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背景下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体系建设研究
2020-04-14吴辉球尚艳伟黄艳
吴辉球 尚艳伟 黄艳
[摘 要]在当前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下,监事会体系流程必然也要改革与优化。本文从财务、招投标管理及内部审计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对人员考核与激励、招投标采购、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相关流程的优化监督,以期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良性互动的内控体系,构建良性运转的监事会体系。
[关键词]市场化背景;国有企业;监事会;体系建设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0.06.044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0)06-0-03
0 引 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思想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构建新的业务、文化、组织架构体系。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担负着监督职能,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当前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下,监事会体系流程必然也要改革与优化。国有企业应在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对监事会体系流程的优化建设,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决策公平、公正。
1 加强监事会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1.1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成果逐渐体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呈现新的面貌。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带来的效益应该惠及全民,这需要有效监督。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占控制地位,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为了防止经营管理者损害股东利益,滥用职权,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的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承担着监督职能,对经营者的行为和决策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人事、业务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经营者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国有企业中大股东为国有资本,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保障作用。
1.2 建立三权分设的内控体系
决策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抉择的机制,良好的决策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指引正确的方向。执行就是把决策方案付诸实施的过程;监督就是对决策制定机制、执行落实及对执行结果进行全方位监督;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其中,事前监督指对决策依据的相关制度、程序进行监督,对制订方案的过程进行监督。事中监督指对决策执行的过程进行监督,当发现执行偏离轨道方向时,及时纠偏,确保按正确决策执行。事后监督指对结果进行评估、审计的监督。若一个事项经决策后付诸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全过程的监督,发现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或执行后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监督主体会及时与执行主体沟通研究,优化执行方案或联合向决策主体及时反馈,从而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决策……”的闭环。又因决策、执行、监督3项职责在运行过程中分别赋予不同的行为主体,各司其职,适当分开,利于厘清职权关系,这样形成3项职责相互协调,相互独立、良性互动的内控体系。
1.3 打造监督有力的阳光国企
在市场化背景下,监督有力的监事会体系,能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通过检查公司财务、业务,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通过对国有企业关键业务、财务及招投标采购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加大对国有企业中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使国有企业在市场化背景下保证各项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国有企业决策的公信力。监事会体系的建立及完善,需要结合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协同联动和监督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从而打造阳光国企。
2 监事会体系建设的相关措施
2.1 确保监事会财务知情权及监督权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对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报送制度有知情权及监督权。对于重大事项,如贷款担保、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等,监事会应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防止出现经营管理者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财务部担负着为国有企业管理资金的职责,要做好日常的资金使用计划与管理工作。此外,还要避免大型项目建设资金数额大、拨付资料多、拨付流程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极易出现索、拿、卡、要的现象。同时,财务工作时时刻刻需与资金打交道,国有企业账上时有大额资金,如果财务人员思想松动,极易发生违法行为,所以,要切实完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坚持以制度建设来约束权力,以制度建设落实财经纪律。国有企业监事会也应加强对财务管理流程的监督。财务管理要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资金使用预算及决算的管理,对于临时的计划外支出,需严格谨慎审批。同时对企业财务审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进行规范,做到经济业务活动到哪里,财务制度就延伸到哪里,强化制度监督意识。为保证集团资金安全,财务部要认真查找风险隐患点,对每一个账户严格设置双U盾和独立支付密码,每一笔资金的调动都由会计出纳共同操作,大额资金要加强电话核实,切实提高资金的有效管控,防止重大违规行为发生。加强大额资金管理,對于重大项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切实做到财务岗位、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等相关流程环节按制度流程执行,监督到位。
2.2 加强对重要人事任免及考核监督
国有企业监事会对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在市场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尤其是重要的专业人才。首先,确保公司更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围绕考核、激励等进行系统性设计,引入价值付薪理念。其次,建立一套对内公平、对外竞争的动态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在战略落地中的引导性价值,最大限度激活人力资源。在执行过程中,监事会应该对重要人事任免进行建议及监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发表意见。监事会应加强对重要人事考核的监督,监督是否按照考核制度,是否严格按流程考核,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绩效考核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加强纪检监察对考核过程以及考核结果与运用的监督,避免出现考核不嚴、平均主义、回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等相关问题,确保国有企业相关考核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员工工作绩效持续改进。
2.3 严防项目招标采购风险
项目建设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为避免不公平竞争、利益输送、各类干预等违规违纪行为,应加强监督,严格招投标等各项程序。项目招投标工作事关公平、公正,社会最关注,人们最关心,要尽量做到公开、择优选取。公开招投标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执行,严禁故意肢解发包,严格执行招投标回避制度,杜绝产生利益链。对于需要公开招标及简易招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将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报公司董事会会议决策批准,招标采购前期手续办理及招标采购过程公司监事会等相关监管部门需全程监督参与,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非公开招投标项目要根据公司相关招投标管理制度,让承办部室、监督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开标、评标、定标,让该项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做好事前监管,规范各类承包单位的确定过程,确保工程类和工程服务类等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杜绝关系网、利益链现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对拟中标结果,公示方式为公司网站或公告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逾期无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才能形成中标结果。
3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监事会体系中的作用
我国国有企业的监事会监督职能实现通常与内部审计职能相关,可以考虑监察职能与纪检职能合并,组成纪检监察部,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审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监督人员应依法监督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3.1 转变内部监督审计的目标定位
目前,我国大多数内部监督审计主要关注财务审计,要将审计目标定位从财务审计转向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风险审计等方面,将内部审计的作业范围从财务审计转向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绩效审计。作为国有企业的监事会,领导公司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在内部监督审计的工作中,要强调流程的规范性。常规监督审计需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批,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除了财务审计外,还要关注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审计,必要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开展专项审计,完善专项审计的启动流程及程序。
3.2 转变内部监督审计的理念
目前,我国内部监督审计多为事后审计,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的缺失使内审部门不能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督,以结果为审计标的,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而事前预测是项目立项前的风险评估、事中的过程审计是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测试,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为审计提供较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公司的监事会,要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对标同行业市场化运行的公司。公司内部监督审计部门参与内控监督,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如人员绩效考核、招投标过程中要有内部监督。只有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公司各项制度有序运行,公司才能无后顾之忧,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奋斗。
3.3 转变内部监督审计实施方式
首先,打破传统的由监督审计部门单独审计的方式,可以联合其他部门,由监督审计部门牵头,联合财务、人事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成立监督审计组,实行部门之间交叉审计。其次,可以借助外部审计,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借助外部专家的力量完成审计。最后,创新内部监督审计手段,除了传统审计的采访、调研、函证、查账等手段外,还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收集同行业、同类型的相关数据进行系统对比分析,先通过控制测试、数据分析找出疑点,再确定审计重点,通过审计重点扩展延伸,从而达到审计目的。
4 结 语
在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多重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对公司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的组建及变革涉及不多,笔者研究了我国部分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对国企市场化改革中监事会体系建设提出了一些见解和思路。笔者认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应从人事、财务及招投标采购方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监事会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监督职能,真正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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