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在西方文学的一种叙事模式与文化表述
2020-04-01陈辉
陈辉
摘要:对于复仇而言,其本身就属于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而且具备特殊性的特点,不仅如此,其体现的方式也是以一种超常态和极端性的方式将人类自然法则体现出来。在西方的叙述文学中,将复仇作为主要的创作方向和文化表达,不但具备着某一种恒久的意义,还具备一定的价值。基于此,本篇文章主要对复仇在西方文学中的一种叙事方式与文化表达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复仇;西方文学;叙事模式
在人类的各个民族中,最为盛行的历史文化现象就是复仇,其不但将人类悲苦凄壮的社会实践记载了下来,还将相应的精神历程详细地记录了下来。以本质的角度来分析,复仇的根本来源就是将以往原始人以暴制暴的正义性实施进来,不仅如此,还是自身在受到了外界的侵害时做出的本能反抗,此外复仇本身还具备极端性和超常态性的特点,体现了人类的自然法则。而且复仇还会对人类的活动和群体的秩序产生严重的影响,在对复仇进行评价时,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情感态度以及观念意识汇聚进来,因此,在西方的文学中,会以“复仇”为母题,并且采取叙事的模式进行相应作品的创作和呈现,而且诸如此类的西方文学,可以进行相应的归类,并且归类为以下三种,首先第一种,就是血亲复仇;其次第二种,就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最后一种复仇,主要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个人的尊严和名誉进行捍卫等。追溯根本,早在远古时期,人类就存在最早的复仇现象,即为血族复仇。而且在原始人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其复仇本身就具备“集体”的性质,而且人们对于惨遭横死的氏族或者部落成员存在不灭的复仇意念是非常坚信的,因此,不论是部落还是氏族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会将复仇这一神圣使命担负下来。基于此种背景,一方面认为此种复仇属于天经地义,另一方面认为这一复仇信念对部落或氏族成员们的群体意识进行了强调,而正是基于此种意识,使复仇理论得以构成。
一、血亲复仇模式
在西方的文学中,血亲复仇的模式主要存在的时期,就是古代文学时期。而且对于古希腊的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而言,其将《俄瑞斯特斯》这一文学著作创建了出来,而且在当时堪称为复仇悲剧的经典,其中对于血亲复仇而言,其实际的悲剧内涵具备着一定程度的复调效应。文章中这样讲述,阿伽门农的妻子之所以將丈夫杀害,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自己的女儿被丈夫杀死并祭神,因此,为死去的女儿复仇,这当中确实是将合理性的道德命题包含在内;而且对于俄瑞斯特斯而言,其实际的复仇行为得到了社会的支持。同时,不论是法律上,还是相应的伦理上,也得到了相应的认可,但是在进行复仇的过程中,代价也是极为惨痛的,也就是将母亲杀害,使以父系血缘为中心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护,最后,在对其进行宣判的过程中,则以无罪告结。在处于当下时期,以母系为中心的社会制度性毁灭的逻辑非常合理,而且属于一种具备正义性的道德命题。对于该篇著作而言,描写的俄瑞斯特斯的复仇,主要就是对早期西方社会进行叙述和表达,并且以血缘为题旨的社会道德命题,对实际存在正义性与合理性的矛盾冲突进行体现。在早期西方社会中,还有非常多的作家,例如莎士比亚,其创作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高乃依创作出了《熙德》等,均将家族仇杀和个体情爱作为重要的母题,进而进行相应的情节形态描写。基于此种情节形态,不论是青年男女自身的爱情,还是与自身所属家族之间的仇恨,其存在两种极端的现象,一种就是纠缠混杂,另一种则是抗斥抵牾,但是却对宿命无法摆脱。在西方的叙事性文学中,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作品,则是最具备悲剧艺术气质的血亲复仇模式的作品,而且也还具备超高的文学史价值。对于莎士比亚这一时期而言,其在英国属于文艺复兴时期最为典型的悲剧类型,实际数量非常多的就是“复仇剧”,而且其实际的影响也非常深远,早在1589年,托纳斯·基德就将“西班牙悲剧”推了出来,并且在英国复仇悲剧中开创了先例,而且在近半个世纪中,英国都热衷于复仇悲剧。如果说在复仇的悲剧中,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从其局限性全面的突破了出来,那么韦伯斯特的另外两种悲剧,则达到了复仇悲剧的完美境界,但是首选的内容又明显是哈姆雷特。对于《哈姆雷特》这一作品而言,其主要以血亲式复仇为主旨,而且在实际叙述和表达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层结构含义:首先第一层,就是哈姆雷特有一个叔叔,其不但杀了自己的父亲,还娶了自己的母亲,并且篡夺了本该处于哈姆雷特父亲的位置,因而,哈姆雷特找其复仇,并将其杀害;其次第二层,就是一个大臣的儿子,名为雷欧提斯要向哈姆雷特寻仇,报其杀父之仇,现实中属于误杀;最后一层,就是哈姆雷特的父亲杀害了挪威老王。因此,其子福丁布拉斯也具备复仇的义务,向哈姆雷特寻仇。但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哈姆雷特不仅仅是以家族的荣誉和皇权维护的角度为依据,对其复仇的使命进行理解。还是以一种“重整乾坤”的时代背景,作为主要的诉求进而将自身不可推卸的复仇责任义务赋予进来,但是哈姆雷特自身又并不具备复仇骑士的精神和品质,因此,哈姆雷特在实际复仇的过程中,与古希腊悲剧中复仇者的命运驱使截然不同,而是将自身特有的迟疑和彷徨体现了出来,不仅如此,还将自身的两难处境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而且可以发现,他最后并非仅仅获得一个复仇成功的结果,而是对于复仇胜利的一种全新证明,虽然哈姆雷特的复仇,并没有将“重整乾坤”的实际效果体现出来,但是却将当下时期的混乱和颠倒展现了出来,并且将其原以为根本不可能完成悲剧性结局提交了一份胜利的历史证据。而正是如此,才铸就了哈姆雷特式血亲复仇的伟大。以审美构成形式的角度来分析,在《哈姆雷特》这一作品中,其主要就是将人类的基本激情进一步升级和激化,进而形成矛盾,并且以磨砺和考验人物作为主要的构思和表达方向,不论是任何的冲突和行动,都是以此为依据,进一步被引发出来,但是任何人也无法从背后隐藏的自然法则中逃离出来。在对西方文学进行叙述和表达的过程中,正是遵循着惩罚是必然的又是邪恶的这一原则,才出现了人物无法从自我的“心狱”中冲出来,进而去对宇宙的真相进行探寻,也正是由于此种原因,在西方的复仇文学中,《哈姆雷特》才成为了经典代表作品。
二、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模式
在西方的文学著作中,对于痴心女子负心汉类型的故事进行叙事的过程中,又可以称其为“美狄亚模式”。在对美狄亚模式的复仇进行取材的过程中,将古希腊神话中的伊阿宋夺取金羊毛的传说选取进来,该主题性主要表述了通过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美狄亚”的传扬成为了将痴心女子心灵悲剧展示出来的一个经典文学系列。在整个世界文学中,通过对美狄亚式的复仇文学叙述开始,其就已经成为叙事题型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题型。但是在西方的叙事性文学中,并且将该叙事题型充分的延伸和展示出来,而且在这一时期,知名度相对较高的作品,即《希波吕托斯》《安德洛玛克》《榆树下的欲望》等作品将这一叙事题型深入了进来。对于痴心女子负心汉而言,其中存在的“负心”,并非是对平等情意的相负进行特指,而是单方面曾经给予了许诺,在此之后进行了背负。而且在西方社会的早期,也属于封建社会,并且以男权为中心,此种题型只是一种男方为主动给予,女方为被动承受的方式,而且女子也是对这种单方面的许诺寄予了过多的痴心和忠贞,但是显而易见,此种单方面的痴情是基于别无选择的背景。但是以现代的角度来分析,就情爱而言,其需要双方的心甘情愿,既不是索报,也不是施舍,因此,实际的“背负”问题并不存在。而随着西方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文明形态的进一步进化,女性意识逐渐觉醒,而且女性也不再将自身的幸福完全依托于某一位男子身上,与此同时,有关于西方文学的“痴心女子负心汉复仇模式”的叙事性表达,也在进行逐步的弱化和淡化。
三、典范性复仇
与上述两类复仇对比,此类复仇与其完全不同,而且其本身实际蕴含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两种,首先第一种,就是以个人的价值或者是名誉诉求为依据,进行复仇;其次第二种,就是以个体式的报私仇进一步转化为雪公恨,而且具备群体性的特点。对于第一种基本形态的复仇而言,其凸显的就是个人化义理,并且对于社会存在的不公以及原始的正义进行挑战。其主要的来源方向,就是古希腊的西方文化精神,并且对个体价值的确证意识进行看重,对人道关怀进行全面的倡导和弘扬,不仅如此,还与西方文学复仇的叙事中,由于个人名誉和尊严受损进而进行复仇的这一模式有着基本的关联。在这一话题中,西方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两篇叙述类经典名著就是《呼啸山庄》和《基督山伯爵》,对于这两篇典型的西方叙事性文学而言,其在表达的过程中,主要就是将复仇主体的心灵、精神以及肉体上的损伤和折辱进一步展现了出来,并且将精神的摧毁施加给复仇对象的这样一个叙事过程。在这两部小说中,故事的复仇核心,都是将人性最为隐秘的内在行为作为实际的动力轴心,将最难以驯服的个体意志创造进来,进而对命运、痛苦、人生的体验和理解进行演绎。对于第二种基本形态的复仇而言,其以具象化的角度来分析,就是对将具体的复仇话语进行相应的置换或者是扩充,最终达到雪公恨实际指向的问题上。从完整意义的角度来分析,就是对阶级压迫或者是种族压迫,实际唤起的自觉性报复意识进行全面的叙写和表达。最为典型的故事就是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其就是将以普罗米修斯先觉者代表的苦难反映了出来,并且对其施加奴役的统治者宙斯为敌,开展天神世界的反抗和复仇。对于这一叙事思路而言,其与国内鲁迅先生对于欧洲复仇文学的论述完全符合。鲁迅先生曾有文章,即“摩罗诗力说”,其对裴多菲、拜伦、雪莱等人的复仇诗篇进行了赞赏,而且在这些复仇诗篇中,主要的内涵就是“立意反抗,指归在动作”,而且在一些叙事诗《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伊斯兰的起义》等中,既将种族复仇的意识彰显了出来,还将民主的反抗精神宣扬了出来。
四、西方叙事文学中复仇母题所蕴含的文化精神与价值取向
首先第一点,以伦理价值的取向为主要的切入点进行分析,对于西方的复仇文学而言,其主要追求的一个方向就是至善论的伦理倾向。以柏拉图的解释为依据,何为至善?其存在的意义就是概念化,而且此种至善是以自身为主要的出发点,也是以自身为目的,不对具体的世界过于乞求,要求其与自身完全映衬。与此同时,在至善中,逻辑是先行的,也就是所有其他的伦理思考以及相应的伦理行为的重要前提。在西方伦理学的后期,其进一步转化的伦理的视角,并且将其进一步转化成为了现实伦理行为中最重要的个体内容,进而使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得以形成,简单的来讲,就是规定善的本质为人的幸福,进而使人性得到了相应的肯定。又换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对于西方伦理文化而言,其对于人的幸福为善的本质规定,主要就是对一个人目的为重的价值取向进行深刻的表明。西方传统的伦理文化存在的派别无论处于何种复杂的境地,但是以一种整体的角度来分析,其主要表现为两大传统,首先是理性主义,其次就是经验主义,以本质的角度来分析,其都将以幸福为善为实际的主题。而以此伦理基点为缘由,进而将西方文学的复仇叙事中的一些以人的幸福增进为出发点的利益行为均被引申了出来,诸如此类的婚姻、爱情以及复仇等,均属于善的范畴之内,而且具备正义感。但是当不同的利益关系产生了纠纷和矛盾的过程中,人们又将如何取舍,则是以幸福为取,同理,复仇亦然。以中国的角度来分析,中国人持善孝论,而对于美狄亚的复仇则无法正常地看待,而且认为其极为不可理喻,但是对于欧里庇得斯而言,其认为爱情是至高无上的,而且对美狄亚幸福的至善至美之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而美狄亚的复仇动机也是源于此,但是,其在复仇的过程中,实际的礼法违犯的越多,反倒能使西方观众受损害者的同情被激发出来。如果将其中的文化要素和伦理内涵抽离出来,只是对故事的结局进行单纯的看待,与中国古代的痴心女子负心汉式的复仇故事相比,则根本无任何可比性。
如果进一步对比中方和西方的复仇文学,还可以进一步发现,对于西方的复仇文学而言,其对个性精神极具弘扬,并且在叙事的过程中,是以个体的悲剧为主要的出发点,进而对人生和命运以及自身与社会的一些冲突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探寻,最终都是对个性的要求给予了肯定,但是整体的表现上,又存在错综复杂,且极具困惑的问题,而且人伦与理性还有情感等全部交织在了一起,无法准确作出单一明晰的判断。举例来讲,在《俄瑞斯特斯》中,不论是法庭上的投票表决,还是相应的争辩,都深刻地体现出了悲剧精神的蕴含表现,而且对于俄瑞斯特斯的复仇表现而言,不论是阿波罗还是雅典娜,又或者是复仇女神,都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准确来讲,其深刻体现了古典式的怀疑精神,而且对一个民主意识和怀疑精神时代的开始有着重大的标志意义。对于《哈姆雷特》这篇著作而言,其之所以会使很多的人感兴趣,从本质的角度来剖析,并非是故事本身吸引人,而是其实际存在的一种“拖延”复仇的问题吸引人,而且相关剧作的深刻性以及复杂性都是以此为基点进一步引发出来。与此同时,在对著名的“哈姆雷特命题”的提出从本质来讲,则是对人生有无意义的问题提出,而哈姆雷特实际叙述的人类窘境就是生不得生,死不得死,人变得无可适从。而且哈姆雷特之所以会开启复仇,根本的原因就是人类现实过于丑恶,而与此同时,其对于人类本体的怀疑则又进一步加深,对于此种深刻的怀疑精神而言,其成为了西方文学史中非常强大的思想潮流,进而促进了西方文学的叙事模式多样化和文化表达的丰富性。
五、结语
西方文学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复仇这一母题对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发展作用,而且在西方的文学中,关于复仇的主要母题为三种,首先是血亲复仇模式,其次是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模式,最后一种就是典范性复仇。在不同的复仇模式中,其叙事的模式也各不相同,而且相应的文化表达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不可置疑的一件事就是,正是存在着复仇文学叙述的多样性,伦理、至善等文化表达的丰富性,才使西方叙事文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不仅如此,还将与西方悲剧观念关联的人性底蕴揭示出来,使一种真正意义的美学形态得以形成。在西方文学的发展中,基于复仇母题的创作,还能进一步将现代法权意识和法理观念的理性认识提高上来,进而推动西方人文精神以及思想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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