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态度和意愿的调查
2020-05-08孙珍珍卞晶莹徐德国
孙珍珍 卞晶莹 徐德国
(南京中医药大学,1 护理学院,2 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南京 210023)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兄妹等)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1]。我国遗体捐献事业开展比较晚,相比许多西方国家,我国的遗体捐献事业还很落后,捐献遗体的数量不能满足需求[2]。遗体资源的稀缺已经成为医学教育和临床医疗的一大“瓶颈”,成为医学生培养的严重阻碍,限制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3]。想要突破这一瓶颈,必须从医学院校作为切入点。
国内文献对于医学生对遗体捐献整体认知和所持态度的相关报道数量不多,但医学生是未来从事医疗行业的人,也承担着医学知识的传播任务,他们对遗体捐献的认知程度、相关态度和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遗体捐献立法及遗体捐献工作的进程[4]。了解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情况和态度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大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情况和态度。本次调查可以对医学生的认识及态度有进一步的了解,并由此开展一些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提升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度。以往调查中发现新疆[5]地区医学生愿意捐献遗体的比例为18.29%,西南地区比例为26.2%[6],这两地的医学生遗体捐献意愿存在差异。目前国内关于医学生意义捐献意愿的调查中,大多调查的是西部地区,针对东部地区医学生的遗体捐献意愿开展的调查较少,此次调查可以很好起到的补充相关研究资料的作用。因此,对南京市多所高校的在读医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旨在了解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态度和意愿,为医学院校普及遗体捐献相关知识,并尝试分析出影响遗体捐献捐献意愿的因素,探讨提高遗体捐献率的可行措施,从而为促进祖国遗体捐献体系的完善提供部分理论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和方法
通过方便抽样的方法,选取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东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大学等在读医学专业学生共计694人。调查过程中,共发放调查问卷694份,回收694份,其中有效问卷691份,有效率为99.6%。
1.2 一般资料调查问卷
调查内容包括调查者的性别、年龄、民族、年级、专业、生源地、宗教信仰。
1.3 遗体捐献了解程度和意愿调查问卷
有关遗体捐献了解程度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了解遗体捐献、是否知道遗体捐献的用途、是否了解遗体捐献的途径和程序、是否听说过遗体接受站、是否了解遗体捐献相关法规5个问题,回答“是”得1分,回答“否”得0分,总分为0~5分,得分越高,表示对遗体捐献的了解程度越高。同时进行调查的内容包括,如果被调查者了解遗体捐献,则了解途径是什么;如果不了解遗体捐献,则是否愿意了解。如果听过遗体接收站,是否觉得遗体接受站应增加工作透明度。如果了解遗体捐献相关法规,是否觉得遗体捐献规章中对遗体捐献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缺乏详细明确的规定。
有关遗体捐献意愿的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被调查者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愿意捐献和不愿意捐献的原因。
1.4 遗体捐献相关态度调查问卷
调查内容共14个条目,具体为:是否认为对遗体捐献应制定更详细的法律法规;是否认为捐献遗体很有意义;是否赞同“医学的发展是要靠在很多人的躯体上实验而逐步取得的”;是否认为全社会都应关注遗体捐献问题;是否认为捐献行为很高尚,捐献者很伟大;是否认为捐献遗体不可思议,不能理解;是否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毁”;是否认为捐献者及其家属应有回报及回报形式;是否认为应该建立遗体捐献碑或陵园;是否认为应该尊重遗体;是否认为尊重遗体就是尊重遗体捐献者家属;是否认为捐献步骤过于繁杂;是否认为捐献遗体过程中应向家属收取费用;是否认为捐献遗体是自己的事,不用他人同意。
1.5 统计学处理
调查表数据由2人核对录入SPSS19.0统计软件,保证数据录入过程准确无误。采用SPSS19.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
2 结果
2.1 医学生一般资料调查
被调查的691名医学生中,男生214人(31.0%),女生477人(69.0%);主要年龄段集中于19~21岁,共523人(75.7%)、16~18岁 的 有132人(19.1%)、22~24岁 的有36人(5.2%);大一学生505人(73.1%)、大二学生148人(21.4%)、大三及以上38人(5.5%);城市生源263人(38.1%)、乡镇生源173人(25.0%)、农村生源255人(36.9%);无宗教信仰者628人(90.9%)、有宗教信仰者63人(9.1%);汉族者669人(96.8%)、其他民族22人(3.2%)。
2.2 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了解程度和了解途径的调查分析
遗体捐献了解程度调查问卷分析结果显示,总分为0分的有112人(16.2%),1分的有184人(26.6%),2分的有220人(31.8%),3分 的 有94人(13.6%),4分 的 有41人(5.9%),5分的有40人(5.8%),整体认知度水平为1.84±1.34。结果提示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了解遗体捐献的为367人(53.1%),不了解的为324人(46.9%)(表1)。其中,不了解的人中有285人(88.0%)表示愿意去了解。在听说过遗体接受站的160人中,有144人(90.0%)认为应该增加遗体捐献站的工作透明度。在了解遗体捐献相关法规的85 人中,有66 人(77.6%)觉得遗体捐献规章中对遗体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缺乏详细明确的规定。
将不同性别、宗教信仰、生源地人群对遗体捐献的认识度得分进行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男生的认知水平高于女生,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是否信仰宗教人群的认知度无统计学意义(P>0.05)。城市生源的医学生认知水平为2.02±1.46,乡镇生源的为1.82±1.27,农村生源的为1.63±1.23,城市、乡镇、农村3组生源地的医学生对遗体捐献认知水平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城市生源人群跟农村生源人群间的认知水平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乡镇生源人群跟农村生源人群、乡镇生源人群跟城市生源人群间的认识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367位了解遗体捐献的在校医学生调查显示,获得有关遗体捐献知识的主要来源有网络(63.5%)、电视(62.1%)、学校教育(60.2%),其次为报纸、杂志(49.3%)、听别人说(32.2%)、广播(20.7%)、其他(3.8%)。
表1 医学生对遗体捐献了解程度的调查结果(%)
2.3 医学生遗体捐献意愿的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中有415人(60.1%)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276人(39.9%)表示不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不同性别、宗教信仰、生源地人群的捐献意愿经t检验和χ2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415人中愿意捐献遗体的原因有:为医学教育和医学发展(92.0%)、认为捐献遗体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方式(65.5%)、觉得很伟大(37.1%)、受媒体影响(7.5%)、受亲友影响(6.3%)。
276人中不愿意捐献遗体原因有:觉得自己的遗体会被任意使用(47.8%)、自己无所谓但家人不同意(31.5%)、认为死后应入土为安(31.2%)、相关法规不完善(25.0%)、社会舆论压力(8.7%)、程序繁琐(6.2%)、个人宗教信仰(3.6%)、其他(14.5%)。
2.4 遗体捐献相关态度的调查分析
2.4.1 遗体捐献是否有意义 有658位调查者(95.2%)认为遗体捐献有意义,其中96.8%的人认为有利于医疗事业的进步,89.2%的人认为有利于医学教育,58.4%的人认为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提高和精神文明的建设,33.4%的人认为有利于破除封建迷信。相反,有33人(4.8%)认为遗体捐献没有意义(表2)。结果提示大部分调查者认为遗体捐献有意义且有利于医疗事业的进步。
2.4.2 捐献者及其家属应有何回报 50.1%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回报,认为不需要任何回报的占21.1%,希望给予一定表彰的占72.5%,其他占6.4%(表2)。
2.4.3 是否应建立遗体捐献碑或捐献者陵园 调查显示,有 547位被调查者(79.2%)认为应该建立遗体捐献碑或捐献者陵园,认为建立的目的为:可以缅怀和赞扬遗体捐献者(87.2%)、让亲属有思念寄托(87.0%)、为广大民众树立榜样(72.0%)。有 144 人(20.8%)认为不必建立遗体捐献碑或捐献者陵园(表2)。
2.4.4 医学生尊重遗体 认为应尊重遗体有688人(99.6%),认为不必尊重的有3人(0.4%)。在医学生解剖过程中尊重遗体应做到言行要严肃(93.1%)、动作不能粗鲁(86.1%)、在尸体解剖前应做一个简朴的默哀仪式(74.8%),其他(5.4%)。认为尊重遗体就是尊重遗体捐献者家属有619人(89.6%),72人(10.4%)持反对态度(表2)。结果发现大部分医学生认为应尊重遗体,在解剖过程中做到尊重遗体主要是言行要严肃、动作不能粗鲁。
表2 遗体捐献相关态度调查结果(%)
3 讨论
3.1 遗体捐献了解程度和途径分析
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途径、程序及相关法规的了解程度普遍偏低,听说过遗体接收站的更是少之又少。这一结果提示我们,医学院校对医学生在遗体捐献相关知识的教育还不够到位。其可能的原因有:(1)改革开放以后各个领域都出现了“轻人文,重科技”的现象,医学院校也没能避免[7],从而导致医学院校对人文类教育的开展不够重视;(2)医学生对学校开设的相关人文类课程的参与度不高有关。对此,可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1)医学院校增设与遗体捐献相关的人文类课程,根据医学生的专业特点编著一部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人文类教材,纳入医学生的人文教育课程[8],将遗体捐献的相关人文信息引入局部解剖学课程的教学中[9];(2)开展多样化人文教育,如安排学生参加遗体告别、开展对捐献者家属的人文关怀活动等,从而调动学生参与相关课程的积极性。
本调查中,男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度高于女生,这可能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女性对待自己的身体比较保守,从而对捐献遗体之事兴趣不大,所以对遗体捐献相关知识的了解也就不多。城市生源的医学生对遗体捐献的认知度高于农村生源的医学生,这可能与农村消息闭塞,观念落后有关。
另外,从遗体捐献相关知识的获取途径来看,大多数学生通过网络(63.5%)、电视(62.1%)和学校教育(60.2%)了解遗体捐献,这表明网络、电视宣传和学校教育在遗体捐献的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相关部门可以利用网络和电视向大众宣传和普及遗体捐献知识,使群众了解遗体捐献,促进遗体捐献的推广,但通过广播、报纸、杂志这些途径来了解遗体捐献的学生比例较少,这些宣传方式没有被很好的利用。
3.2 遗体捐献意愿分析
本研究结果显示,60.1%的医学生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遗体。与以往各地关于遗体捐献意愿的调查研究相比,如西南地区市民愿意捐献遗体的比例为37.6%[6],杭州地区比例为40.7%[10],河南省比例为17.6%[11],本次调查所得的遗体捐献意愿程度高于其他地区。究其原因,遗体捐献事业的发展与医学生联系密切,在医科院校一般都会设置人体解剖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史等相关学科[12]。这些因素的存在,对提高医学院校学生遗体捐献意愿有很大帮助。
但是仍有39.9%的医学生拒绝遗体捐献,其大部分原因是觉得自己的遗体会被任意使用。对此,遗体捐献工作者应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重视捐献细节的“人性化”,要能够做到向捐献者充分说明捐献的具体施行流程[13],让捐献者了解到遗体将运往哪里,用在哪里,从而消除其思想顾虑。另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是因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而不愿意捐献,他们认为人死后应该入土为安。这种浓缩着中华民族几千年传统文化而沉积下来的思想观念,往往根深蒂固,渗透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和判断,要想彻底改变它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不懈努力[14]。此外,还有一部分人拒绝捐献是因为家人不同意。这可能与去世后家人的情感无处寄托,无地方祭拜有关。对此,相关部门可以建立遗体捐献纪念碑,一方面让亲属有了悼念的地点,另一方面也赞扬了遗体捐献者的伟大。从另一角度讲,建立遗体捐献纪念碑既表达了对遗体捐献者的尊重,又能调动社会遗体捐献的积极性。
3.3 遗体捐献相关态度分析
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学生作为解剖标本的直接操作者和接触者[15],大部分能够意识到捐献遗体的人非常伟大,捐献遗体是非常高尚的行为,能够理解此行为,且认为该行为对医学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社会都应关注遗体捐献。
在立法方面,本调查显示92.3%的医学生对制定更加详细的遗体捐献法律法规持积极态度。这与云南省[13]、河南省[11]等多地的调查结果一致。我国的遗体捐献工作进展相对滞后,有关捐献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至今未有一项统一的国家层面的遗体捐献法[16]。有些地方采用先行先试的方法,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遗体捐献法。然而,由于没有国家立法层面的支持,各地遗体捐献法大都制定了比较复杂的程序,这使得办理遗体捐献的手续往往比较繁杂[17],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遗体捐献事业的发展。所以,国家层面统一规范的遗体捐献法亟需制定和颁布。
另外,本调查结果还显示,大多数医学生认为无论何种形式,应该给予捐献者及其家属一定的回报。50.1%医学生认为可以采取经济补偿形式,72.5%的医学生认为可以给予一定的表彰。据金新政等[18]的调查表明,补偿是促进捐献的积极因素。所以,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相关部门都可以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不仅是对遗体捐献者的赞美与肯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更多的人参与到遗体捐献的队伍中。
综上所述,遗体捐献事业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6]。此次的调查报告对南京多所高校在读医学专业学生遗体捐献的认知、态度和意愿进行了系统分析,提示医学生虽然对遗体捐献事业的态度较为积极,但整体认知水平仍未达到理想状态,捐献意愿也并不强烈。希望通过本次调查能引起高校及相关部门的关注,完善遗体捐献体系,促进遗体捐献事业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