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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优秀村书记队伍培育研究

2020-03-30廖家财

新西部下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培育途径乡村振兴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乡村振兴与基层组织、村书记的关系,分析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村书记的作用与现存问题,提出了优秀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培育成长的途径。要加强村书记岗位职责管理,推动实现村书记工作岗位的专职化、专业化和年轻化;突出村书记选举管理的民主性、程序性和公平性,保证村书记与村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加强村书记的政治学习与服务意识培训教育,注重村书记提名选拔的政治审查,正确处理村书记任用的民主与集中关系。

【关键词】 乡村振兴;优秀村书记;培育途径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党的领导下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追求,必须要工作下沉,注重兴村振兴战略领导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乡村振兴战略使基层领导强化来保障战略实施的成效。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村书记作为领导乡村振兴的最后环节,对于战略落实具有重要作用。而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力量的最后环节的成效,就必须实现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得到培育和成长,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强大基层组织力量。加强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队伍的战略培育,就必须明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和村书记培育成长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村书记的基层组织作用,剖析现存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提炼出优秀村书记成长培育的途径。

一、乡村振兴与基层组织、村书记的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领导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优越性、补齐国家发展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战略举措。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而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村书记对于贯彻党的战略举措,构建乡村振兴的基层战略领导力量又具有首位责任。理顺三者之间关系是推动做好乡村战略实施的重要前提。

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和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就对设置村第一书记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做出安排,强调“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1]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聚焦乡村第一书记工作机制,指出“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鄉村振兴主要是基层的振兴,是乡村自身的发展与完善。为此乡村振兴更加优先、更加突出地强调基层组织的关系和作用。基层组织的治理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重申了这一观点,同时强调“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3]党的组织能力的发挥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基层党组织而言就是村书记。因而村书记的能力水平与党的基层组织水平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紧密联系在一起。要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就必须锻造具有深刻凝聚力、组织力和引领力的基层党组织,同时锤炼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村支书,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基层组织的巩固、村支书培育成长相得益彰的局面。

近年来各地推动实施的驻村第一书记,在领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党的基层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引领提高全党基层组织的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各地乡村振兴实践中涌现了一批批优秀的第一书记,他们将自己的青春与国家战略的实施紧密联系在一起,全身心投入到乡村振兴的战略贯彻实施中,以自身的奋斗探索来引领驻村村民投入乡村振兴的热潮。广西百坭村驻村书记黄文秀、四川凉山州则果村第一书记韩川等,都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中成长起来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党中央号召支持下,以自身的努力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途径,通过行政参与、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的方式引领驻村在扶贫脱贫、民生改善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特色样板,不断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书记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保障。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村书记的作用与现存问题

村书记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实施具有重要的参与推动作用,村书记作为农村群众中可信赖、可共事的同志,对于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和行动实践具有重要的统一职能,任何村集体的活动开展都离不开村书记的领导、组织和推动。一个优秀的村书记首先是中央政策方针精神的深刻领会者,必须先于群众领会中央政策方针,吃透会议精神。同时优秀的村书记又是中央政策方针的宣传员,必须在自身理解中央政策方针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指导并引领贯彻。并对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级,帮助上级灵活调整政策方针。因此优秀村书记还是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反馈通道,承担上下级之间重要的沟通和交流作用,推动政策灵活调控,保障政策落实调控的客观准确。

村书记对于乡村振兴战略贯彻方式的基层探索具有重要的实践引领功能。村书记作为中央政策精神的宣传贯彻执行者,一方面向农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又作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和身边人,代表群众意愿反映群众思想,沟通党群干群关系,承担农村公共管理责任。农村各方面工作的开展都离开不村书记的实践,绝大多数村书记为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在脱贫攻坚、土地流转、宅基地确权、厕所革命方面发挥了重要实践引领作用。农村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仍然有赖于广大优秀村书记投身于振兴乡村的热潮中,引领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发挥党组织作用,推动农村全面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村书记这个群体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同时村书记这个群体的层次不齐,在中央政策精神的领会落实上,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上,在肩负乡村公共管理责任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学习领会中央政策文件精神偏颇

由于各地村书记知识水平的差异,个别地区的村书记学习能力不足、知识水平有限,导致对于中央政策文件精神的理解偏差,对于中央政策的灵活性与原则性关系把握不足,出现走极端的现象。个别地区出现管控过严,或者过于松散的问题。近年来在环保方面,为保护环境,在山东、安徽等地农村掀起的拆除猪圈、鸡窝等一刀切的运动,个别地区村支书面对问题没有完整系统领会文件精神,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困难,而简单粗暴地带头执行禁令,导致畜类农产品供应的紧张以及农民群众收入的降低,给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带来诸多困难。

2、联系反映群众诉求滞后

由于各地村书记并非专职从事全村管理工作,许多村书记是具有自己工作兼职从事村庄管理,因此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及时性上存在不足。更有村书记与各类涉黑组织存在密切联系,甚至是涉黑涉暴组织的头目承担村书记的工作岗位,这样在联系反映群众诉求问题上就形同虚设,对待群众的态度和工作方法严重偏离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工作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推动。短时间内虽然能够处理问题,但长期来讲,严重破坏中国共产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

3、村书记岗位职责约束不足,公共责任严重缺失

个别村书记自身素质不高,私心过重,在涉及利益方面的问题上,优先安排自己亲信,完全丧失村干部的底线和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李某林刑满释放后随即担任村书記从1996年到2017年长达近20年,通过恐吓、殴打、敲诈勒索等多种方式震慑村干部、村民以及各类开发企业,垄断大型工程,侵吞集体财产,逐步形成以本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如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涛、河南鹤壁市小庄村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等涉黑组织头目的被审判,均反映出一段时间以内,我国基层村书记的自身能力、水平和素质的堪忧,给党群、干群关系造成的巨大割裂和严重破坏。

村书记自身问题的缺陷,在学习领会中央政策精神,联系反映群众诉求以及岗位职责公共责任的缺位与不足,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扎实稳步推进,为此要深入领会党中央的战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要通过优秀村书记来引领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优秀村书记的锻炼培育的共同推进。

三、优秀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成长培育的途径

村书记特别是优秀青年村书记是一个行政村实现发展繁荣的关键要素,村书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承担着核心引领作用,是党的政策方针与群众实践相互结合的联系节点,是基层党组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导责任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村支书作为“三农”工作队伍中的带头人和引领者,培养造就“三农”工作队伍,首要的就是要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村支书队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村书记的功能更为集中表现为整合协调资源,是重要引导力量,而基层党组织则构成了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

1、加强村书记岗位职责管理,推动实现村书记工作岗位的专职化、专业化和年轻化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队伍建设的要求,积极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不断引进对“三农”工作充满热爱,对农民群众怀有感情的有志青年投入“三农”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的功能,使村书记在战略实践中得到充分锻炼,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中得到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在村书记的成长磨练中得到扎实贯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村书记培育成长的同步推进,共同提升。

2、突出村书记选举管理的民主性、程序性和公平性,保证村书记与村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承担重要的功能价值,特别是在国家的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村书记承担贯彻落实战略方针、政策的最基础任务,同时村书记又是村民群众的知心人,是村民最信任的代表,是农民群众诉求反馈的主要渠道,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因此对于国家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层落实,村书记具有重要的组织实施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单一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被突破以后,村书记作为农村各集体组织的综合带头人,积极承担起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实施职能,有效确保了农村组织的集体形式以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巩固发展。在各地村书记的努力、支持和组织实施下,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展开了积极且有价值的探索,为我国农村改革深化,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重要基础。

3、加强各地村书记政治学习与服务意识培训教育,注重村书记提名选拔的政治审查,正确处理村书记任用的民主与集中关系

既突出村书记任用的程序严密,同时又要真正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在村书记任用管理中的发言权,突出村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引领参与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渗透进入村集体管理部门的可能性。严格村书记人选提名的政治审查,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控村书记人选档案材料,鼓励支持有为村干部主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实施路径,包容探索中的失误和不足,保证村书记有充足的底气、有群众的支持、有干净的状态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确保村集体管理部门的忠诚、干净、担当等精神品格。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2018-02-04)[2019-12-03]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2/04/c_1122366449.htm.

[2][3]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http://news.cnr.cn/native/gd/20171027/t20171027_524003098.shtml.

【作者简介】

廖家财(1965.7—)男,汉族,江西南康人,硕士,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经济管理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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