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0-04-10邓庆猛韩冬
邓庆猛 韩冬
乡土建筑是散布于广大乡村、与乡村生产生活相关、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建筑,从使用功能上来讲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宗法建筑、交通类建筑以及社会公益性建筑等。以“孟子故里”邹城市为例,目前乡土建筑主要涵盖已调查登记的132处古建筑、6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经挂牌公布的28处历史建筑等载体形态,此外,还包括1949年以后建成的颇具地方乡土特色的传统建筑类型。这些建筑散布乡村田间,数量众多,且与广大民众生活紧密相连,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特别是乡土建筑的展示利用力度有待加强。本文试从乡土建筑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存在的问题、工作思路和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乡土建筑保护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些许借鉴。
一、乡土建筑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
乡土建筑是乡村文化遗产的重要形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邹城市的郭一石拱桥、康桃古井、昌平山玉皇庙、王屈弥勒寺、中唐潘氏家祠、庙东王氏祠堂、高李李氏民居、东深井民居、凰翥文昌阁、大园戏楼等古建筑,以及双庆扬水站、朱山庄扬水站、前楼曙光渠、南亢排灌站、深沟放水涵洞、西参沟大屋窖、时枣行大屋窖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是农业文明时代背景下“三农”发展的实物见证,是当地民众辛勤劳动与高超智慧的结晶,展示了乡村文化遗产的丰富形态和价值内涵,也是新时代新形势下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乡土建筑是乡村历史发展的重要见证,是助力乡村振兴的沃土。高李李氏民居、东深井民居等以梁架起构、青砖(或青石)小瓦为主要特色的古建筑,双庆扬水站、南亢排灌站等以砖石混筑、宽敞高大为特色的近现代建筑,既是社会经济变革发展的时代产物,又是建筑审美与建造艺术不断发展的实物见证,既是乡村历史文化沿革的缩影,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代背景,不仅是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要内容和地方史志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培植乡土文学和社会主义新时代文艺作品的肥壤沃土。其中,始建于清嘉庆年间的高李李氏民居不仅是李氏家族文化教育兴盛及“状元村”美名的实物见证,也开启了高李村及郭里镇崇文重教的良好时代风尚。
乡土建筑是乡村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精神动力。高李李氏民居、盛氏民居等个人或家族自建自用的民居住宅,庙东石拱桥、西参沟大屋窖等社会共建共用的公共建筑或设施,其建设主体或资金来源可分为地方姓氏宗族和社会民众两个层面,但都融会了乡村民众的宗族思想、信仰观念,既是乡村集体意识的物化表现,又是乡村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更是唤醒乡愁记忆、沟通民众情感、维系乡村稳定的重要精神纽带。中唐潘氏家祠、前庙孟母三迁祠等建筑已成为当地开展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在乡村文化交流展示、激发村民创新创造活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土建筑是乡村规划布局的重要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着眼点。上九山建筑群、东深井民居等建筑,选址考究、布局严谨、形制鲜明;庙东石拱桥、东颜庄石桥等建筑,依水而建、造型奇特、寓意丰富,是地方建筑艺术与思想、文化、哲学等观念相融合的实物代表,展现了高超的建筑理念和强烈的规划布局意识,不仅构成了当时乡村建设布局的重要内容和支撑,也成为当地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地名标志,更是新时代新形势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文旅产业融合、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着眼点。
二、乡土建筑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乡土建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因产权人、使用人疏于管理,前圪民居、白庄天齐庙等建筑出现维修不及时、环境差的问题。因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缺少相应政策和资金扶持,或缺乏有效的保护利用措施,东山头民居、东深井民居、东颜庄石桥等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系统性不强,在坚定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有的镇街在实施村庄改造时,没有提前制订保护方案,导致前鲍汤氏宗祠、泰山行宫、西参观音大殿等乡土建筑出现冷清、破败的现象,保存状况堪忧,势必影响其应有作用的发挥。
第二,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乡土建筑在乡村振兴中的统筹利用受到限制。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目前主要集中于文物部门,社会上也形成了“老房子就是文物,就是文物部门的事”的惯性思维,从产权人、使用人的直接责任,到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谋划、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等工作环节未形成良好的体制机制。特别是伴随着国家对文物及文化遗产的日益重视,社会民众对东颜庄张氏家祠、庙东王氏祠堂等文物遗存进行维修利用,对上镇玄帝庙、子张祠等历史遗迹进行修复重建的诉求日益强烈。要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整合地方资源,对乡土建筑进行统筹利用,有力推动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利用与满足社会群众诉求的双向发展,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共荣共进,需要有良好的体制机制来保障,需要有顶层的规划设计和有效的政策措施来推动。
第三,宣传展示程度偏低,乡土建筑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地位尚未凸显。如老营关帝庙、昌平山玉皇庙等建筑,或作为村民住房或作为民间祭祀场所使用,东巩民居、王屈弥勒寺等长期无人管理、杂草丛生,郑文廷民居、南龙河关帝庙等虽经维修但仍空置不用,整体来讲,对其文化内涵的挖掘研究还不够。特别是秦氏家祠、杜氏家祠等一些家祠,以及东深井郑文乾民居、果庄民居等一些民居,使用功能过于单一。对家族、村庄等歷史文化及相关资源的研究不够,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没有得到有效梳理,加之创新不足,缺少新载体、新手段,整体宣传力度偏低,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结合度不高,在乡村振兴中的应有价值和地位没有凸显出来,文化影响力依然较弱。
第四,产业融合水平不高,乡土建筑对乡村振兴的经济贡献率整体偏低。除了乡土建筑本身处于多点散布、产权不一的状态,以及集中利用工作欠缺外,乡土建筑与农林、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不够,缺乏品牌意识。像庙东石拱桥所在村庄依山临河,还拥有古井、王氏祠堂、古遗址、古墓、传统民居及农林等特色资源,但缺少以此为依托的产业项目和文化旅游品牌。产业化融合发展程度不高也导致乡村文化遗产影响力不强,最终势必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关键突破和亮点呈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第一,明晰职权,强化主体责任。对乡土建筑的产权及使用状况开展统一调查登记,进一步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及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在乡土建筑使用、管理、保护、安全、利用、宣传等各项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进一步带动形成统一有序的良好工作氛围。对于东深井民居、东山头民居等具有较高价值的古建筑群落及前楼曙光渠、宋山扬水站等较为密集的近现代建筑群落,在符合法律规定及产权收购条件的前提下,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进一步增强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动力源泉。
第二,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从全市层面来讲,首先,立足实际做好顶层设计,统一将乡土建筑资源纳入市域或镇域地方社会经济规划中来;其次,做好分工协作,既强化集中领导,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最后,强化基础保障,从人、财、物等相应的政策扶持,到监、管、惩等具体的制度支撑,都需要逐步夯实。以乡土建筑相对集中的郭里、石墙、大束等镇街为例,在相关规划建设中按规定报批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认领、认养等方式激发社会力量投入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为推动乡土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三,深化挖掘,加强宣传展示。民居、家祠等凝聚的家族文化,寺庙、殿宇等体现的宗教文化,大屋窖、扬水站等呈现的近现代文化,特色鲜明。像东颜庄张氏家祠周边散布有民居、古桥、主席台及碑刻等文物遗迹,且濒河临道、交通便利,具有开发价值。针对这类建筑,应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细致研究,形成专题成果,并借助实物的、网络的等多种载体及融媒体手段,利用各种节庆活动等有利时机,策划组织专题展示,开发创意产品,积极开展乡土文化宣传推介。双庆扬水站、西参沟大屋窖见证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农业生产生活的时代历程,清晰可见的标语口号凝聚了国家领导下的广大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斗志,应积极利用其站房及干渠开展宣传展示,使之成为展示乡村历史与文化记忆的重要基地,成为乡村公共文化和群众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乡土建筑的价值,进一步扩大其文化吸引力和影响力,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思想文化和舆论氛围。
第四,加大整合,增进融合发展。乡土建筑保护利用要加强相关资源整合,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的与非文化的都需要积极结合。像东山头民居紧邻孟林、汉鲁王墓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处村庄以孟子后裔居多,同时拥有山头花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资源特色鲜明,景区规模初步形成,需要进一步综合开发利用,特别是深化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要加大部门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形成统一的力量。如高李李氏民居等建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用作孟子学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村记忆展示馆或其他乡村文化阵地,减少多头规划、工作单打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如庙东村应结合伏羲文化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伏羲文化节、核桃节等节庆活动,加大对庙东石拱桥等乡土文化遗产的统筹利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植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其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乡村振兴的贡献率。
结语
乡土建筑既关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效,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党和国家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日益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乡土建筑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
近年来,“孟子故里”邹城市坚持“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的目标定位,作出了实施文化突围的战略部署,立足乡土建筑等地方资源成功打造了“邹东深呼吸”旅游品牌,培植了以上九山建筑群为核心的古村旅游景区,同时积极落实干部下派工作部署,选派青年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帮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鲜血液。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经济社会发展及支柱产业面临转型升级,特别是置身于周边县市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邹城市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正面临着诸多困境。
依笔者之见,这些数量较多且与群眾生活和乡村发展密切相关的乡土建筑,对于有效改善当地文化旅游困境、有力促进邹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以历史文化悠久而著称,享有“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之美誉,身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等国字号招牌的千年古县,邹城市应以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为重要着眼点,整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扶持,切实采用有力措施,加大文旅融合发展和品牌培植力度,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重塑邹城文化影响力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
[责任编辑:张 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