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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论视角下职业教育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0-04-07刘林山

教育与职业(下) 2020年3期
关键词:职业教育

[摘要]试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是强化企业作为职业教育重要主体作用的重大举措,是深化产教融合的整体制度安排。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出发,基于“场域—惯习—资本”框架,发现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存在产教融合场域不完善、行动者惯习消极、文化资本不对接等问题。为此,文章提出调整场域结构和树立内部游戏新规则以形成新场域,培养行动者职业思维、培育职业观念转变认知以养成积极惯习,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地位以推动资本对接等对策。

[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践理论

[作者简介]刘林山(1974- ),男,辽宁铁岭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吉林  吉林  132021)

[基金项目]本文系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点课题“布迪厄实践理论视角下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机制研究”(课题编号:ZD19129,课题主持人:刘林山)和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2018年度一般项目“供给侧改革视域下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观念特点及引导研究”(项目编号:JJKH20180493JY,项目主持人:石洪发)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6-0020-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强调突出企业重要办学主体的地位。在此背景下,为鼓励企业深度融入职业教育,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提出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指标,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以及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的新要求。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又联合出台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定义、目标任务、培育条件、工作机制、支持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说明。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为培训主体的优势,勇于承担职业技能提升重任,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消解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矛盾的最优选择”①,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国家战略。但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属于新生事物,对它的研究和试点培育才刚刚开始。从管理学视角出发,有学者建议应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以及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分类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标准;也有学者认为应着手于优化政策环境,从制定认定标准、明确责任清单和完善鼓励政策三个方面分析遴选工作落实情况 。但是,上述观点仅关注了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本身,未能关注产教融合内部不同行动者为争夺资本展开的冲突与博弈,忽略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行动者小团体的关系,而这正是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笔者试图借鉴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亦称社会实践理论,基于“场域—惯习—资本”框架,分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场域中产教融合型企业内部行动者的惯习特征,探讨试点培育推进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实践理论与框架

(一)实践理论简述

实践理论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Bourdieu)所创立。他从关系的角度来思考行动者的实践空间、实践逻辑、实践工具是什么,并“借助关系主义的思维方式将实践逻辑视为惯习、资本以及场域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②。他强调“从来没有用过‘实践(praxis)这个概念,只是说‘实际活动(pratique)”,人的实际活动指的是“人类一般的日常活动,包括生产劳动、经济交换、政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活动”③。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涉及人类生产劳动、经济交换、政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属于人的实际活动。借鉴实践理论分析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就是探讨行动者处于什么样的场域下,培育活动以何种方式展开的问题。

(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场域—惯习—资本”框架

一是培育实践的理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始终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因素之一。《方案》提出职业教育要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目标和具体指标。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管理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等行动者小团体和职能部门管理者、企业家、教师、学生、企业领导和员工等行动者。“政策实施过程是一种社会实践”④,在国家既定的政策下,不同类型的行动者对政策的执行和结果起到决定性影响。尽管已有的理论如“三重螺旋模型理论”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在理解我國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是培育实践的空间:场域。从关系角度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由不同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所构成的一个网络或构型。产教融合型企业涉及行业、企业所处的产业生产场域和职业院校所处的教育场域,具有特殊的结构形式、游戏规则,并对置身其中的行动者产生影响。

三是培育实践的逻辑:惯习。惯习表达的是有组织活动的结果,指一种存在的方式,尤其是一种身体的习惯状态、一种性情倾向。场域中的行动者拥有不同的惯习,惯习的差异影响产教融合场域关系的培育。

四是培育实践的工具:资本。资本是指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这种工具是行动者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是物质化的,也可以是身体化的。它的形式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符号资本和社会资本。就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而言,政府通过强大的政治资本,使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符号资本总量不断增加,实现了政治资本增值;职业院校通过文化资本投入,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从而实现了文化资本增值。企业获取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以扩大社会影响力,这是其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动机所在。资本取决于场域,场域离不开资本,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由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决定。在一个特定的场域,只有相似或邻近位置的行动者会处于相似的状况与限制条件下,他们可能具有相似的惯习和利益,从而产生相似的实践活动。

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教融合场域不完善

《办法》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具有较强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企业向产教融合型企业转变与我国产业形态、经济模式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关系密切。场域是由进行经济活动、教育活动和社会性活动的行动者组成的客观关系网络。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前提条件,企业所在的产教融合场域涉及产业大生产场域和职业教育场域,这两个场域将最终走向产教融合场域。围绕四周的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和文化场域等合力协调产教融合场域运行。处于政治场域的政府扮演了主导角色,场域运行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占据主要位置,渗透到培育实践工作中。经济运行模式能够成为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是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推动力量。文化场域的力量体现为行动者个人和行动者小团体精神的形塑。当前,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占据强势地位,文化场域的力量被压制而处于弱势,产教融合场域的力量结构不对称使得文化场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缺乏认证制度基础,行业协会组织介入程度不高。

(二)行动者惯习消极

行动者惯习是历史形成的对周围事物进行感知、评价、思考与行动的方式,具有创造性、建构性和再生性。场域与惯习两者紧密联系,这种关联性充分体现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过程中。产教融合场域中的行动者惯习消极表现在:需要将企业由参与育人提升到充分参与的位置。具体表现为:一是“知行不一”,在利益博弈下,企业在校企合作的理想愿景与现实选择存在复杂性;二是“动力不足”,深度参与校企合作以解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动力有限和意愿不强的问题。大多数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职业院校行为方式深受学术惯习思维的影响,如教师由于接受普通教育、长期进行理论知识学习而缺乏生产实践,难以达到产教融合需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此外,教师的科研能力较弱,不能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在产教融合场域仍处于劣势。职业院校的学生大多数是中考或高考招生选拔后的落选者,尽管已经进入职业教育场域,但家长和学生还是希望通过中高职专升本等方式重新回到高等教育场域。从法律法规保障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案尚未出台,配套法律法规不足,保障执行力度弱。虽然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三部门协同印发了《关于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培训评价组织、师资培训、证书考核成本核算、财政支持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澄清,但“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是职业教育高速发展态势下第一次提出的新概念,尚需经历一段扶植培育過程”⑤。

(三)文化资本供需不对接

文化资本是产教融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教融合必然是职业教育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实质上也是融人文素养、职业精神、职业技能为一体的育人文化。职业教育以追求文化资本为根本使命,政府利用法律规定了职业院校的权利与义务,制定政策以调控职业院校的办学过程。不以文化资本为使命的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将其运行秩序和逻辑准则强行嫁接到职业教育中,这也导致职业院校拥有的文化资本与政府期望的文化资本不对接;职业教育培养的技术文化资本可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主要是对职业精神、专业技能和人际关系三要素的培养,是一种教育文化。不同区域的行业企业拥有的企业文化资本不同,企业所占据的资本是一种生产文化,要最大限度地激励人、约束人、管理人并创造最大利润。“文化资本在属性、就业、定位、时空等多个层面的不对接”,使得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之间的界限更加清晰,两者的融合更加困难。

三、突破: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路径

(一)完善场域:调整场域结构和树立内部游戏新规则

从场域视角看,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就会形成自身特有的场域,势必要有与这种场域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体系,必然处于职业教育大场域的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和文化场域等子场域中。布迪厄认为,“利益”与“权力”的斗争构筑了各种场域结构。针对职业教育大场域结构不均衡问题,基于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和企业组织功能、属性和定位,建议从制度建设、权力结构重构、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调整场域结构和树立内部游戏新规则。一是健全法律法规等,形成制度保障,明确各主体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责、权、利。规范的制度是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保障,其中,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熟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德国的职业教育通过多达25个法律来赋予行业协会以地位和身份。例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具有间接行使法律规章制定权、代替政府部门行使对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管理权,明确规定了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责任。我国在推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以及1+X证书制度试点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法律支撑,难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为此,我们要借鉴德国经验,改变原有政策文件宽泛、指导性不足的特点,尽快修订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方案》明确提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的总体安排,这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办学重要主体的作用。但是,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尚未制定,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标准。同时,“按照区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尽快制定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标准”⑥。三是打造行业协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文化环境,在职业教育场域内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机制。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属于不同类型,更多地追求职业技术文化资本。在产业大生产场域,企业效益的追求与文化建设的开展受限,企业文化更多地追求生产规范、质量标准、企业忠诚度等,推动员工积极工作、服从管理、创造利润。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变化,企业文化的内涵与内容不断变化。行业协会文化则主要包括现代学徒制文化、工匠文化等。我国积极倡导的“工匠精神”“现代学徒制试点”都在打造“引企入校”,推动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与行业协会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

(二)培育积极惯习:培养行动者职业思维、培育职业观念转变认知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新概念、新范式。应破除原有场域结构的弊端,在把握各主体长期、历史形成的惯习特征基础上,培育产教融合类型企业。要转变政府部门、企业和职业院校领导和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员的思想观念,不断引导企业人士明确深化产教融合国家战略下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企业要想在产业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实现转型升级,努力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最优选择。一是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地位,这是推动培育积极惯习的关键。要通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等,大力宣传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后获得的荣誉和社会地位,使企业领导、管理者和员工认识到产教融合型企业是适应产业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培育职业院校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提高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认知程度的惯习,认同企业办学的主体地位、企业与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体关系,即职业院校与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是借鉴德国“双元制”的经验,积极立法,赋予行业协会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行业协会的权利和责任,唤醒行业协会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责任意识,激发其内生的主人翁意识,匡正其主体身份,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促使其由意识理念向“有法可依”的自觉行动和执行的积极惯习转变。四是政府应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员工、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产教融型企业的培育工程。通过已遴选建设的24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典型案例,引导各行动主体改变观念,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提高企业员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拓展信息来源和手段,组织学生、教师、员工摆脱对原有校企关系的依赖,增长见识,成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一分子。

(三)文化资本对接: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地位

行动者在场域中更多的是对权力资本、经济资本的争夺,难以充分发挥文化资本的力量。行动者拥有的文化资本能够协调不同行动者小团体的利益取向、价值观念,树立共同目标,有利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氛围。在制度层面,要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文化制度,厚植我国学徒制文化、工匠文化的土壤。要在职业院校积极倡导“工匠精神”。一是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让生产过程和教学过程对接,让热爱劳动、崇尚职业、敬业爱岗的职业观融入教师、学生的行为理念和具体行动中,使职业教育校园文化资本与企业文化资本对接。二是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在较长一段时间,“白天是员工,晚上是学生,工作日是员工,周末做学生”是参加新型学徒制学生的生活常态。学徒制文化是行业特有的制度文化资本,体现行业的知识、文化习俗、价值观等。要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确保职业院校文化资本、企业文化资本和行业文化资本汇聚一体,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三是保障“1+X”证书制度落地落实。在传统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文化资本中,职业资格证书的地位明显低于学历证书,技能型人才的地位明显低于高学历人才。作为职业教育主力军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也是1+X证书制度的重要参与者。“X”证书是一种新型证书,不同于之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认证证书。保障“1+X”证书制度落地落实,还取决于“X”证书的质量。因此,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地位,使“X”证书与普通教育学历文凭地位平等十分必要。

(四)创建行业协会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形态

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势必对固有的、封闭的组织形态提出了变革要求。有学者依据组织边界理论,建议打破组织边界、突破现有的组织关系,“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建立多维合作关系,形成跨边界融合的体制机制”⑦。思考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必须与它参与职业教育的初衷相一致、相契合,从而构建适应职业教育场域变迁要求和职业教育改革的组织形态。一是以信任整合机制重构组织形态的变革路径。信任整合意味着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只有信任才能产生合作、融合;只有合作、融合才能产生信任,并生成共同目标、产生长远的共同利益。建立在成员间信任基础上的组织可以产生合作的内在动力,而仅仅建立在外部贡献诱因基础上的组织则不具备这一点。政府部门组织、职业院校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信任机制搭建了一座场域内各行动者和行动者小团体之间合作的桥梁,得以在职业教育场域内部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通过信任机制,将在以权威整合为主运行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利益整合为主运行的行业企业、以责任和公益运行为主的职业院校之间建立基于信任之上的开放、流动的组织形态。二是创建行业协会参与并与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协同的组织形态。培訓评价组织是职业教育的新概念,它负责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是1+X证书制度中 “X”证书开发的主体。因此,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需要与培育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共同实施。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主体成立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提供、职业岗位和技能标准的指定。

(五)创新社会资本介入治理模式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指出“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职业院校自身应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合资、合股、合作等投资形式,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鼓励企业以外的社会资金参股,建立形式多样、渠道广阔的多元化社会投资机制,拓展融资范围;同时开发各类培训、服务项目,使资金在使用上更合理、更有针对性。具体来说,一是制定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场域、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鼓励政策。《办法》强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的政策统筹”,这从制度上保证了社会资本进入产教融合企业培育的政策创新。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增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吸引力。社会资本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动机在于获得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因此,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利益最大化。三是优化社会资本发展趋向,社会资本不仅具有经济性,还具有协同企业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发展趋向。要促使社会资本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员工、教师、学生的义务,改善唯利是图的市场资本特征。

[注释]

①曹靖.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学理逻辑、多维价值及选择适切性研究——企业行为的视角[J].职业技术教育,2019(10):36.

②王振洪.高职教育改革创新的实践困境与路径抉择——基于布迪厄“实践逻辑”的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5(2):153.

③(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33.

④崔思凝.惯习、资本与场域:布迪厄实践理论及其对中国公共政策过程研究的启示[J].湖北社会科学,2017(9):22.

⑤王宇航,王斌,王宇红.“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培育借鉴及路径研究[J].职教论坛,2019(9):158.

⑥潘建华.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逻辑基础与基本策略[J].现代教育管理,2019(11):105.

⑦赵旖旎,买琳燕,齐立辉.“组织边界”理论视域下的多维校企合作机制[J].教育与职业,2019(18):24.

[参考文献]

[1]周凤华,杨广俊.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若干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8):5-10.

[2]刘晓.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的几点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19(6):1.

[3]杨善江.“产教融合”的院校、企业、政府角色新探——基于“三重螺旋”理论框架[J].高等农业教育,2014(12):117-119.

[4]刘远杰.场域概念的教育学建构[J].教育学报,2018(6):21-33.

[5]朱传福,黄延平.高职教育校企文化融合的错位、重构与对接[J].职教论坛,2018(1):15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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