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中医针灸治疗中风患者的临床效果
2020-04-19李艳君
李艳君
【摘 要】目的:探究中医针灸治疗中风患者的临床效果。方法:将近期我院收治的中风患者分为对照组(采用功能训练)与观察组(给予中医针灸)。结果:治疗前,两组患者在FMA评分中没有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在FMA评分中显著优于对照组,上述数据经统计学比对后结果提示具有明显差距(P<0.05)。结论:在中风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联合中医针灸进行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值得推广。
【关键词】中医针灸;中风患者;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2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3-0129-01
中风在临床中称为脑卒中,该病多发于老年人群,具有起病较急、病情严重、致残率与致死率高等特点。而在中风患者治疗后,其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并发症,甚至引发半身不遂,对于患者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治疗方式,促使患者肢体功能的恢复[1]。本文为了深入探究中医针灸治疗中风患者的临床效果,选取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间在我院收治的100例中风患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于本院接受治疗100例中风患者,样本纳入时间为2018年5月,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按照随机化原则分成两组。对照组性别:男患、女患依次是26例、24例;年龄主要分布于58岁~74岁之间,平均(66.8±4.1)岁。观察组性别:男患、女患依次是27例、23例;年龄主要分布于59岁~75岁之间,平均(67.3±4.0)岁。本研究申报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将2组患者的基线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后可知,其组间不具备明显差异(P>0.05),可进行下一步分析研究。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功能训练:(1)上肢功能训练:使用抗痉挛负重训练,让患者的患侧部位向健侧进行旋转,两手交叉向前延伸,前臂进行旋转训练;(2)下肢功能训练:让患者健侧手臂握住床架,用力将患侧部位由下向上尽可能抬高;(3)坐位功能訓练:指导患者在床上与凳子上以坐姿进行平衡功能训练,同时指导患者进行提腿的动作,以此来提高患者的股四头肌肌力与腰部肌群的恢复;(4)站立与步行训练:从帮助患者站立开始,让患者尝试自主床边站立,随后指导患者进行单腿负重与重心转移的训练。患者的功能训练时间为30min/次,1次/d。
观察组在采用功能训练的基础上联合中医针灸进行联合治疗:根据中医经络理论,选择患者的环跳穴、足三里、阳陵泉穴以及三阴交穴等穴位进行针刺,针刺15min后行针1次,共持续30min,1次/d。两组患者均持续治疗7d为一个疗程,疗程结束后休息3d进入下一个疗程,共持续5个疗程。
1.3评价标准
参考FMA评价肢体运动功能[2]:主要评价上下肢运动功能,严重运动障碍:<50分;明显运动障碍:50-84分;中度运动障碍:84-96分;轻度运动障碍:96-99分。
1.4统计学分析
将本次试验所产生的数据均通过SPSS19.0软件进行分析比较,本次研究所需进行分析的数据为两组FMA评分,将需进行分析比较的数据以()的形式呈现,并进行t检验,当分析对比后其结果P值低于0.05时则说明两组数据间的差异具备统计学价值。
2 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者在FMA评分中没有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在FMA评分中显著优于对照组,上述数据经统计学比对后结果提示具有明显差距(P<0.05)。如表1所示:
3 讨论
中风在老年人群中有着较高的发病率,中风患者因其运动神经元受到损伤,进而导致患者产生运动功能障碍,不仅会影响到患者心理健康,同时还会大幅度降低患者的生存质量和自主生活能力。在中风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多采用了功能训练的方式,这种训练方式能够有效帮助患者恢复自身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但单纯采用这种方式的疗程较长,且患者的康复效果往往不够理想。因此,中医推拿联合针灸治疗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在该病的临床治疗中。针灸作为我国的传统治疗方式,其能够通过针刺患者穴位,进而改善患者的血流变情况,促使患者病变部位的脑血流波幅恢复正常,提高患者的血流速度,进而起到改善患者脑部组织的作用[3]。
综上所述,在中风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联合中医针灸进行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马永强, 杨艳艳. 观察疏血通联合中医针灸治疗中风恢复期患者的临床效果[J]. 健康之路, 2018,7(5):167-168.
[2] 温秀新. 补阳还五汤配合中医针灸治疗中风后肢体功能障碍的疗效[J].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 2019, 25(12):135-135.
[3] 毕国峰. 中医针灸结合康复治疗中风偏瘫的临床效果观察[J]. 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 2018,23(55):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