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民参与垃圾强制分类意向研究
2020-03-31王晶李淑而蔡小明
王晶 李淑而 蔡小明
关键词 垃圾强制分类 计划行为理论 分类意向
基金项目:广东工业大学“致知”大学生学业成长发展工作室项目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晶,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李淑而、蔡小明,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研究方向:环境生态工程。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74
一、引言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重要前提,是提高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的重要手段。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上海进入强制分类时代,一时间引起巨大舆论关注。2000-2018年间,广州市多次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意见等,加大垃圾处理工作力度,化解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2018年6月,《广州市生活垃圾终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实施,启动新一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谋划广州未来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路线。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广州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已达557.56万吨,平均每天产生约1.53万吨生活垃圾,垃圾产生量惊人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在不断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也不断健全。然而,经过长时间的财力物力投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收效甚微,条例实施现状不尽如人意。根据2018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广州垃圾分类综合排名仅列全国第五 ,落后于上海和杭州等启动垃圾分类较晚的城市。
本文以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以问卷、访谈的形式调研广州市居民对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意愿及行为意向,并据此为广州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建议。
二、理论基础
态度与行为的关系是管理学和心理学致力研究的课题,关于二者关系的研究成果较多,应用范围较广。“计划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简称TPB)最早由Ajzen提出。该理论认为,行为意向是影响个人行为的主要因素,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到的行为控制是影响行为意向的三个变量。
浙江农林大学唐凯丽(2017)、崔亚飞(2017)、Li Ding(2019)、石世英(2020)等人在计划行为理论基础上发现,行为态度、感知行为控制、政策宣传、主观规范变量、环境意向、环保行为、制度压力等对于居民行为变量有显著的影响。
基于以上研究,综合考虑广州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现状,本文选取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政策宣传、情境因素五个因素,考察其对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意向的影响。行为态度(AB)指居民个体是否认同垃圾强制分类,即对生活垃圾分类利好的知晓程度,以及是否愿意实行垃圾强制分类;主观规范(SN)代表居民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时所感知到的社会压力对行为的影响,即考察家人、朋友、邻居、垃圾分类督导员等对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及其顺从动机;感知行为控制(PBC)指从个人做法、分类知识认知及分类复杂程度等角度调查居民在改变原有生活习惯,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不便程度大小;政策宣传(PP)指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或管理条例及奖惩制度对居民分类行为意向的影响及广州市居民对于强制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响应程度;情境因素(SF)代表居民在不同的垃圾分类设施条件下的行为意向,即个体居住地垃圾桶配备、垃圾运送服务、便利程度对于垃圾分类行为意向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
本文以广州市居民为调查对象,前往广州市天河区花都广场、青凤社区、板桥村、广州大学城等地进行调研,本次共发放350份问卷,回收326份有效问卷。问卷基本特征如下: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本文结合广州市居民现有垃圾分类情况,并借鉴尹昕(2016)的研究,问卷设计的主要思路为:从行为态度(AB)、主观规范(SN)、感知行为控制(PBC)、政策宣传(PP)和情景因素(SF)五方面来衡量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意向(BI),题项运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来衡量被试者的态度或意向,强度从1-5依次递减。
四、结果与讨论
(一)居民垃圾分类意向高,垃圾分类知晓率较低
根据李克特量表设计题项,可以根据均值的大小判断不同选项意向或态度的高低。行为态度(AB)的均值在2左右,表明大部分居民对广州实行垃圾分类持赞同态度,且认为垃圾分类是改善垃圾问题的解决措施之一。主观规范(SN)均值接近3,表明居民关注相关宣传和知识的主动性有待增强,但大部分居民能适应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感知行为控制(PBC)均值在2左右,表明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仍然停留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旧模式中,较少人积极响应新条例。政策宣传(PP)均值在3左右,表明政府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仍有待提高。情境因素(SF2)均值为2.5左右,表明广州大部分地区仍未真正实行垃圾分类。SF3、SF5均值在3左右,表明居民对周围居住环境的垃圾分类满意程度趋向不满意。
居民强制垃圾分类行为意向(BI)均值为1.8,表明绝大多数居民较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二)不同区域居民垃圾分类意向存在差异
不同区域垃圾强制分类意向的均值高低代表该区域居民对垃圾强制分类的意向高低,通过分析发现,社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向均值最高,其次为商业区或办公楼、学校,城中村的均值最低。社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向最高,得益于社区宣传到位,配套设施齐全以及物业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商业区或办公楼配备有保洁人员,垃圾分类工作由专门的保洁人员完成,因此意向值会偏高;学校的均值未达到平均值,可能的解釋为学校相关设施设备不完善,学生未真正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为,积极性降低;城中村居住人群较多样化,既有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有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大学毕业生,样本偏差可能导致意向值偏低。
(三)不同区域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意向影响因素对垃圾分类行为
为分区域分析行为态度(AB)、主观规范(SN)、感知行为控制(PBC)、政策宣传(PP)、情境因素(SF)对垃圾强制分类行为意向(BI)的影响程度,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城中村中,行为态度(AB)、主观规范(SN)因素的影响程度较高,应注重其行为态度与主观规范意识的提高;学校中,要重视主观规范(SN)、感知行为控制(PBC)、政策宣传(PP)因素的影响,在校大学生更容易接受新观念与新行为,要充分发挥其“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商业区或办公楼中,需重视行为态度(AB)、感知行为控制(PBC)因素的影响,应向这部分区域的居民提供更便利的投放条件,普及更多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社区小区中,主观规范(SN)、感知行为控制(PBC)、情景因素(SF)因素的影响程度较高,通过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提升居民对周围垃圾处理现状满意度,进而提高其垃圾强制分类意向。
五、思考与分析
(一)主要结论
1.广州市推进垃圾分类进程较为缓慢,不同区域居民参与垃圾强制分类的影响因素和行为意向存在偏差
广州具有外来人口多、常住居民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高校分布集中等特点,垃圾分类实施现状具有不稳定、不规范和成效低等三大特点,原因在于垃圾分类利益相关体对垃圾分类实施主题不明确,影响了垃圾分类实施工作的推进。城中村、学校、商业区或办公楼以及社区小区居民在垃圾分类行为态度、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政策宣传和情景因素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其参与垃圾强制分类的行为意向存在偏差。在城中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有待加强;学校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据点,应重视和合理利用朋辈力量的引领作用;商业区和办公楼应提供更为便捷的垃圾投放条件;社区居民需要注重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居民感知行为控制因素是影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意向的重要因素
广州市居民总体认为生活垃圾分类较为困难、不便程度较高,难以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这些感知行为控制因素对垃圾分类的行为意向影响较大。良好的配套设施是居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实行的重要条件。因此,良好的项目系统设计,如合理地设置垃圾投放点、在垃圾投放点为居民提供标注清晰易懂的分类知识、保持垃圾投放点周围干净、安排工作人员在垃圾投放点进行监督和协助等等,可以有效提高居民们的执行意向,也给落实具体行为带来积极的影响。
3.实施垃圾分类效果更依赖于法律法规等强制措施的实施
政策宣传因素在行为意向对行为的影响中具有调节作用,现阶段采取强制方式能够使居民的行为意向更好地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收效更好、更为明显,这与曲英等(2010)的研究一致。广州市居民总体认为强制实行垃圾分类有必要,采取强制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加大项目的强制力度来进行垃圾分类可以使居民的目标意向直接转化为更为具体的垃圾分类行为,有利于垃圾强制分类项目建设的铺开,也为广州市实行垃圾强制分类项目提供了更好的民意支持。
(二)政策建议
1.明确垃圾分类类别与内容,降低投放难度
我国垃圾分类类别相对复杂,所含内容部分存在设定界限不清晰等情况。从日本的经验来看,对生活垃圾划分细致严谨的类别是进行垃圾分类的必要前提,让居民清楚地知道垃圾具体类别是垃圾强制分类实施的关键。因此,广州市在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前,应先参考本地人文特点,制定清晰、便于记忆的垃圾分类手册。因地制宜,宣传教育同步到位,强化环保意识,将垃圾分类知识落实到每个教育阶段中,通过教育的作用来影响行为、改变意识。因此,建议相关教育部门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义务教育中,从小学习相关知识,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有利于良好氛围的形成。
2.加快完善垃圾管理基础设施,确保垃圾分类服务覆盖面
垃圾强制分类的快速实施应建立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基础之上,为居民提供符合标准的垃圾箱、一定数量的垃圾箱、设立宣传普及点、及时地收运垃圾等措施都能使居民垃圾分类完成得更方便快捷。完善的收集政策和成熟的运输系统能提高效率,避免将已分类投放的垃圾混装从而打击居民的积极性。要想成功推行系统性的垃圾分类项目,整个垃圾分类环节,都需配备相应的设施。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大力加强相关垃圾运输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3.完善当前法律法规,加大强制广州市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的执行力度
在垃圾分类初步实施阶段,需要借助法律法规强制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用强制手段一定程度上能使得垃圾分类更快地进入状态。日本通过制定《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产品的绿色设计、生产、生产者责任和体系建设等,既能规范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也能促进回收利用系统的高效运转。建议政府广泛听取民意,进一步完善生活管理条例,使居民积极性得到提高,促进垃圾分类体系和回收利用系统的搭建。
六、结语
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关系到人民居住环境的改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是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本文以垃圾分类为切入点,通过调研不同区域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行为意向,发现垃圾分类工作应因区域制宜,有的放矢,才能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本文建议在实行强制垃圾分类时,既要注重建立垃圾分类新模式,又要提升各个区域响应措施的积极性,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注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2019年版《广州统计年鉴》城市管理数据)[EB/OL].http://cg.gz.gov.cn/zwgk/sjfb/sjxx/content/post_2801704.html.2019.08.01.
人民网:广州深圳垃圾分类打出“组合拳”[EB/OL].http://gd.people.com.cn/n2/2019/ 0815/c123932-33251349.html.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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