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 2019 年中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统计分析
2020-04-25赵志全ZHAOZhiquan
□ 赵志全 ZHAO Zhi-quan
火灾一旦在医院发生,极易造成恶性后果,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1]。恶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者10 人及以上人员重伤,或者1000 万元及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本文对建国70 年以来的恶性火灾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总结规律,以期切实提高医院预防和消灭火灾的能力[2]。
资料来源与方法
1.资料来源。本研究的火灾资料通过以下方法获取:查阅《中国火灾大典》、1994—2003《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和2004—2018《中国消防年鉴》[3-14];到政府消防主管机关官方网站和CNKI 检索。
本文的医院包括:部属部管医院、省属医院、地区医院、市属医院、区县医院、厂矿医院、工程建设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和民营医院等,不包括门诊部、医务室等。根据2007年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较大事故的明确规定,本文收集的恶性火灾事故需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造成3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造成10 人及以上人员重伤;直接财产损失1000 万元及以上。对于2007 年以前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折算的公式:折算值=2007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当年金额。
火灾资料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凡是记述不详的信息不予收录;未能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查到1951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其数值按照1952 年计算。
2.分析方法。对1949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9 月30 日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按发生时间、省份、医院类型、起火部位、火灾直接原因对火灾频次、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运用Excel 2007 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共发生恶性火灾事故33 起,造成156 人死亡,186 人受伤,伤亡人数共计342 人,直接财产损失143770.41 万元(按2018 年折算值计算)。这些火灾由8 类直接原因引起,发生在10 类医院,涉及17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和14 个起火部位。在33 起火灾中伤亡案件20 起,占总数的60.61%;10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案件5 起,占总数的15.15%。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从频次上看呈现波浪形发展态势,2 个高峰期为1961 年的3 起,以及1993 年和1994年的各3 起,分别占总数的9.09%。需要解释的是,1993 年和1994 年6 起火灾中有4 起发生在高压氧舱,占总数的66.67%。较长“零火灾期”出现3 次,分别是1952—1960 年、1977—1983 年和2007—2013 年。从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2 个波峰期均出现为1961 年和2005 年,前者是27 人死亡、30人受伤,后者是37 人死亡和97 人受伤,两个年度伤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6.67%和39.18%。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2 个波峰期出现在1961 年和1976 年,16365.27 万元和18074.86 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1.38%和12.57%。见表1。
表1 医院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情况
从月份上看,恶性火灾事故频次排名前两位的月份为4 月6起和9 月5 起,分别占总数的18.18%、和15.15%。另外,7 月份火灾起数为零。从火灾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高峰期均出现在12 月份和1 月份,前者是37 人死亡、97 人受伤,后者是32 人死亡、42 人受伤,2 个月份伤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39.18%和21.64%,而且这两个月也是火灾平均伤亡率最高的月份。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高峰值为4 月份的34357.82 万元,占总数的23.90%。而处于低谷期的8 月份直接损失额为68.44万元,仅占总数的0.05%。见表2。
表2 医院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月份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共发生33 起,涉及17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吉林和黑龙江居首,4 起火灾分别占总数12.12%。两个省份8 起火灾中电气火灾4 起、厨房用火不慎和炉子取暖不慎各2 起,分别占50.00%、25.00%和25.00%。从火灾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前三位的分别是吉林、江苏和安徽,47 人、24 人和17 人分别占总数的30.13%、15.38%和10.90%;受伤人数前三位的分别是吉林、安徽和江苏,108人、19 人和15 人分别占总数的58.06%、10.22%和8.06%。西藏、海南、黑龙江和贵州的医院尽管出现恶性火灾,但是未出现人员伤亡。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火灾频次并列第一的黑龙江和吉林依然占据直接财产损失的前两位,分别占总数的28.66%和18.05%。见表3。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涉及10 类医院,主要集中在市属医院和区县医院,7 起火灾各占总数的21.21%。从火灾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前三位的医院分别是市属医院、厂矿医院和区县医院,71 人、27 人和21 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7.31%和13.46%;受伤人数前三位的分别是市属医院、厂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112 人、32 人和12 人分别占总数的60.22%、17.20%和6.45%。省属医院尽管出现恶性火灾,但是未出现人员伤亡。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居前三位的区县医院、工程建设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占总损失的28.87%、19.38%和16.97%。见表4。
表3 医院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省份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起火部位共14 类,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住院部7 起、高压氧舱5 起和宿舍4 起,分别占21.21%、15.15%和12.12%。需要解释的是,在住院部7 起火灾中普通病房4 起,重症病房2 起,住院部门口1 起,分别占57.14%、28.57%和14.29%。从火灾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前三位的起火部位分别是高压氧舱、住院部和电缆沟,39 人、38 人和37 人,分别占总数的25.00%、24.36%和23.72%;受伤人数前三位的分别是电缆沟、住院部和施工工地,97 人、30 人和15人分别占总数的52.15%、16.13%和8.06%。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占据前三位的宿舍、厨房和住院部分别占总数的17.34%、15.22%、和12.85%。见表5。
1949—2019 年全国医院恶性火灾事故在8 种直接原因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电气火灾,11 起占总数的33.33%,其次是生活用火不慎,8 起火灾总数的24.24%。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过失行为占第三位,4 起火灾总数的12.12%。从火灾伤亡上看,死亡人数前三位的直接原因分别是电气、施工作业和生活用火不慎,76 人、20 人和18 人,分别占总数的48.72%、12.82%和11.54%;受伤人数居第一位的是电气火灾,108 人占总数的58.06%。从直接财产损失上看,医院恶性火灾事故直接原因所占比例最高的生活用火不慎火灾,49402.59 万元占总数的34.36%。见表6。
表4 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医院类型
表5 医院恶性火灾事故起火位置
表6 医院恶性火灾事故原因
讨论与建议
通过对1949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9 月30 日国内医院发生的33 起恶性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发现:火灾频次、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在年份、月份、省份、医院类型、起火部位和直接原因6 类分组中呈现出不同特点。如电气火灾造成人员死亡占48.72%,受伤人员占58.06%。为做好医院恶性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以下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1.将电气火灾的防范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实现电气火灾隐患的早发现,早消除。
2.为防范生活用火不慎造成的火灾,可以考虑在食堂后厨灶间等部位安装自动灭火系统,选用适宜灭火剂,将火情消除在初始阶段。同时,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将消防管理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
3.为防止医疗过失行为和放火造成的火灾,医院医疗主管部门必须承担自身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范,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职责。同时,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讲方法、讲效果,防止患者及家属出现过激行为。
4.对于施工作业的防火工作,重点在于落实明火作业制度,做到有预案、有措施、有看护、有报批、有记录。
5.住院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对于高风险的高压氧舱,火灾防控的重点在于全面解读和认真落实《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和应用规范》,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实现日常能防范,有事能处理。
本研究利用公开的火灾信息,不排除个别医院恶性火灾案例未公开报道或未进入采集范围,火灾资料不完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火灾原因和财产损失方面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