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状况及对其职业压力的影响
——基于全国18个城市的调查
2020-04-07洪秀敏张明珠
洪秀敏, 张明珠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 北京 100875)
一、问题的提出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战略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指出要“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现代化2035》再次强调“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健全教师职称、岗位和考核评价制度。”通过上述国家有关教师权益保障的政策规定可知,我国教师权益保障主要涉及待遇和专业发展两个方面。幼儿园教师享有的权益可划分为待遇权益与专业权益。[1-2]待遇权益主要包括工资、五险一金等,专业权益则涉及职称评定、培训进修等。教师的权益保障直接与学前教育质量相关,[3]但现实中,幼儿园教师各项权益保障仍然不足,[4]且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有调查指出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权益显著低于城市,不少农村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存在困难;[5-6]公民办幼儿园教师之间在福利待遇和专业发展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7]
同时,3~6 岁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是一项高情绪劳动职业,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大且繁杂,社会期待与教育要求越来越高,在身体、心理和情绪方面均承受着较大压力。[8-9]而在教师职业压力的影响因素中,权益保障成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已有研究发现幼儿园教师缺乏社会支持、工资福利待遇低是其工作压力大的原因之一,[10]同时专业发展的程度也会直接影响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压力,[11]由此造成幼儿园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2020年是《教育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近十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随着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推进,当前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的落实情况如何?对教师的职业压力是否构成影响?需要在循证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客观的分析,从而为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提供参考与依据。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调查数据涉及全国东、中、西部11个省份18个城市,东部包括北京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辽宁省(大连市)4省6市;中部包括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山西省(太原市、长治市)、湖南省(常德市、长沙市)3省6市;西部包括贵州省(遵义市、铜仁市)、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4省6市,共计16 253份幼儿园教师调查问卷。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对象基本情况表(n=16 253)
(二)研究工具
1.《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调查问卷》
为了解我国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的现状,在实地调研和教师访谈的基础上,对访谈内容进行编码分析,经过多轮次的讨论和专家验证后,形成《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调查问卷》,包括待遇权益(11题)和专业权益(4题)两个维度。待遇权益涉及工资发放与工资制度、“五险一金”、住房等与教师福利待遇息息相关的内容;专业权益则关注教师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培训、学历提升等方面。问卷为是否题,请教师客观真实地评价自身权益的享有情况,是记为1分,否记为0分。因此,待遇权益维度总分11分,专业权益维度总分4分。分半信度检验后发现,待遇权益维度分半信度为0.810,专业权益维度分半信度为0.633,问卷总分半信度为0.848。对问卷进行KMO检验及Bartlett 球形检验,结果表明,KMO值为0.904,Bartlett 球形检验结果显示,卡方值显著(2=112 747.375,df=105,P<0.001),表明量表的结构效度较高。除客观题外,问卷还设置两道主观题,重在了解幼儿园教师在专业权益方面的需求及政策建议。
2.《幼儿园教师职业压力问卷》
本研究采用《幼儿园教师职业压力问卷》调查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感受到的压力状况。该问卷主要是在访谈一线幼儿园教师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并在听取专家意见后保留最能反映幼儿园教师工作压力的5个项目,如“繁重的环境创设任务让我感到身心俱疲”。问卷采用6点计分法,从“非常不符合”计1分到“非常符合”计6分,得分越高,表明该教师所知觉到的职业压力越大。该量表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05(P<0.001),表明量表的信度较高。对问卷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Bartlett 球形检验表明,KMO=0.857,卡方值显著(2=64 437.333,df=10,P<0.001) ,表明量表的结构效度较高。
调查数据均采用SPSS22.0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
(一)当前我国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存在的现实困境
1. “五险一金”仍缺乏有力保障,同工同酬尚未实现
调研发现,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其中,“一金”权益保障最为薄弱,39.42%的幼儿园教师反映尚未享有住房公积金,同时还有63.77%的幼儿园教师反映没有享受员工宿舍或住房补贴。而在“五险”方面,30.71%的幼儿园教师不享有足额足项的生育保险。此外,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等最基本的保险也得不到根本保障,分别有30.16%、26.14%、24.02%、20.80%的幼儿园教师享受不到相应的保险(图1)。“五险一金”的缺失表明我国幼儿园教师的福利待遇体系仍然缺乏有力的保障。
图1 幼儿园教师福利待遇缺失情况
调查显示,幼儿园教师工资在发放和同工同酬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首先,9.04%的幼儿园教师反映无法按时领到工资,11.12%的幼儿园教师无法领到足额工资。其次,高达41.89%的幼儿园教师反映当前未实现同工同酬。一是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工资不同,二是不同性质幼儿园教师工资水平不同,三是同一类型幼儿园,教师工资也存在较大差异。再次,29.21%的幼儿园教师反映园所内实施的绩效工资制度较不合理,其公平性、补偿性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开发。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2.国家级培训机会依然不足,职称评聘难度大
2011年国家启动实施“幼师国培项目”,教师培训的规模与质量有了大幅提升。但调研发现,幼儿园教师培训机会不足问题仍较突出,特别是国家级培训的名额难以满足广大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如50.38%的幼儿园教师反映自己没有机会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在职称评定方面,52.63%的幼儿园教师暂无职称,且高级职称的占比仅为2.50%;31.19%的教师不享有职称评定机会。此外,35.39%的教师反映自身不享有评优评先的机会。教师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等激励机会的缺失,将严重影响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在学历提升方面,调查显示,20.09%的幼儿园教师未能得到学历提升方面的支持。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缺失情况
(二)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受区域、园所、个体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1.区域层面: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保障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
由表2可知,农村幼儿园教师在待遇权益、专业权益以及权益保障总分上均显著低于城市和城镇地区,成为权益保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2.园所层面:不同办园体制下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情况存在差异
从表3中可知,在待遇权益与专业权益两个维度以及权益保障总分方面,教委办园教师得分最高,显著高于其他三种类型的幼儿园,其他民办园教师支持感最低。可见,民办园教师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表2 不同地区幼儿园教师社会支持均值(标准差)差异比较(n=16 253)
注:*P<0.1,**P<0.01,***P<0.001,下同;1代表城市,2代表城镇,3代表农村
表3 不同办园体制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的均值(标准差)差异比较(n=16 253)
注:1代表教委办园,2代表公办性质园,3代表普惠性民办园,4代表其他民办园
3.个体层面:教师编制、学历等影响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
表4 不同编制类型、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的均值(标准差)差异比较(n=16 253)
由表4可知,不同编制类型的幼儿园教师在待遇权益、专业权益维度差异显著。有编制的教师显著高于无编制有人事代理和无编制也无人事代理的教师,无编制有人事代理的教师显著高于无编制也无人事代理的教师。不同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在待遇权益、专业权益维度差异显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显著高于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大专显著高于大专以下学历的教师。
(三)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对其职业压力的影响
1.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与其职业压力呈显著负相关
首先,在探究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与其职业压力的相关关系之前,对职业压力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发现,职业压力均值为3.59,超过6点量表的理论中值(3.5),其中56.91%的教师职业压力≥3.5,说明幼儿园教师普遍承受着中等偏上的职业压力。教师目前职业压力感受较大的方面依次是:电子监控(3.71)、督导检查(3.63)、环境创设(3.62)、家长信任(3.50)、一日生活安排(3.49),说明幼儿园教师在电子监控、督导检查等非教学方面的压力相对较大。差异性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时长和编制的教师,职业压力存在显著差异(P<0.001)。
其次,将权益保障与职业压力进行相关分析,相关矩阵如表5所示。结果发现,权益保障与职业压力呈显著负相关,表明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越完备,教师的职业压力越小。进一步分析发现,待遇权益、专业权益与职业压力均呈显著负相关(r=-0.1,P<0.01;r=-0.19,P<0.01)。在待遇权益维度中,绩效工资制度不合理、同工不同酬和工资无法足额发放等与教师的职业压力息息相关;在专业权益维度中,与职业压力高低相关度较高的有学历进修能否得到支持、是否有国家级培训机会和评优评先机会等方面。由相关系数可以发现,专业权益保障与职业压力的负相关更明显。表明在权益保障中,专业权益的缺失与教师职业压力的关系更为紧密。
表5 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与其职业压力相关分析(n=16 253)
2.专业权益与待遇权益均显著负向预测职业压力
为进一步考察权益保障对幼儿园教师职业压力的影响,以权益保障各维度为预测变量,以职业压力为结果变量,并控制工作岗位、工作时长和编制,进行分层多元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专业权益和待遇权益两个维度共解释职业压力变异的8.4%,均显著负向预测幼儿园教师职业压力(表6)。进一步分析发现,与待遇权益的解释力相比(β=-0.035,P<0.001),专业权益对教师职业压力的解释力更强(β=-0.189,P<0.001)。该结果表明,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学历进修等专业权益能显著负向预测教师的职业压力,是缓解教师职业压力时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和突破口。
表6 权益保障对幼儿园教师职业压力的预测效应
四、思考与建议
基于上述调查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依然不足,而完善的权益保障对缓解教师职业压力具有积极影响。因此在当前形势下,为增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性,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确保《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从幼儿园教师切身权益出发,补短板、促均衡,让广大幼儿园教师有职业的幸福感和从业的获得感,从而留得住、教得好。
(一)关心不同教师群体的需求,保障幼儿园教师应有的合法权益
所在地区、办园体制、教师背景等因素都会对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产生影响,因此,改善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保障必须注重理清不同教师群体的困境,有针对性地给予保障和支持。首先,针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权益、专业权益显著落后于城市和城镇地区的事实,必须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支持力度。一是建立基于政府职责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各省、市级政府应有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资金投入,以降低个人缴纳的费用;将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财政投入保障制度。[12]二是针对经济欠发达、财力特别困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中央应加强对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其在工资待遇、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公平对待。[13]其次,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民办园这一庞大的幼儿园教师群体。一方面,国家通过专项补助的方式缩小公民办教师待遇差距,[14-15]同时鼓励引导举办者依法依规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与专业发展所需的职后培训;另一方面,畅通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通道,支持民办幼儿园教师职后专业成长。地方政府的有益经验可为民办园教师权益保障提供借鉴,如海南省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状况、职称正常评聘情况作为对其进行年检、等级评定、督导评估等重要指标,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最后,关心非在编教师、低学历教师的权益现况。在国家整体编制不增的大背景下,面向所有无编制教师, 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园在岗非在编教师, 创新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岗位职责、业绩与待遇一致”的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 以岗位职责与业绩定薪, 同岗同质则同酬。[12,16-17]面对大专以下等较低学历的教师,幼儿园管理者应注重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并引导其通过职后进修提升学历,以学历提升促权益保障。
(二)加快落实幼儿园教师待遇权益和专业权益保障,缓解教师职业压力
待遇权益是教师发展和舒压的物质基础。首先,为切实解决幼儿园教师待遇权益保障中“五险一金”缺乏等重要问题,一方面,中央政府可通过生均财政拨款等方式,保障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另一方面,各省市也要建立面向区域内所有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政府、幼儿园和教师按1∶1∶1共同分担的方式保障教师享有足额足项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其次,为促进同工同酬,让编制内外、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均等,应尽快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学前教育应参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明确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并规定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性投入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尽快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经费不断增长,为实现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提供资金支持。[18]
完善的专业权益保障是教师建立专业性的重要基础,也是缓解教师职业压力的有利条件。为解决当前幼儿园教师培训机会和职称评定等专业成长机会不足的问题,第一,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国培计划”,以国培为引领,构建国家、省、县三级培训网络,创新培训模式,健全培训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投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规定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所占比例,建立稳定、制度化投入的长效机制。[19]第二,应加紧制定全国统一、独立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与标准,[20]扩大职称评定比例,优化职称结构。一要将幼儿园教师职称序列从义务教育教师职称序列中脱离出来,结合学前教育的专业性,围绕幼儿园教师的学历、知识结构、教育能力、科研素养等方面,明确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等级和程序;二要相应扩大幼儿园教师参评范围和比例,使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都有机会进行职称评定;三要适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优化职称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