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孕妇产前凝血四项、D-二聚体及血小板水平的临床意义研究
2020-04-12叶丽娜
叶丽娜
广东省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广东河源 517000
在实际临床工作中能够发现,由于妊娠周期的不断增加、宫内胎儿的不断生长和发育、临床分娩等因素的影响,广大孕妇的身体都会产生一系列较为特殊的生理性变化,以纤溶系统、凝血功能所发生的变化程度最为明显,孕妇机体的激素水平、凝血因子水平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凝血功能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1-2]。本研究分析临产孕妇在产前对凝血四项、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水平等几项指标进行监测的临床意义,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8月~2018年8月在我院进行孕期检查并分娩的存在高危因素的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临产孕妇各48例,分别将上述研究对象命名为研究1组、研究2组、研究3组、研究4组。研究1组中经产妇17例,初产妇31例;年龄20~37岁,平均(25.7±4.5)岁;孕周3~11周,平均(5.9±0.6)周;孕次1~7次,平均(1.5±0.4)次;研究2组中经产妇19例,初产妇29例;年龄21~34岁,平均(25.5±4.8)岁;孕周13~27周,平均(19.6±0.5)周;孕次1~7次,平均(1.6±0.3)次;研究3组中经产妇20例,初产妇28例;年龄19~36岁,平均(25.2±4.7)岁;孕周29~42周,平均(38.6±0.8)周;孕次1~6次,平均(1.4±0.5次);研究4组中经产妇22例,初产妇26例;年龄20~37岁,平均(25.4±4.9)岁;孕周37~43周,平均(39.6±0.8)周;孕次1~6次,平均(1.5±0.7)次。上述自然指标数据除孕周外,任意两组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妊娠阶段划分标准
妊娠12周以下(含12周)为妊娠早期阶段;妊娠13~28周(含13周和28周)为妊娠中期;妊娠29周以上(含29周)为妊娠晚期;准备分娩时为临产期阶段[3]。
1.3 方法
所有研究对象在入组之后次日,抽取静息空腹状态下静脉血液5mL,经过充分的震荡混匀处理后,置于3000r/min的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10min左右,使血清和血浆能够充分分离,取血浆置于-20℃的环境当中作为待检测标本,所有检测需要在血液标本采集制作完成之后的2h内完成。采用固定法对各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水平进行测定,采用免疫法对D-二聚体水平进行测定,采用血细胞分析仪对血小板计数水平进行测定。对比四组上述指标检测结果和阳性率水平。
1.4 检测结果阳性评价标准
D-二聚体水平高于220ng/mL定为阳性;血小板计数水平高于300×109/L定为阳性;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低于35s定为阳性;凝血酶原时间低于12s定为阳性;纤维蛋白原高于3g/L定为阳性;凝血酶时间低于10s定为阳性[4]。
1.5 观察指标
(1)四组研究对象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2)四组研究对象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阳性率。
1.6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8.0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 s)表示,多组间计量资料采用方差检验,以F值表示,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四组间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比较
四组研究对象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水平、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组凝血酶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四组研究对象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比较(± s)
表1 四组研究对象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比较(±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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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四组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阳性率情况比较[n(%)]
2.2 四组间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阳性率
研究4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水平检测结果阳性率多于研究3组、研究2组、研究1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3组多于研究2组、研究1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2组多于研究1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各组凝血酶时间检测结果阳性例数任意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孕妇在处于不同妊娠时期的时候,其生理过程所发生变化的程度不同。机体处于适度高凝状态下,可以对妊娠后期的产后出血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但如果处于长期严重高凝状态下,就有诱发相应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5]。根据近些年来临床及相关领域进行的研究结果显示,临产妇的血液普遍处于高凝状态,这对分娩之后在短时间内进行止血是十分有利的,但同时也会使早产、高血压妊娠综合征、胎盘早剥以及死产等相关并发症出现的可能性加大,从而对母婴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不利影响[6-8]。对妊娠期女性的凝血四项、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水平进行检验,可使妊娠期各症状的检出情况更加理想。在临床上常规检查的凝血功能的四项指标当中,凝血酶原时间水平的高低主要可以对外源性凝血因子的生物活性强弱程度进行反映,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水平的高低则主要是对内源性凝血因子的生物活性强弱程度进行反映,纤维蛋白原属于一种由肝脏进行合成的蛋白类物质,主要具有凝血功能,凝血酶时间能够对了解血浆中的纤维蛋白所含有纤维蛋白原的实际量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D-二聚体属于交联纤维蛋白被纤溶酶经过水解之后产生的一种降解产物,该物质在血清中的含量水平增加,可以说明机体有纤维蛋白溶解并有血栓病灶形成。当凝血酶原时间水平改变幅度达到标准值的35.0%以上的时候,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可能性就会上升8.0%左右,还会导致肺栓塞。血小板属于一种对机体凝血与止血功能起到决定作用的重要物质,该物质主要在受到损伤的血管上皮部位进行黏附和集聚,属于血栓产生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因此,在产前的各个妊娠阶段,对孕妇的凝血四项、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水平进行联合检测,能够对孕妇机体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而及时的了解,使纤溶系统功能更加稳定,对产后出血和凝血状态的产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8-15]。通过本研究,充分证明临产孕妇对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除凝血酶时间外的凝血四项指标会明显异于其他妊娠阶段的孕妇,临床上可以将这一特征作为对孕妇妊娠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临产预测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