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2020-05-19李轩
李轩
摘 要 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应用微视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避免现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还可以有效的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轻松的学会理论知识,可以更加方便的教学,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学习,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让学生能够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
关键词 初中信息技术;微视频;应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20)03-0016-01
信息技术对学生的操作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教师如果仅通过理论讲解则很难帮助学生深刻理解信息技术的内容,而微视频能够帮助学生更加直观地获取教学知识,进而使学生通过观察操作过程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本文就深入探究了这一问题。
一、应用优势
(一)激发兴趣。微视频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内容十分简洁且精准,并且极其生动形象,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在进行信息技术的教学时就可通过微视频的形式将教学内容进行压缩,并将图片及文字等动态化,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另外,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学生也能够独立进行探索与思考,这对于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方便教學。微视频能够吸引学生视觉及听觉等多个感官的注意,因此具有更强的直观性,并且比起PPT教学来更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同时也能使学生更加全面地理解教学内容的含义。另外,传统视频通常需要占用较大的内存,并且携带不够方便,而微视频容量较小,教师将视频储存在手机等设备中就可,这就为教学带来了更大的便利。另外,初中生由于年龄较小,因此很难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微视频简洁、生动的特点使复杂的教学内容简化,使学生学习起来更加容易,这样就能吸引学生的注意,进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二、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初中信息技术课程需要采取实践性教学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成果,然而受到传统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许多的信息技术教师通常都是通过理论知识的讲述方式进行教学,教师成为教学中的主导者,没能重视在教学中添加实践教学的内容,学生的参与度也很低,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热情,导致教学氛围沉闷,学生学习也感觉枯燥、无味,提不起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成绩下降,长此以往必然达不到教学预期,学生也学不到有用的知识。并且,教师在讲述理论知识的时候,不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也不能随时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学生通常会私自玩游戏、看小说、网络聊天,课堂教学质量很差,学生也没有很好的学习到相关知识。同时,有的学生会对教师讲述的理论知识感兴趣,也可以认真听讲学习,但是单纯的学习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学习,会造成学生难以掌握相关的知识,缺乏应用能力,致使学生产生挫败感,丧失自信心,从而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失去兴趣。
三、微视频在初中信息技术中的应用
(一)与时代接轨。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的过程中,普通的上课方式就是教师在上课之前提前备好课前需要的课件(PPT),课上根据本堂课所讲的内容播放课件,在进行教学过程中,甚至有时候就口头叙述。以上的方式并没有在课堂上体现学生为主体,一直都是教育工作者在课堂上进行传授知识,学生没有主动性,也限制了学生的发挥。与此同时,课上所讲的理论知识严重脱离现实轨道,久而久之,学生一定会产生厌恶心理,利用微视频为学生呈现知识,符合了现代化教学的需求。而且微视频除了添加课上内容之外,也时刻展现了现代的变化,与时代接轨,把枯燥乏味的课堂变得生机勃勃,创新了信息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挣脱了固定的教学制约。
(二)符合教学提出的需求。微视频的应用为学生的课堂教学提供了新意,因此,想要在课堂上发挥微视频的优点,教育工作者必须在课前进行备课,让其与课堂相结合。例如,教育工作者在为学生讲述信息技术的来源时,除了相关的口述教学内容外,可以把大多数的教学内容利用视频的方式播放出来,把课堂口述与微视频应用结合到一起,既能弥补固有教学的缺陷,又能让学生更快速记忆重要知识点,且微视频的播放时长较短。也就是说,教育工作者在使用时,一定要掌握好时间,做到不仅让学生快速记忆重点知识,又能提升信息技术教学的质量。
(三)择选微视频播放的时间和内容。在日常信息技术教学中,除了口述书面内容外,同时也包括培养学生的素质,熟练实操计算机。因此,必须要求教育工作者掌握制作微视频的技术,其选择的教学内容一定是课堂重要内容,一定要掌握好播放时长。在利用微视频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时,一定要用言语重复陈述重点知识,让学生加深一遍记忆,并且能在实际操作中完成。
三、结语
对于初中信息技术教学来说微视频的应用发挥着很大的积极所用,但是从客观上来讲,有利也有弊,教师不能过分的依赖,必须要将其与传统教学模式有效结合,充分微视频教学模式对教学的优势作用,促进学生更好的学习。
参考文献:
[1]邓磊?微视频在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中学课程辅导(教师通讯),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