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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实控人无疑抓住了“牛鼻子”

2020-04-19杨芳

董事会 2020年3期
关键词:董监高牛鼻子实控

杨芳

《证券法》去年12月修改;证监会2020年系统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以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为重点。关键少数这个词,自2015年“两会”期间习总书记提出之后,成了各行各业监管部门的热门话题。对上市公司而言,关键少数就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核心是实控人。危害上市公司最大的,是实控人把上市公司当提款机,掏空上市公司资产,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

有些实控人把上市公司作为资本收割机。2014年印纪传媒借壳高金食品,实控人肖文革联合他人,虚高资产虚高估值,然后对赌期间大肆财务造假,精准“完成”对赌业绩,把市值拉高到400亿套现后,然后巨额减值商誉,转手把股权丢给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自己华丽脱身;公司治理完全形同虚设,公司集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秘四个重要职务于外籍华人吴冰一身,实控人自己隐身幕后。这种操作是我们最怕的,因为收割完后的壳公司毫无价值,只能退市了事,但投资者损失已无法追回。有些并购虽然也表现出高估值、高商誉减值,但减值之后公司还有价值,实控人没有放弃上市公司,后期还会努力经营。2018年汤臣倍健35亿收购轻资产公司LSG,收购第一年后业绩变脸,但实控人还在,结合股权激励计划来看,未来公司可能还会有业绩,也许收购只是买贵了,撇脂之后的公司还有肉。比较两个案例,会发现前者危害更甚。所以,监管要盯住实控人,你是玩资本的?还是做实业的?!

近期出台的监管法规不可谓不严,如信息披露制度、对实控人股权质押的分层监控制度、对中介机构的严监管、从严从速的退市制度,以及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可以说是中国资本市场里程碑式的事件。新证券法大幅度提升了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必将对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形成很大的震慑力。相信新证券法實施以后,一部分不独立或不专业的独立董事会退出市场,原来胆子“较大”的董监高行事也会有所约束,但他们对实控人的制衡作用不会很大——虽然违法成本很高,虽然是董监高“连坐”,但当实控人要一意孤行、铤而走险的时候,他们的作用是有限的。

对实控人最有约束力的是外部力量,如机构投资者。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的机构投资者虽然不少,但对实控人进行干预管理的很少,多数机构投资者只是充当财务投资者的角色,没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其实,他们在独立性、专业积累和风险控制能力都是比较强的,未来应该强化机构投资者的责任,发挥他们对实控人的制衡作用,这其中包括重大事项决策的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等。

过去沪深交易所及各地证监局所组织的培训中,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培训很多,针对实控人的很少。俗话说“无知者无畏”,资本市场最应该教育的其实是实控人。而且,除了传统企业之外,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科创类企业上市,相比前者,科创类公司的实控人往往在科研、本专业领域上很强,而在企业管理、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上很弱,所以他们非常必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2019年,上交所举办了上市公司实控人专场培训,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未来这样的培训应该强制化、常态化,而且要进入考核。除培训之外,监管机构还可以加入其他的信息沟通,把资本市场的最近监管要求、最新动向、被处罚的案例等,及时传递给实控人,因为“有知才可能有畏”!

目前,国内的监管政策已经很多,也相对完善,未来的重点应该放在执行和细化上。在向着注册制行进的路上,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守规矩的上市公司操盘者和理性的投资人,要让这些制度落地,持续的教育和监督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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