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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2020-03-27杨琼施威

中国集体经济 2020年7期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

杨琼 施威

摘要:在现代科技、全球化和城镇化的冲击下,以雕版印刷技艺为代表的传统工艺面临生存空间丧失的危机,其蕴含的民族性、工艺性、生产性元素逐渐被现代文化所销蚀。非遗的生产性保护致力于“活态传承”,相对于抢救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更具科学性和主动性,能够保证非遗传承的连续性和真实性,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则为“非遗”活态传承提供了新的契机和路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业;雕版印刷

自2004年以来,我国非遗保护经历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三个阶段。相对于前两种模式,生产性保护以保持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传统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遗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因此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和实践价值。文化创意产业有助于非遗民族元素和文化内涵的提炼和转化,是非遗实现自我更新、融入当代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自然融合

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提出创意产业是源于个人创意、技巧与才华,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与运用,成为具有创造财富的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是对各种文化进行提炼和创新,融入时下流行元素,经由高科技、创意性再加工,生产出具有高文化性、高附加值和强融合性等特点的产品。从机理上讲,非遗传承与文化创意产业的“不期而遇”是一种自然融合。非遗是人类劳动经验、智慧与文化的结晶,以口传身授、家族或师徒传承的方式生存至今,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创意素材和灵感来源,包括传统工艺、戏剧文化、传统饮食等。而文创产业从非遗中提炼出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和号召力的文化元素,将之转化为优秀、畅销的文创产品,使两者之间形成了互相促进、互为依存的纽带关系。

非遗与文创产业的互动在动画产业尤为常见,如动画电影《阿唐奇遇》塑造了“茶宠”这一角色,通过嵌入控制、自由、冒险和追梦等现代话题和元素,以全新方式诠释了传统“茶文化”。该片以陶瓷茶宠和智能机器人为主角,将传统文化和现代科技安排在同一个故事场景下,自然成趣、寓意深远,因此入围了第二十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最佳动画片。无独有偶,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和人物形象在中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迪士尼公司遂将其作为动画电影题材,先后斩获“安妮奖”、“奥斯卡金像奖”、“美国金球奖”等多项提名,该公司甚至打算邀请华裔演员拍摄真人版《花木兰》电影。可见,具有强烈地域色彩和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创产业青睐的对象。

二、“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基本路径

当前,非遗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功能正在衰退,因非遗传承体系尚未形成,一部分非遗面临后继无人、濒临灭绝的窘境,而更多非遗因性质功能差别和传播方法途径等限制,难以在现代社会得到广泛传播。因此,推动非遗实现形式和功能上的现代转变,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使之成为文创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意元素撷取之源,既满足了文创产业的灵感需求,也使非遗真正融入现代社会,从而获得“新生”。从实践看,“非遗”与文创产业的有机融合一般通过嵌入式、衍生式和体验式三种路径。

一是嵌入式融合。以非遗作为产品主体,保持非遗技艺和非遗内容的传统性,在表现主题、表现对象和表达方式上嵌入现代化元素,生产出具有时代特色的非遗产品。京剧被誉为中国国粹,在装扮、曲风、唱腔、发音等方面独树一帜、趣味非凡。这一非常具有历史感的演唱方式,在与流行音乐碰撞下就产生了非比寻常的韵味,如《北京一夜》、《花田错》、《新贵妃醉酒》等均红极一时、广为传唱。

二是衍生式融合。以文化创意为出发点,对非遗典型元素进行提取和加工,运用现代艺术理念和科技手段对其进行深度挖掘、整合和利用,从而达到非遗元素的创意开发和现代转化。严格来说,作为一种文化元素的创意性表达,非遗衍生品开发是一种非遗元素的“迁移性”、“再生性”生产。比如,将传统习俗或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剪纸中的传统图案等经典元素运用到服饰、家居饰品等产品中,赋予现代商品以传统文化之“韵味”;“葫芦娃”则是借助传统水墨剪纸手法,汲取民间皮影、剪纸、窗花等艺术元素,以多样的艺术风格、夸张的动作表演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塑造的一个经典形象。

三是体验式融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挖掘非遗所蕴含的文化元素和传统因子,创造性地将非遗与旅游、表演、文娱产业相结合,引导消费者进行深度体验式消费。体验式融合构建了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有助于发挥非遗的教育作用、审美功能和市场价值。如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即将村落独有的自然环境、特色建筑、传统习俗、服饰装扮和手工艺技巧等融为一体,构成游客接触新鲜事物、体验异地风情的绝佳手段。在非遗原汁原味的生存环境中,游客们能够全方位体验非遗的独特魅力,从感官和内心多层面上产生文化共鸣,极大地激发了非遗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非遗保护与传承需要另辟蹊径。进入文化消费时代,文化创意产业改变了非遗发展的传统模式,使之找到了在现代社会继续生存的环境和渠道,因此走上了良性发展、活态传承的新路径。

三、雕版印刷技艺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实践

在我国众多非遺项目中,雕版印刷术集摹拓、雕刻、印刷、造纸术等多种传统工艺于一身,在世界文化传播史上贡献卓越,因此蜚声海内外。随着喷绘、油墨印刷、丝网印刷等高科技印刷手段日益普及,传统雕版印刷在市场竞争中再难占有一席之地。为挽救这一中华技艺瑰宝,南京金陵刻经处、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等机构在开拓雕版印刷市场、开发文创产品等方面进行了不少创新和实践。

(一)雕版印刷产品开发

目前,市场上的雕版印刷产品主要有佛经、家谱、地方志、名人大家诗词集、书法作品等。金陵刻经处以生产佛经为主,从备板、写样、雕刻、印刷到装订等二十几道工序全部都由手工完成,所生产的线装书蕴含了古朴庄重的雕版印刷之美。金陵刻经处现拥有各类经版130000余片,佛像版18种,珍藏了杨仁山居士从日本寻回的隋唐古德逸书及《嘉兴藏》、《龙藏》、《频伽藏》、《藏文藏》及《大正藏》等各种大藏经,每年有几十万册经典流通至世界各地。除佛经以外,南京金陵刻经处还与著名设计师朱赢椿合作,将其所著《虫子书》雕刻成书。该书除了在专门创办的“虫子书店”中销售,还被带到德国、法国等多地展出,斩获“世界最美的书”银奖,并被大英博物馆收藏。传统雕版工艺与《虫子书》相得益彰的巧妙结合,是雕版印刷在海内外再焕光彩的一次成功尝试。

(二)雕版印刷衍生品生产

除常规的雕版印刷产品,雕版印刷机构还积极开发雕版印刷相关衍生品。如雕版印刷活字魔方将《三字经》、米芾体、《短歌行》等与魔方的每个小方格结合起来,创造出一款集学习和智力游戏于一体的印刷文创产品。橡皮雕刻印章也是雕版印刷的一种变体,梨木材质由胶质橡皮代替,降低了雕刻的难度和危险性,是面向青少年的一款操作性很强的益智手工游戏。此外,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推出私人笺谱业务定制服务,拥有一套私人笺谱只需花费300多元,既有观赏性又有收藏性,还可作为馈赠佳品。

(三)雕版印刷体验式场馆

体验式场馆为现代人提供了亲身体验和了解传统文化的契机,是传统文化和工艺走向大众、为大众所熟知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成都文创地标1906创意工厂的“且慢造物”慢生活博物馆,现场为游客还原古法造纸与印刷工艺,游客可亲手制作民国风雕版婚书。“从前很慢”,在快节奏的生活里用纯手工方式打造一件属于自己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是现代人所青睐的一种文化消费方式。同时,各类博览会也是雕版印刷文创产品走向市场和大众的重要渠道,如第九届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与文博会上就专门设立了二十四节气生活主题馆。由南京非遗学院开发的《二十四节气笺纸》集雕版印刷技艺和二十四节气两大非遗于一身,画工精细、雕刻灵动,充分彰显了中化传统文化的魅力。

(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

创意产业园区是产业集聚的载体,集聚了先进的科技水平、多样的艺术形式、健康的文化内容以及现代产业功能,能够充分发挥灵感、创意、技术等优势,实现文化、科技与创意完美结合,使非遗以崭新的形式和生存理念回归到社会中去。以扬州市为例,该市着力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区、低碳文化产业特色区和江苏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地,目前扬州智谷、邗江“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维扬“动漫创意产业基地”等一批创意产业载体已初具雏形。

四、文化创意视域下推动雕版印刷技艺活化利用的策略

(一)构建多方协同发展机制

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实现雕版印刷技艺的活化传承必然涉及政府、文创机构、民间传承人等多方主体。其中,政府部门起到主导作用,提供政策保障、价值理念和资金支持;文创机构在挖掘非遗价值元素方面拥有敏锐嗅觉,能够提供传承保护的智力支持;而非遗传承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主要载体,但他们缺乏文化保护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因此,应构建多方协同发展机制,一方面要系统研究雕版印刷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协同保护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另一方面,要通过政府引导和文创机构支持,培养和激发非遗传承人和公众对非遗的正确认知与文化认同,汇聚全社会力量投身非遗传承事业。

(二)推动非遗资源整合升级

作为一项历史悠久、工艺独特且文化内涵丰富的非遗技艺,雕版印刷在文化旅游产业中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当前,雕版印刷技艺的保护性生产仍面临资源分布散乱、开发思路不清晰、发展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尽快推动资源整合与升级,从创意、运作、宣传等方面营造非遗文创产业的发展环境。一是与各旅游景点合作设立雕版印刷体验馆,通过传承人现场示范教学等方式引导普通民众亲身接触、操作雕版印刷术,既有利于文创产品销售,也能够提升景区文化内涵;二是整合宣传和推广资源,加大对非遗技艺、工匠精神和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三是推动教育机构加大非遗工艺和理论研究,充分吸收国内外非遗活化和文创发展经验,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蘊和现代设计理念的非遗传承人。

(三)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不能仅依靠政府的“公益性”保护,但在“自谋生路”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政府在法律法规上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在非遗保护法律体系构建方面,除了国家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市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政策,如《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但在保护方式、知识产权、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盲点。因此,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完善和落实非遗保护政策、扶持非遗文创企业发展等途径,促进重点非遗项目的活化传承。

五、结语

非遗是民族记忆的背影、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但只有“活态的”、“灵动的”非遗才能传于后世,才能留住“乡愁”。因此,非遗与文创产业的融合是一种历史必然,这种结合为非遗提供了新的生存模式和活化路径,对传承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刘宇,张礼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本位基因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12(11).

[2]苏铭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以广州花都灰塑文化产业研究园为例[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27).

[3]王亚娟.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创意产业的典型对接[J].理论与改革,2013(05).

[4]李霞,万艳华.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雕版印刷”的生产性保护与发展[J].城市发展研究,2012(05).

[5]李志雄.创意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时代“非遗”保护的新模式[J].广西社会科学,2013(10).

*基金项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南京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研究”(KYCX17_0906)。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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