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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发布特征分析

2020-03-23李月琳王姗姗

图书与情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信息需求新冠肺炎疫情

李月琳 王姗姗

摘   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相关信息发布的机构呈多样化特征,包括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媒体、自媒体等。文章旨在揭示相关部门或机构信息发布的类型与特点,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和建议。为此,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选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卫健委及湖北卫健委、美国疾控中心(CDC)和新加坡卫生部(MOH)官网、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相关疫情信息发布加以分析。研究发现,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通报、健康科普、防控动态、媒体新闻是这些部门和机构信息发布的主要类型。信息发布具有疫情通报模式固定、通报内容随疫情发展而演变等。研究表明,信息发布应加强对公众信息需求的考量、构建与公众更有效的双向沟通机制、并提供多样化的疫情发布格式等。同时,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规范、形成多管齐下的动态发布机制、建立与公众双向沟通的渠道、加强对公众信息需求的调研和关注,确保疫情信息发布的精准,有效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政府信息发布;信息需求

Abstract During the period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a variety of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governments, 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medium and we media posted relevant information in various websites with different ways. This study aims to explore the categories and characteristics about information release by authoritative agencies, and based on the analysis we try to propose suggestions for future similar events. For this purpose, we choose the website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ealth Commission of Hubei province, American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Singapor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o analyze information release during the epidemic period.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situation updates, what you need to know, prevention & control, and media resources are main categor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lease. In particular, some features, such as the information brief adopts fixed pattern and the content chang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pidemic, are identified. The study shows that epidemic information needs to be reported timely and normatively. Dynamic release mechanism should be developed to establish a mutual way communic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the public to ensure information accuracy; at the same time, an investigation of public needs should be conducted and be satisfied.

Key words COVID-19; epidemic;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lease; information need

突發公共事件之一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1]。近年来,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如2003中国非典型肺炎、2009美国H1N1流感、2014西非埃博拉疫情、2015-2016寨卡疫情、2018-2019刚果(金)埃博拉疫情等。最近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于2019年末在我国武汉爆发,疫情传播迅猛,被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对国家乃至世界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挑战。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体制下,面临重大突发疫情,政府责无旁贷成为抗疫的核心领导机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领导作用。同时,作为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权威信息的发布者,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疫情相关信息也是职责所在。此举也是遏制谣言、降低社会恐慌情绪、保持社会稳定、提振全民信心的重要保证。此外,信息发布往往带有权威性,一些与疫情相关的科学知识,如疫苗、治疗药物等信息的发布,可以帮助提升公民的科学素养和健康信息素养,帮助公众积极、科学地应对危机。因而,在抗疫的关键时期,相关信息发布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为揭示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特征,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选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些权威部门或机构信息发布的典型案例,揭示相关信息的发布特征,探讨如何跨越用户信息需求的鴻沟,更好地提升面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   相关研究

学术界对于突发事件中相关信息发布的探讨集中在信息发布的作用、时间、渠道、内容以及在发布的过程中不同发布主体与公众的关系的研究[2]。一些研究着重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媒体应对、政府信息公开探讨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交媒体、流媒体等新媒体形式不断涌出,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者的身份、信息的内容质量、意见领袖群体等因素影响着信息的传播与演变[3-4]。流媒体、短视频具有定位不同、传播风格不同的特征。一些学者指出,政府的短视频媒体需注意避免过度娱乐化与庸俗化[5],以树立政府形象为主要内容[6],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时应当实现矩阵互补、联合发声,加快信息传播[7]。一些研究注意到,政府在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公开的表现不同,面对自然灾害的信息公开更加积极,而面对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及公共卫生事件时的信息公开表现并不尽如人意[8]。有综述表明,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类型包括真实有利信息、真实危机信息、不实有利信息和不实危机信息[2]。然而,这种粗略的分类无法准确告知信息的类型和内容。

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媒体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障碍及完善策略方面,对于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类型、特点等研究尚欠缺。此外,已有研究表明,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与公众信息需求之间的关系探讨不够,相关研究欠缺[9],导致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接受、采纳、识别存在一定障碍。

为此,本研究选取此次疫情事件为案例,首先分析某些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信息类型、信息发布特点,为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的信息发布提出对策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更具针对性、更好地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公众信息需求。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政府优化信息发布模式,还可帮助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应对重大疫情,维护公众安全与健康,促进社会稳定。

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选取2019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世界卫生组织(WHO)、国家卫健委(包括湖北卫健委)、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新加坡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MOH)官方网站发布的1346条新冠疫情相关信息(2019.12.31-2020.02.22)作为分析对象,采用质性数据分析的途径,以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主体、发布的方式及类型为内容分析的框架,完成数据的初步整理;进一步通过开放编码,识别相关信息发布的内容主题、数据类型、发布频率、发布模式等特征;着重从疫情发生的整体时间跨度(见以上数据收集的时间跨度)以及分阶段,如早期、初期、现状等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入手,考查这些特征的变化模式,针对不同阶段的信息发布内容,对其发布内容的路径演化进行编码,揭示其变化的大致规律。基于分析,为政府改善相关信息的发布提出建议,也可为未来相似事件的信息发布提供参考。由于时间紧迫,本文仅报告初步的分析结果。

3   研究结果

3.1    疫情信息类型

分析显示,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类型主要包括疫情通报、健康科普、防控动态、媒体新闻四大类。

3.1.1   疫情通报

疫情通报具有公开“通”晓,广而“报”告之意,旨在发布疫情发展的基本情况,多用于疫情的发展过程中,集中在疫情发展的爆发期,通报内容随着疫情的发展有所变化。通报内容包括统计周期、统计范围和疫情人数等。以新冠肺炎为例,不同层级的相关部门平台发布内容所涉及的范围不同:WHO放眼国际,其通报内容具有简明、全面的特点,主要介绍各国的累计确诊、新增病例数以及WHO最新的技术动态,便于公众掌握和了解全球的疫情动态;国家卫健委着眼全国,以公开信息、抑制疫情蔓延传播为目的,详细通报全国各地新增病例数、疑似病人人数、治愈人数及死亡人数,并详细追踪疑似及其密切接触者数据,防止病毒扩散;作为中国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湖北卫健委沿用了国家卫健委的通报模式;CDC通报了美国疑似病例的确诊及排除情况,并通过可视化方式展示全球确诊病例分布图;MOH通报了新加坡国内的累计确诊病例数、疑似病例数、排除病例数及出院病例数,全球以及中国的累计确诊病例数、新增病例数,此外还有全球范围的风险评估等级。可见,在疫情相关信息通报方面,各国政府大同小异;WHO则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承担的全球责任,体现出全球视野的特点。

3.1.2   健康科普

新闻报道与健康科普相结合是化解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方式[10]。当疫情进入爆发期,公众会因对新病毒的有限认知而产生恐慌心理,健康科普尤为重要。由官方机构发布病毒科普信息不仅能消除公众对病毒的恐惧,还能提升公众自我保护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弱疫情对公众的影响。由于科普信息面向公众,需具有专业性与通识性,因而发布的形式主要以生动形象且便于呈现内部信息的视频、漫画、图片等形式为主。

面对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WHO的科普信息发布内容固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科普、公众自我保护科普、辟谣、旅行建议、问答五个模块,而国家卫健委及湖北卫健委的科普信息发布并无特定类别,依据发布内容可归纳为个人防护、专业科普及公共防护三个方面。此外,在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上,专门开辟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辟谣专区”,成为政府遏制谣言蔓延的重要平台和工具,是相关机构信息发布的有效支持和补充。相比中国政府的相关信息发布,CDC及MOH所涉及的类型较为单一(见表1),这和新冠肺炎疫情在这两个国家的传播有限有关。

3.1.3   防控动态

防控动态的发布体现的是政府及时向公众传递疫情防控的现状与措施。面对极具威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众过度的恐慌会带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外的消极影响,如迷信某种药物的特效带来的抢购风潮、担心物资短缺带来的抢购、囤积生活用品等行为;一些不法商人趁机针对紧缺物资(如口罩)开始诈骗活动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政府需要快速反应,并将采取的措施对社会及时公布,使公众了解疫情的控制情况及相应生产活动的现状和安排,打通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极力安抚公众的情绪。

WHO对于新冠肺炎的防控动态信息主要涉及疫情的疫苗研制以及病毒的治疗方法,并提供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为全球的医疗机构提供临床试验平台,从根本上控制疫情;与之相比,处于衰退期的埃博拉疫情有所不同,其防控动态集中在疫苗研制和埃博拉疫情应对,以发布埃博拉疫情应对路线图为主。

国家卫健委和湖北卫健委的防控信息主要来源于各大主流官方媒体,对他们所报道的防控措施进行转载。媒体来源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湖北日报、健康报等官方媒体。疫情防控动态的内容包括:疫苗研发相关信息、药物临床应用的效果报告、发热门诊机构名单、最新防控措施、领导人的防疫抗疫讲话、政府部门的具体部署及各级机构的回应等。

3.1.4   媒体新闻

媒体新闻包含新闻发布会、医者风采、疫情新闻。新闻发布会是政府和媒体有效沟通的渠道,通过媒体传达官方最新的信息,是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的信息发布方式之一;医者风采是对一线典型的宣传报道,正面宣传正能量;疫情新闻则是所有疫情相关新闻的汇总,主要以视频新闻为主。国家卫健委官网设置专门的新闻发布会模块,包含文字实录、图片直播、往期回顾等,并进行新闻发布会的网络直播。面对此次疫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成为最重要、最具权威的官方疫情信息发布渠道,国家卫健委网站通过直播实录、文字实录、图片直播等方式通报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从网站上看,首次就新冠肺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始于1月22日,可见是疫情爆发并引起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之后采用的疫情信息及新闻发布形式。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多样,包括疫情进展信息、防控举措落实、疫苗研制、特效药的试用、民众关注的生产生活问题等。最初的新闻发布会并非每天都有,随着疫情的不断扩大,新闻发布会的频率密集起来,自2月3日之后,成为每日常规动作,有时甚至一天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3.2    信息发布的特点

3.2.1   从整个疫情的时间跨度上来看,信息发布采用固定模式

分析发现,与早期发生的疫情相比,如2009年美国的H1N1疫情及2003年“非典”疫情,此次对新冠肺炎疫情通报具有固定模板、固定频率、相对固定的内容等特点,尤其是从整个疫情的时间跨度上来看。疫情通报是官方机构正式、准确、真实地传递信息的方式,在疫情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作为公众获取权威信息的主要渠道,官方疫情通报的权威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统一平台、固定通报模式有利于提高疫情通报的公信度及信息的可读性,便于公众掌握重要信息。

疫情通报的方式和内容框架较为固定。WHO以PDF文件报告的方式,每日一报,以表格及图片的方式展示全球各国和中国各个省份的病例数的详细信息。采用PDF文件发布报告,更显正式和权威,而表格和图片展示一目了然,易于帮助公众迅速、高效地捕捉关键疫情信息。分析发现,目前我国对新冠肺炎的疫情通报模式与WHO针对2009年H1N1的发布模式相类似。国家卫健委及湖北卫健委的通报方式主要以文字报告为主,同样体现了相对固定的内容,如现有报告确诊病例数、当日新增确诊病例数、当日新增疑似病例数、累计治愈出院病例、死亡病例等;后期区分“现有确诊病例”数和“累计报告确诊病例”数等。早期某权威部门负责对各省统计信息的转达,而后期则对全国情况汇总进行整体通报。虽然在疫情发展的不同时期,其涵盖的内容有所变化,但总体变化不大,这些变化能更准确地反映疫情发展的实况。

此外,固定频率和高频率发布信息也是信息发布的主要特点之一。1月21日开始,WHO、国家卫健委及湖北衛健委采取每日通报疫情的方式对外发布疫情的最新情况;CDC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的更新是每周一、三、五。在疫情的同一阶段内,信息通报的内容也呈现固定化,便于公众了解所需信息。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每天下午3点准时举行。这样固定时段和频率的发布方式方便了关注疫情的公众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3.2.2   分阶段来看,相关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随疫情发展而演变

研究发现,疫情信息通报的范围会随着疫情的蔓延而不断地扩大,分阶段来看,不管是通报的内容、方式、数据类型及数量,还是文本的篇幅等均呈现出不断增长的特点。在疫情发生的初期,病毒还未遍布全国,信息通报内容仅仅涉及武汉市新冠肺炎的病例情况。国家卫健委网站相关信息发布栏目公开发布的通告表明,最初发布的信息是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信息为准。第一份可见的相关信息是该部门1月11日发布的通告[11]。该通告明确了此次发生在武汉的不明肺炎初步判定为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除介绍相关数据、采取的具体举措外,也表明专家已对该疾病进行了密切关注,开展了相应研究。该通告指出,调查发现患者主要为武汉市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经营、采购人员,并表示1月1日已关闭该市场,对其他市场也采取了防疫措施。此篇通告提醒了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就医,体现了对公众健康的关切。随后几天发布的依然是该部门提供的疫情通告,通告信息也相对简单、篇幅简短。直到19日发布的通告中才明确报告了“部分病例没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接触史”[12]。20日的通告首次明确描述了新冠肺炎首发的典型症状大多为“发热、咳嗽或胸闷、呼吸困难”[13]。自1月21日开始,由国家卫健委开始发布疫情通报,随着疫情的不断扩大,通报涵盖的数据类型越来越多,包括了全国各地报告的数据以及海外新冠肺炎病例数。疫情通报的标题从最初的仅包括日期到准确的具体时间点,疫情通报数据类型趋于稳定,仅限于数据报告,对该疾病的定性描述消失了,转而由新闻发布会承担重要职能,回应公众的关切。

具体而言,随着疫情的发展演变,疫情进入扩散期,公众对信息的需求量增加、需求点增多,信息发布开始固定频率与内容,重点通报新增病例数,累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及死亡病例数。1月23日的通告中,详细报告所有死亡病例的人口学特征、基础性疾病、症状表现,并描述了简单的救治过程。这些关键信息无疑为公众提供了相对完整的数据链,也使公众有机会更全面地了解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

随着确诊病例数的增多,疫情进入爆发期,公众陷入较为恐慌的情绪中,此时信息发布更改了部分通报内容,由原来的详细追踪死亡病例人口学特征转向以抑制疫情扩散为目的的追踪确诊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数据,并在后续疫情扩大的过程中延续该通报内容模板。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新闻发布会也在1月22日正式上线,并进入规律和频繁的发布期。

因而,从此次疫情通报信息发布的路径来看,疫情信息的通报主体、范围、通报的对象、数据类型、信息量等是随着疫情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通报的形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通报主体从地方层面到国家层面;通报的范围体现出从地方、到全国、再到全球;通报的对象从病情的多方面到多样化的数据类型;而通报的形式也趋于多元化:由单一的文字信息到新闻发布会每日的实时发布。

3.2.3   信息发布内容体现了对公众信息需求的关切

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发布体现了公众的关切。当疫情发展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公众对于疫情会产生恐惧心理,形成如何保护自己的迫切的信息需求。在这些部门和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如何防范”,如此次疫情中,口罩是公众最密切关注的问题之一,因而各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健康科普中都会涉及如何佩戴口罩的信息。MOH甚至设置专门预约口罩的界面,为公众提供最急迫的信息,从而提高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此外,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最终目的是安抚民心,满足公众对病毒知识、相关部门的防控措施和疫苗研制情况的知情权,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发布澄清说明,CDC在WHO宣布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COVID-19”后,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做出提醒;MOH针对社会上的诈骗信息,为保护公众财产安全,在其官方网站做出澄清说明,指出不会要求公众提供财务信息。如前所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辟谣专区”无疑也是澄清各种关于疫情的说法、反应公众关切、满足公众信息需求,防止谣言大肆传播的典范。

另一方面,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境下,与疾病相关的一些关键信息一旦掌握,要尽早、尽可能地利用不同的媒介广泛传播,以提醒公众注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作为权威部门和相关机构,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其信息的发布天然具备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应更好地利用这些优势,加强调研,了解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公众的信息需求,提供多方面信息,尽可能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引导他们跟随政府的防控措施和节奏,帮助他们抵御谣言或虚假信息的误导,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

3.2.4   相关信息发布的形式可更加多元化

疫情发布的内容固然重要,发布的形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发布信息的可读性和公众对疫情关键信息获取的效率。如前所述,WHO发布疫情信息采用PDF格式,体现官方性、权威性并且采用图表展示了疫情的发展。而国家卫健委的疫情信息则采用平铺直叙的白描手法对疫情的进展进行报告,图和表的展示方式不多见。此外,百度的“抗击肺炎”专栏的数据虽然来自国家卫健委,但其呈现方式要更加明确和具有可读性:既有明确的数据报告,也有图表的展示,有利于公众高效地了解疫情发展、抓取关键数据。面对不同层面的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WHO和百度的表达方式无疑值得政府部门在发布疫情信息时加以借鉴,以吸引更广泛的受众群体,扩大政府疫情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其权威信和可信度。

4   进一步改善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对策和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健康及生活,而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信息发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酵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能够稳定舆情,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平台,是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必要手段。此次疫情爆发后,政府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及时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防疫抗疫“战役”,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人民的健康和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同时,面向全球,及时、公开、透明地发布疫情的进展,也体现了中国的担当。通过分析,我们揭示了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一些特点,也带来了如下启示:

4.1    信息发布应更及时、规范、口径一致

此次新冠肺炎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酵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类声音,引起了公众的恐慌。为此,权威部门或机构信息发布要及时应对舆论中的负面或错误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发布正确信息。新冠疫情初期各类媒体声音嘈杂,尤其在疫情发生的早期,网络时代特有的自媒體一定程度上左右了舆论;尤其某些自媒体为博取流量,不惜发布耸人听闻的不实信息。权威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占据主动,无疑是打击此类疫情虚假信息的重要手段,因而十分必要。对于正在发酵的疫情,官方网站需要设立专门的疫情模块,集成化地展现所有与疫情相关的信息,帮助公众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杜绝自媒体乘虚而入、趁机误导公众的机会。

4.2    增强对公众信息需求的了解,实现更精准的信息推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备传播的广泛性,疫情事件仍在不断发展,权威部门或机构需要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建立动态的公众信息需求获取机制,实现精准的疫情信息推送。同时,可适时调整信息发布的重点及方式,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虚假信息的扩散。为此,可试图构建更有效的平台和机制,确保对公众信息需求的了解和及时回应,维护社会的稳定。

4.3    对于不同信息的发布要分类分级

处于爆发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不同的事件相关方对于信息的需求不同。为了提高信息需求方捕获信息的效率,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在了解公众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信息需求的基础上,将信息需求分类、分级,实现精准推送。信息发布的内容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划分为普通公众、医疗人员、科研人员等,使不同群体能够快速浏览与自己相关的信息。信息发布需要区分优先级,优先级较高的信息应快速传递给公众,可以采取澄清说明的方式在网页醒目的位置发布。

4.4    建立与公众双向沟通的信息发布和传播机制

在信息发布的过程中,新闻发布会是政府和媒体有效沟通的渠道之一,通过新闻发布会既能准确发布信息又能使得信息相关方实现双向互动,稳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这种双向沟通的模式可进一步延伸、应用到与普通公众的沟通模式上,以更准确地把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回应他们的关切。此外,官方网站采取的“问题&回答”方式,根据舆论中公众的疑问,有针对性地答疑,使公众了解事件具体情况,消除未知的恐慌,缓解焦虑恐慌情绪,从而达到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目的,也不失为一种高效的方式。

4.5    统一、生动的发布格式

在信息发布时,为了保证信息的权威性,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可進一步规范信息的发布方式。要建立官方、权威的信息发布格式和模板,更好地了解公众的阅读需求,以公众更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发布疫情信息,如利用图、表或动态演变图示等生动的方式展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使关键信息一目了然。

5   结语

本研究试图揭示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类型和特征,选取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为典型案例,初步分析了此次事件期间国家卫健委及湖北卫健委、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疾控中心(CDC)及新加坡卫生部(MOH)的相关信息发布,揭示了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发布的类型、特点,提出了进一步改善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对策和建议。研究的局限性在于本研究选取的部门和机构的网站数量有限、分析的信息发布数量也有局限,未能覆盖所有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且大多基于国家层面的信息发布展开。此外,对各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的内容涵盖有限。同时,我们也看到,即使是在疫情期间,发布的相关信息也时有变化(如网址的更改、内容迁移、更新等)。从国际上来看,随着不同国家疫情的发展,发布的内容、频率、方式等也具有动态性特征。因而,本研究所得研究结果未免存在偏差。未来将继续扩大样本量,通过分析相关部门各层级所发布的相关信息,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的方法,进一步分析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在面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信息发布的特征、质量。同时,将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境下公众的信息需求展开调查,以为相关部门在面对未来突发事件时更有效地开展信息发布活动,确保其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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