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十年中国关于经典马恩著作中居住问题研究综述
2020-03-30赵紫婷
赵紫婷
【摘 要】 居住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探讨资本主义社会人民生活内容的一个重要微观视角。近四十年来,①国内学界对此的研究主要从人的本质、空间理论以及人际关系三个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再次梳理这些理论,对今天的居住问题仍具有促进问题改观的现实启示。
【关键词】 马恩著作;居住问题;人的本质;居住空间;人际关系
居住是现实人的根本需求及其展开生活、实现生命意义的主要方式。作为以人民为核心的、充满人道主义关怀伦理的思想家,马克思从人的二重性出发,分析与论述居住等需要的满足对于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恩格斯对工人阶级居住现状的具体描述,深刻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居住空间的非正义现象,强调住房短缺问题并非是那个时代特有的居住问题,相反,他是“一切时代的一切被压迫阶级几乎同等地遭受过的一种痛苦”。[1]纵观中国近四十年对其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即发轫期(1980年—1991年),展开期(1992年—2012年)和持续发展期(2013年——)。于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通过重读恩格斯《论住宅问题》拉开了我国居住问题研究的序幕,综观其研究成果主要从人的本质、空间理论以及人际关系三方面展开讨论。
一、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述要
人是居住的动物,对居住的满足既是人的本质内涵,也是进一步丰富人的本质内容的必须方式。“住”是人们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之一,人的本质包含对居住的内在需求,居住的满足又促进了人的本质的完善与发展。“人的本质相对于本质的表现而言,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人,并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据或根本属性。”[2]以往宗教神学等人道主义观点的人本质思想促进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唯物主义思想内容。马克思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3]人的本质通过自由自觉的活动体现,是自由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过程。一定的居住空间为人类提供了生产人类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与精神需要的空间场所,因此,生产居住空间便成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居住问题的探讨也不可避免地涉及人的本质内容。对人本质的探讨也是历来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学界就居住问题与人的本质关系的研究成果相对阙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讨论:
第一,对马克思人的社会性分析的研究。人的社会属性表现出人之于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揭示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状况和社会关系。人从自然居住状态进化到社会居住状态,体现出人对居住空间的生产劳动特性。从劳动角度,胡潇指出:“人的生存需要及通过生产劳动对需要的创造与满足,进而引发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变化”,[4]通过满足人自身的需要对自然进行社会改造。张奎良指出:“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人一旦开始生产自己生命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时就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5]与动物相区别,人具有创造自己所需的劳动能力,人是高于动物的存在。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居住空间是人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一定社会发展的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关系。从社会关系角度,王刚指出:“居住空间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关系的浓缩”,[6]以一定的居住空间形式表征社会关系。在城市社会空间视域中,李春敏指出居住空间:“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人对居住空间的建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表征着城市社会关系”,[7]这些研究揭示出居住空间的社会属性。
第二,对马克思人的自然性分析的研究。人的自然属性反映人的内在世界,人的内在世界包含着需要、欲求、感情、意志、理智等内在特征。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明了人们满足了基本需求后就会追求更高一层的需要。人的需要是人本质的重要体现,作为精神意识的发展空间,陈丛兰、王泽应从物质基础、人的归属意识和价值追求阐述居住空间作为人类日常生活需要的价值体现。[8]李春敏认为:“居住不仅关涉身体对空间的占有,更展现着人的生命形态和本质力量,指向人的精神家园和生命寄托,指出作为生活实践、空间生产、整治规划、社会理想的四种居住观。”[9]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居住对人之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从城市伦理精神角度,张淑认为:“城市居住空间正义问题是以空间方式介入的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是城市居住空间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联。”[10]通过日常居住空间内容反映出人们的内在精神状态。这些研究反映出对居住空间需要的自然属性。
综上,人的本质通过其一连串的行为活动呈现出来,以居住需要驱动人进行一系列行为,反映出人的内在需要与外在社会的联系。学界就居住问题的人的本质与需要的分析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之相关的专门研究成果相对阙如,目前从劳动、社会关系以及人的需要进行三重关于居住的人本质讨论,有待对居住与人的本质二者辩证关系做出进一步探讨。值得肯定的是,对人的本质的研究是探讨居住问题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反观居住问题的根源所在,为进一步研究居住正义提供根本要义,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也为居住空间、居住的人际关系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居住空间分析的研究述要
空间以居住的姿态展现出内在的生命力与创造力,为人们提供赖以生产生活所需的各项功能,居住对空間的诉求也进一步赋予空间新的生产机制。列斐伏尔曾指出:“统治阶级把空间当成了一种工具来使用,一种用来实现多个目标的工具:分散工人阶级,把他们重新分配到指定地点……使其容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11]与时间相对应,空间是人进行社会生活和个人身份的构成维度和空间化的存在形式,居住空间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微观视角,居住问题在空间这一“容器”中反塑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和城市运行机制。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特别是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成为中国学界探讨居住问题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探讨居住问题时提到了多种居宅空间形式,如工人居住的小宅子、日常活动的街道、供工人休闲和社交的酒馆、资产阶级的高档住宅等,这些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赋予了特殊的社会内涵,居住空间以不同形式隐性地存在。中国学者关于居住问题的空间层面分析有相对较多的探讨,可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针对居住空间分异问题的成因分析。进入21世纪,吴启焰等人在研究国外城市地理学的基础上,对城市居住空间进行初探,认为:“激进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应当是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研究的理论基础”。[12]之后,关于城市居住空间的非正义话语引起重视,众多学者从不同层面针对居住空间中的非正义现象展开探讨。对居住空间分异现象进行阐释,秦红岭指出空间分异:“是社会分化、社会分层在城市空间格局上的反映和表征,体现为同质人群聚集居住、异质人群彼此隔离的状况”,[13]同时探讨了居住空间分异的原因及解决对策。同样对原因进行分析,王刚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导致居住失义的主要原因,无产者人口向城镇的大量涌入、居住空间规划的失序、居住主体不良的生活习惯是导致居住失义的外因,[14]资本主义社会的居住失义是内外因诸要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从公平与利益分析,臧峰宇指出住宅问题:“实质是关于住宅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表明现实的利益与永恒的公平是调节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根本。”[15]从权利分析,张馨指出:“人在居住体验中对权利的诉求决定了他的生存状态,同时也反塑所在的空间。”[16]居住空间的利益和权利研究开拓了居住正义问题的新视野。
第二,关于居住空间正义的研究。城市的快速更新使得城市中居住问题仍旧大量存在,何舒文、邹军基于此提出居住空间正义的核心价值观,即:“居住空间生产和居住空间配置领域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主题在于决定居住空间生产和分配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正義的体现,同时指出:“危房改造的扭曲化、空间与社会的碎片化、旧城保护的标本化、经济学原理的滥用化”四种非正义现象。[17]刘红雨指出居住空间正义是:“要求住宅的建造与规划与主体的需求相一致,强调居住空间的合理规划与正当发展”。[18]同样,对比城市问题下非正义居住状况,王文东《恩格斯的居住正义思想及其启示》一文首提居住正义思想,指出居住正义即:“住宅的建造与规划与人们的需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使居住与环境和谐,与主体需求相一致,实现居住空间的合理与正当发展”。[19]持同样观点的学者刘刚在《马克思恩格斯居住正义思想研究》一文中系统介绍了居住正义思想的缘起、经过,阐释居住失义现象,指出居住供需及分配和居住空间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使得发生居住隔离、居住异化,阐发居住正义诉求。[20]
总之,居住空间以它特有的存在方式突出了空间的社会属性,每一个特殊的空间诠释了不同阶级属性的生活与生产模式。一个环境良好、分配合理的居住空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国内对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研究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研究多停留在居住问题的原因分析,学理分析尚不充足,主要表现在:将国外学界空间理论与居住问题相结合的研究尚不全面,对空间内涵的挖掘有待进一步研究。学界对马克思恩格斯空间视域下的居住思考表现为资本空间、空间分异、空间批判、空间正义的思想脉络,针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居住空间非正义现象的探讨进而阐述居住(空间)正义诉求,“居住(空间)正义”思想的提出使得居住问题的正义解决迈向新的理论台阶。
三、关于居住的人际关系研究述要
居住以空间格局、建筑设计、周围环境等形式反映出人们的个人品质与道德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关系展现出居住的价值意蕴。《马丘比丘宪章》强调:“在人的交往中,宽容和谅解的精神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因素,这一点应作为不同社会阶层选择居住区位置和设计的指针,而不要进行强制分区,这是与人类的尊严不相容的。”人属群居动物,人的居住以一定的聚集而定居,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在恩格斯看来,大城市中面临的住房短缺问题仅仅是不重要的“祸害”之一,他认为,居住问题中住房短缺是指“工人的恶劣住房条件因人口突然涌进大城市而特别恶化;房租大幅度提高,每所住房更加拥挤,有些人根本找不到栖息之所”。[21]居住问题中的住房短缺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城乡分异关系,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个人展现出的风尚面貌指导“个人应该如何把自己构建成为自身行动的道德主体。”[22]学者们关于居住人际关系的探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城乡分异现象表现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对立关系。20世纪末,叶南客、李芸率先开启了关于城市发展理论、城市功能理论、城市问题剖析、城乡融合理论的四重城市观探讨,指出:“城市是人类生产力、生产关系互动发展的必然产物”,[23]城乡分离、城市的出现加剧着城乡关系的变化,进而对人际关系产生一定影响。对马恩城市思想探讨,高鉴国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根本上确立了城市经济的统治地位,并形成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在城市地区的集中,两大阶级直接对立和冲突便自然表现为‘城市运动或‘城市革命。”[24]资本主义制度加剧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关系。从社会角度,李明超指出:“城市不仅是物质形态分布和组合的空间场所,而且还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特定区域内的聚集体,包含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25]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现象,一些学者提出解决城乡对立的措施,杨立新、蔡玉胜以马克思主义的城乡统筹观阐述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机理和危害,指出通过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来统筹城市和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26]可见,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关系反映出资本主义制度下居住分异现象严重。
第二,城市住宅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针对流动人口的住宅问题,邹富良指出,由农村转化而来的流动人口被塞到地下室或仓库里,由于住房拥挤肮脏不堪而导致伤寒病持续蔓延,成为传染病的发源地,表明只有工农业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城乡对立逐渐消失,才能彻底解决住宅问题。[27]工人阶级住在拥挤狭小且环境极差的地方,他们之间因此充斥着各种矛盾,这种大城市的聚集特性使得人际关系变得冷漠与孤寂。正如恩格斯指出:“所有这些人,越是聚集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每一个人在追逐私人利益时的这种可怕的冷淡、这种不近人情的孤僻就愈是使人难堪。”[28]面对工人阶级居住条件,陈源充、牛俊伟同样指出:“工人阶级为了能够找到可供居住的场所,就租住在资产阶级看起来是‘最淫秽的猪圈的地方。”[29]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通过招收女性和儿童代替成年男性,从而减少可变资本的投入,这使得他们的家庭关系和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发生改变,也使得自身道德认知发生变化。工人阶级的居住生活方式,如同“只有已经学会卷缩的人才能住在紧凑的空间。”[30]从家庭伦理视角,谭培文阐释应培育正确的家庭伦理观,建设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思想内容。[31]可见,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内部关系充满着矛盾与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