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提升的实践与思考
2020-05-12郑在柏
【摘 要】江苏五年制高职的初心使命是办人民需要的、与区域社会经济密切融合的职业教育,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上创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坚定五年制高职的人才观、质量观、教育观,保障“双出口”顺畅,明晰“五年一贯、中高融通”的教育类型特色是当前质量提升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观;质量观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0)92-0019-05
【作者简介】郑在柏,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江苏徐州,211008)教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
回顾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实践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结论:五年制高职之所以能够在争议中稳健前行,正是因为江苏省在探索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并有其自身教育类型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践中先行先试的重大创新举措。五年制高职创新成果主要体现为在发展实践中确立的五年制高职人才观、质量观、教育观以及逐步形成的办学特色和规律。
一、五年制高职的“初心使命”:办人民需要的、与区域社会经济密切融合的职业教育
江苏五年制高职是以初中毕业为起点,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实行五年贯通培养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从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开始,逐年发展壮大并得到了社会和行业的认可。教育行政部门、办学主体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以解决一系列争议问题为基础,以提升办学质量为导向,在办学模式、管理模式、专业设置、学制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五年制高职类型教育特征的培育和创新实践。纵观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初心使命是,解决“两个需要”问题以及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一是解决江苏中职教育如何适应江苏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不断升级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江苏中职教育出现了较为突出的三个矛盾:江苏中职教育群体过大与江苏地方经济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结构升级之间的矛盾;中职教育毕业生年龄偏小,相当一部分尚未成年,已经不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行业对技能型专门人才最低门槛要求的矛盾;中职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过窄、中高职教育不贯通的矛盾。
二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渴望接受优质、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点就是通过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融通,整体设计和统筹安排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协调发展。这也是五年制高职教育与其他高等(专科)职业教育在类型特色上的主要区别之一。
五年制高职与其他高等(专科)职业教育在类型特色上的主要区别之二是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密切融合。这也是五年制高职独特的人才观,即高职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密切融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培养第一线工作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专业设置为例,其突出特征一是积极面向江苏省内各地方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和特色专业;二是在专业技能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较多的专业进行五年制试点。
二、五年制高职的“成功经验”:创新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特征
五年制高职从试办之日起至今,也面对着不少争议。质疑声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面向初中毕业生,入学起点低;二是中职学校办高等职业教育,违反“低层次学校不得举办高层次教育”的规定。这些争议一方面是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独特的教育类型特征认识不足的问题(这一问题,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正在得到解决)所致;另一方面则要归结到对五年制高职这种办学模式的教育质量是否能够达到高等职业(专科)教育质量标准产生疑问这一症结上。从所取得的实践成绩来看,应当说江苏五年制高职较为成功地解决了这些争议,较好地保证了五年制高职的教育教学质量,其“高职性”规格是有保证的。
(一)办学模式创新
为解决《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低层次学校不得举办高层次教育的问题,江苏五年制高职在办学模式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先后形成了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等三个比较成功的办学主体。其中规模最大、最成功的办学主体是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与其他独立高职院校相比,其突出特色是在“小学院+大学校”基础之上的双主体办学,统分结合,地方融合。
双主体办学:五年制高职的法律主体与办学主体适当分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程序性、法律性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大学校”即各高等职业学校(含办学点),是五年制高职的实施主体。
统分结合:采用“小学院+大学校”办学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分散办学、统分结合。学院统筹招生制度、毕业管理、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发放、专业设置标准、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精品教材开发,实现整体联动、标高限底、示范引领、集中优势、共建共享。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办学点)在学院的组织下,在学院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如教学管理指导委员会、学生管理指导委员会、专业与学科协作委员会等)的指导下,全面系统地实施五年制高职各个环节的教育教学。
地方融合:利用分院和办学点分布在全省各地的特点,强化和突出五年制高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功能,体现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差异性,推进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地方化、大众化、优质化,有效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与地方经济社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
(二)人才培养质量观创新
由于五年制高职教育入学选拔采用的是以中考成绩划线录取的模式,而中考由各地级市教育部门组织,造成五年制高职培养对象差异化比较明显。一是地区差异大,不同地区受中考成绩划线差异、地方社会教育理念差异、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差异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五年制高职学生基本素质、知识基础、入学成绩等差异较大、地区间不平衡的客观问题。二是专业差异大,不同专业的职业发展背景不同、社会需求不同,导致学生选择趋向不同,从而造成了不同专业之间学生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差异突出。三是学生成长跨度大,学生由入学时的未成年人到毕业时的成年人,生理成长、心理成长、思想成长的跨度都很大。为解决这些问题,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江苏教育行政部门在推動五年制高职发展实践中采取了系列创新举措。
1.专业设置职业化。在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充分发挥五年制高职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方面的地方优势、时间优势和年龄优势,对专业进行系统研究、探索、梳理,制定了江苏五年制高职的专业设置目录、专业设置办法等,并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滚动修订。在专业建设实践中,通过《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江苏省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实施,规范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全面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选拔制度系统化。将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纳入高校招生规模,实行规模控制,五年制高职入学录取分数线划定为当地中考成绩的60%及以上,并根据不同设区市的实际情况实行适当上浮的管理办法,保证五年制高職学生培养起点和入学门槛相对优化。
3.培养定位标识化。五年制高职教育采取的是“小学院+大学校”的办学模式,其办学基础和环境氛围不可避免地带有较浓厚的中职办学痕迹,办学行为也受中职办学习惯的影响。而江苏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其有效防止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职化的问题,明确了培养目标,即准确把握五年制高职培养目标高等性、职业性、发展性和培养规格网络型的人才培养标识。高等性强调人才层次属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职业性强调人才类型是地方企业第一线工作岗位需要的专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性突出的是学生应具有紧跟形势、持续发展、终身学习的理念、基础、能力;网络型指在专业区分的基础上,围绕综合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等)、职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等)、持续学习对接(对接本科专业等)、职业资格与就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就业岗位、拓展就业岗位等)等进行专业的培养规格细化。
这些专业培养目标标识具体体现为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三大融合”:一是注重五年制高职课程体系设置的职业性、标准性特质,实现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融合,推行多证书制度,以职业入门资格为基础(职业资格、从业资格等),形成培养目标的职业性标识(低端标识);二是注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知识体系性、职业素养系统性,实现专业能力培养与职业精神培养相融合,以专业岗位职业能力为指向(技术技能型),形成高等质量性标识(高端标识);三是注重五年制高职专业课程的基础性、发展性,实现就业导向与发展导向相融合,解决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教育课程衔接的问题,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要求,形成网络型的人才培养标识(发展性标识)。
4.培养实践一体化。培养体系架构坚持五年一贯、中高融通,突出课程设计一体化,充分体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体系的基本规律。一是利用学制长的特点,统筹设计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系统,使中职和高职相贯通,既能保证高等教育的规格要求,又能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二是突出年龄优势,针对学生入学年龄小、可塑性强等特点,系统设计课程体系,正确引导,使其逐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三是坚持实施“现场、综合、反复训练”的培养模式,使学生毕业时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五年制高职的“且行且思”:关于质量提升的若干思考
笔者认为,五年制高职已成功完成了江苏职业教育由以“中”为主向“中高并存、以高为主”的层次性结构逐步优化的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向巩固五年制高职创新成果、提升五年制高职办学质量、完善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任务转变。
(一)坚定五年制高职人才观,保障“双出口”顺畅
1.保障“就业”通畅。让地方政府、企业进入五年制高职办学机制,加快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育人机制的建设。一是加强五年制高职办学过程中地方政府(市、县)和企业的参与度、融合度,推进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地方化、大众化、优质化,与地方经济社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二是加强五年制高职专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对接,设置一批产教融合的区域性专业群,校企共建专业平台,打造与地方战略新兴产业对接的特需专业。三是与区域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发挥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实现同一区域院校间专业建设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差别化竞争。四是根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及时系统架构江苏五年制高职专业建设标准体系,推进五年制高职专业基础能力和内涵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促进五年制高职专业品牌化、特色化、精细化、现代化发展。
2.保障升学渠道通畅。目前江苏高等职业教育需求扩展的热点主要表现在对应用型本科的需要。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应有通畅的、选拔性的继续升入应用本科学习的渠道,如已经试行成功的“专转本”、“5+2”专本贯通等。同样,从地方经济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动态来看,社会职业在不断调整、扩展和提升,人才需求的层次性、多样性、先进性也在动态变化,需要五年制高职为学生打造培养与选拔并举的通道,以便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数量以及结构的需求相对应。
(二)坚定五年制高职质量观和教育观,凸显五年一贯、中高融通类型特色
当下,五年制高职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还处在起步阶段,急需解决如何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标准贯彻到五年制高职教学工作中的难题。例如思想政治课程的设置面临两大问题:一是采取中职思政课程体系与高职思政课程体系累加的办法是否合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修订的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对思政课程基本上是累加设置的,前三年按照中职课程体系设置,后两年按照三年制高职设置,其中必然存在课程内容重叠的问题。如中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高职的“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重叠、中职的“职业道德与法治”与高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重叠等。二是执行中职思政课程体系的同时高职性如何体现?
笔者认为,我们要更加坚定地贯彻五年制高职的质量观和教学观,在遵循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中高融通基本办学规律的基础上做文章。
一是五年制高职培养对象是有特殊性的,立德树人的育人任务更为突出,在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职业素养教育、综合素养教育、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等方面必须有鲜明的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过渡且貫穿长学制全程的设计和实施特点。因此,各五年制高职校须在此基础上对思政课程体系、公共课程体系、国家职业教学标准进行研究、创新和重新设计。
二是培养目标的落实和培养规格的定位研究。国家政策方针虽然确定了高职专业培养目标,但要真正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上,还需要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的规律进行细化研究:既要考虑高职培养标准,又应在中高职融通上确定培养规格,利用五年一贯的长学制特点准确设计和从容把握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突出高等性,强化职业性,兼顾发展性。
三是在“融通”方面做好实践创新。五年学制衔接要突出课程设计一体化,系统设计职业能力培养课程,实现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培养相融通。利用学制长的特点设计分段式专业实践项目课程体系,实现课程融通与产教融通。突出学生的年龄跨度优势,系统设置可持续发展课程体系,实现中高职衔接与高技能培养相融通。
文摘
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运用离不开监督模式的转型升级、信息对称的完善以及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匹配。首先,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初衷是打破以往单一、片面的校内评价,进而制定全面、动态的综合规范,实施多元监督模式。这就意味着五年制高职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以多元利益主体为出发点,从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协会以及学生家庭出发,改变过去阶段性的监督评价模式。其次,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做好信息对称。信息对称可以通过搭建人才培养数据平台的方式落实,这一数据平台的运营可以引入第三方代理,规避以往数据采集过程中人为因素的产生,有效保障数据的真实性。最后,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核心目标是完善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匹配。人才培养质量的水平是一方面,同时,人才培养的方向也是重中之重。引入多元主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的评价,完全可以作为人才培养的方向性选择指标。做好与产业发展的匹配,是这一体系在运用中的关键指针。
——摘编自《校企合作视域下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职教通讯》2019年第8期,作者郝云亮、丛俊华、濮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