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2020-04-24唐更华吴丽珊
唐更华,郭 磊,吴丽珊
(广东工业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企业经济实力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管理水平日益提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越来越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基本工具与方法。但相关研究与统计资料显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与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珠江三角洲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与管理,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对滞后。本文尝试以珠江三角洲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与揭示该地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以期为进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信息披露水平提供参考。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公司规模是分析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关键因素。António,Dias等通过分析57家不同规模(小、中、大)葡萄牙公司的披露做法,发现规模较大的公司会披露更多有关环境与社会的信息[1]。国内学者宋林等以合法性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特征,他们以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显著增长[2]。许洁莹以我国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为依据,实证分析发现各期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公司规模大小呈正相关[3]。李搏对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规模显著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4]。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公司的经营能力也是影响CSR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经营能力强的公司更善于维护与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乐于披露较多社会责任信息,提升企业的信誉。而经营能力弱的公司由于资金等的限制,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或者没有能力承担,CSR信息披露表现较差。Hermawan A等以2010-2014年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银行公司为样本,来调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决定因素,结果显示,盈利能力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产生了积极影响[5]。Ali W,Frynas J G 等基于对76篇实证研究文章的调查和内容分析,回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推动企业社会责任(CSR)披露的因素,发现盈利能力是推动企业CSR信息披露的主要公司特征之一[6]。乐菲菲采用创业板2012-2015年的数据研究发现,经营绩效对社会责任具有显著正向影响[7]。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盈利状况正相关。
财务杠杆是公司经营中的重要财务指标,当债务水平偏高时,公司的财务风险也会相应地增大,公司管理者为了取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会适当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以反映公司内部情况,包括年报、临时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国内学者何宜庆等对企业负债经营与社会责任有效性进行研究,发现负债经营的财务杠杆效应对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具有促进作用,且当企业规模越小、固定资产比重越低、属于非国有企业时,负债经营的有效性就越凸显[8]。涂红和郑淏对我国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负债水平越高、盈利水平越高、轻资产行业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越有利于提升企业价值[9]。陶文杰等的研究表明高水平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的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低水平企业[10]。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杠杆率正相关。
独立董事比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比例,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仍然比较注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在社会责任实践与信息披露方面尚未发挥实质性影响。Abu Qa'dan等通过实证检验调查约旦背景下董事会构成变量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水平的影响,发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百分比对CSR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11]。Ashfaq K 通过执行多元回归分析,测试了董事会构成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发现两者显著负相关[12]。丁丽华以我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金属、非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13]。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4: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负相关。
李钻等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展开了研究,发现国有控股企业比非国有企业有更强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机和意愿[14]。M Y Guo,Y F Hu 等选取2011年至2015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研究国有股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国有股和国有股比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5]。许英杰的研究表明,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好于非国有控股企业的社会责任能力成熟度[16]。
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国有控股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
文章以2012-201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在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公司为研究样本,并且剔除在研究期间内评级数据或财务数据不全的企业和被沪深两市标记为ST、*ST类的亏损企业,最终得到52家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其中,企业社会责任评级得分数据来自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ankins CSR Ratings,简称RKS)的评级报告,其他财务数据均来自锐思金融研究数据库(www.resset.com)。本文的数据处理主要使用的是Excel与统计软件STATA 15.0。
(二)变量设置
1.被解释变量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作 为 专 业 的第三方评级机构,润灵环球开发了MCT 2012_1.2i四级评级系统,分别从Macrocosm-整体性(满分30)、Content-内容性(满分45)、Technique-技术性(满分15)、Industry-行业性(满分10)出发,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进行全面专业的专家评级。本文借鉴学者李远慧等的方法,分别用CSRD_M、CSRD_C、CSRD_T、CSRD_I表示这四项指标[17],从细节上考察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整体性、内容详实性、技术完备性及行业规范性水平,并用CSRD表示企业CSR信息披露总体水平。
2.解释变量
公司规模(Firm size):大规模的企业受到公众和政府更多的关注,因此更倾向于采取措施以减少政治成本,本文用公司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并用SIZE表示。
盈利状况(Return on assets):本文用总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期末总资产)来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并用ROA表示。
财务杠杆(Leverage):企业财务杠杆率越高,需要披露更多的信息以满足债权人的信息需求。本文用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期末总资产)反映财务杠杆作用的大小,并用LEV表示。
独立董事比例(Independent directors):董事会的独立性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用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比例来衡量其独立性,并用INDEP表示。
股权结构(Shareholder of enterprise):本文将第一大股东性质设置为虚拟变量,当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时取1,否则为0,并用SOE表示。
(三)建立模型
根据研究假设,本文采用OLS回归模型方法对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检验,建立以下回归模型:
三、回归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先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找出数据的基本特征和规律,为接下来的分析做准备,见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根据表1统计结果,从CSRD来看,虽然最大值高达89.3分,但均值仅为50.29,整体披露水平较低,且披露水平标准差达到15.01,表明研究期间样本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活动的差距明显。从CSRD四个分类指标来看,样本企业在整体性M和技术性T方面表现较好,均值分别为17.2和8.15,达到了指标满分的一半,且最大值分别为28.13、14.22,接近满分,表明样本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比较注重报告条目的完整性和技术完备性,编制框架和编制技术较成熟;内容性C满分为45分,而均值为21.82、最小值为7.91、最大值为39.44,表明样本企业CSR报告的内容覆盖不全面,有待完善;行业性I满分为10分,样本企业的均值仅为3.15分,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0,表明样本企业在报告CSR信息时行业敏感性不强且差距显著,两极分化严重。
从公司规模来看,最大值仅为30.74,且标准差为1.98,表明珠江三角洲上市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且发展程度相差不大,盈利状况均值为0.04,最小值甚至为-0.09,反映了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较差,该情况也从侧面印证了公司规模偏小这一特点。此外,从股权性质看,其均值为0.77,更接近1,表明珠江三角洲上市企业仍然以国有控股为主,非国有企业占少数。
(二)相关性分析
为了检查变量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首先对变量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见表2。
表2 变量间的相关性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公司规模、财务杠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股权性质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另外,盈利状况、独立董事比例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各解释变量之间也表现出一定的相关性,尤其是财务杠杆与公司规模两个变量之间相关系数较大,为检验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此处做一个变量间的方差膨胀因子检验,见表3。
表3 方差膨胀因子检验结果
经验判断方法表明:当0<VIF<10时,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当10≤VIF<100时,存在较强的多重共线性;当VIF≥100时,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表3结果显示,每一项解释变量的VIF值都小于10,且均值为1.73,表明各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可以继续后续的检验分析。
(三)回归分析
本文利用STATA 15.0 软件对面板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报告了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由于常数项对模型不显著,因此选择去掉常数项,可以看出五个模型都是联合显著的(模型的P值为0),具有统计意义,见表4。
表4 模型回归结果
模型(1)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CSRD)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公司规模(SIZE)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与H1预期结果相符;财务杠杆(LEV)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与H3相符,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杠杆率正相关,债务人压力可以有力督促企业通过披露更多社会责任信息来展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便获得债务人的信任;独立董事比例(INDEP)的回归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与H4相符,表明独立董事比例高的企业越不愿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独立董事在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方面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其关注的重点不在社会责任活动上;股权性质(SOE)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相比,更愿意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与H5相符;盈利能力(ROA)的回归系数为负数并且不显著,与H2不相符,表明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其CSR信息披露水平越低下。原因可能是:公司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必然会损害一部分股东的既得利益,而股东投资是以其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愿意过多承担社会责任,此外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往往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也不愿意公司在社会责任活动和信息披露上投入过多资金,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股东和经营者的这种意向会愈发强烈。
模型(2)~(5)分别考察了社会责任报告整体性M值、内容性C值、技术性T值和行业性I值的影响因素,回归结果显示:公司规模的回归系数在四个模型中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规模大的公司比规模小的公司受公众关注更多,不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较高,在CSR报告整体性、内容详实性、技术完备性及行业规范性等方面也都有较好的表现。财务杠杆率在5%的水平上与M值和C值显著正相关,社会责任报告框架比较完整、内容更详实,这是企业减轻债务人压力的普遍做法;对T值和I值不显著的原因可能是债务人只关心自己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即公司的经营现状,而披露报告的编制技术和行业规范性对其资金流动影响不大。股权性质也在5%的水平上与M值和C值显著正相关,因为国有控股企业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严格管束,具有强制披露CSR信息的责任,相比非国有企业而言会更加严谨、完善;对T值和I值不显著可能是由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社会责任系列国家标准没有对编制技术作出强制要求。独立董事比例在5%的水平上与M值显著负相关,在10%的水平上与C值显著负相关,在1%的水平上与T值、I值显著负相关,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对公司的控制越强,但是不注重对社会责任活动的关注,CSR报告框架不完整、内容覆盖不全、编制技术不成熟、行业敏感性不足。盈利能力对I值的回归系数为-14.17,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对M值、C值、T值均不显著,表明样本公司股东和经营者都是个人利益至上者,不愿意牺牲个人所得去支持企业参与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较敷衍。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12-2016年珠江三角洲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从CSR信息整体披露水平看,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率、股权性质(国有控股)与珠江三角洲A股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CSR信息披露水平显著负相关,盈利能力与CSR信息披露关系不显著。(2)从CSR信息披露各分类指标看,CSR信息披露整体性和内容性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率、独立董事比例和股权性质,技术性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公司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而行业性主要受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和独立董事比例影响。(3)从影响程度看,公司规模是影响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CSR信息披露最重要的因素,其次为独立董事比例、财务杠杆率、股权性质、盈利能力。
从结论可知,珠江三角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信息披露方面尚未发挥实质性作用,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也未能充分认识到社会责任实践与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为提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还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公司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如在独立董事制度创新方面,可以根据公司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设置企业社会责任独立董事。这种制度创新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与信息披露的专业化水平,也有助于企业通过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获得独特竞争优势。此外,适度的债务人压力也可以督促公司披露更多社会责任信息,提高CSR信息披露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