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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急信息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03-23周晓英

图书与情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应急管理

周晓英

摘   要:文章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分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的发展概况,采用政策分析的方法,回顾了我国应急管理和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历程和取得的成效,通过网络舆情观察,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一些信息现象,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四个阶段暴露的信息问题加以概述分析,从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急信息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literature analysis methods, analyzes the status of emergen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elevelopment for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uses policy analysis methods, reviews the basic course and results achieved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emergen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China.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of public opinion on the Internet, combined with the occurrence process of COVID-19 epidemic and some information phenomena, analyze the information problems exposed in the four stag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VID-19 epidemic.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mergen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the problems are elaborated and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COVID-19;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emergencies; emergency management; emergenc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1   引言

2019年底爆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是对中国一次突如其来的考验。中央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建立了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地纷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国各地开始群策群力、同舟共济,积极防治疫情,并集全国之力支援湖北疫区,显示了中国速度和中国效率,以及政府的超级动员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强大威力。目前,全国的新冠肺炎每日确诊人数在逐步减少,治愈人数逐步增多,疫情防控局势向好发展。

新冠肺炎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体现了我国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进步与能力,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应急信息管理方面值得探究的问题和急需补上的短板。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分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的研究概况;采用政策分析方法,回顾了我国应急管理和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采用网络舆情观察方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信息现象,以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角度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四个阶段暴露的信息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期望通过对新型肺炎疫情发展过程中应急信息管理事件的观察和分析,以为今后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中的精准施策提供应急信息支持。

2   应急信息管理研究的起源和发展

根据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定义,应急管理是“组织分析、规划、决策和对可用资源的分配以实施对灾难影响的减除、准备、应对和从中恢复。其目标是拯救生命,防止伤亡,保护财产和环境[1]。20世纪60-70年代,从新西兰建立现代民防体制开始,应急管理研究开始萌芽。90年代美国高校开始设立紧急事态管理专业,对具有危险性、突然性、急迫性的,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或者环境的,必须由政府采取应对行动的事件或状态即紧急事态(Emergency),开始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所谓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也就是对紧急事件或状态进行管理[2]。

应急信息管理是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有效的应急信息管理有助于政府把握应对危机的主动权,建立信任,减少谣言,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和公众行为;高效的应急信息管理有助于政府快速掌握危机发展状况,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和其他应急资源,做出科学可靠的决策以促进危机事件快速地、有序地加以解决。

新世纪以来的2001年“9·11事件”、2003年“SARS事件”、2005年“印度洋海啸”等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使人们意识到需要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开展系统、深入地研究,提出应对的理论和方法。可以发现,国际上近年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研究越来越重视,目前对突发事件的学术研究也已涵盖了对紧急事件和状态的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恢复全过程。在诸多的应急管理领域及分支中,发挥先导、预测和支撑作用的应急信息管理作为应急管理和信息管理的交叉学科领域,是近年来应急管理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和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应急信息管理是以突发事件或者公共危机事件的全过程为基础,利用信息管理理论和信息手段,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全面、系统、准确、连续地收集、分析和利用与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的重要信息,为应急决策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从而保证应急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3]。

我国的应急信息管理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2000年以后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得到快速发展[4]。我国目前对于应急信息管理的研究主要从计算机应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库系统建设、应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展开。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批准立项了南京大学苏新宁教授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快速响应情报体系研究”和武汉大学李纲教授的“智慧城市应急决策情报体系建设研究”,可见在应急管理和应急决策中情报体系的建设尤其受到重视。这些研究项目及相关成果也为我国重大危机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分析我国应急信息管理研究现状可以发现,目前面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信息管理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1)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信息管理研究成果不多,现有研究尚不足以有效支持解决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这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信息管理所产生的问题;(2)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信息管理中,如何在社交媒体信息泛滥的时代,在应急的状态下保证信息的利用问题研究不够;(3)对如何在碎片化信息发布环境下实现快速信息整合,以支持政府和公众把握事实、了解动态的研究不多;(4)对我国的应急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成果不够。

3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

3.1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历程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肇始于2003年,该年国务院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订),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该条例明确要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准、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不仅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报制度、信息举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还强调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要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制度[5]。

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国务院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应急处理指挥部来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00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和中编办《关于增设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4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设置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的职责,发挥应急管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对原有应急体系的应急工作分散、被动的问题有了很好的改善。

200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该法对于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规定,确定了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6]。至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有了法律依据,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的传达和統筹协调能力有了基本保证。

2017年6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制度,印发《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目标是规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以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该管理办法对卫生应急预案的类型和内容、预案编制、审查备案和公布、培训演练和宣传、评估和修订工作都做了规定。

2018年9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有应急办的职能并入应急管理部。

通过上述过程的简要回顾可以发现,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从2003年由国务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始,到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再到2017年《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从管理制度走向法律制度,从法律规定走向工作规范,逐步完善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急管理部的成立,整合了各方的应急资源,为防范和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解决应急过程中高度的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处理工作,形成了基本的体制保证。

3.2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成效

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我国在已经建立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应对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内,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布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制定了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管理办法,疫情报告信息技术支持了疫情动态的及时获取。这些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中的制度和体制建设,形成了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的基础。

3.2.1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

2003年11月,时任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吴仪签署的文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 37 号令)》(2006年9月修订)(以下简称《办法》)[7],成为我国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文件。首先,《办法》是在我国成功战胜SARS疫情之后,充分总结SARS防控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具有很好的实战指导价值;其次,《办法》形成了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监测信息治理的基本框架,对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组织管理、报告办法、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信息管理与通报、信息发布内容、监督指导和管理办法、奖惩和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具体内容上,《办法》[7]有以下几个特点:

(1)明确了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目的:即致力于加强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控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

(2)确定了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原则:即“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

(3)规定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三类机构的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的职责,职责内容包括属地化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管理、涉外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报告制度等内容;

(4)对信息化数据监测体系、平台和软件建设提出了要求:要求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以满足应急公共卫生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的需要;

(5)对传染病和疫情报告的人员、方式、时限做出明确规定:包括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卡保留时长、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的报告时限做出的规定;

(6)对疫情的信息的登记、通报和发布做出规定:其中包括传染病和疫情的记录、报表收发、核对、疫情分析、通报对象、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发布的内容;

(7)制定了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及个人违规惩罚要求。

3.2.2   全国疫情报告制度逐步推行和完善

2005年以后,国家卫生部门相继印发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6〕134号),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管理机构、信息报告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信息分析和监控,信息系统技术保障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

卫生部门也开展了为数不多的相关培训活动,如2006年7月,卫生部举办了为期2天的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省级师资培训班,培训省级师资80余人[8]。

3.2.3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发布方案已经制定并实施

2003年12月,卫生部制定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卫办发〔2006〕79号),2004年1月1日起试行,2006年3月3日正式修订的版本向公众发布。该方案向社会传达的基本信息有[9]:(1)国家卫生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信息,发布频率是以月报、季报和年报形式,发布的媒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栏,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2)国家卫生部将公布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法定传染病在我国发生的总体情况、局部爆发或流行情况、控制情况、相关防控措施等,对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并在必要时发布疫情预警信息;(3)国家卫生部将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事件的总体情况、发病人数及救治情况、事件发生原因、预防控制措施等相关情况;(4)遇到重大或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卫生部将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時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预防控制措施。

3.2.4   地方政府建立了相应配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针对国家法律和文件规定,也制定了一些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相关的文件规定,如《北京市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对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报送、发布和反馈等管理活动做出规定,建立了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信息报送、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机制。

3.2.5   建成全球最大公共卫生疫情报告信息系统并建立直报制度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吸收SARS疫情信息报送方面的经验教训,为克服疾病疫情信息的不及时、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有效地掌握全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以便做好应急决策,2004年4月1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建设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实现了对法定传染病个案信息的实时、在线报告和监测,可以由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中央报告疫情。2014年我国100%的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4%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网络直报,直报单位总数达6.8万余家,日均监测传染病个案2万例[10],是我国建成的全球最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疫情信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诊断后,到国家疾病控制中心接报,时间从直报前的5天缩短为4小时。该疫情直报系统改变了过去疫情报告的一个月报告一次,并且需要逐级汇总层层上报的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能力,全国所有乡级以上的卫生机构、所有种类的卫生机构包括医疗、监督、疾病预防等都纳入这个系统。上报信息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实时看到全国各地上报的传染病案例信息,并生成监测日报,汇总周报向国家卫健委提交。

该疫情直报系统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信息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成果,系统运行16年来,起到了一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效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捕捉到如禽流感、鼠疫等不少传染病情况[11],为及时采取措施提供了信息支持。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应急信息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应急事件处置措施总体成效明显。然而,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在疫情应急信息的报告、发布、分析与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并一定程度上对新冠肺炎这一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管控、处置造成了不良后果。

4.1    新冠肺炎疫情目前所暴露的信息问题及分析

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底,新冠肺炎疫情所暴露的信息问题可以从下面几个阶段来看:

(1)第一阶段:疫情传播较早时期。在这一阶段,权威部门和专家未及时发布 “人传人”的危机预警信息,公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以及政府部门没有更早重视病毒的传播危机,没有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可以说正是由于疫情信息报告、信息预警和信息发布的疏漏,才造成了这一阶段病毒广泛传播、疫情防控不力。

(2)第二阶段:病毒广泛传播、国家开始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在这一阶段,出现了社交媒体的信息量铺天盖地,微信、公众号、App、微博等移动传媒信息爆炸,同时由于权威疫情信息发布平台的话语权主导功能缺失、信息发布弱势、未能及早树立公信力和号召力,导致出现了谣言肆掠、信息真假难辨、公众无所适从的现象。

(3)第三阶段:国家高规格病毒防控措施开始实施之后。这一阶段,虽然谣言被各种平台辟谣、疫情被多个可靠渠道通报和发布,但信息渠道众多、碎片化现象严重,大量浅层次信息充斥,深度分析信息匮乏。一些媒体上发布的“钟南山院士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众对正直的医学专家的尊敬和信任,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官方媒介在公众信任度上的形象不明和跟进不力,导致一些谣言也以“钟南山院士说……”这样的方式诱骗民众上当。公众获取疫情信息、学习和认知的过程,没有一个统一的、耳熟能详的权威发布,高水平的信息缺少國家权威的发布平台。

(4)第四阶段:武汉建成交付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全国疫情防控逐步进入有序化。这一阶段,病患收治信息、医疗服务信息、交通出行信息、生活用品信息、捐赠物资信息、志愿服务信息、慈善捐助等信息满天飞,各种交流平台如防疫物资交流平台、志愿者服务平台、捐赠信息服务平台争相出现、鱼目混杂,民众看到了如原黄冈卫健委领导那样在没有充分信息保障的情况下,媒体见面会中一问三不知的状况,也看到了全程脱稿、数据明确的市长受到广泛赞扬,背后深层的因素是信息统一渠道、信息整合和信息协同能力的差异,由于无法进行全面信息分析,便难以摸清整体情况、无法有效配置资源、信息决策必然缺乏保障。

4.2    完善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相关的对策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存在的短板和缺陷,主要体现在预防意识不强、预警功能缺失、协同联动乏力、社会参与不足、舆论引导失误等方面[12]。这些问题也有待通过应急信息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来协助问题的解决。从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的角度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所产生的应急管理信息问题加以分析,将能帮助我们发现深层次的诸多原因和改进的措施。本文主要从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视角,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所暴露的应急信息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应该广为宣传和广泛知晓。虽然国家层面有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制度,但是新冠肺炎疫情初期未能快速准确地得到监测和报告。反映了相关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政府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的部分人员缺乏应急信息训练、预防意识不强、责任没有到位。疫情初期武汉的一些医务人员,他们敏锐的意识到了传染病危险,却只是通过微信群提醒家人亲人注意防范,没有意识到要先选择疫情信息报告系统这个最重要的救人途径来阻止病毒传播,创造拯救更多人的机会;部分疾控机构和政府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对疫情报告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不强,导致危机信息早期未能引起高度重视,丧失了早期防控病毒传播、减少危害程度的机会。因此,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迫切需要广为宣传并得到广泛知晓。

(2)需要充分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阻碍因素。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早期未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未加防范从而造成了病毒传播广泛的后果。虽然国家层面有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但在具体实行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发布过程中,仍然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阻碍因素,如怕引起社会恐慌、怕影响领导业绩、怕影响重要的集体或者社会活动等。如何在制度建设中充分考虑阻碍因素,克服信息发布必然存在的这些障碍,杜绝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是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3)让先进的疫情直报系统发挥最有效的作用。虽然我国有全球最大的公共卫生疫情报告信息系统,但是该系统未能在新冠肺炎病毒扩散的初期起到最有效的作用,错过了疫情在有限范围内防控的时间窗口,导致疫情很快从武汉向全国扩散。疫情直报系统的短期失效原因目前不得而知,可能有人为和技术两方面因素。人为因素表现在,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提供疫情数据进入系统,或者系统的确有数据,但是相关责任人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技术因素表现在,如果系统有数据但相关责任人未采取行动时,系统应该有发现问题并不断发布警告的功能。但不管是人为还是技术哪方面的问题,疫情直报系统都应该得到改善,在严格管理制度和强化智能化预警功能方面需要加强。

(4)健全和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应急信息是以公共危机事件的全过程为基础,涉及到应急信息全生命周期即收集、整理、响应、发布、分析、传播和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我国目前所建立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只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两种制度不完全性地涉及到了应急信息的收集、传播方面的问题,但很少涉及到应急信息整合、应急信息分析和应急信息利用方面的问题。可见,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已有的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为达到信息通报、信息预警、信息发布、信息响应、信息传播、信息分析的应急支持效果,很多新的制度亟待建立。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的作用要得到全面认识,信息的支持保障功能应在制度中加以确立。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信息的问题,这一点从2003年之后国家层面或者卫生部、卫计委或者卫健委发布的多个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方面的应急信息报告、应急信息发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范中就能看出来。但是,在应急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作用应该是全方位的,信息有助于发现问题、信息有助于跟踪问题、信息有助于分析问题、信息有助于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预警制度支持应急信息报告中的危机识别;我们需要建立国家权威信息平台发布制度支持舆情引导和权威发布;我们需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分类和整合制度支持应急管理所需要的协同联动功能实现;我们需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信息捕获与分析制度支持应急管理的决策需要。因此,需要全面认识应急信息的作用,通过制度强化信息的支持保障功能。

(6)为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建立国家支持的统一信息平台提供制度保证。新冠肺炎疫情的权威发布缺少一个国家支持的、耳熟能详的统一信息平台,目前主要是通过官媒专栏专题的方式或者社会媒体专题专栏的方式发布信息,虽然有官方声音、疫情进展等等基础内容,但是难免有力量不集中、信息不全面、信息碎片化、浅显信息重复、深度信息匮乏等问题。需要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快速建立国家支持的统一信息平台,提供权威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舆论、促进信息整合、开展深度分析、协助协同管理,并有措施保证政府部门、社会媒体和平民百姓都耳熟能详、广为知晓。

5   结语

面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信息管理是一个涉及到信息披露、舆情治理、知识服务等一系列重要研究问题的宏观研究领域,面向新冠肺炎的应急信息管理研究也需要从各个维度、各个视角进行多层次、立体化的深入与拓展,以最终为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和疫情科学防控提供学术支持与信息保障。本文在概述我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主要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的视角和基于可获取的公共信息对此次新冠肺炎暴露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对策,但由于疫情还未结束、有关信息掌握不够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信息管理研究还有待后续更多学者的参与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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