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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我国美育政策变迁的制度逻辑
——基于1978年以来国家政策文本的内容分析

2020-03-23王祈然张宇恒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变迁美育政策

王祈然 张宇恒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 100875)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相继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新修正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在教育方针的表述上,改变了过去忽视“美育”的提法,明确指出我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教育方针的表述上恢复了美育,大多分布于学者的呼吁、领导人的讲话、教育政策文件等方面。此次修法,使得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独立地位首次得以正式确立。伴随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特别是2019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学校美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在我国文化、教育政策体系建设上日趋完善。

在新时代,人们对于美的需求日益热烈。美育教育已经成为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推动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有力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美育政策变迁经历从重启到发展,再到教育方针中确立美育的重要地位后不断完善的演进过程。如何看待美育政策的历史演变与未来趋向,历史制度主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历史制度主义试图通过关注“制度如何从具体的时间过程中产生并嵌入其中”来解释制度的连续性和变化,重点关注影响制度起源、持续发展以及制度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变化的因素,进而深入了解制度变革的模式和机制。[1]我国国家政策关于美育的地位、价值、内容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倾向,并体现了“关键节点、能动性、观念、渐进转型”等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关键要素。因此,本研究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观点,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美育政策的发展历程,以期为新时期美育政策的制定明晰定位,提供借鉴。

一、理论分析框架:历史制度主义

作为新制度主义三大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从广义上界定制度的含义,既包括各政治经济组织及其正式规则(如法律、公共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也包括社会规范、习俗、惯例、符号以及仪式等非正式制度。[2]历史制度主义不满行为主义者过于关注政策微观层面的内容,忽视政策所处的更为广阔的国家环境,从而主张结合宏大制度和中观层面组织制度进行分析。相较于同时称作新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引入了历史分析中政治变迁以及文化环境等相关要素,它把制度研究和历史过程结合起来.通过历史过程的追踪来展现制度作为政策变迁的考察手段[3],既重视历史过程的连续性,制度所具有的历史惯性,更关注历史的偶然性,带给制度变迁的突变性、断裂性。这样,历史制度主义试图调和各种理论范式的矛盾,使之既具有高度的综合力,能走出制度看历史,又具有深刻的细微洞察力,能走出整体看关键。

在分析框架上,历史制度主义主要包括制度理论和时间理论两种最重要的分析理论。

(一)制度理论

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理论主要包括两个内容: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制度能力和制度作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把制度当作因变量,分析制度在什么客观条件和情境下将会发生再生、转型、替换和终止的过程。制度变迁又包括战争与革命生成论、路径依赖理论、断裂平衡理论以及渐进转型理论四大类型。其中,革命和战争是制度生成,特别是国家政治制度产生的重要手段。路径依赖理论强调,制度变迁中制度的生成,并不是突然降生的,而是历史传统基础上的延续和继承,具有明显“路径依赖”的特征。[4]断裂平衡是制度变迁的一种典型状态,指的是积累性的外部冲击力,在某个临界值,以突然的方式在关键节点上打破直线型的发展路径,出现旧制度的转向。因此,制度演进综合了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因素,在渐进中有突变,是间断均衡和进化选择的结果。[5]渐进转型不同于制度激烈变化所产生的突然断裂,有学者把那些呈现渐进转型的制度变迁,详细地分为“替换”“层叠”“转移”“转变”“衰竭”等五种类型。[4]

区别于以将制度作为因变量研究的制度变迁理论,制度能力和制度作用理论将关注点转移到以制度作为自变量进行研究,分析既有制度或者说传统结构下的制度如何影响着制度结构内的政治行为、组织关系、政策方式和内容以及社会现实。[4]制度能力和制度作用理论主要包括:国家自主性理论、制度能力理论、制度作用理论,以及制度多样性理论。

(二)时间理论

历史制度主义从长时段发展过程的事件序列来分析制度变迁所受到的动力影响,以及制度变迁本身表现出来的复杂特征。在政策变迁过程中,由于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具备相应的阶段性特点,这就需要从时间轴序列予以考量。[6]这样,历史制度主义的历史分析法就形成了其独特的时间理论,即从时间要素来分析政策制度演变的过程,分析时间要素对制度变迁和政策差异的影响及其结果。其中,皮尔逊曾经把历史时间要素概括为七个:路径依赖、关键节点、序列、事件、持久性、时序、意外后果。[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美育政策经历了四十余年的发展,对促进美育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从纵向来看,美育政策在不同时期受各种历史要素的影响,政策变迁的过程体现了历史波动性和历史稳定性,适用历史制度主义时间理论的分析框架。同时,我国美育政策变迁中即有着制度顺承延续的正常过程阶段,也有着影响制度发展中的关键转折点。因此,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分析美育政策变迁,对于考察美育政策产生、发展和完善等过程具有理论参照性。

二、研究过程及方法

(一)研究对象及资料来源

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层面发布的与美育政策有关的国家文件作为研究样本,包括法律、法规、通知、意见等在内的文件。这些文件在政府官网上都有公示,为了保证研究对象选择的典型性和广泛性,以“美育”为主题,选用教育部官方网站的信息公示搜索引擎收录的政策文件作为对象来源。在具体文件搜集过程中,通过阅读其他学者关于美育的研究,对研究中所提及的相关政策信息,进行比对和增补,实现政策文件选取的科学性。在对所收录的相关政策文件仔细阅读之后,根据政策文件与“美育”的相关性,本研究共筛选出45个政策文件作为本文的分析对象(部分政策文件如表1所示)。可以发现,2000年后的政策文件明显多于之前的时间段,特别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政策文件在数量上,以及文件发布的重要性程度上都有大幅提升,主要体现在一些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发布的重要法规和文件中。从政策文本的类型来看,意见和通知文件类文件占很大的比例,法律类文件所占比重最小。

(二)研究方法

在本研究中,主要采用扎根理论,对研究材料进行开放式、主轴式、选择式的逐级编码,以剖析我国的美育政策在历史发展中的演进之路,审视在其中起作用的各方力量。扎根理论与假设—演绎方法不同,它是以归纳的方式运作的。它从现实生活开始,用研究问题收集数据。通过三级编码过程,从原始数据中总结、细化概念和类别,通过不断地比较,发现相似数据,并建立联系,直到一个反映现象的本质和意义的新理论被构建。[8]

(三)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计算机辅助质性分析软件Nvivo11作为编码和分析的工具。

(四)研究过程

首先,将符合条件的研究文本,导入NVivo11软件,建立新的研究项目。通过对案例文本的仔细阅读、形成初步的概念结构,根据案例编码信息,对研究文本进行分类,分别保存在题为“F”、“f”、“T”、“Y”的内部材料文件夹。其次,对研究文本的具体内容进行一级编码,形成对应的自由节点(码号)。不同的文本内容可能会指向相同的主题,所以就容易归纳出美育政策变迁的稳定因子和变动因子。

其次,在二级编码中,将上述码号进行类属分析。“类属分析”指的是在资料中寻找反复出现的现象以及可以解释这些现象的重要概念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具有相同属性的资料被归入同一类别,并且以一定的概念命名。[9]从而拟定出案例节点。

表2 初级编码示例(部分)

表3 二级编码示例(部分)

再次,在三级编码中,结合文本中的其他具体信息,将概念的示例放在一起,并思考每个概念如何与更大的更具包容性的概念相关联。因此,研究者进行了以下的关系节点联结,从而形成鱼刺骨的主干架构。

最后,通过对编码内容的逐级分析构建起扎根理论。自改革开放起,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伴随中国社会的转型结构调整、教育理念的更新迭代、意识形态的基因传递,美育政策在变动不居的历史流束中显得既复杂多变,却又清晰稳定。所以,扎根理论串联起了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在美育政策变迁研究中的新的实践视域。

表4 三级编码示例(部分)

三、研究结论

(一)我国美育政策变迁的历史波动性分析

1.宏观制度:国家制度的重要转折推动美育政策重启

国家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深刻地影响和制约着其他制度的建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实现了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特别是将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国家制度的正常化。过去,受极左思想的影响,美育被打上阶级斗争的烙印,被视为培养资产阶级的教育类型加以排斥。国家制度的正常化,重新塑造了新的教育认知,美育政策也被重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社会文化界人士的呼吁下,美育的重要性被重新重视:美育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育学生健全人格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美育是加强社会主义办学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6月,经过长时间酝酿,第一次全国美学会议召开。会议对美育、美的本质、中国美学史和形象思维等问题组织了学术讨论,在思想上,彻底厘清了关于美育的错误认知,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美育路线,并成立了专门的美学和美育研究学术团体——全国美学学会。[10]此次会议对美育政策的恢复与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后,在1986年3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确立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美育再次被重新纳入教育方针加以表述。为贯彻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适应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要求,制定具有指导性价值的美育发展规划显得尤为必要。因此,1989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国性的关于学校艺术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指明了我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美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规定了美育和艺术教育的主要任务,即要在“教育宣传、教育观念、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投入、教育科学研究”五个方面重点突破,进一步提升我国艺术教育的水平。可以看出,我国美育政策的重启,是特定时代背景下国家制度正常化的结果。在这一阶段,《总体纲要》对于推动美育发展的成效显著,此后的各类教育行政文件中也逐步提高了对美育和艺术教育的认识;同时,学校美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得到许多社会知名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许多艺术家深入学校一线中通过汇演、座谈等方式宣传美育思想,广大艺术教育工作者辛勤工作,勇于探索,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学校艺术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也有较大的进展。

2.历史序列:新千年的关键节点推动美育政策跨越发展

历史制度主义分析大师查尔斯·蒂利曾说:“事情在一个序列中何时开始影响着他们如何开始。”[11]意味着,历史事件的产生、发展、演变不是一幅杂乱无章的图景,而是有章可循的历史序列,即使是那些重大历史变动的产生,也可能取决于特定时间的某个小变量在适当时序中的出现,先前序列的内容和模式就已经决定了后续历史发展的方式和结果。我国美育政策在新千年的跨越式发展也是多重历史序列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美育政策跨越式发展的反应序列解释

可以发现,美育政策在2000年的跨越式发展是一系列因素有序作用的结果。新世纪以来,整个人类社会将进入新的历史发展纪元,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现端倪,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教育在社会变革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凸显,许多国家也把振兴教育作为基本国策加以重视。因此,国际环境序列促使中国必须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确保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以适应新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教育发展序列是教育本身对美育政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促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稳定的政治环境和高速的经济增长,使得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为我国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教育的发展水平仍然偏低,尚不能适应跨世纪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一个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12]美育政策变迁序列则从这个关键性的历史事件开始,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正是这一关键事件将前两种序列结合起来,触发了新的发展序列,即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是素质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美育建设,推动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等相互渗透,对于陶冶学生情操,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199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交响音乐赏析〉教学指导纲要(试行)》、2000年教育部《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实验方案》的颁布,特别是2002年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出台,在新的历史开端组成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纲领性制度文件,这些文件反过来又更加促进了我国美育事业的迅猛发展。

在这一阶段,美育政策理念与素质教育的教育主导思想紧密结合,在推动美育发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美育作为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学校引起了极大的重视:各个中小学校分别由学校组织了音乐、美术等相关门类的特长班,各省市的少年宫美育活动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在高等教育领域,一系列美育政策的颁布也促进了艺术教育形式的改变,艺术教育增加文化和跨学科教育、艺术院校增设传统技巧学科之外的文化理论学科和艺术教育系科等,都体现了这一阶段美育政策跨越式、体系性的转变。在《关于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推进下,各高校的艺术学科都增加了有关艺术人文和艺术情操的综合训练,而不限于原本教学体系中集中专注于艺术技能的培养,改变了以培养艺术专才为主要目标的培养模式。对于非艺术学科的人才培养而言,美育也作为一种必要的素质,在通识教育实践中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各大综合类高校纷纷开设美育鉴赏类课程,各高校的艺术类学生社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丰富了学生们的知识储备和业余生活,提升了学生整体的艺术文化素养。

3.制度复合体:新时代的多重变量推动美育政策的渐趋完善

在最新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成果中,强调了“制度复合体”的整体作用,其包含了制度本身属性、理念、利益和政策等变量,这些变量之间的冲突与协作构成了制度变迁的内生性动力体系,与行动者及外部环境共同对制度变迁产生深远影响。[13]而我国美育政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政策变迁受“制度复合体”的影响较为明显,主要包括:国家宏观制度环境的变化、教育政策的影响和政治精英理念的作用。

(1)宏观制度环境的变化。我国美育政策的渐趋完善正好处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之下。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为标志,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步入深水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前所未有。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对我国各个领域的综合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制度改革、体制创新成为自十八大以后的一项重大国家任务。2017年,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将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14]在宏观制度环境的变化下,美育政策也进行了主动调整,在“课程内容、师资建设、组织领导、评价制度、教育督导”等方面都进行全方位的制度建设,以进一步增强美育制度保障,改进美育教学,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如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目前最为完善的美育工作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了美育的育人功能。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一项“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到,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

(2)教育政策的影响。迈入新世纪以来,经历十多年的努力建设,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因此,在新的历史机遇下,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15]。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好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决定》提出了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16]。因此,这个阶段的美育政策,强调美育要在培养学生高尚道德情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在核心价值观上,美育政策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教育全过程,引领学生发现美、创造美、欣赏美,具备美好的心灵,真正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切实做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在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方面,相关美育政策强调要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丰富的美育、美学资源,传承民族文化基因[17],发挥美育培根铸魂的关键作用。

(3)政治精英理念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美育的认知也深刻地影响着美育政策的发展变迁。十八大以来,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展现中华审美风范。[18]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特别谈到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产生了一批“巨人”,还引用恩格斯的话说文艺复兴“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19]。特别是在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明确说道:“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2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既是对美育与立德树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关系的强调,也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要建设“中华美育”,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育制度,这必将为新时代美育政策变迁提供行动指南。

在新时代,一系列美育政策的出台从制度上全面稳固了前一时期美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成果,同时也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相结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一批国家级艺术教育重点教材和理论著作的出版,大大提升了我国艺术教育(包括教学与科研)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党中央提出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我国开始逐步形成了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一整套完备的美育体系。同时,新时代的一系列美育政策也提倡了美育是增强民族自信、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路径,这些方面在课程标准上有着突出的体现,如中国书画、民间美术已纳入新颁布的《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对于“文化理解”的内容,也直接对接了核心素养结构里面的责任担当领域中的核心素养“国家认同”。新时代的美育能够让学生认识中国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及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而坚定文化自信也能够让学生了解其他国家的艺术文化,以平等的文化价值观理解其他国家、民族艺术文化的多样性。根据新时代美育政策的相关要求,各级学校、各级各类艺术院团,以及美术馆、博物馆、艺术展览馆联动形成美育教育体系,真正做到家庭美育、社会美育和学校美育的有机结合,推进美育与艺术教育的协同创新,为新时代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出了贡献。

(二)我国美育政策变迁的历史稳定性分析

1.自我强化机制:艺术教育主导下美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强调的是历史进程中某个重要的制度、结构、社会力量、重大事件或者其他关系对当前制度构成所产生的方向、内容和模式方面的同质性的依赖性影响。我国教育方针已经明确规定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而美育的重要核心任务与主要实施途径就是艺术教育。[21]我国的美育政策在变迁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特征,具体表现在以艺术教育作为美育开展的主要途径,这导致了中国美育实践在非艺术专业的艺术教育方面的盲区,影响了之后美育的指导性和发展性政策的制定。美育政策中对艺术教育的过度依赖,甚至出现在美育教育教学实践中,以艺术教育取代美育,把艺术教育与美育等同,开展绘画、美术、音乐、书法、雕塑等艺术类课程,组建艺术类社团就是学校美育活动的全部实践形式。

这种单一路径依赖现象的形成是多重历史复杂变量作用的结果。美育政策文件中着重强调和发展艺术教育,使得艺术教育政策在路径依赖的惯性下自我强化占据了主导美育政策的地位。其关键时间节点在于美育政策的重启初期,第一份指导全国美育工作恢复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就是以艺术教育作为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使得该项政策沿着既有逻辑演进发展,并随着后续美育文件的出台,例如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2014年《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美育政策在艺术教育政策的基础上,进入一种“增长回报”状态。

所谓增长回报是指在制度规范将不断产生自我维持和自我强化的功能,使得随后发展的技术选择、制度变革和总体效果具有过去的要素特征,并倾向于维持过去的结构和关系,和其他选择相比形成一种优势地位。[4]而要突破这种状态,需要高昂的路径调整成本和巨大的突破思维定式的勇气。四十余年的艺术教育实践,形成了一大批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发布了一系列完善的艺术教育改革与实践方案,探索出了丰富的艺术教育发展经验和规律,包括艺术教育的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课程改革、课程教学、资源平台、学校文化、教育科研、师资建设、组织领导、资源保障、教育测评、教育督导等方面都有充分涉猎。理论上,艺术教育只是美育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实践偏好存在一定的马太效应,即艺术教育成为美育开展的唯一形式,明显制约了其他美育实践形式探索和发展的可能。然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使得美育政策路径调整的成本异常巨大,以至于直到2019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依旧强调:“高校美育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22]

2.国家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美育观指导下的美育政策变迁

制度离不开文化的约束,文化的因子总会渗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内在精神,成为决定制度变迁走向的重要变量。文化的路径依赖表现在文化的内核“弥母”(memes)通过关键的依赖机制——社会学习——从旧制度或者旧文化载体上转移到新载体上来,从而使得文化因子得到传承,保持着文化模型的一致性和连续性。[4]我国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体系深刻建构了制度的文化基因,作为一种超稳定的内核“弥母”(memes)贯穿美育制度始终,无论是改革开放初期美育政策的重启,还是新时代美育政策的完善,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美育思想、人的全面发展等观点的复归。例如,2002年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等美育政策相关文件都提到,无论是学校艺术教育、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都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

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美育、美学思想,早在马克思早期哲学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一书中就有重要论述,《手稿》是马克思1844年前后在巴黎期间通过对一系列政治经济学、法国社会主义学说以及德国哲学的研究而形成的一份摘录笔记,有着“马克思世界观的诞生地和秘密,马克思实现变革的起源”之称。[23]《手稿》对于探寻马克思的美育、美学观起源,以及帮助理解我国美育政策变迁中文化因子的路径依赖具有重要意义。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生存处境的分析,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从异化劳动的角度论述了关于“美”的话题。其中,关于“劳动—美—人”三者的关系,马克思基于“劳动创造人”这一原初意义的理论,推论出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对象性活动”,也称作“人的类本质”。这是一种人全面存在的方式,抑或是人全面发展的应然状态。人与动物相比,动物与自身的生命活动具有同一性,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人所谓动物创造的美,如美丽的鸟巢、精致的蜘蛛网等,都只是动物在直接肉体需要支配下进行生产的产物,不具有任何美的意义。而人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能进行全面的生产,人具有类的本质,因此,“人能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24]。但是,在异化劳动中,类本质同人自身相异化,马克思谈道:“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正是由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的存在物),人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仅仅变成维系自己生存的手段。”[24]这样,“劳动生产了美,但是使得工人变得畸形”[24],要实现人自身应然状态的复归,马克思借希望于类本质的实现。因此,培养人创造美的能力,也就是实现类本质的一条关键途径。所以,美就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连。这使得在美育或美学理论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则是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指导基石。最终,使得我国美育政策在制度过程中对政策的价值分析,一直是从“人的全面发展”去理解美育价值。例如,关于美育的教育方针,始终是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度加以阐释;在美育功能上,也始终强调美育在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结语

总体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风起云涌的国际政治环境,百年一度之世纪更替。在如此宏大的历史背景中,美育政策虽说只有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但它的变迁具有显著的历史波动性,包含“政策重启—跨越发展—渐趋完善”三个典型阶段,受不同关键节点和核心要素的影响。而制度因子,以及文化、理念、机遇等变量构成了制约美育政策变迁的全部内容。基于历史制度主义这一经典制度研究范式将美育政策变迁的分析引向了一个更为深刻、联系更加密切的制度链条中,从而得以清晰窥见其中起作用的各方力量。改革开放四十余年,这一漫长时间要素的稳定性又决定了美育政策变迁的历史停留。具体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作为文化的内核“弥母”(memes)在波谲云诡的制度流束中悄然栖居,以及有着历史合法性的艺术教育显得变动不居。因此,这为美育政策未来的发展带来了几点启示:

一是要以美育政策为导向,全面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美育政策制定应基于新时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将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相关政策进行联系,把握好当前美育整体良好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形成整体性、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同时,美育政策制定应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导向,坚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突出美育的专业性取向,使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二是要加大美育科学理论研究。美育政策的建构要遵循美育规律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结合美育内在性质,厘清“美育、艺术教育、审美教育”等之间的关系,打破美育对艺术教育的路径依赖,在具体的美育政策上强化对非艺术专业美育教育内容上的系统规范。三是要加强学校层面应如何改进美育的政策出台,推进全面加强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各级学校应以国家相关美育政策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区文化和传统习俗,形成各具特色的学校美育体系。四是要努力构建兼具中国气度和世界眼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育制度体系。美育政策的制定还应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紧扣时代责任,最终树立真正意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推进美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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