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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岭南大学“立案”风潮研究

2020-05-08刘娟

高教探索 2020年4期
关键词:教会学校立案

摘要:1924年,以反抗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为号召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从广州发端并迅速推向全国,构成了国民革命的重要内容。本文试图以大革命时期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为背景,探析岭南大学在“立案”过程中经历的剧烈风暴、预备立案、被迫停办、奋起续办的典型事件,阐述国民党的“收回教育权”政策与岭南大学“立案”风潮之间的因果关系,揭示广州国民政府时期、武汉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收回教育权”政策的嬗变历程、内部分歧,以及本土基督教办学者为维持教会学校的基督化、国际化办学方向所作出的努力。

关键词:岭南大学;收回教育权;教会学校;私立学校立案

1924年,以反抗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为号召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从广州发端并迅速推向全国,构成了国民革命的重要内容。在大革命时期的“收回教育权”运动中,岭南大学成为中国第一所向国民政府注册立案、实现将外国人管理权向中国人移交,且由中国人担任校长的教会大学。岭南大学的“立案”历来被视为“收回教育权”运动的最大成果之一。然而,岭南大学的立案却历经曲折,至今学术界对此鲜有深入研究。本文以史料为基础,探析1926-1927年间,岭南大学“立案”前后经历的剧烈风暴、预备立案、被迫停办、奋起续办的典型事件,以此探讨国民党因应局势的变化,调整“收回教育权”政策与岭南大学“立案”风潮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岭南大学立案与停办等事件的逻辑理路,揭示国民党“收回教育权”政策的嬗变历程、党内对待教会教育的内部分歧,以及本土基督教办学者为维持教会学校的基督化、国际化办学方向所作出的努力。

一、岭南大学风暴

国民党“一大”后不久,国民党中央青年部就制定了专门针对教会学校的青年运动计划:“要使教会学校学生明白外国人在中国办教育的原意,使他们反对不合时代与中国国情的教育,进而反抗帝国主义。”[1]1924年4月,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长邹鲁召集广州市学生党员开会,宣布国民党中央党部针对教会学校的学生运动政策:促使教会学校学生在校内做革新运动。1924年四、五月间,广州的圣三一、圣心学校相继发生反对校方的罢课学潮,掀起了大革命时期反对帝国主义、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序幕。自此,广州的“收回教育权”运动随着国民革命运动形势的发展而此起彼伏。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议决:“在国民政府势力范围内尤应积极设法收回教育权。”[2]在此背景下,發生了“收回”岭南大学的剧烈风暴。

1926年新学期,岭南大学美国监督香雅各(James M.Henry)发现个别学生凭借外界支持,准备在校内制造事端。[3]1926年3月,岭南大学的工人在学生帮助下组织了“工人共济会”,向学校提出增加工资、改善生活等八项要求,如果校方不答应则举行罢工。经广东省农工厅调解,校方调高了工人工资,风波才得以平息。校方获知了指挥工人组织工会的学生名单,但这些学生的国民党籍背景让校方有所顾虑,不敢开除他们。4月初,广州市学联会召开代表大会。学联会执行委员、国民党员蓝辛堂指责自己的学校——岭南大学的出席代表是非法代表,并大闹学联会会场。这让岭南大学的学生代表非常气愤,回校后召开学生大会,要求为国民党开除不良党籍学生。学生大会投票最终以484票赞成,23票反对,请求校方开除制造骚乱、违反校规的蓝辛堂、李振、吴建民3人,这得到了岭南大学校务委员会同意。此举即刻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三名学生是岭南大学国民党区分部执行委员、“工人共济会”顾问、广东省党部青年运动委员会委员。由此,一场打倒岭南、解散岭南、收回岭南的风暴拉开帷幕。

“开除”事情一发生,广东省党部青年部部长黎樾廷亲赴岭南大学实地调查,认为该校有意排挤国民党籍学生,决定援助被革除的三名党籍学生。[4]广东省党部青年运动委员会、全省青年运动人员大会发表宣言指出,开除党籍学生是帝国主义向国民党及民众挑战的第一步,喊出了“打倒洋奴走狗养成所式学校”的口号,并呈请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严饬岭南大学收回被革退学生。[5]被革三生不服学校裁定,向教育行政委员会申诉恢复学籍。与此同时,岭南大学学生执行部亦向教育行政委员会申诉:“敝校学生蓝辛堂等三人在广州学联会诋毁敝校代表为不合法,率同暴徒捣乱全场秩序,经学生会通过,请准学校革除蓝辛堂等学籍,请主持公道。”[6]

各方均请教育行政委员会调解此事。教育行政委员会此时委员有许崇清、金曾澄、陈公博、甘乃光、褚民谊和钟荣光(高冠夫代)。这六人中,许崇清是黎樾廷的同盟者。金曾澄是无可无不可之人,翌年岭南大学立案时,金氏被推举为新校董会董事。陈、甘、褚是国民党内左派。高冠夫时任岭南大学校务执行委员会主席,是主张革退三名党籍学生的代表人物,代替尚在美洲筹款的钟荣光参加教育行政委员会常会。

4月9日,在教育行政委员会第六次常会上,委员们未采纳高冠夫开除三生的意见,议决去函忠告岭南大学恢复三生学籍。岭南校方回函表示将详加讨论。教育行政委员会第七次常会要求岭南大学限期给予明确答复,强调应当尊重教育行政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岭南校方复函,表示学校特别注重学风纪律以维护学校的名誉,“凡岭南大学学生,随时随地,校内校外,均须守法合礼,自律其身。”[7]而三生捣乱广州学联会会场,不合法、不守礼,违反校规,应在开除之列,并指出三生屡称岭南大学是“南中国帝国主义大本营”,视母校为仇敌,请求教育行政委员会“主持纲纪,整饬学风,对教育极意维持。”[8]教育行政委员会随即第三次函告:“斥退处分,未免过当”,[9]要求岭南按第一次函件意见办理。岭南大学校方却函复革退三生并不过当。

岭南大学和教育行政委员会双方僵持不下。4月21日,广州农工商学各界代表400人齐集广东大学,打着“各界请愿严惩排党抗命之岭南大学”的白布条,前往教育行政委员会陈述意见。请愿书内容大致为:1.严令岭南大学即日收回蓝、李、吴三同志;2.严惩岭南大学办事人处事不当;3.岭南大学如果再抗命令,请求政府解散。当日下午,教育行政委员会常务会议六位委员全部到会,省党部青年部部长黎樾廷、广州学联、济难会、全国总工会列席旁听。高冠夫“被各代表及教育行政委员会质问”[10],但他仍坚持万不能收回三名被革学生,请求各位委员再次核议。教育行政委员会最终议决:第四次饬令岭南大学收回三名学生,并将处理岭南大学风潮的经过,呈报国民政府,请求指示办法。

岭南大学校方四次断然拒绝教育行政委员会训令,于是用武力解散、收回岭南大学的舆论氛围弥漫广州。《广州民国日报》社论指出:“此次岭南排党风潮,直接危害国民党的发展,政府屡次命令收回革退学生,而岭南当局置若罔闻……我们又何能用柔和手段去交涉,不如痛痛快快,用武力收回教育权,实行驱逐基督教,以绝后患。”[11]岭南校方与政府据理力争的同时,岭南大学学生执行会十分支持自己的学校,要求校方不准收回三人,如果国民政府解散岭南大学,学生誓为学校后盾。岭南大学青年会400名学生到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广东省党部请愿,大呼打倒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长甘乃光。

国民党中央青年部、广东省青年部一致认定岭南大学有意排挤国民党籍学生。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岭南大学应服从教育行政委员会命令,如再违抗,则宣布岭南大学叛党罪。[12]4月27日,蒋介石对广东大学学生演讲:“岭南大学风潮,以广东这样大的民气,这样大得革命势力来说,是很容易收回教育权,把它根本解决的,但竟闹了几个星期,到如今还没有办法。堂堂的党员学生,公然被外国教会学校斥革……这事若出在别的地方,还有可说因为在帝国主义压迫之下,实在无可如何?今在广东也弄成如此,真是奇怪了。”[13]

在岭南风潮上,国民党广东政權可谓使尽浑身解数,可是拖了两个月,事情处理依旧毫无进展,甚至只要求岭南大学表面上服从教育行政委员会的命令,被革三人不再回学校,岭南大学校方也不同意,这使得教育行政委员会颜面扫地。

岭南大学之所以能在政府及舆论的重压之下安然无恙,除了其美国背景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其一,国民党内实力派——广州市党部孙科、伍朝枢等人一直是基督教会、岭南大学的庇护人。从个人价值观来看,孙科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态度立场,希望国民党与基督徒联手共建中华民国。从政治上来看,1926年,右派集结的广州市党部与左派聚集的广东省党部政争异常激烈。用左派的话来说,“岭南之屈服,就是右派屈服了左派,对于右派的学生运动有损失。”[14]所以,右派掌权的广州市党部力挺岭南大学。其二,岭南学生对学校认同感强。极少数国民党籍学生在校内没有群众基础,只能在校外大肆攻击,反而促进了岭南师生的团结。[15]因此,教育行政委员会的公函没有发生任何效力。

国民党政治委员会和广州国民政府对岭南事件亦毫无办法,最终议决交给孙科办理。6月,经孙科、伍朝枢等人调解,岭南大学致函教育行政委员会,决定暂时恢复三生的学籍,“敝校遵依政治委员会议决案,为避免有不尊重贵会之嫌起见,自当照办。兹拟照贵会第一次来函劝告,将该三生暂行恢复学籍。”[16]这只是为挽回教育行政委员会的颜面,而实际上,岭南校方只答应被革三生回校两天,从此要永远离开学校。

国民革命北伐前,广州国民政府“收回”岭南大学的风暴暂且平息。

二、岭南大学立案

1926年上半年,广州的“收回教育权”运动汹涌澎湃。外国人在中国办学传教,受国际公约和在华治外法权保护,国民政府顾虑列强武力干涉,强制收回教会学校极不现实。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后方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国民政府收回教会学校自办的希望越加渺茫。于是教育行政委员会决定制定法令规程,推动教会学校依法注册立案,加强对教会学校的管理和监督。8月起,教育行政委员会开始为私立学校立案规程的出台进行舆论宣传。

岭南大学开办之初,当事者曾承诺“一俟中国人得有办学之经验与能力,便将学校主权归还”。[17]随着“收回教育权”运动兴起,香雅各多次公开表示:“董事局愿意逐渐将学校交由中国人办理”。[18]早在1926年4月,岭南大学中方监督、国民党员钟荣光在纽约出席岭南大学董事局年会,正式向纽约董事局提出岭南大学向政府立案的问题,获得全体成员赞同。纽约董事局决定将岭南大学移交给中国人接管。在广州国民政府“私立学校立案规程”公布前夕,岭南大学纽约董事局特派4名董事来穗,与岭南大学“同学顾问部”洽谈按法定程序移交岭南大学给中国人办理事宜。经双方磋商,达成四点共识:1.岭南大学根据教育行政委员会相关法规,在广州组织岭南大学校董会,为岭南大学行政最高机关;2.纽约董事局改成美国基金会。校产由美国基金会保管,由广州校董会向美国基金会租赁,年租金一元;3.岭南大学的宗旨仍为私立的基督教高级学府;4.岭南三十名外国教职员薪金、差旅费由美国基金会承担。

1926年10月18日,广州国民政府正式颁布《私立学校规程》《私立学校校董会设立规程》和《学校立案规程》。教育行政委员会随即训令国民政府辖区内所有的私立学校包括教会学校,须遵照规程设立校董会,由校董会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呈报立案,所有手续须在1927年4月1日以前完成。[19]1927年1月11日,岭南大学按照国民政府《私立学校校董会设立规程》的要求,成立了新董事会,校董共19人,其中4名美国人。钟荣光被选为岭南大学校董会主席兼校长,新校董孙科、林逸民、金曾澄、林护等人皆为社会名流。3月11日,新校董会呈请广东教育厅转呈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核准立案。3月18日,新、旧校董会将双方合约呈送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备案。美国基金会和中国校董会商定,新校董会将于7月1日正式全面接收岭南大学。岭南大学立案进展顺利,中美双方合作友善,交接事宜具有开创性。

岭南大学一俟钟荣光接收,就变成了中国主权、中国人管理的私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实现外国人管理权向中国人移交的教会大学,第一所由中国人担任校长的教会大学。岭南大学管理权成功移交给中国人,将给那些在注册立案中处于犹疑状态的外国人及教会设立学校以榜样示范作用。然而,岭南大学虽已按程序向国民政府申请立案,却难以让那些持“宗教与教育的分离”“取缔外国人经营学校”的国民党人士满意。依据教育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教育厅长许崇清晚年回忆,允许教会学校立案是“收回教育权”运动从反帝革命转为妥协的标志。[20]可以说,岭南大学的立案,未达成“收回”的目的,反而成了国民政府统一教育权的障碍,原因可从以下三点来分析。

首先,岭南大学立案,管理权移交给中国人之后,按照新校董会与纽约基金会的协议,学校的宗旨和性质仍为私立的基督教大学。“本旧同学会,表决本校为私立的、基督教的、国际的、华人主权的宗旨,以施为发展。”[21]岭南新推选的校长钟荣光、副校长李应林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以钟荣光为代表的中国基督徒除了希望维护岭南大学的中国主权、中国人管理权外,同时有维护岭南创立者办学宗旨的决心,“发展校务的第一件事,便是要立案。第一是要尊重中国政府和中国主权;第二是要符合美国人创办本校的宗旨。”[22]岭南大学虽然依照国民政府《私立学校规程》,取消了必修的宗教课程,宗教仪式亦由学生自愿参加,但仍设有专门的宗教事务委员会,由牧师负责宗教仪式和传教活动。

其次,立案以后,美国人对岭南大学的影响力并未减弱。根据岭南大学中美双方的协议,岭南大学美国基金会依旧是学校财政的重要来源,负责筹集三十名西方教职员的薪资及差旅费;校产是美国基金会租借给岭南大学使用。副校长李应林曾表示,权限的大小取决于接收者负担经费的多少。左派指责美国人企图通过学校经费来控制岭南大学。人事方面,外国教员由美国基金会代为聘请,香雅各担任美国基金会驻岭南代表。左派认为岭南大学实权仍由香雅各掌握。

再者,左派主张“教會学校一切科学教授,应遵照政府所规定之各级学习课程办理。”[23]根据岭南大学中美管理层的协议,无论中美及各团体的教育最良好方法及教材,都要采用。钟荣光、李应林等人凭借与国民党的良好关系,不但申请政府的经费资助,而且在办学上拥有极大的自主权。1927年3月,广东省党部向岭南大学派驻训育主任,在本科、中学、华侨、小学四校增设政治训育课,由训育主任陈安仁负责。按照广东省党部的《学校训育主任条例》,各学校应预算经费的十分之一作为训育经费。岭南大学却只拨给陈安仁每月200元。陈安仁抱怨独自一人疲于奔命,困于经费和人员有限,训育计划无法顺利开展。[24]

国民政府颁布私立学校立案规程允许教会学校依法立案,教会学校成功立案后,在中国办学不但有了合法地位,而且还受到法律保护,这实与国民党内左派彻底取缔教会学校、收回政府自办的理想相距甚远,这为岭南大学在立案进程中被迫停办埋下了隐患。

三、岭南大学停办

随着北伐战争的节节胜利,国民革命中心从珠江流域转到了长江流域。1927年初,武汉国民政府奉行强硬的“革命外交”政策。外交部长陈友仁致力于从外交上创造条件使收回租界合法化,先后利用民众运动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在对英谈判中,武汉国民政府坚持“收回”原则,促使英方承认国民政府收回租界的合法性。此举令全国上下欢欣鼓舞,以致收回租界、取消外国人在华权益、彻底取缔教会学校,成为当时普遍的愿望与主张。如:即将主持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的蔡元培在拟定和审定浙江省教育规划时,就有“取缔私立学校(包括教会学校)”“收回一切外人所办学校,改为省立”的条目。[25]

武汉国民政府成功收回租界,令留守在粤的国民党人跃跃欲试。1927年开始,国民党新右派取代左派,全面掌权广东。2月,新右派在广州发起了一场拥护党化教育大运动,高喊中国境内的一切学校均应以中国国民党化为原则,矛头直指教会学校。《广州民国日报》载文,点名批评岭南、培道、培正等教会学校对于党化教育“不愿意闻问”:国文教员多半是思想落后的亡清科举人物,素持“君子不党”态度;英文教员多半由欧美归来,对国民党对内、对外政策不了解;“党化教育的意义,乃是将整个的学校要将它变成‘革命化。”[26]

如此形势之下,岭南大学再次迫近风口浪尖。1927年3月15日,岭南大学“华人职员会”向校方提出改良生活和不平等待遇等七个条件,除加薪外,还包括雇用人员由工会荐任,往后不能减少名额;非工会会员不能在校任职;职员在职每五年休息一年,薪金照支;任职二十年,则可以永远领取半薪养老费等。岭南校务委员会认为这些条件涉及新校长的用人权,并增加了新校董会的经费负担,予以拒绝。中美双方管理权移交以后,中方教职员的工资全部要由新董事会筹集。新校董会主席钟荣光登报声明:“华人职员会向校务执行委员会提出如何要求,校务执行委员会如何答复,与本董事会无涉。”[27]

“华人职员会”因此上诉至广东省农工厅,并发出宣言:“如岭南大学恃其资本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之无谓态度,不遵政府调处,当一致罢工……务达政府收回岭南为止。”[28]岭南校务委员会的中国人钟荣光、高冠夫避而不参加农工厅的调解会议,只派声明无权负责的代理监督美国人尹士嘉出席。国民党机关报质问:“岭南校务委员会中国人尚多,即监督尚有中国人在,何以未见出席,诚不知岭南所派自称不负责之代表,是何用意。”[29]显然,岭南大学中美管理层都无法接受“华人职员会”提出的条件。3月25日,华人职员会实行罢工。

据岭南大学“华人教员会”上诉至广东省政府的呈文称:1.华人职员会罢工后,封锁图书馆、农具工具及货仓;2.该会仅四十余人,不足国民政府工会条例50人的法定人数;3.该会会员有每月工资百元者,且有达二百元者,他们居住学校免租房屋,不存在不平等待遇问题。“华人教员会”认为“华人职员会”提出的条件违反教育行政委员会颁布的规程,请求广东省政府解散华人职员会。岭南大学校方数次呈请教育行政委员会调处工潮。教育行政委员会此时在粤委员仅三人,钟荣光、金曾澄两人是岭南大学新校董会董事,关键人物许崇清未采取任何措施,只是将全案移送广州政治分会核办。[30]

“华人职员会”罢工尚未解决,一波又起。4月1日,岭南工人共济会要求修改上一年在农工厅调解下订立的改善待遇条例,岭南校方未及答复。4月5日,共济会工人包围岭南大学第三宿舍及爪哇堂,理由是岭南大学生卓有亨殴打共济会顾问许锡鎏。共济会工人藉此向学校提出九大条件:学校应于24小时内令卓有亨离校;岭南大学及卓有亨分别向许锡鎏及共济会道歉;学校须保证,如有言语或行动反对共济会及工作人员,学校须将之斥退;一切停工期内,工资照发;学校须买炮竹十万送给共济会,欢迎复工。[31]

根据校方调查,卓有亨并没有殴打共济会顾问许锡鎏。工人共济会提出的条件,岭南校方不予答应。于是共济会工人宣布全部停工。4月7日,共济会表示:“敝会对于此次风潮,早已准备牺牲一切,无论任何牺牲,必能忍受一切。”[32]由于岭南职员、工人相继罢工,封锁重要机关,断绝食物、饮水,学生连日劳作,不能上课。加之“华人职员会”罢工时,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批示,命令广州市公安局及军队保护岭南大学,要求广东省政府饬令农工厅、教育厅及市公安局会商妥办。[33]然而农工厅突然“下达撤退警察并禁止岭南自卫。”[34]一时间,岭南校园陷于混乱,全校顿陷纷扰。4月8日,岭南校务委员会宣布放春假两周。4月14日下午,校方以工潮汹涌,无法应付,宣布停办全校,由军警进驻学校保护。对工人多发一个月工资,宣布与工人脱离劳动关系,即刻离校。

岭南大学的停办,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岭南大学职员和工人遭到岭南全国校友严厉斥责。岭南大学校方对职员、工人的要求置之不理,被激进派斥为“应用帝国主义的政治和经济的手段来压迫能力薄弱的职工。”[35]表面上看,岭南大学因职员、工人罢工,被迫宣布停办。而实际上,岭南发生工潮、被迫停办,绝非单纯的劳资纠纷偶然事件。1927年四、五月间,广州的中法医校、圣心、圣神等学校因风潮相继停办。事实表明,虽然岭南大学已向国民政府呈请立案,但是廣东的革命激进派试图将武汉国民政府的革命策略付诸实践,力图收回教会学校自办。

四、岭南大学续办

国民政府定鼎南京不久,1927年5月10日,伍朝枢就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提出了“不采取暴力手段”“打倒帝国主义非排外主义”的主张,外交政策比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平和多了。[36]随后,南京教育行政委员会通令保护私立学校,申明外国人及教会设立的学校,存废事关国家财政与外交大事,社会各界和私立学校学生不得借口“收回教育权”对之任意破坏,并准许私立学校依照现行法规立案。南京国民政府掌权派对待教会学校政策的重大调整,给岭南大学的续办创造了条件。

岭南大学停办后,钟荣光前往沪宁,四处活动,寻求支持。在沪宁期间,钟荣光“遍访各要人,请维持该校,继续办理,已得各要人力任维持,得完美结果。”[37]5月中旬,钟荣光得到国民党中央政要允诺,返回广州,与各方磋商,准备8月1日正式复校。“对于校内职工、工人一律不复用。”[38]消息一经香港《循环报》登载,国民党内朱家骅、傅斯年、何思源、邓文仪、曾济宽等18人“十分诧异,万分难过”,联名发表公开信指责农工厅厅长陈孚木和教育厅厅长许崇清取缔岭南大学不力。

公开信质问许崇清:“志澄先生,……你不是常说实行收回教育权,取缔教会学校么?你不是有权支配本省私立学校吗?你为什么看着一座以牺牲青年课业为手段,以泄帝国主义之愤的岭南大学安安稳稳,实行它的毒手,而不发一言,你做教育厅长所做何事?”“孚木先生、志澄先生,如果你们两位对于这一类事件是这样没有办法,那就不是革命的农工厅长和教育厅长,就不能担任国民政府下的政治工作,我们相信不止我们——看不过工人受压迫,青年受愚惑,而政治上的负责者只是做官。我们——当然不止我们一定要起来抗议这件事,纠正这件事。然而我们相信你们两位是革命的,一定有办法补救的,所以特意提出质问,希望一个满意的答复,一个革命的解决。”[39]朱家骅等人的质问无非指责许崇清、陈孚木未能成功阻止岭南大学续办,又极力希望促使两人设法阻止岭南大学续办。

许崇清、陈孚木面对朱家骅等人的质问,可谓有苦难言。“南京事件”以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一再电告教育厅,保护教会学校及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国民党中央害怕激进的反帝举措,引起列强的集体武力干涉,一再通令广东省政府绝对保护外国人的生命和财产,绝不允许有收回学校、教堂的越轨行为。岭南大学中外管理者拒不接受职员、工人的条件和政府的偏袒调处,及时争取到蒋介石、外交部、公安局的支持,派军警维持学校秩序。因此,工人的罢工不但不能迫使岭南大学校方让步,反而使工人蒙受罢工无工资的损失。

陈孚木答复朱家骅等人质问:“罢工绝对自由是党纲所载的,但该校共济会工人罢工之后,外交部令公安局派保安队前往弹压,弄到工人罢工完全失了效力。”“这一件劳资纠纷的案件,岭南大学又拟在政府注册,交回政府办理的,是否应该用得着外交部承接来办呢?又以党的立场言,工人罢工是否用得着警察来干涉呢?”[40]1927年上半年,广州外国人创办的学校、医院爆发的剧烈工潮、学潮无不失败。一则教会学校、医院方面据理力争,对于肇事者提出的要求和政府调处,不予理睬;二则,南京国民党中央的对外政策从“废约、反帝”政策转向了“修约、和平”政策。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也发挥不了效力。面对办事不力的质问,陈孚木感叹:“农工厅总是一个文绉绉的机关,只有痛心而已,舍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41]

相比农工厅厅长陈孚木,许崇清更没有办法,只能静观其变,被指责为“不发一言”。1926年,岭南大学革退三名学生,教育行政委员会称“学生学业关系至重,非万不得已时候,不宜加以斥退。”三生失学尚且让教育行政委员会四次公函命令岭南大学校方恢复学生学籍,而岭南大学停办造成800名学生失学,以致岭南大学的学生“无不伤感悲愤,恻动五内,依依不舍。”[42]对八百学生的学业置若罔闻,已是对岭南大学的打击。

在岭南大学停办事件上,许崇清、陈孚木与朱家骅等人的态度并无二致,希望收回岭南大学,由政府自办,彻底改造其宗教与西方特色。然而,岭南大学是美国人创办的学校,岭南中美管理层始终团结一心,学生和校友具有高度认同感,全力支持学校;钟荣光又得到沪宁国民党要人的承诺与支持。岭南大学复办顺理成章。激进派最终无计可施,惟有公开质问陈孚木、许崇清,希望两人采取补救措施,阻止岭南大学续办。

朱家骅等人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就是南京国民党中央的反帝政策的调整,强制收回教会学校,已得不到南京国民政府掌权者及教育行政委员会的支持。因此,根本不是陈孚木、许崇清“不尽责任”。在回复朱家骅等人公开信中,许崇清再次申明他对岭南大学的态度,“岭南能够遵照政府所制定的条例规程去做,政府可以容纳它。岭南若不遵照政府所制定的条例规程去做,虽停闭亦不足惜。”[43]与一般不识时务,继续在报纸上高唱“打倒帝国主义的阴谋、收回岭南大学”的人相比,在政策、形势面前,许崇清的确务实得多。

6月初,农工厅提出了调解岭南工潮的方案:岭南大学校方应补给工人4个月薪金。岭南校方却认为农工厅有失实和处断不当之处。经广东省务会议调解,议决岭南大学补给职员1个月薪金,工人2个月薪金。香雅各认为补偿费用数目巨大,只答应补给工人每人30元,职员未答应补给。7月20日,钟荣光呈请广东省政府和南京教育行政委员会,宣布岭南大学从前与华人职员会和共济会订立的条件,对于新董会全部无效,“此次接收大学,主体已经完全变更。一切设施,自必重新规划。大学向日与各团体或个人订立何项契约,亦应完全废止。”[44]这得到了南京教育行政委员会和广东省政府的批准。钟荣光表示,新校董会接收岭南大学后,“即当遵照政府规程,完全行使职权,不受干涉。依期接收归中国人自办,上重国权,下维教育。”[45]1927年8月1日,岭南大学新校董会依法完成所有立案程序,中美双方正式进行了学校行政交接仪式,原岭南大学校长香雅各在康乐园怀士堂将岭南大学的印章正式移交给新任校长钟荣光。岭南大学所有权和办学权从此归属中国人。

五、结语

纵观大革命时期岭南大学“立案”前后的波折,不仅揭示国民党根据革命形势发展,不断调整“收回”教会学校的政策历程,而且反映了国民党内部在收回教育权问题上存在价值观和立场的尖锐分歧,同时显示了中国本土的基督教办学者竭力维护教会学校基督化、国际化办学方向的努力。1926-1927年间,国民党内的革命激进派虽想方设法意欲收回岭南大学自办,终因实力、法理、以及国民党“收回教育权”和对外政策的调整而未能如愿。

1928年5月,国民政府大学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戴季陶、李应林向大会提交了《扶植私立学校教育案》,鼓励发展私立学校,作为公立教育的有益补充。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不但没有将“收回教育权”列入议程,却有促进私立学校办学的《改进私立学校案》在大会表决通过。该案一方面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对私立学校的质量、课程的监督管理以及教会学校的中国人管理权,同时对办学成绩优良的私立学校提供资助。在此政策背景下,立案以后的私立岭南大学办学质量日臻完善,逐渐发展成民国时期中国南方一所品质优良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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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赖佳)

收稿日期:2019-11-01

作者简介:刘娟,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研修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广州/5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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