驱动下普遍成立的各村乡贤参事会,除少数外,大部分的活动能力很可能先天不足,所能发挥的作用也必定是有限的。
四是新乡贤队伍结构相对失衡,难以满足乡村建设对多元新乡贤人才的需求。新乡贤队伍理论上应该囊括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各方面的杰出人才,但基层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财力和政治影响力作为选拨乡贤的主要标准,将有财力的、有政治影响力的乡贤全部纳入新乡贤的队伍中,而相对忽视了其他方面的乡贤。表2为柯桥区稽东镇冢斜村乡贤协会成员及职业结构统计表。该村乡贤协会由22名乡贤组成,其中9名企业家,占比41%;6名退休干部,占乡贤人数27%;3名教师,占比14%;2名公务员,占比9%;1名在任村干部和1名工程师,均占比5%左右。冢斜村乡贤协会成员的职业结构数据表明,该村的新乡贤队伍无疑是以具有“财力”(企业家占比41%)和“政治影响力”(公务员、退休干部和乡村干部共占比41%)的乡贤为主(占比共82%)。柯桥区漓渚镇具有财力和政治影响力的两类乡贤总占比超过71%(2017年前后,该镇100余名乡贤中,教育类占10人、医疗卫生类占7人、工程类占8人、书画艺术占4人、经济管理占21人、各级政府部门现职与退职领导50多人)。另据来自绍兴的调查,加入镇乡贤联谊会的乡贤,有党政干部需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企业家年销售额需在3亿元以上的要求。[55]事实上,乡贤对家乡的实际贡献也加深了人们对上述乡贤选拨标准的认同。问题是,以财力和政治影响力为主的乡贤协助治理模式,是较为理想的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模式吗?
表2 柯桥区稽东镇冢斜村乡贤协会成员及职业结构统计表
资料来源:任钰佩于2018年7月26日在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冢斜村的实地调查。
四、借鉴与反思:新乡贤队伍建设与现代乡村振兴
作为“乡贤研究会”首创之地和“新乡贤”概念诞生之地的绍兴市,已经成为全国乡贤文化之乡和新乡贤队伍建设的标杆。但客观评述,绍兴市新乡贤队伍建设成绩巨大,问题也较为明显。解剖这一领先全国的典型个案,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新乡贤队伍的建设,无疑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笔者认为,绍兴实践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其一,政府应顺应社会和民间的需求,接纳新事物,将之纳入管理并及时创新社会治理制度。2001年上虞乡贤研究会的成立,即意味着绍兴市新乡贤队伍建设的开始,只不过属于民间自发创建,反映了社会和民间对乡贤的需求。而2008年浙江省委宣传部对上虞乡贤研究会的肯定、2012年越城区孙端镇村级乡贤参事会创建,均表明政府对乡贤这一新事物的肯定和接纳。2015年绍兴市的乡贤政策年,更是全面启动了全市基层新乡贤队伍的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乡贤政策的驱动和指导下,近几年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乡贤联谊会,村居社区普遍建立乡贤参事会,绍兴市的新乡贤队伍初步建成。顺应社会和民间对乡贤的需求,并进行新乡贤管理制度创新,是绍兴市社会治理的成功之道。
其二,将乡贤这一传统资源,纳入现代乡村振兴战略,赋予其“新乡贤”概念并进行新的社会定位,以使其融入共谋共建共治美丽乡村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并发挥积极作用,是绍兴市创新管理思维、善加利用传统资源的一大创举。乡贤本就是事业和人生的成功者、道德的楷模,是乡人羡慕的对象和学习的榜样,也是乡村矛盾的化解者和乡村纠纷的调解者。绍兴市将新乡贤纳入乡贤参事会,同时将新时代的乡贤组织明确定位为“村民自治的有益补充”、起“补位和辅助作用”[57];全市近年所培育和发展起来的近2万名新乡贤队伍,事实上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文化的繁荣、乡村公益的提升和村民自治的完善。绍兴的地方经验表明,传统与现代并非决然对立,对传统(乡贤)资源善加利用,既可为现代乡村振兴添加助力,又可形成社会组织协同党政机构共谋共建共治乡村的良好治理格局。
其三,厘请地方党政机构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责及权力边界,是构建社会组织协同党政机构共谋共建共治乡村这一良好治理格局,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之举。绍兴市在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并善加利用上确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问题显现得也相当明显。主要表现在:全面而深入地介入新乡贤组织的建立和运作,“保姆”作用居功至伟;将新乡贤组织看作是政府之外的“准行政组织”,以行政的标准和要求对其加以规训。其带来的问题是,一方面因地方党政大包大揽而又精力不济,或是法律依据不足,易使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工作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极易窒息乡贤组织本身应具有的能力和活力,不利于其自身能动作用的充分发挥。只有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厘请党政机构和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责及权力边界[58],才能更好地形成社会组织协同党政机构共谋共建共治乡村的良好治理格局,才能更好地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的作用。
其四,在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的过程中,应注重新乡贤队伍结构的多元化建设。一般说来,新乡贤队伍应该囊括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而绍兴的实践表明,基层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财力和政治影响力作为选拨乡贤的主要标准,将有财力的、有政治影响力的乡贤全部纳入新乡贤的队伍中,而相对忽视了其他方面的乡贤,从而使得新乡贤队伍结构相对失衡,难以满足乡村建设对多元新乡贤人才的需求。这可能是培育和发展乡贤组织初期的一种普遍现象,也可能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一种自然现象。但不管怎样,在财力和政治影响力之外,注重文化、道德、技术等选拔标准,注重新乡贤队伍的多元化建设,无疑有助于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健康发展。
其五,培育和发展新乡贤组织,应避免操之过急,切忌“一刀切”。绍兴各地在实践中,大都秉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实施步骤;针对乡贤规模数量的不同,村庄通常是采用设立乡贤顾问、乡贤参事会等不同的运作模式。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到2016年3月底,全市也只有不到62%的村居社区成立了乡贤组织。这说明各村居社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新乡贤资源等都是不平衡的,是有差距的,甚至是迥异的。如果放眼全国,则更是如此。因此,决不能用一个标准、一个命令要求所有的村居社区照章办理。新乡贤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还是要循序渐进、顺势而为,不能拔苗助长。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9]这既是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农村的总体规划,也是现实中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作为乡村振兴不可缺少的一环,新乡贤队伍建设理应按照这一要求和目标,向纵深推进。绍兴的实践、经验与问题,值得全国其他地区加以学习、借鉴和反思。[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课题:乡土历史资源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为例(15JDSZK020);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新时代浙江新乡贤与乡村建设研究——以绍兴市辖区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