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研究
2020-04-10刘玉勉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治党管党新思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思想建设既要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又要实现落细落小落实,这就需要建立起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的有效联系,更好地推动思想建设。
关键词: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
中图分类号:D262.6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0.01.010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思想建设既要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又要实现落细落小落实,这就需要建立起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的有效联系,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从而更好地保证思想建设实效。
一、新时代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建设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治党管党新思路。以制度巩固思想建党成果,是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直接连结,其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进入新时代,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国家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从党内来看,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苍蝇”“老虎”都存在一个相同的共性问题:理想不坚定、信念易动摇。追本溯源,主要在于党性修养未能真正融入脑中、心中、行动中。所以,党的思想建设仍需加强坚定理想信念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思想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相应的党内法规也随之建立健全。当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内容,也应体现于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中。
●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思想是先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思想理论作指导,党员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以党的思想理论作依据。基于党的思想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对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进行制度设计,以对实践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这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
●化解思想障碍问题的现实需要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此,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问题倒逼产生改革,但在改革推进中也出现了思想不一致的难题。当前影响改革的许多思想障碍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尤其是来自各种既得利益的羁绊。[1](P101)思想不解放,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2](P313)此外,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发展态势健康向上,但也存在一些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潮的错误观点干扰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引领作用。需要关注的是,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1](P59-60)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存在面對错误思潮不敢亮剑、不敢担当等思想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刚性制度约束不够。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清除当前党内存在的一些思想障碍。
二、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实践探索
党内法规既是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破”“立”结合,着眼于适应新的形势并解决现实问题,对党内法规进行了清理、废除、制定和修改。2018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共印发重要党内法规74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在思想建设领域,党内法规也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完善,形成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最新成果。
●丰富《党章》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的规定
党的思想建设的制度规定首先在《党章》中以规范条款形式呈现,包括:“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等党员义务规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指导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等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规定。其中,党员义务的第一项中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八项中的“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党的基层组织任务规定中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都是十九大修订党章的新增内容,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制度基础。
●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专门规定
2015年10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对全党提出了正面要求,变“不准”为“自觉”,目的在于培养党员高尚道德情操,为党员遵规守纪夯实思想基础,并且将全体党员均纳入了廉洁自律准则的规范对象,相较于以往的廉洁自律专门党内法规在主体范围上有所扩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2010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废止。相较于以往的针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适用对象拓展至全体党员,且针对新形势下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的现实需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的专门规定,是新时代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庄严承诺,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完善党的思想建设相关党内法规内容
除了《党章》中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的总体性规定以及专门的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党的思想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还分散于其他党内法规中。2016年10月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分论第一部分开篇即是“坚定理想信念”。2018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了“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2018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增加或修改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等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印发或修订的党内法规都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进行了调整,不断提高了党内法规建设质量,适应了新的思想建设要求和实践需要。
三、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路径
巩固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成果:一方面要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持续完善党内法规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要落实在行动层面,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践行。
●完善相关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兼具政治与法治、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等多元属性和多重作用。从法哲学视角来看,法主要是对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因为行为在客观上便于评定。而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是对于党员的思想意识进行相应的要求,这就对法规制定的专业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思想进行制度建设,如何判定思想违反了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要求,违反了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要求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些都需要在党内思想建设法规中作出回应。判定思想违反了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要求需要设置客观标准,如信仰宗教是未能坚定理想信念的客观表现、贪污腐败是未能坚守廉洁自律的客观表现、不履行培训要求是未能有效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工作的客观表现等等。同时,还需要依托于党内纪律的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形成思想建设的制度化逻辑闭环。
●强化具体规范的严格执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若要真正发挥实效,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贯彻执行中,尤其要强化具体规范的严格执行。一是要不断开发与发现能够有效落实的路径,如依托“学习强国”“师资库”等网络平台,以“慕课”方式及时跟进相应党内法规的学习指导,最精准地传达最新的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要求,解决基层党组织培训专业度不高、实效性不强的难题。二是要发挥执纪监督的权威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不力的党组织、党员追责问责,对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党员要依纪依规进行教育和处理,以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并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不应是形而上学的理论推演,其归宿应为具体实践提供有效指引。
●提升党内法规的价值认同
实现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入脑入心,需要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关键是要提升全党对党内法规的价值认同。价值认同是连结党内法规从制度到践行的根源性影响要素。形成价值认同,首先应普及党内法规知识。只有充分了解什么是党内法规,才能理解为什么要遵守党内法规。需要强调的是,坚定理想信念是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務,应当强化党内法规中推动全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相关规范要求。其次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科学有效的思想教育方式。只有真正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问题,才能形成尊重党内法规的心理共鸣;也只有确有成效的思想教育方式,才能使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在实践中切实发挥作用,实现党内法规的制定目的。因此,党内法规的权威不仅源于执纪、监督、追责的严肃性,也需要通过培育广大党员对党内法规的价值认同,形成规则意识、程序意识等思想基础,才能实现思想与制度的相互融合。
●重视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领导干部的思想状态对党员具有示范作用。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党的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干部的思想建设。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对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增加了“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相关内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亦是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思想要求向每名党员拓展。因此,在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践行中,要特别重视领导干部的带头贯彻落实,为其他党员建立正面引导,使其发挥“群雁高飞头雁带”的示范作用。
●推动整体氛围的“场效应”
我们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因此,党的思想建设还是要落实到全党的行为实践上。要充分发挥整体氛围的“场效应”,即整体环境氛围,对个体反向选择造成压力,从而塑造个体行为方式。“场效应”的产生有赖于环境的培育及推广。在全党形成践行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的整体氛围,以环境的影响与滋养,指引着党员个人行为方式,使党员个体行为与“大环境”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有效保证党的思想建设党内法规真正落实。
基金项目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省行政学院)系统2019年重点课题《新时代党内法规研究》(QS2019027)研究成果;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市行政学院)2019年度科研重点课题《新时代党内思想建设法规研究》(HFDXKT201903)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2]曹普.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如何应对危局和困境[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
刘玉勉,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市行政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宪法、党内法规教学与研究。
责任编辑 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