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工作40周年的总结和思考*
2020-05-08汪克建左尧彬贺桂琼
代 波 汪克建 左尧彬 贺桂琼 钟 源
(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接收站,重庆 400016)
遗体是医学教学、科研与临床诊疗的宝贵资源,遗体捐献对医学教育及科研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培养合格医护工作者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医疗科学事业的重要基石。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由于人们对遗体入土为安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才逐步开展遗体捐献用于医学研究和解剖学教学工作[1]。目前国内人体标本资源严重缺乏[2],遗体捐献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如何提高遗体捐献的工作效率,增加遗体捐献数量是当前遗体捐献工作的重中之重。
重庆医科大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展遗体捐献工作并于1980年9月2日接受第1例遗体遗体[3]。值此项工作开展40周年之际,现对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工作进展进行分析和总结,进一步了解遗体捐献现状、存在问题,并探讨相应对策、完善遗体捐献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1 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工作40周年情况
将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工作按时间分为4个阶段,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1980~1995年):遗体接受站成立之前,本校已经开始接受遗体工作,于1980年接受第1例捐献。直到1995年,实现遗体捐献数都非常少,10多年间共遗体捐献登记71例,实现遗体捐献数16例(图1)。
图1 1980~1995年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遗体捐献数
第二阶段(1996~2004年):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站成立于1996年,成立之后,该项工作逐年推进,遗体捐献登记数明显增加,从1996年的3例到2004年的42例,实现遗体捐献数也从9例达到244例(图2)。
第三阶段(2005~2015年):《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实现遗体捐献数从2005年的57例增长到2015年的127例,遗体捐献登记数从270例增长到350例(图3)。
图2 1996~2004年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遗体捐献数
图3 2005~2016年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遗体捐献数
第四阶段(2016~2018年):《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于2016年5月1日废止,《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开始施行,通过努力工作和宣传,实现遗体捐献数2016、2017、2018年分别为140、169、192例;遗体登记数分别为434、473、479例。
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站是接受重庆地区遗体捐献的3个法定站点之一,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遗体捐献数均是重庆市最多的接收单位。截止2018年底,已有5 322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已成功实现遗体捐献有1 521人。重庆市眼库利用捐献者眼角膜成功救治近2 000患者。
2 影响遗体捐献因素的分析
2.1 制约遗体捐献因素分析
重庆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初期遗体捐献者极少。究其原因:首先,儒家传统文化及封建思想对国人影响巨大,一些腐朽的封建伦理观念桎梏着人们思想,如《礼记》中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描述,国人史上也有重丧厚葬的传统,传统文化致使国人对遗体捐献疑顾重重,落后的社会意识对遗体捐赠工作起阻碍作用[4-5];其次,在遗体捐献接收站成立之前,由于信息不畅,缺乏合适渠道,捐献者与接受机构沟通不畅,常无法实现遗体捐献。另外,在当时特殊的社会条件和环境下,舆论宣传的缺乏、政策法规的滞后、人文关怀的忽视也制约着遗体捐献工作的进展[6]。随着信息传递的畅通,媒体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正面报道,各个自愿者团队和个人的积极宣传,近年来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遗体捐献数逐年增多。
2.2 加强工作管理和硬件条件改善对遗体捐献的影响
重庆医科大学于1996年在重庆市红十字会领导下成立遗体接受站,开启了新的篇章,结束了过去标本极度短缺以及尸源杂乱无序的历史。在发展的20多年间,随着国家对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越来越重视和公民的思想观念逐渐转变,媒体进行了正面的宣传报道,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软硬件设施配套提升,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遗体接受工作总体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近年来,学校投入专项经费,添置遗体接受专用车,建设捐献告别厅,配备并培训工作人员,在接受过程中注重按程序操作,学校其他部门也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故我站实现遗体捐献数、遗体捐献登记数逐年增高,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2.3 完善的法律法规对遗体捐献的影响
政策法规对遗体接受机构、教学科研部门起到有法可依和有规可循的作用。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在国家层面尚未对遗体捐献统一立法,但已有部分直辖市、省、地级市先后出台了遗体捐献条例[1]。从重庆医科大学实现遗体捐献的历年数据分析表明,随着2005年《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特别是2016年《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捐献登记、遗体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权益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有完善的具体规定,遗体捐献接受工作有了宣传和执行的依据,在志愿者的积极宣传下,我站遗体捐献登记数和实现捐献数均得到极大增长。遗体捐献需要立法也必须立法,以保证捐献的顺利实施,保障捐献者以及接受方的相关权益。法制的建设对于提高市民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 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对遗体捐献的影响
“生如夏花之绚丽,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对遗体捐献者最美的诠释。他们有着众多的名字,“无言良师”“最可爱的人”“大体老师”。重庆医科大学以遗体捐献工作为出发点,为医学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搭建起了一座桥梁,在解剖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的祭奠活动,将感恩捐献者的教育融入到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去,系列包括重庆市红十字会组织的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每年4月1日在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举行)、安乐堂祭奠活动、“缅怀捐献者,彰显医学心”清明祭拜遗体捐献者主题教育活动(连续10年,每次近4 000名学生参加)、解剖学第一堂课的祭奠活动、学生志愿者的宣传活动等。系列活动是重庆医科大学解剖学课程思政教学主要内容之一,在每一名重医学子心中烙下深深地印记,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不可缺少的教学内容之一。
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重庆医科大学的遗体捐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体会。遗体捐献工作任重道远,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规章制度建全、软硬件设施齐备;从遗体极度匮乏到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全校上至领导下至一线工作人员,均做了大量辛苦工作。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也必将继续探索和创新,为培养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做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