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
2020-04-27指尖
指尖
把碰面地点约在老巷子的一家咖啡馆,是因为十多年前,我们曾是这里的常客。
在那些个无所事事又饥肠辘辘的中午,同事们都回家了,单位大厅空荡荡只剩下我们俩,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站起来。
老巷子是省城繁华地段,自宋代起,就是热闹的商业中心,它连接着城市最重要的两个街区,一个是政府驻地,另一个是钟楼街。钟楼街上民居建筑老旧,红墙斑驳,黑色的树枝,从墙里探头出来,好像一双浑浊的眼睛盯着你,让你生出被窥探的惶遽感。吱呀作响的院门推开,出来的老人身上总是灰蒙蒙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提着空菜篮子,擎着头颈慢吞吞地走,仿佛携带着旧时光里残留的陈腐气。每次遇见这些老人,我跟珊总是牵手急走,在手心溢出水之前逃离这条街。与之相反的是,政府街的阳光异常明亮,人们脸上都有一股急迫和冲动,恨不得跑起来,笑起来,叫起来。而连接它们的老巷子,无疑就是一条传送带,从新到旧,又从旧到新,时间界限分明,又模糊不清。巷子两边的小饭馆,小酒馆,照相馆和商场,以及建筑背后影影绰绰的民居,都成为一个个职责不一的时光联络站,它们不停地释放和收纳着这个城市独有的气息,分辨着昨日和今朝。
当我们穿过迟暮的钟楼街,进入老巷子,浓郁而浑浊的红尘气息,风一样扑啦啦将我们的阴翳刷下去,恍惚在又恍惚留的彷徨感消散,我们面前,是一个熟悉的小饭馆。小碗担担面,一人一碗,放很多辣椒,一根一根挑着吃。城市里,每个女孩都有优雅好看的吃相,她们并不大口朵颐,多半是小口小口吃饭喝汤,不发出任何声音。吃面更是,一根一根挑起来,放在嘴边,一截一截抿。小时走亲戚,家人在路上会不停地嘱咐,去了人家里,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饭桌上,话要少说,饭要少吃。一个小孩的行止,暴露着全家人的教养和修为。我很小就学会在人前克制和收敛,这种懂事无疑让家人感觉到宽慰。作为省城的客人,我不自觉地遵循着家人的教导,乖巧地将自己的粗鲁和无知掩藏起来,吃很少的饭,然后空气一样坐在那里,看她们,听她们,并做出融进她们的姿态。
轻描淡写的食物并不足以安慰饥肠,相反,那小碗面挑起了更多的食欲。但我还是无比坚定地放下布满红油的饭碗。角落里的那个姑娘,吃完一碗又要了一碗。而另外一对男女,竟然一下子要了六碗。我的步子虽然一直朝前,身后的视线却越拉越长,仿佛,小饭店里有某种粘合剂,而我竟然情愿被死死地粘在某张桌子前。
为消磨中午这两个小时,我们拐入巷子里的店铺,书店、服装店、音像店、鞋店。那时,我们的口袋瘪得能拧出肥皂泡来,对喜欢的东西,总是恋恋不舍,拿起,放下,再拿起,再放下,并幻想,有朝一日,我们有足够的钱。镜子里,我穿着一件胸前写着日语字母的毛衫,而她,穿了一条羊毛花格子长裙……
约在老巷子里的另一个原因,是那个小饭馆改头换面,变成了一家咖啡馆,它有令人温馨落泪的名字——“致青春”。
电话里,当她说出咖啡馆的名字时,我们都沉默了。在最美丽的年华,死亡极其随意地跟我们照过面。当时,那种对未来无望,泪中带笑的感觉,让我活得灰心而气馁。珊替我剪掉长发,但我乡下人的标签,却无法撕掉。
看车人轻易戳穿我,她趾高气扬地指挥,把自行车这样摆那样摆。单位领导更是目露厌恶,即便安排工作,我也是一伙中的一员,敲边鼓的角色。要不是珊极力维护,怕是我连边鼓也敲不上吧?都说人跟人的相遇是命定的,前世你们有过怎样的约定,此生就会有怎样的交集。我无从知晓跟珊的前世缘分,但奇怪的是,当我踏着薄薄的积雪,穿过长长的天桥,第一次推开单位大门,她就像突然认出我般,惊喜地说,你来了呀。
她并未因城市人的身份而排斥我,且无条件地接纳了我。平安夜,下雪了,我们临时住在单位的仓库里。仓库没有窗户,也没有灯,连一支蜡烛也没有,我们睡在一堆衣服道具里面,空气中,满是尘灰的味道,我看不见她,她也看不见我,就像躺在坟墓里一样。是有恐惧的,但那种恐惧又被现实压倒。她给我讲笑话,说有个报幕员上台一紧张,就这样报:下面请听女声独唱《拉小伙的黑骆驼》。又说有次剧组选演员,一个人上台抱住肚子蹲在那里就不动了。考官问为什么不表演,这个人说,我就是在表演肚子疼啊。两个人笑了很久,笑声撞在厚厚的墙上,又反弹回来,在小黑屋里回荡了很久,才渐渐落下来,掉到尘埃里面。
她突然愤愤地说,“我一定要凿开这堵墙。”心下一惊,也或许,是我不足以成为墙的一部分她才会接纳我吧?
早上,我们骑着自行车回她家里。厚厚的积雪被电车压得闪闪发光,马路变成一条长河,结满了厚冰,人们在上面蹒跚而行。我跟她说在乡下,我们会在冰面上滑冰,那种飞翔般的感觉棒极了。她说,就当我们的自行车是冰车吧。一辆电车从身边擦身而过,一种慌张的气息瞬间袭裹我们,并被无限放大。她的自行车开始左右摇摆,她大叫起来,但电车行驶的吱吱声音很快就将她的声音吸纳了,我眼睁睁看着她向左倒下,自行车的轮胎与电车轮胎碰撞在一起。我惊叫着,忘了在雪地里不能捏闸,一下子也栽倒在地。等我爬起来时,看到了她的头就快要伸到电车下面了,而自行车轱辘被电车压住,整个向上扭着,早已变形。
在急诊室,她从包里拿出小镜子,用头发小心地盖住上了药的额头:原来走向另世是这么容易啊。
跟我们比起来,同事小沙显然要快乐得多。她脸色白净,鼻头隐约有一些雀斑,大嘴,总是乐呵呵的,笑起来牙齿洁白,同事们都说,她长得像娜塔莎金斯基。每天中午,男朋友都会送饭来,大多时候,她跟男朋友在办公室的角落里,边吃饭边窃窃私语,偶尔也会跟男朋友怄气,不吃饭,男朋友便会央求她。倘若男朋友不央求,她便不吃,將饭盒塞到男朋友手里,然后将他推出门去。她说,男朋友家不同意两人交往,说她是个待业青年,不是干部家庭出身。有一天男朋友小沙送饭来,不知说到什么,两个人又生气了,男朋友这次不道歉,竟拿起饭盒自己走了。在我们目瞪口呆的当儿,小沙也冲出门去。不到一小时,就听说有人从单位的大烟囱上跳下去了。我们从窗口向外望去,大烟囱下面围了很多人,好像在看热闹似的。再一会,有人带消息回来说,小沙死了。
一把刀戳穿了谎言的布匹,死亡,原来可以是十八岁、二十岁,这么年轻。
我跟珊在沙发上紧紧地靠在一起,试图抵御那个怪物的来临。
在三年多的通信中,我们曾无数次怀想共同度过的四个月。跟分开的十几年比,四个月,短得就是一眨眼的事。
八岁时,急迫地想长大,十六岁,十八岁。我幻想自己能度过一个快乐、恣意、激情的青春。像电影里那首诗歌那样,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所有的日子,因为我们有力量,有燃烧的信念,渴望生活,渴望在天上飞。可是,当我真正步入青春,才发觉年岁并不是青春唯一的标志,一切也并不像想象的那般美好和丑陋。我成为一个忧郁、自卑且胆小的人,一方面是不安定的工作环境所造成;还有一方面,是自身天生携带的一些性格缺陷。这些缘由,让我的青春荒凉而不快乐。
显然,珊也在苦恼着自身的某些劣势,比如,待业窘境;比如,被收养的身份。生命中的逆境,就像一块又一块试金石,它不止要磕破你的皮肉,让你流血,还会磨平你的骨头,让你在适应的同时,渐渐承受更多的痛和失去。这种痛苦的成长,把原本膨胀的时间,无限度地压缩成一小段,一丁点。许多年后,我们聊起自己的青春,异口同声地说起这四个月,并承认,这是我们所有青春时光的总和,短的,让人叹息,短的,让人落泪。
那时,我暗恋着别人。珊被人钟情。我这场恋爱是无望的,但珊遇见的是霸道的,高高在上的恋爱。在我们的意识里,只有有应和且平等的恋爱,才是有效也有趣的恋爱。而我们所经受的当下,显然并不能称其为真正的恋爱。在梦里,我贪恋着他的声音: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愿做一株水草……
事实上,不涉及异性的青春,可能才是我们所向往的。可是,在那个年龄,你根本无法选择,也无法逃避来自自身的骚动和外在的打扰。每天下午,珊都会收到一封信。那个年代,市场上很少能见到薛涛笺。那个男人,估计也不舍得用家藏的薛涛笺来写情书,他用得是彩纸,浅粉的、淡绿的彩纸上,黑笔写着一些撩骚的话。一个成年男人无需揣测小女孩的心思,他只要将那种强大而自负的爱情强加给她,她便无法拒绝。但这一切,似乎又与想象有很大差距,所以她总是心神不定,收到信的那一刻是快乐的,当将信纸重新放回信封时,她忧心忡忡。接受和拒绝,要和不要,成为她彷徨的原由。
我的包里放着一本《朦胧诗选》,夜里,我们会挤在一起读,读来读去,喜欢的几首都背会了,有天,她突然心血来潮,说“为什么不能打破常规,颠覆现实,做真正喜欢的事呢”。在我的疑惑中,她拿起书,随便翻开一页,边在地上走,边读起来:
“一个淡绿,一个鲜红,走过两个孩子,在一片死灰中。雨是灰色的,楼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天是灰色的……”
此刻,是二○○二年的夏天,我在小县城安了家,当了母亲。她去了京城,在一家大型媒体打工,刚刚结婚。一切似乎都有了定论,但我们两个却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我从城市回到县城,越来越向着平淡,弱小,低微里缩。她从城市迈进更大的城市,向着高端和宏大里扩张。在书里,读到这样的句子:当你成为飞鸟,翱翔天空,当我成为游鱼,潜入海底,我们,就成了你和我,横亘着鱼和飞鸟的距离。这段话,仿佛我们的写照。有段时间,她在信里劝我,不要甘于做那个乡下人,最好到城市里来,到北京,到广州。我没有拒绝,也没接受。我从未跟她说过,短暂的四个月,已让我受够居无定所的生活,受够别人的冷眼和嘲讽。我承认自己的失败,想缩回到蜗牛壳里。
为了说服我,她坐了近五个小时的汽车,来到我的县城。她看见的,是一个穿着保守、建筑老旧、街道逼仄的县城。坐在宿舍的床上,我们说起共同度过的那段时光里的一些事件,我告诉了她一个秘密:在一楼厕所里,我曾看到窗户外面两个紧紧拥抱的人,在宽大的大烟囱底座的衬托下,他们像两只鸟,或者两棵小树般,显得那么小而单薄。女子的头发乱舞着,她不停地从男子的怀中将手抽出,把头发掖在耳后。每次她的手抽出来时,男子的手便停留在空中,不知道如何摆放,仿佛溺水之人,凭空想抓住一根稻草。但很快,他们又将各自的手放到对方身上,有时是后背,有时是腋下,有时是对方手里,他们口里呼出白色的气体,被寒风吹开,跟头上飘飞的纸屑、草根一起在身边环舞。最后,他们竟然亲吻了。我的脸渐渐热起来,慌张地走出了厕所,仿佛我就是那两个人,心里怀着巨大的惧怕和甜蜜。
珊笑着说,其实经常有人在大烟囱下约会,那是单位院子的一个死角,既热闹又荒芜的角落,萌生爱意,也接纳死亡和分离。所有人以为那里是最安全的,殊不知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最危险。她忸怩了一下,“我跟他也在那里约会过,后来因为小沙跳下去了,所以才不去的。”見我惊愕,她笑笑,“当然是背着你的。这段感情,不是我不想要,是要不起,他有家庭。”
在即将告别城市回县城的那段时间,她的恋爱步入尾声。他在信里说,你跟我吃一顿饭,然后我们以后就是普通朋友。但他写下约会的地点,竟是一家宾馆。珊心神不宁,不知如何是好。想象中有几种可能,第一,他会绅士地告别,像外国电影里的那些有风度教养的人。第二,他会不停哀求她,求她跟他在一起,且作出离婚的承诺。第三,也是最担心的一种,那就是他会不顾一切地强行占有她,然后放她走。我劝她别去了,她说如果不去,他肯定还会纠缠,与其这样,不如一刀两断。中午,用我兜里最后两毛钱买了一袋方便面和一包刀片,在小电炉上煮好面,分着吃掉后,她从五个刀片中取出两个,一个放在口袋里,另一个放在背包的外侧,她说,她要用这薄薄的刀片,做防身工具,如果他敢轻举妄动,她就死给他看。
那天下午,她派给我的任务是,紧盯手表上的时间,如果两个小时她没有回来,我就拨电话报警。
在县城,挂着粉红色窗帘的宿舍里,她又提起了那次约会,一切并非想象中那样,那只是一次朋友间的聚会,他不过将她当作自己的门面介绍给宾客而已,让对方知道他婚外的暧昧。那是些来自外地有头脸的文艺圈的人,当他们离开时,她当然也离开了他。她说,“这个人说话还算数,过后真的再不写信了。估计又爱上谁了吧。”她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但很快又充满娇憨的笑意,仿佛,那些伤害,不值一提。
我们为她出门穿什么衣服绞尽脑汁。此次来县城,她带了两身衣服,一身是健美裤白T恤,一身是一条露肩的白色太阳裙。我知道,无论穿哪身衣服,她都将成为县城里最触目的人,她不止收获羡慕,同时还会有嫉妒、猥亵、嘲笑等目光。关键是当她离开县城,这些目光会延续到我身上,被更多不怀好意的目光烧灼。见我左右为难,她竟然生出不出门的想法。
最终,还是选了健美裤T恤。一切像预料的那样,无数复杂的目光都投来,她初时是兴奋的,但不久就说,这些目光好吓人啊。更吓人的在后面,給她借了一辆自行车,我要带她回村里。可是在县城街道上,她就开始战战兢兢,骑行没几米,对面来了一辆咆哮的依发车,她吓得就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了。车过去,腾起几丈黄尘,等黄尘稍稍落下,再跨到自行车上,后面又来了一辆,她又下来。这么反反复复几次,她说打死也不敢骑自行车了。
在腾天的黄尘里,她的白T恤很快就变脏了,而她的脸上,鼻孔和眼角也布满了黑色的煤灰。她对着我咆哮,“不行,你不能留在这里。”
二○○二年的我,通过购买蓝印户口,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户,也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所有这些,都是从十七八岁开始渴望得到的东西。但我不知道,再过几年,自己会换房子,涨工资,成为作家,县城会扩建,无数高楼林立,高铁站也拔地而起。但我对珊的祝福从未停止过,她的不甘心,她的聪明,以及她的才能,都将促使她走向更高更远的地方。
为了“致青春”的约会,我从单位请了假,将孩子安顿好,然后坐上通往省城的汽车。汽车一把一把地将两边的山脊和树木往后甩,往事纷纷扰扰往前移。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哪次?是那年春节吗?父母竟然允许我留在珊的家里。珊高兴极了,而她善良的父母无条件地接纳了我。我们都穿上新衣服,她是一件粉色羽绒服,我是一件大红的呢子短大衣。除夕夜,我们一起看春节晚会,在阳台上放鞭炮。初二,我跟她去她老师家串门,一起给老师做了一顿饭。她说,“等什么时候我们开个饭馆吧,到时你负责白案,我负责红案。”她的老师,当年四十多岁,离异带一个智障的儿子,那个比我们还大的儿子,一直坐在沙发上傻笑。老师家的糖罐不在厨房里,而是摆放在卧室的柜子上,那是一个白色的复古瓷罐,盖子是用木头做的,废了好大劲,才好不容易打开,却将糖洒了一地。老师的地上铺着深红的地毯,白糖洒在上面,异常醒目,不知道该如何清理它们。用笤帚扫,扫不掉。珊说用湿抹布擦拭,我蹲下用力地擦着,恨不能用舌头舔掉这些糖粒。还好,老师并没有察觉这件事,中午吃饭的时候还喝了酒,大声感谢我们。
这之后我们应该还见过面吧?隐约想起,有次我去找她,正在演出,她穿着红色的礼服,乳罩带掖在腋下,露出半个肩膀报幕。好像是三八纪念晚会,她对我的到来异常兴奋,乃至马上把报幕词递给我,让我修改一下。现在想想,我年轻时其实是个傻大胆,没念过几天书,却敢将她的报幕词全盘否定,短短十几分钟,写出了一份新的。她喜滋滋地上台,将它们一字一句念出来。
另一次我直接到了她家。那夜,我们在门口照相馆买了显影液和定影液,找出一些底片,冲洗了很多照片。后来,我们又干起了将诗歌倒着念的勾当,这一次,是念她正在选修的大专函授阅读题——《雷雨》。
“看着外面绿荫荫的树丛。
又走到窗户前开窗门。
他放下心。
忽然想起父亲在别的地方会客
也没有人。
书房里是空的。
偷偷走到书房门口,没有一个人。
冷清清的。
望望花园。
周萍一个人由饭厅走上来
使人成为烦躁的了。
低压着在屋内的人。
潮湿的空气。
更郁热。
天气很阴沉。
午饭后。”
句子倒过来,仿佛倒逆的河流,有一种奇怪的立体感和紧张感,尖锐而乖戾跳出来,从容和习惯轻易消失,禁不住心跳加速,我们察觉到时间的凌厉和无情。
我就像一直倒着向前读一段故事般抵达省城。下车时,已经下午三点了。阳光热辣辣地打在柏油路上,头晕脑胀,心下竟涌出一丝后悔。分别这么多年,我已变得庸俗不堪,她会接纳我吗?这种疑惑加长了我磨蹭的时间。拐进一家饭馆,要了一盘饺子,边吃边想,她对我的记忆,一定还停留在十多年前,那时我还是青春的,干净的,简洁的,如果我这样子出现在她面前,她会惊愕吗?
穿过政府街,我一步一步走回到过去方向。蝉们在浓密的行道树上高声嘶鸣,拓宽的街道上,来来往往都是出租车,车停下,司机问,你去哪呀。
“致青春”大大的招牌出现,迟疑间推开门,看到站在眼前的珊。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那一刻,我心中热浪翻涌,喉头哽咽,仿佛拥抱着另一个自己,拥抱着我的整场青春时光。
责任编辑:易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